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暖是一种力量,给人以无穷的勇气。
我忙碌的日子里,林杰的厨艺越来越完美。代价是手上大大小小的伤痕,胳膊膝盖上的淤青,手背上婴儿巴掌大的烫伤,还有日日被烟熏黑的脸。
“为什么你会对我这么好呢?”有时候我会疑惑:“我开车撞伤你,害你失忆,我照顾你是理所当然,你对我这么好,我都不知道怎么回报你。”
林杰表情温和,只说了一句话。“对家人好,是不需要理由的。而家人之间也不需要回报。”
家人……真的是个让人幸福的词语。这辈子从未像现在这样渴望留住一样东西,甚至相比起来,想要留住傅臣的心情也变得微不足道。
忙碌的三个月一晃就过去,生活渐渐形成规律。早上八点起床,吃林杰做好的早餐,在外面跑一天,去见各种各样的人,倾听各种各样稀奇古怪的需要与想法。午餐很随意,有时候是几千块的高级大餐,有时候希里糊涂用面包泡面打发掉,而下班回家倒头就睡,可是无论我多困,林杰都会摇醒我起来吃晚餐。
比起过去被傅臣照顾、无所事事且任性无比,我更喜欢现在这样简单充实的生活。有时候会恍惚觉得,这一辈子,大抵就这样一成不变直到结束了吧。
只是没有想到,还真有男人为现在的我所倾倒。早上上班进公司,座位前围了一群人在叽叽喳喳,待我走近一看,桌子上竟然放着一大捧红玫瑰。
我傻眼:“这是怎么回事?”
早有喜欢八卦的女孩子快嘴道:“有个客户送花到公司,说是要追求你呢。好羡慕你的好运气,听说对方是富家子弟出生,有钱又英俊。”
有钱又英俊是真,等我看到本人,发现对方性格实在有些天真。
倒不是说他智商低下,他和过去被傅臣保护的我一样,一厢情愿惯了,不懂得站在对方的立场想问题。看到他就像是看到过去的我自己。我不可能说讨厌,却打心底不愿意和他接触。
把玫瑰的事情忽略掉,我去办公室找丁鹏,下午我们要一起见个客户。
走进办公室,丁鹏神情冷淡:“还见什么客户?你下午不是有约吗?对象是那位送你玫瑰的富家子弟?”
我笑笑:“什么玫瑰?我只知道下午的生意谈成了可以进账几百万。”
丁鹏失笑,拿了公事包:“那出发吧。”
可是那位富家子弟不死心,这次我没有理会他的越见,他干脆干扰我的工作,自主地帮我回绝了票上万美金的生意,在我上班时间拉我出去吃浪漫晚餐,美其名曰劳逸结合。
我很生气,问他为什么不问我的意见就随便替我做主张。
餐厅你,他深情款款望着我:“我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你。”
我顿时不知道说什么好。
他问我,“为什么不换个好工作?为什么住那种破房子?为什么要这么操劳浪费生命?生命短暂,你又如此年轻美貌,应该轻松享受,而不是日夜操劳。”
他说完这些话,我目瞪口呆将近一分钟。
我回答说,“没错,我应该收入年薪千万,我应该住毫华大宅,我应该舒服在办公室里每天吹空调,每天唯一要做的事情就是下达各种命令给下属。”
他总算不太笨,也听出我语气中的嘲笑,脸上讪讪的。“你怎么这么说,我是为了你好。”
我冷淡道:“你对我的好,我要不起。谢谢你,希望今后再见还是朋友。”
说完,我起身离去。
我不是不想要幸福,我只是要不到。
我努力,想要得到傅臣,失败。
我找工作,想要独立,失败。
而现在,我想活下去,想让林杰和我一起活下去。所以我辛苦劳累工作,做尽富家小姐绝不会做的苦差事。
我不是不想轻松生活,我只是被现实逼得没有选择。
现在的我,已经不是R&A大小姐,我没有傅臣做靠山。我只是一个拼尽自己力量想要获得幸福的普通人而已。
你所谓的为我好,在我看来,是对我所有的努力与付出的一种嘲笑。
明明已经那么拼命,却始终得不到想要。
一句你为我好,就将我所有的努力化为乌有。
多么轻易。
这样包含同情的言语。即使对方是出自善意,对我也是折磨。
越想越觉得难受,回到家将这件事情说给林杰听。林杰静静听着,没有说话。
我抓他的袖子:“你不说些什么吗?”我在期待着他的意见。
林杰微笑看着我,不徐不疾的声音微哑如风:“要我说,他说什么话都无所谓,重点是他喜欢你。因为说错了话,触及到了你的敏感点,反而被你弄错了重点。”
我哑然。林杰看待问题果然一针见血。
好像也的确是这样,我只顾着生气他说的那番话,却忘记了他最初的本意是说喜欢我。
林杰温和看着我。“小音,喜欢这种心情是很珍贵的,即使你不接受,也要小心地对待。无论如何,被人爱都是幸福的事情。”
“喜欢……是很珍贵的事情?”我怔怔望着他,不能完全理解。
林杰坦然微笑。“没错,就好像你喜欢傅臣的心情,是一样的。”
我全身一震,猛然想起傅臣说恨我时的心情,他当时看我的眼神,他冷漠地推开我的手,每个动作,每句话都让我心痛。
原来拒绝一个人的喜欢是如此残酷。
而喜欢是一件如此珍贵的事情,即使不能接受,也不可以随便践踏。
我决定向那位富家子弟到钱。第二天,我将他约了出来。
“那你是答应我的追求了吗?”对方喜出望外。
“对不起,这个不行。”
“为什么?”他很委屈:“我到底哪里不好。”
我耐心劝他:“不是你不好,你很好。你很有钱,长相英俊,自己又有一番事业,还打理得不错,只要你喊一句,有一大堆女孩子愿意嫁给你。”
他更加委屈:“既然我像你说得那么好,你为什么不喜欢我?”
