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瞧,科比这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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瞧,科比这个人- 第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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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所作为的勇士终于弃家而去,他们选择了旧金山。费城需要重建自己的球队。这时,民族队送上门来,因城市与1776年有着初始的情结,这支球队便被改称76人,张伯伦依然是球队的主角。
  1966年,张伯伦主动放弃了得分王,从凌厉妖异的杀人者燕十三变成了大圣大贤的天机老人,然后被76人抛去了洛杉矶。是的,我们知道你为我们得到了1967年总冠军,杀掉了独裁者凯尔特人队……但是,这个城市不需要老人。
  于是当70年代初,洛杉矶、纽约和密尔沃基的巨人们争夺世界霸权时,费城的76人站在一边观望。世界紊乱时,费城退居一侧,只在世道平庸时来涂抹血色。NBA史上最烂的常规赛9胜73负成绩单为76人所造。沉寂中,谦谦君子“J博士”“空降”费城,他和随后加盟的摩西·马龙、托尼、巴克利组成了强大得几近于变态的阵容。他们要打破史上只有一个总冠军的宿命!然而,他们的形象永远是骤马而来劫掠一番的诸侯,无法参与凯尔特人和湖人构成的时代壁画。天知道他们成全了些什么?1977年比尔·沃顿的唯一冠军,1980年魔术师最年轻的总决赛MVP,1982年帕特·莱利首次在总决赛展示他阿尔·帕西诺的发型。三次总决赛败北,以及东部与凯尔特人兵连祸结的大战。每一次,费城76人都演得认真出色。但他们都只是迷人的配角,即便在1980年总决赛败北时,他们还让“J博士”留下了那著名的篮板后滑行天外的飞仙。
  想必是张伯伦带走了这里的运数,金陵王气黯然收。“J博士”和摩西·马龙之后,巴克利也没坚持太久。然后是阿伦·艾佛森那可歌可泣的十年光景。王朝臣子们在另一边笙歌起舞,费城的人们噙着热泪观赏自家的仙子不带人间烟火起舞弄倩影。一次又一次与胜利无限接近,一次又一次地与失败结缘。就像全世界的候鸟都煞有觉悟地懂得团结到圣安东尼奥或波士顿似的,所有到了年纪的男人都会从癫狂的跳投、独舞、远射、如雷的吼声中醒来,凝神望望四周,然后看看自己的身份证,想起自己的年纪,感受到腿的压力……然后做一些其他选择。
  总之,离开这里。
  费城就像你唐突鲁莽的少年时代,回首这座城市时总让你尴尬和心酸,但你却无法将其忘怀,也不肯把它在你的履历表中删去。偏僻边陲的色彩明丽如斯,总为你的血液添加温度。这些喜忧参半的故事,就像一个功成名就的胖男人在发福之后回想起自己曾经历过的艰难时世。费城是色彩浓丽的欢场,是羽化成仙之前的凡人乐园,是重视艺术甚于现实利益的热血乐队,但你的远大前程也许不在此处,因为他们是被上帝诅咒的、活该成不了王的地方。在NBA竞技场上,主角负责微笑到最后传播真善美,而配角负责在死亡前展示华丽舞步。

费城的那些旧事(2)
在NBA的历史中,主角是谁呢?是坚韧合理的凯尔特人(他们队史上一个得分王都没出过);或者紫金贵胄的湖人(他们买齐了历史上除了拉塞尔之外最伟大的中锋);偶尔是公牛(因为他们有过一个不世出的帝王);以及马刺或活塞(他们绝少犯错、是完美的现实主义者)。
  科比从意大利回国后就阅读着费城,感受着费城,照理,他是费城人的标志,是费城人的骄子,可是他的篮球与城市文化无关。他的性情甚至根本融不到自己家乡球队的土壤里。他是沿着篮球最高度走的人,在篮球的名义下,没有家,只有胜利。
  巧趣的是,迫使他最后下定决心参加选秀的,也是一个费城人。
  1996年夏天,前一季的探花秀、北卡大学的天才摇摆人、费城76人队的斯塔克豪斯在球馆里看见科比独自的杂耍,便向他发出了邀请。依靠经验和技巧,斯塔克豪斯先声夺人,但此后,他却全然无法阻挡这个孩子快速多变的切入。结果科比以8比5的优势,打败了这个在NBA首季场场均分的同乡天才。
  从那时起,这个费城的杀神便睁开了眼睛,开始丈量自己和NBA巅峰之间的距离。
  
  人生提示
  青涩时代的科比,与土生土长的NBA球员确实有着很大的不同。
  NBA历史上不乏古怪的巨星,但像这样因古怪而“孤独”的人恐怕再也找不到第二个。
  有人说,科比的孤独是他孤癖的病态性格使然;有人说,科比的孤独是他与世界为敌使然,他是自作自受。这些说法都不准确,甚至有失偏颇。
  其实,真正导致科比孤独的原因还缘于他的童年。12岁之前,他随父辗转欧美多个城市,颠沛流离的生活,致使他根本没有一个固定的同龄玩伴,加之他“南腔北调”的语言,这使得他走到哪里,都难以做到入乡随俗。
  也许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的心理所致,他从小就在心里埋下了这么一个信念:长大后一定要走父亲的路,但一定要远远超越父亲。于是他以同龄人少有的耐性、耐心和耐力苦练篮球基本功。这正是导致他日后与周遭格格不入的最初动因。
  这颇像20世纪末中国走进市场经济后举家出门淘金的商人们。他们大有可能今年在北京混,明年转战广东,后年又移师上海,那么正处于学龄期的子女怎么办?寄读!
