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巴马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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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巴马传- 第1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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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哥伦比亚大学是世界最具声望的高等学府之一,它位于曼哈顿的晨边高地(Morningside Heights),濒临哈得孙河,在中央公园北面。它于1754年根据英国国王乔治二世颁布的《国王宪章》而成立,是美国最古老的8所大学组成的“常春藤联盟”成员之一。1767年,该校成立了美国第一所授予医学博士的医学院。1858年,哥伦比亚学院成立了法学院。1896年,学校理事会正式决定使用“哥伦比亚大学”这一校名。
  哥伦比亚学院是美国最早进行通才教育的本科生院,至今仍保持着美国大学中最严格的核心课程。它的研究生院更是以卓越的学术成就而闻名。整个20世纪上半叶,哥伦比亚大学和哈佛大学及芝加哥大学一起被公认为美国高等教育的三强。至2007年,哥伦比亚的校友和教授中一共有87人获得过诺贝尔奖。此外,学校的医学、法学、商学和新闻学院都出类拔萃。其新闻学院颁发的普利策奖是美国文学和新闻界的最高荣誉。在自然科学学科,如化学、生物、计算机、地理等方面,排名也名列前茅。
  哥大被誉为培养政治、经济领袖人物的摇篮。迄今,哥###学院已培养出了两位美国最高法院###官——哈兰·菲斯克·斯通和查尔斯·伊万斯·修斯,两位美国总统——美国第26位总统西奥多·罗斯福和第32位总统富兰克林·德兰诺·罗斯福。另外,美国第34位总统德怀特·艾森豪威尔是哥大第13任校长。纽约市有14位市长,纽约州有10位州长是哥大的毕业生。
  1981年,奥巴马在洛杉矶的西方学院读完了二年级,来到纽约,进入了哥伦比亚大学。讽刺的是,他来到纽约之后,纽约的熙熙攘攘和几百万的人口没有吞噬他,他却被作为一个新来者的孤寂吞噬了。
  在曼哈顿的第一个晚上,奥巴马是蜷缩在一个小胡同里度过的。当然他不是有意这样做的。去纽约之前他联系好了住处,可是等他拖着行李走出机场,搭乘地铁,然后步行穿过泰晤士广场和109号大街,最终在晚上10点10分到了他预订的公寓门前时,却没有人给他开门。钱包里的钱不够他去住汽车旅馆。虽然在纽约他认识一个叫做萨迪克的人,是以前在洛杉矶碰到的,但是那个人整个晚上都得在一个酒吧里工作。没办法,他只好坐在门廊等着。他从背包中拿出了父亲给他的信。
  亲爱的儿子:
  这么长时间后再次收到你的信真是一个惊喜!我很好,正如你所知,我正做着这个国家期望于我的各种事情。我刚从伦敦回来,在那里办理政府事务、进行金融谈判等等。事实上正是因为太多旅行让我很少给你写信。无论如何,我想我从今以后应该做得更好。
  你应该很高兴知道你在这里的兄弟姐妹都很好,并送去他们的祝福。和我一样,他们也赞成你能在毕业后决定回家。你来的时候,我们可以一起决定你愿意待多长时间。巴利,即使只待几天,重要的是你认识你的人民,还知道你属于哪里。
  请照顾好自己,向你的妈妈、外婆和外公问好。我希望很快能收到你的信。
  爱你的父亲
  奥巴马把信折好,塞进口袋里。他与父亲已经有四年没有通信了。他写了好几次,最后一次才下决心发出去,他很快收到了父亲愉快而平静的回信。
  时间过了午夜,奥巴马爬过一个栅栏,栅栏的另一边是一条小巷。他在那里找到一片干爽的地方,把行李当枕头,很快就睡着了。早晨醒来,先看到的是一只白母鸡在啄他脚边的垃圾。街对面,一个流浪汉正在一个开着的水龙头前冲洗,他走过去挤着一起洗,没有遭到反对。公寓还是没有人。给萨迪克打通了电话,他让他坐出租车去上东区(曼哈顿地价最贵的富豪区,居住的并不都是有钱人,有些是蓝领阶层),先住在他那里。书包 网 。 想看书来

第四章  大学岁月(7)
五    纽约的诱惑
  萨迪克是巴基斯坦人,个子不高,很健壮,他两年前从伦敦来到纽约,发现自己尖酸刻薄的小聪明和对赚钱的大胆欲望与这个城市的大环境正好一致。于是就待在纽约,直到超过了签证期限,然后干脆就加入了非法移民队伍,在酒吧或者饭店里做招待。
  萨迪克问奥巴马为什么要来纽约,奥巴马给他解释自己有些荒唐的青年时代,他说自己想要弥补,想要变成对世界有用的人。
