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转运中队多一半的管教认识自己、知道自己、记住自己,这是绝大多数犯人在这里待上好几年都不见得能完成的任务,哪怕就是杂务,也都很难完成,因为他们只是在自己所在的筒道里协助管教进行管理,没有管教的指令,他们也是不能随意踏出那道铁栅栏门半步的,否则就要以企图逃跑论处了。
可是洪涛只用了四五个小时就基本把中队里所有的管教都快认全了,不仅是一楼的,还有二楼和三楼的,不仅是当班的,还有即将接班和不在班的,并且还为其中七八位亲手剪了头,如果不是因为晚饭时间到了,天色也逐渐暗了下来,他还得继续剪下去,后面还排着好几位呢。
要说这些狱警也挺苦的,以前洪涛只接触过派出所和分局的警察,除了刑警队上下班时间比较没谱之外,其他的基本都是按时按点上下班,就算是值班或者赶上重要节日会议加班,事后也有假期。但是这些管教们的工作时间可就长了,他们这里是三班倒,三个人为一组,负责一个筒道,每班只有一个人,十二小时一轮换,也就是说他们每个人都要上十二休息二十四。
不光是上班时间长,还是一天白班、一天夜班,来回来去的倒腾,这种上班方式最折腾人,因为人体的生物钟根本来不及适应这种快速变换的节奏,直接后果就是睡眠质量下降,整天晕头晕脑,干什么都提不起精神来,吃饭都不香。
没精神头除了干工作效率低之外,对个人问题更是顾不上了,除了那位酷爱打扮的高队长之外,大部分管教对自己的仪表问题都是凑合,只要头发别太长,根本就懒得去理发。虽然这里每个中队基本都有会理发的犯人,但是像洪涛这么专业的还真没有,他们顶多就是野路子里的野路子,剪不出什么发型来。所以这些管教不到迫不得已,也不愿意去找他们理,毕竟人家不是犯人,总不能剃个光头忍着吧。
什么?回家找发廊理发去?不现实,这座监狱没有自己的家属区,大部分狱警都是来自京城的郊区县,要论起回家的距离来说,他们很多人比洪涛住得都远,门头沟、房山都算近的,最远还有延庆的,别说每天回家不现实,一周回家一次都很麻烦,光坐长途车就得坐大半天。
那去监区周围找地方理发不成吗?也不成,这一片监区不光是这一个,还有团河劳改农场、天堂河劳改农场。这种单位一般都会选择远离居民区、比较荒凉的地方。而且这个年代,大兴还没有开发到,五环、六环更没影儿,这里的周围都是一片一片的荒地,村子都不多,要想找发廊之类的地方,最近的也得去往南三环里跑,再加上这时候这边的公共交通很少,去一次也挺麻烦的,稍微懒一懒就不愿意去了。
如果说监狱里关押的是犯人,那这些狱警们就是陪监的,他们从某种意义上讲就是一个牢头,除了权利大一点、自由多一点之外,和犯人没什么实质性的区别,整天无聊至极,也很苦闷。所以一旦有了点能排解苦闷,解决生活上麻烦的事情,只要不是违反规定,甚至稍微擦边一点儿,他们也都不会抗拒。
晚饭洪涛不用去打饭了,他利用去食堂打饭的时间,自己跑到水房里,照着高队长借给他的镜子,自己给自己剃了一个头光,虽然那些管教除了郝队之前提了一下之外,谁也没再揪着他头发长的问题不放,但是洪涛还是不打算搞这个特殊性了,既然已经是犯人了,最少在形式上你必须摆正自己的位置,犯人啥模样,咱就啥模样,在这个问题上搞特殊,意义不是很大,把柄却很容易被别人抓,真的不合算。
“高队,我弄完啦……”给自己剃完头,从水房出来,正好高队带着去食堂打饭的人刚回来,洪涛赶紧过去汇报了一下自己的动向,因为现在是高队值班了,打饭之前还和洪涛简单聊了聊,结果得知洪涛还会打乒乓球,据说球技还不错,立马表示他很不服气,需要试一试。
既然队长有这个兴趣,咱也不能拿糖啊,这玩意得上赶着凑上去,只要队长高兴了,那自己也就高兴了,这是真理。至于吃饭什么的,顾不上了,少吃一顿饿不死,少了一个机会,以后就不好找了,现在得趁热打铁,搞定一个杨队还不足以让洪涛满足,这个高队也必须拿下!(未完待续。。)
ps: ; ;ps:其实我这本书的灵感是来自另一本书,《重生共和国同龄人》,作者是有时糊涂。不过他的两本作品都被切了,现在也改写玄幻了,谨此纪念一下曾经的有时糊涂吧。
四百四十八章 一丁丁点牛X (600张月票加更)
“洪涛!杨队叫你呢,赶紧着!”看到洪涛被从厕所里熏了出来,孙杂务坐在筒道口,冲着洪涛喊了起来,而那位杨队,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把头发都洗了,连白布都围上了,正坐在椅子上等着洪涛给他剪头呢。
