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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上面的故事可以看得出来,在实际的乡村生活中,现代的婚姻道德、法律文化等强制性规则与非强制性的本土的风俗、习惯等婚姻文化资源并存,相互作用,共同维持乡村社会的婚姻秩序。也可以说,在进入乡村社会私人生活领域的时候,国家法是作为民间法的对立面出现的。然而,当国家法实际介入离婚纠纷之后,除了简单的强制措施外,国家法需要乡村风俗习惯、惯例等等的协助。也就是说,在乡村社会中,国家法律并非是一个完整的概念,而是弥散在乡村文化之中。国家法律只有在实践状态中不断地从地方文化规则中寻求价值援引和意义象征才能真正发挥作用,不然,往往只是一纸空文。
三、故事的文化人类学解读
新中国建立以来,农村曾经出现过两次离婚高峰,第一次离婚高峰发生在1951年。这次高峰是社会结构性变动的产物。1950年我国实施第一部《婚姻法》,随后又连续大张旗鼓地宣传、贯彻《婚姻法》,是其直接诱因。第二次离婚高峰出现在1961年至1963年期间。这次离婚高峰的出现,主要是由于我国自1958年以来在经济指导方针上的失误及政治上进行反右斗争等人为原因所造成。虽然这两次离婚高峰的具体情况是不一样的,但这两次离婚风潮的出现无疑都是通过“法律下乡”的方式在乡村生活中确立了一种新的婚姻理念,即婚姻自由、自主。就是说,当国家法律的运作弥漫于农民的婚姻生活之中的时候,通过国家权力发挥主导性的作用,轻而易举就改变了乡村社会原有的生活逻辑和婚姻文化景观。但是,我们必须意识到,法律文化无论如何“立竿见影”,也只是人们调节婚姻行为规范的一部分内容,无论其作用多么重要,它也只能建构社会中的部分婚姻秩序。
一定意义上,一个社会的法律,不管如何界定,它与包括风俗、习惯在内的地方性知识之间,一定具有某种深刻的相互支持关系。当某些行为不能或不便于进行法律制裁时,便采用地方性知识调整。一旦这些行为已经不能靠地方性知识调整时,就可能适用法律调整。例如,在上面的这起离婚事件中,开始的时候就是采取亲朋好友齐上阵的地方性知识调整,但当矛盾激化,地方性知识已不能对之调整时,就需要法律调整,需要乡司法所的直接介入了。
因此,在乡村社会婚姻秩序的建构上,我们不能只重视法律、法规等现代的婚姻文化,还应该重视在乡村社会生活中经过长期的、在各种现有的制约条件下通过人们的行为互动逐步形成的一些民间习惯、习俗的作用。如果仅从现代婚姻道德文化角度出发,仅强调现代的婚姻道德文化对乡村社会的调控,就无法建构符合我国乡村社会实际的婚姻秩序。由此,乡村婚姻秩序的建构不能简单地理解为把现代的婚姻道德、法律文化向农村社区无限扩展的过程,而应把它看成是现代的婚姻道德、法律文化与本土的婚姻道德、法律文化适用上的多元选择与互动过程。
遵从与抗拒——婚恋中的家庭本位主义(1)
一、故事
刘老汉是一个四十多岁的农家汉子,由于农村普遍早婚,他倒是有一个十七八岁的女儿。刘老汉的女儿和其他农村孩子一样,初中毕业后到离家很远的城市里的一家服装厂做工,这也是农村常见的现象。因为种种原因,这些花季的孩子们无缘进一步接受教育,只能外出打工谋生。其实,在女儿还没有离开家的时候,刘老汉就已经开始托人在周围村庄内替女儿物色合适的结婚对象了。在经过多轮的淘汰和权衡之后,刘老汉终于把目标锁定在附近村庄一个家境殷实的小伙子身上。于是,刘老汉夫妇开始盘算女儿回家过年的档口,就把婚事定下来。在乡村,婚姻在朴实的乡下人眼里可谓是终身大事。农村人都是巴不得自己的女儿早点有归宿,女儿有对象父母心头的一块大石头也就落地了。如果家中有未嫁女的话,父母心头总是不得安宁。
过年的时候,女儿回来之后,父母满怀欣喜地告诉女儿自己的打算。出乎父母的意料,女儿坚决不同意这门亲事。更出乎两位老人意料之外的是,女儿称自己已经有了心上人。那个人是女儿外出打工的时候认识的,两个人很谈得来。那个人是同县一个村庄的,和刘老汉的女儿在一家工厂上班。都是情窦初开的年纪,都是离家独自在外,都是为了打工挣钱,相仿的年纪、相似的经历、相同的想法使两颗心很容易贴在一起……不过,刘老汉可不关心这些。相比较而言,刘老汉更关心的问题是:对方的家境条件如何?兄弟几人?父母品行声誉如何?一般来说,在乡村父母眼里,在为儿女筛选结婚对象的时候,男女双方家长的关注点是不一样的。女方挑选男方的最先考虑的条件是家庭经济状况、婆婆的为人处世以及弟兄多少等,男方看中女方的主要条件则是健康、外貌、人品等。