“因为,”我笑得灿烂:“我有喜欢的人了。”
是的,我有喜欢的人,那个人就是傅臣。
我不想再抗拒自己的心情。我还是喜欢着傅臣,即使他不接受,我依然爱着他。
虽然傅臣现在与我几乎决裂,可是小时候傅臣是很疼我的,那个时候妈妈刚带着我嫁给傅臣的爸爸,成功地举行了她的第四次再婚。因为目睹了前面四次失败的婚姻全幕,我对本次再婚也毫不看好。固执而高傲地抬着头,站在华丽冰冷的石阶上,不肯称那慈祥英俊的中年人为爸爸,更不肯叫那高不了我半个头的冷漠美少年为哥哥。
那少年只是将插在裤口袋的手抽出,送到我面前,淡淡地说:“我是傅臣,以后我会照顾你。”
他实现了这个承诺。
妈妈第四次再婚果然失败,这次她做的比任何一次都决绝,把我抛给第四任继父,半句话不说跑去了国外,至今我都不知道她究竟在哪个国家。
爸爸是真的爱妈妈,他每次看我的眼神都充满怜爱思慕以及悲伤,不久后他将我托付给付臣去了法国。
作为一个孩子,傅臣成熟得令人赞叹。在IQ上他是天才,在尔虞我诈的商界中,他也是游有余仞没有任何不适。时至今日,R&A集团发展成为国内前十强公司不是无迹可寻。我居然有这样一个神人哥哥,想想都觉得不可思议。
那个时候,傅臣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把我抱在怀里,看我咯咯地笑,他冰冷的目光,也会出现笑意。
虽然是一副不管他人死活的冷酷脾性,却对我宠溺至极,除了最后那次拒绝我对他的示爱,他不曾对我说过半个不字。不管我要什么,都会想尽办法满足我的要求。他不是个善良或者有同情心的人,更不会把世俗人一条条大道理看在眼里。为了满足我,他手段极端做尽一切,犯下无数怨恨。现在想来事情起因全是因我而起,年少气盛犯下那么多错,即使后悔也无法补救。
错的最厉害的那次,伤害了潮。
明明是属于我一个人的哥哥,却多出来个潮分享。偏偏潮还要性格甜美而坚韧,偶尔是天真迷糊的二十岁少女,偶尔是狡猾聪睿的商场战将,出得厅堂入得厨房,总有办法融化傅臣这座万年冰山。
从来只是在我面前微微展露笑意的傅臣,居然会在潮面前不顾形象的大笑。
潮甜美可人,聪明漂亮,善解人意,风趣幽默,大方自信,还会赚钱。
我没有一样比的上潮,傅臣爱上她,不是没有理由。
潮很完美。但是,潮的完美不能成为我让出傅臣的理由,只能平增我对她的怨恨。
嫉妒她,痛恨她,发狂地想毁掉她。潮所有的美丽,所有构成她完美的因素,都想毁掉。
像所有言情故事的丑陋女配角一样,大哭大闹任性耍脾气,做尽一切不可理喻的事情。
最后,找人毁去了潮的纯洁。
不敢相信自己做出这种事情。如果不是被激怒,还不知道我的本性是这样黑暗肮脏。
傅臣赶来的时候一切都已经晚了,他抱着潮的身体愤怒地发抖,他希望我死。
我不愿意死,却在傅臣与潮订婚那天选择了死亡。原来爱上一个人,是这样刻骨铭心到痛。那样的感情即使是死亡也无法缓解,永远存在于灵魂之中,轮回千百世也不会消失。
在丁鹏的帮助下,不知不觉三个月过去,生活和工作都趋于稳定。开花终于结果,我筹集钱,算着去医院需要多少医疗费。
然而杰似乎有话对我说。犹豫了很久,最后说出来的话无比坚决。
“我不要去医院了。”
“什么?”我惊讶看他。
“我说,我不要去医院。”林杰当真以为我没听清楚,一字一句无比清楚。“我想过了,我们应该把钱花在该花的地方,我不要你那么辛苦才得到的东西全部浪费在我身上。”
“可是,”我顿了一秒才说:“你不想恢复记忆了吗?”
林杰坚定看着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