  “寄读生”的确承受得太多,不停地轮换的生活背景,致使他们即使能交到朋友,充其量也只是游离于表面的泛泛之交,无法达到“死忠”的程度。试想,没有朋友的孩子,他的性格发展能不走向“另类”吗?
  许多人在中小学生时期就有类似的经历:当身边出现了寄读生时,就会自觉不自觉地要在对方面前表现出自己作为“地头蛇”的优越,丝毫不去考虑对方的感受;当自己有一天也变成“寄读生”时,却不停地向父母哭诉自己在学校受到的各种不公平待遇。
  我们能给予的提示是:孩子在人格塑型期,一切都尚未定型,应该尽量地提供一个相对比较安定的环境,颠沛流离的生活,对孩子的身心健康发展乃至人生观而言,弊大于利!不信,去问问那些经历过频繁的“寄读生”生活的孩子们,谁没有一本孤苦的伤心史呢?他们日后的人生之路,又有几个是平坦的呢?
  沿着歪歪扭扭的孤苦之道一路杀回费城中学后,这个多少受过一点欧洲文明影响的美国黑人少年,以其出色的球技征服了美国中###赛中无数的同龄人,但在社交礼仪方面却渐渐地露出了与本土文化格格不入的窘态,成了不伦不类的“半拉子绅士”。
  当然他也不可能成为真正意义上的绅士。因有限的条件所致,他从欧洲秉承的文化只是皮毛而已。当他直来直去的交流方式受到中学时期的队友们嘲笑后,他对这种隔阂困惑万分。他本能地与周围人保持着距离,并尽力地克制着自己的话语权,一门子心事只投放在NBA的选秀上。
  再说他的家教。谁都知道家庭教育对一个少年人格成长期的重要性,但遗憾的是,科比的母亲——一个准文盲妇女——不可能灌输给自己的儿子完整的人格修养,也不会调教他应该有怎样正确的人生努力方向。这就无形中纵容了孩子一身的反骨,并使其本来就寥若晨星的人脉几乎归零。于是他更加沉默了。
  瞧过科比,回到我们的周遭,同样不难找到孤独的沉默者。然而沉默能换来金子?未必!
  但凡沉默无非两种:一种是先天性的内向型性格所致;一种和科比一样,受制于某种难以愈越的环境或压力。前者既不恨世也不厌世,没什么攻击性,也难给他人造成什么威胁;而后者表现于外在的沉默并不代表心里的沉默,他们本来有很高的价值取向,当这种取向受到压制时,心里就产生了抵抗情绪,他们极有可能对自己狠,甚至打碎牙齿往肚子里咽,为的只是有朝一日要证明自己强于别人。正如鲁迅先生说的那样:不在沉默中死亡,就在沉默中爆发。
  那么你选择了科比式的沉默了吗?
  如果是,那么你就要注意了。你的这种情绪带到工作上,那是好事,但若是放在人事斗争上的话,那么在众人眼里的你将是多么的恐怖!▲
  ——舍 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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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披湖人战袍去战斗
在西海岸风光浪漫、地近好莱坞的洛杉矶,这里是湖人的“家”。自20世纪60年代湖人从西北的明尼阿波利斯迁移到这里后的四十多年里,身披紫金战袍的湖人队始终保持着开放、犀利、进攻、酷爱大场面的风格。因而球员的场外生活,也常常成为媒体追逐的噱头。
  然而,加盟湖人后的科比却没有像其他年轻人一样,啜饮美酒般沉湎于洛杉矶声色犬马的生活,也不像其他懂行的NBA老手在夏季去海滩猎艳。他依然每天泡在球馆里。
  他年少时所受的教育,他父亲作为职业球员的修养,完整的移植到了他身上。他比大多数年轻人都要更早适应NBA,适应清晨与夜晚的规律生活。和队友们打招呼,投入训练,在比赛中不断修改、强化自己各种高难度的技巧。父亲所传授的经验与未完成的遗憾都不时地在提醒他,如何用正确的方式去当一个称职的球员。
  他始终抱定一个信念:用自己的方式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所以,当琼斯示意要与科比夹击麦克尔·乔丹时,这个19岁零4个月的小伙子朝对方挥了挥手,继续紧张地放低他的腰胯:他要一个人对付乔丹。
  瞧,他和乔丹一对一开演了。正当他全神贯注间,卡尔·马龙前来为他作掩护,他居然厌烦地喝令上季常规赛MVP“走开”!
  那晚的全明星赛,他得了18分,从比赛的前两节看,他可以和乔丹分庭抗礼。他仿佛刻意要和乔丹见个胜负,这份锋芒毕露的气息,让西部明星队主教练乔治·卡尔不知所措,他所能行使的权力,就是把这个可畏的后生摁回板凳上。这和一年前的新秀全明星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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