“你怎么了,真的打疼了?”见任甄一直傻坐着,麦麦有些不知所措,问道。
任甄眼眶微微有些发红,却苦笑着摇摇头,“现在天还没亮呢,为什么要叫我起来?”他突然问道。
“刚刚好像听到有敲门声,想叫你起来看看。”
敲门声?南斗星君来了!任甄听了麦麦的话,忽的从床上弹起,跌跌撞撞的冲到门外。
绕着屋子看了一圈,却只见月冷星稀,树影萧索,几只老鼠仓皇的从屋檐上蹿走,难道已经走了?他沉默的返回,一脸的深沉。
“喂!你找我?”
任甄惊喜的回头一看,果然是冒充吴老头的南斗星君!南斗星君依墙坐着。他按捺住欣喜,面无表情的晃过去,在南斗星君的身边坐下。
“嚓!”
南斗星君掏出火柴,点了一只烟,放到嘴里猛吸了两口,“这东西不错,到时候带些回去!”
烧红的烟丝嘶嘶作声,烟雾缭绕到任甄前面,他咳了两声,用手扇了扇。“你这次来不会真的想体验一下凡间的生活吧?”
“当然不是,兄弟一场总得看看你过得怎么样?”
“死胖子!也不早点来,害我白白等了这么些年。”任甄不领情的骂道。
南斗星君弹了弹烟丝,凑近了神秘的笑道:“我看你过得也不错,家里的小媳妇虽然比不上我们家红霞,但也可以凑合过日子了。”
“少说废话,把我的法宝带来了没有?”任甄把手往南斗星君面前一摊,一幅还我法宝的架势。
“你的法宝早就被玄武元帅私吞了。”
“什么?!”任甄一拳捶到了地上,却只抡出一个小坑。
“别激动!你看你,还是像以前一样冲动。我有另外的好东西给你!”
“真的?”任甄眼睛顿时一亮,激动的问道:“什么好宝贝,快拿出来!”
南斗星君不慌不忙的摁灭烟头,把手伸向任甄,“把手拿来!”
“滋滋,滋滋!”
只感觉到一股强大的电流传到任甄的手上,再从手上漫延到全身。他除了强烈的麻涨感外,还像触了电般的抖了十几秒,方才缓和下来,“这是什么武器?”他低头一看右手的食指上多了一枚戒指一样的圈圈,好奇的问道。
“给你的当然是好东西!”
“比我的照天印还厉害?”
“照天印算什么?”南斗星君一脸不屑的笑笑,继续说道:“这叫七窍玲珑乾坤圈。取下可以击中敌人,戴上……嘿嘿,妙处你自己去体验吧。还有太阳神针,已经藏于你的掌内,共四十九枚,足够你用一阵的了!”
任甄不以为意的皱了皱鼻头,“就这个?”
“你可别小看这两样宝贝,那可是我贿赂别人,好不容易弄到手的,这两样东西在仙家也稀罕之物。所以你记得王母娘娘一旦发现了,你可别说是我给你的。”
“知道了。”任甄拍了拍南斗君星的肩膀,抬头望了望天,“你还是帮我想想怎么回去吧,你家红霞可是在等我呢。”
“你要回去恐怕难罗,你还是找个媳妇过日子吧。”
“你太不tm的不仗义了!”任甄差点把口水喷到了南斗君星的脸上。
南斗君星嫌弃的擦了擦脸,皱着眉头说道:“别怪兄弟不帮你!上面正在调查一只叫变色龙的妖。据说这只妖作恶多端,现在只是暂时给他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如果再犯迟早也是会被收了的。不如你先去蹲守,说不定还是你立功的好机会。”
“变色龙?!哼哼!别说一个变色龙了,就算是多几条龙我都不怕他!”
“别怪我没提醒你,变色龙如果真的大开杀戒,你再动手也不迟。现在的很多妖大多已经不吃人肉了,只要他们在人间规规矩矩,上面的仙都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你不要弄巧成拙!”
任甄举起右手,咪着眼看着他手上的七窍玲珑乾坤圈,脸上露出颇为不信的神色。“不吃人肉,那吃什么?难道妖还改邪归正?”这种新鲜的说法,他还是第一次听说。
“吃藏羚羊、麋鹿、云豹。这些只要有银子,就能买得到。也有一些控制不住妖性,或者想要变得更强大的妖,才会冒险吃人肉。你知道现在的年代,衙门的人可一点不笨!”
“现在叫公安!”
“都一样!你喝了我的神仙酒,现在又有了法宝。你以后可别再说我这个南斗星君不仗义了。”南斗星君拍拍屁股站了起来,低头道:“我当你师傅,你一点也不亏!”