“哎,来啦来啦,杨队,这里光线太暗了,看不清,能不能换个大灯泡?”洪涛赶紧一路小跑的窜了过来,拿起桌子上的纸盒看了看,还别说,发剪、梳子、发胶、吹风机都挺全,虽然还不太够专业,但是凑合能用了。唯一有点麻烦的是,这个筒道里一共就那么几盏小灯泡,筒道两边又都是房间,白天和黑天的光线基本差不多。
“那帮我搬着椅子,咱们楼门口剪去,那儿不暗吧?”杨队让洪涛这么一折腾,更怀疑洪涛的手艺了,很不耐烦的起身就向外走去,洪涛赶紧抱着纸盒、拎着椅子,紧跟在后面,走出了筒道的铁栅栏门。
“老孙,这个小子什么来路?”看到洪涛和杨队走出了筒道,那位张杂务低声向正在锁门的孙杂务询问起洪涛的来历。他和孙杂务不是一个班儿,只是因为今天遣送新人才起来帮忙的,没想到自己的剃头的活儿就这么让洪涛给抢了,肯定是不甘心啊,在这种地方,你会的越少,就意味着你越没用,就有被别人替换的危险,有关系有托儿的犯人又不止这几个人。
“嘿,托儿很硬啊,刚来头一天。筒道还没进呢,刘中就带着他出去接见了。看样子家里也不缺钱。而且还挺懂规矩,会哄人儿。你看杨队,抽了他一根什么雪茄烟,就让他哄得挺好,一上午都没发火。老张,剃头一直是你的活儿吧?我看有点悬了啊,你猜他给杨队剪头,是个什么结果?”孙杂务此时脸上完全没有和洪涛聊天时的那种慈祥的长者笑容了,话里话外,都带着那么一股儿子说清道不明的味道。
“嗨。能者多劳嘛,谁干不是干啊,他帮我剃头,我还省心了呢,刚来那帮孙子一个个的多脏啊,我早就剃烦了!”张杂务长了一张弥勒佛的脸,说话也是慢条斯理的,对于孙杂务这些话,他没什么反应。至少在他的话中,没露出什么情绪来。
“就是就是,最好他都能替咱们干了,这样咱们就省心啦。也没啥用了,是吧,呵呵呵呵……”孙杂务没有再继续多说什么。笑得很是憨厚。
两位杂务在筒道里的这番谈话,洪涛肯定是听不见。即使听见,他也不会说什么。本来他就不是十多岁的青年人。又加上在看守所里磨练了几个月,对于这里的人心早就有了充分的准备。他自从踏进这道门,脑子里就从来没把这里的任何一个人当成傻子,也从来没把任何一个人看成朋友,甚至包括王大力也一样。
在这里交朋友,要比外面难百倍,白牢头曾经不止一次告诫过他,在圈里最倒霉的人,一般都是被朋友卖了的。只要有百分之一获得利益的机会,你在这里交的那些朋友就有出卖你换取自身利益的动机,如果再和减刑沾边,那他们就更奋不顾身了。
对于这个道理,洪涛表示很认同,并谨记在心。他记得在后世里看过一个纪录片,是讲述世界上有毒昆虫的,其中有一种在沙漠里生活的蝎子,那个毒性大得没边了。可是沙漠里并没那么大的动物让它去毒害、捕食,它要那么大的毒性为什么呢?科学家经过比较研究之后,得出了一个结论,那就是生活条件越艰苦的地方,动物也好,昆虫也好,攻击性就越强、毒性也越大,正是因为环境艰苦,食物很难捕获,所以它们必须保证一击致命,失去这一次机会,很可能自己就得饿死!
动物、昆虫如此,人也差不多!
不过此时洪涛并没去考虑这些东西,他正专心致志的给杨队剪头呢,比以前给任何一位顾客服务时都认真,即使这位一分钱都不会给他,他的干劲儿反倒更足了,不贱骨头不成啊!
“呦,杨子……你今天是那根筋抽了,也打扮起来了,是不是交女朋友啦?用不用哥哥帮你去把把关啊?”就在杨队的头发剪得差不多时,又一位穿着橄榄绿警服的年轻警察向楼门方向走了过来,看到杨队正在剪头,于是停下脚步,打起了招呼,看样子他和杨队挺熟。
“去你大爷的吧,你自己还光棍呢,让你把关不是引狼入室嘛!你能离我远点不,整天还喷点香水,真恶心。”杨队面冲着西面,看不到来人是谁,不过他肯定听出是谁来了。
“你懂个屁,这方面你还嫩呢,你是找不到女朋友,我是不想着急找,赶明我给你介绍一个,不过你得打扮打扮,别老一身警服穿一年,而且你这个头……呦,这剪头的手艺不错啊,几楼的杂务?”新来的警察前半句话还是和杨队说的,但是看到剪好的头型之后,后半句就转向了洪涛。
这位警察和杨队一比,明显大几岁,不过也到不了30,稍微黑一点,但是穿着打扮挺潮,不光小头发弄得很整齐,警服、皮鞋也都笔挺锃亮,里面的白衬衫还是金利来的,因为他故意把风纪扣松开两颗,露出衬衫领子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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