  萨迪克说:“朋友,你可以谈论你想要拯救世界,但是在这个城市里这些崇高的情感在不断腐蚀掉。你看看外面,人人都想做第一。适者生存。……也许你是个例外,那样的话,我向你脱帽致敬。”萨迪克朝着奥巴马晃了晃咖啡杯,假装向他致敬,他的眼睛在奥巴马脸上搜寻着任何变化的痕迹。在之后的几个月里,他总是在观察奥巴马。看到奥巴马在地铁里把自己的座位让给一个中年妇女时却被一个粗壮的年轻人抢去,他会压制住自己的笑。他领着奥巴马去布鲁明戴尔店,那里是流行时尚的风向标,在奥巴马看那些惊人的价格标签时,观察他的反应。
  后来奥巴马退了109号大街的公寓,因为那里没有暖气。萨迪克陪着他去租房公司,结果他的第二套公寓的分租人因为付不起房租,拿了奥巴马的押金跑掉了。再后来,因为萨迪克租的房子无法续租了,他们就搬到了一起。几个月下来,萨迪克发现奥巴马还是受了这个城市的影响,但不是他所料想的那种影响。奥巴马开始不再把目标定得很高。他每天跑步三英里,并在每周日斋戒。他开始把精力都用在学习上,每天写反思日记,也写一些蹩脚的诗。每次萨迪克叫他一起去酒吧,他都请求萨迪克放过他,并找一些不冷不热的理由,如太多作业或没有足够的现金。最终萨迪克受不了他了,在他去找更好的合租伙伴之前,对奥巴马说了句,“你真是个令人讨厌的人。”
  纽约有着太多的诱惑。华尔街一日比一日繁荣,曼哈顿每天都有新发展,年纪轻轻的青年男女享用着多得荒唐的财富。这里的美丽与丑陋、嘈杂与富足让奥巴马感到眼花缭乱,他甚至对自己的适应力都不再确信,害怕重蹈过去的覆辙,奥巴马小心翼翼地抵制着这一切,过着僧侣一样的生活。他不再喝酒或四处参加派对,两年里几乎与外界隔绝。“当我回头看这一切时,它确实是一段艰苦而认真的人生。”奥巴马后来回忆,“我准时上课,然后便是回家看书或者写作。”
  除了读基督教的《圣经》,和青少年时的母亲一样,奥巴马读了德国著名哲学家尼采的著作,尼采的著作对于宗教、道德、现代文化、哲学以及科学等领域提出了广泛的批判和讨论。他的写作风格独特,经常使用格言和悖论的技巧。奥巴马经历了几乎整个哲学思辨的过程,并有了自己的理解。他也读美国小说家赫尔曼·梅尔维尔(Herman Melville)和托妮·莫里森(Toni Morrison),托妮是美国非洲文学的重要作者,世界文学最重要的作家之一,其选集于1993年获诺贝尔文学奖。
  他什么都读。在这一段时间里,奥巴马在智力上获得了极大的发展。这是一种内在的成长。
  他定期为纽约的一些杂志提供稿件,这对于他来说无疑是很好的实习机会。纽约的两年学习,给予他的不仅是书本的故事,而且还使他练就了自己的写作风格。
  在这一时期,奥巴马开始坚持让人们叫他巴拉克:“这不是对于我的非洲血统的声明,不是一次种族声明,而是对于我已成年的声明。”
  六    母亲和妹妹的探望
  在哥伦比亚大学读书时的第一个夏天,母亲和妹妹玛雅来看奥巴马。她们看到他非常瘦,皮包骨头。在他住的公寓里,卫生间里只有两条毛巾,厨房里只有三只盘子。那时候他还在和萨迪克合租,她们在他的公寓住了几晚,然后就搬到公园大道母亲的一个朋友空着的私人公寓去了。那时奥巴马在西上区找了一份清理建筑工地的工作,所以她们每天自己去游览整个城市,晚上与奥巴马一起吃晚饭。吃饭的时候,她们就给他讲一天的见闻,之后一起讨论这个城市的各种问题。书 包 网 txt小说上传分享

第四章  大学岁月(8)
那时候玛雅只有十几岁,奥巴马斥责她整晚看电视,却不看他给她买的小说。他还告诉母亲外国捐赠人和国际发展组织的援助怎样让第三世界养成了依赖的习惯。
  玛雅问母亲哥哥是不是有问题,母亲告诉他,那只是他的一个发展阶段。
  一天晚上,母亲看到电影《黑人俄狄浦斯》的广告,就坚持要去看,她说那是她看过的第一部外国影片。他们坐出租车去了电影院,电影是50年代制作的,演员是巴西人。故事情节很简单,主要人物是注定要失败的一对爱人:俄狄浦斯和尤丽黛丝,背景是里约热内卢狂欢节时的贫民窟。电影看到一半时,奥巴马就不想看了,可是他却看到母亲专注地盯着屏幕,完全沉浸在其中。也许电影是母亲少女时代的幻想的反映。
  奥巴马要给父亲寄信,没有国际邮票。问母亲有没有,母亲很高兴他与父亲在互相了解,希望他不要恨父亲,并给他讲了她与父亲的事情。
  当初父亲离开他们并不是父亲的错,是母亲要离婚。最初父母要结婚的时候,奥巴马的外公外婆就不是很高兴,不过他们还是同意了,他们或许也阻止不了,他们最后觉得这样做是对的。不过老奥巴马的父亲侯赛因给奥巴马的外公写了一封很长的、刻薄的信,说他不赞成这桩婚事。他不想要老奥巴马的血被一个白人女子玷污了。外公收到信后很生气,回信也很不客气。另外,老奥巴马告诉奥巴马的母亲,说他与肯尼亚的第一任妻子已经分开了,但是那桩婚姻是村子里的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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