神仙水?!难怪会生病了,自己一个凡人的身体确实是抵不住那神仙水的冲劲。“红霞呢,她可好?”任甄问道。
南斗星君听到任甄的话并不着急回答,仰头望了望月亮后,颠着脚顺着小路离开,嘴里吟诵道:“葡萄美酒夜光杯,欲饮琵琶马上催。醉卧沙场君莫笑,古来征战几人回……”
这个不正经的南斗星君!任甄刚想站起来,无意间低头一看,地下多了一个红色的袋子,袋子上的金丝闪闪发光。他捡起来握在手里,暗暗喜道:“如意乾坤袋!南斗星君果然够意思!”
第五章 会拐弯的直肠子
(收藏破三百大关了!这让小虾有了想要加更的冲动,要不要加更呢?还需要犹豫一下,好好犹豫犹豫……)
如意乾坤袋可是余元仙人的宝贝,小小的袋子可以装山川百纳,装人装妖,还能暂时除妖术,束仙性。<;冰火#中文。还是仙童的时候,任甄就垂涎欲滴许久。如今给他弄了这么个好东西……到底还是南斗星君能干!
任甄打开袋子一看,里面放着一张毛笔画像。画像上是一个西装笔挺、富态的中年男子,秃头、肥耳,笑起来脸颊的肉鼓鼓的,眼神里却有种让人不寒而栗的阴冷。
再仔细看下去,图片旁用繁体字写着:金凤凰大酒店总经理:贺东升,酒店地址:南田市中山路25号。
南田市!这三个字在任甄心里默读了几遍后,他暗暗做了一个决定,去南田市,越快越好!
……
……
翌日,天边刚泛起肚鱼白,鸟儿都还没出来觅食,窝棚里唯一的那只等着下蛋的鸡便被任甄抓了去,切了喉咙,放在了案板上。
麦麦揉着惺忪的睡眼还没跨过门槛,便尖叫道:“你这是在做什么?为什么要吃了它!”
“我想着反正你不吃肉也不怎么吃鸡蛋,吃过后我想要出发去南田,所以还不如现在就把它宰了。”
“你要去南田?”麦麦以为自己还没睡醒听错了,用手使劲搓了搓脸,挑着眉尖说道:“你在开玩笑?南田离这里可远着呢。我们在北,南田在南,要坐火车才行。”
“上次去给村头的包工头干了几天的水泥工,还有红白喜事时帮忙也存了一些,我身上大概还有两百多块钱。”任甄心不在焉的一边拔着鸡毛,一边答道。
“两百多块钱?你知道去坐火车多贵吗,没有一千块钱你没有办法出门。连半道都走不到。我就说你对钱没什么概念,到现在还分不清楚十元和二十元的。你还是别去了。”
“不行,这次我一定要去。走路我也要去。”
“你为什么要去,去多久?”
“我……想去看看”任甄抬头看了一眼麦麦,低声说道:“可能要去比较长一段时间。”
“真的要去?”
“真的!”
“……”
麦麦见任甄这次来真的了,反倒沉默了。
她一咬牙,转身回到屋里,每个角落搜寻了一遍后,捧着一些金银类的东西走了出来。“这些是我家人留下来的手饰,卖了它或许能值个千儿八百的。实在不行,就把我脖子上这个卖了,反正人不在了,留着也没有用了。”她边说边从上衣领口里扯出一块吊坠。
“不行,快戴好。”任甄责怪的白了麦麦一眼。
这块玉观音以前他也从没有见过,麦麦不知从哪里翻出来的,从前年起又给戴上了。当时只听麦麦说,这块玉是麦麦妈妈给还在襁褓中的麦麦戴上的,后来妈妈过世后就收了起来。
任甄没见过麦麦的妈妈,却也知道这是件重要的东西。
“不卖也行,你答应我一个条件。”
“什么条件?”任甄皱皱眉,问道。
“你要带我一起走。”
“你?不行!”
“不行也得行!我这就去收拾东西!”
“好吧……”
麦麦三言两语就能让任甄妥协,这是麦麦的本事。
任甄没有交代清楚为什么要去南田,麦麦就能把最值钱的家当卖了,并且要陪着一块去,这是任甄的本事。
世上,并没有无缘无故在一起的人。
用很短的时间,就决定了要去一个遥远陌生的城市的两个人,吃完了早饭后就分头忙开了。任甄带着麦麦妈妈留下的一些古旧手饰出了门,他要先去去村口等顺风车,然后拿去乡里的金店卖掉。麦麦则在家里收拾东西,准备干粮。
到了乡里,一个镶着满嘴金牙,牙缝上还塞着韭菜叶的胖老板,用了不到两分钟就把任甄手里的东西统统收入囊中。
一条金项链,两对银耳环,一只玉镯,两只金戒指和一个银项圈,所有的东西卖了980元。任甄没有那个头脑去算是亏还是赚,在他眼里纸币总归没有真金白银值钱,给多少算多少,只要路费够了就行,谁让现在的人认这个?!
半天的时间不到,任甄口袋里揣着卖掉手饰的980元钱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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