为了解到更多的真实情况,刘老汉夫妇还发动自己的亲属网络去“侦察”敌情。调查的内容就是男方的家庭背景,包括经济状况、邻里关系等,其目的当然是为了女儿长远考虑。这种调查一般是秘密进行的,比如走访左邻右舍或者亲戚朋友。乡村里都是熟头熟脸,关系也盘根错节,调查起来很容易,甚至会在一次赶集时进行。不过要是问到和其关系不好的邻居,或者有过节的人,情况通常不妙。他们会添油加醋,横加奚落。当然更多的人都信奉“与人为善”,极力说些好话。
没过多久,刘老汉就通过层层关系网,通过一个远房亲戚的亲戚,把男方的家庭背景前前后后、仔仔细细、完完整整地打听了一遍,从男方的父母到男方的家族,从脾气个性到经济状况,很多细节和内容甚至连住在一起多年的邻居都不清楚。总体上讲,乡村社会还是一个“熟人社会”。通过各种各样的社会关系,个体就逐渐成为一个“透明人”。在这个“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的社会中,个体受到群体的监督和约束。让人变得透明的这个社会网络,使信息获得的渠道十分通畅。这使得家庭在择偶决策时,考虑得更为全面。当地民众认为,在此基础上建立的关系是可靠的,有利于日后婚姻的稳定以及家庭之间的友好往来。也正是由于这个原因,一旦行为越轨,就会影响到社会对他以及家庭的评价,使个体在择偶中处于不利位置。书 包 网 txt小说上传分享
遵从与抗拒——婚恋中的家庭本位主义(2)
也不知道是因为什么,反正刘老汉打听清楚男方的家庭背景之后,不同意女儿的亲事。他给出的一个最主要的解释理由就是两个人命相不合。显然,对于这样一个理由,女儿是不肯接受的。其实女儿知道刘老汉不同意这门亲事的真实原因是不满意对方的家庭条件,认为双方不能门当户对。刘老汉的理由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对方的家族人丁不旺。自己的家族在L村是一个能够呼风唤雨的大家族,与女儿同辈的男丁就有二十多人,这些年来自己的家族不仅一直把持着村庄中的行政大权和道德话语权,而且家族中有很多人都在县城里居住和生活;而对方在自己的村庄里不仅是一个只有几户人家的世代为农的小家族,而且到男方这一辈,他们家已经是三代单传了。另一方面对方家庭的经济条件也难如人意。这些年来,凭借着自己的勤劳和聪明,刘老汉已经成为村庄中的经济能人,从那栋耗资十余万的两层楼房中就能看得出来。但是对方家庭直到现在还是居住在“砖包皮”的土坯房里。
不过,在女儿眼里这些都不是问题。她认为自己又不是嫁给男方的家庭,对方的家庭条件并不十分重要,况且现在乡村一般都是结婚不久就要分家单过的。只要对方人品好,通过两个人的勤劳和努力,小家庭的日子肯定会有起色的。可是刘老汉并不这么认为,他认为“娶媳妇”和“嫁女儿”绝不是一回事。娶媳妇可以不考虑对方的家庭条件,只要女方的个人条件好就可以,但是嫁女儿则不然,女儿嫁过去要面对男方的整个家庭,甚至家族,这些方面的问题不得不考虑。刘老汉夫妇不仅苦口婆心地给女儿讲道理,还不时地拿身边的人作例子,可谓晓之以理,动之以情。
面对父母的规劝和哀求,在事关人生幸福的大事面前,女儿还是以哭闹、绝食等等一般乡村妇女都会采用的“弱者的武器”坚持着自己的意见。这期间,有很多亲朋和邻居都劝说刘老汉:现在社会不一样了,电视上不是经常演自由恋爱嘛。现在的年轻人不一样了,他们比我们懂得多,孩子的想法也不一定就不对。也许是受其他人,甚至电视文化的感染和熏陶,也许是出于疼爱女儿,不忍心让女儿难过的考虑,也许是刘老汉夫妇实在是无可奈何、无计可施了,在做了最后的一番努力之后,刘老汉彻底妥协了。但是也提出了两个前提条件,要求男方必须做到这两条才肯点头同意这门亲事。第一是要让男方想法找到一个媒人,来向自己正式提亲。第二是要男方提供一份说得过去的聘礼。
至于第一个条件,双方都没有什么意见。面对这样的要求,男方的家长十分认同,绝无半点我们这些外人看来“多此一举”的感觉。这从他恳请自己村里的村长出面担任媒人这一角色就可以看出来。在乡村婚姻过程中,自家找的媒人大多也是自己相熟和知根知底的人,假若自家有什么不周全的地方,也好找话来圆,求得整个事情的顺利进展。但是,由于男方家庭的媒人以前根本就不认识刘老汉。他只好动用自己的关系,找到了自己在L村的一个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