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爱情喜剧片
王尔冈
在一部“爱情喜剧片”里,男女主角未必从开始就吵架。但是如果一部电影的男女主角从开始就吵架,那么它一定是“爱情喜剧片”,而且吵架的人最终将疯狂地爱上对方。
安吉莉娜·朱利主演的《所谓人生》(Life or Something Like It)部分证明了这个定律。她扮演的女主角是西雅图的一个电视主持人,有个非常不错的男朋友,还刚刚获得了事业上最好的机会,正感觉万事如意,不料却遭受意外打击。一个会未卜先知的流浪汉告诉她,她的生命只剩下一周时间,更惨的是她相信了,同时醒悟到自己的生活其实毫无意义,于是拼命抓紧时间改变生活态度和方式,希望改变不幸的结局。
她的男朋友的确非常不错,有型有款,还是打职业联赛的棒球明星。但他还没有好到足以打破那个定律的程度。在女主角的老板给她安排了一个摄像师之后,观众就知道帅哥球星已经被三振出局,情场没戏了。因为那个同样有型有款的摄像师一见到女主角就跟她吵架,其中有一段关于镜头该由哪里开始的斗嘴是这样的:
女:我是讲述这个故事的人。
男:但你有没有听说过“一张照片抵得上一千个字”?
女:这句话是专门说给你这种不认识一千个字的人听的。
男:嘿,我认识两个字,第一个字是“F”开头的。
……
银幕下的观众心中正在鼓劲:加油,把那个“F”开头的字说出来!忽然想起,这是一部所谓“爱情喜剧片”,措辞应该甜蜜一些,而且还想起了前面所说的那个定律,不禁开始暗暗为帅哥球星担忧。果然,事情发展下去,球星就在并未犯错的情况下被女主角抛弃了。也许正因为如此无辜,电影安排他在最后无关痛痒地击出了一个全垒打,算是安慰奖。
如果所谓人生就是所谓爱情喜剧,那么冷静和自制力一定是最大的性格缺陷。它们苦口婆心地阻碍你和异性吵架,害你损失了无数次和异性相爱的机会。
猜猜谁真的爱你
王尔冈
如果用谜语来比喻电影的悬念,那么最有名的题目就是“猜猜谁是凶手”。看着命案一桩接一桩发生,几乎所有出场的人物都有嫌疑,甚至包括已经被杀死的人———有些凶手善于装死,观众就不知不觉投入到一场趣味十足的狂野猜测中。但在一些惊险的电影里,最有意思的谜题并不血腥,反而听起来显得文艺,那就是:猜猜哪一个才是真正爱他/她的人。
2001年有部电影叫做《反托拉斯行动》(Anti Trust),说的是一个电脑高手被招进IT业大公司工作,偶然发现老板为了实现垄断使尽肮脏手段,于是利用才智与之周旋,最终将这个有财有势的行业大鳄一举击败。情节算得上峰回路转,但可惜我受惊险片毒害太深,许多本来应该令人吃惊的意外都能大煞风景地一猜即中。比如说,主角带着老板的犯罪证据去司法部举报,在走廊遇见司法部的负责人,该负责人亲切地请他到自己的办公室里稍等,自己要过一会儿再来。我马上醒觉,电影里一个人叫另一个人在房间里稍等,自己马上就来,通常只意味着后者将在房间里发现重要的东西。而这是惊险片,没有什么比揭穿某个“好人”原来是坏人更加震撼了。果然,主角在办公室发现这个司法部负责人是老板的同伙。
当传统惊险元素未能提供足够刺激的时候,“男女关系”这个一般只会被当作惊险片点缀的东西发挥了好作用。电影似乎漫不经心地在男主角身边安排了两个女孩,似乎都有机会成为他最终所爱,但随着故事发展越来越紧张,这两个女孩的真实身份越来越重要,对男主角而言甚至事关生死。我也大胆地猜测了,甚至一度以为自己猜测正确,然而真相却狡猾地逃脱了我的意料。
作为一个有公德心的观众,我五年内都不会告诉没看过《反托拉斯行动》的人哪个女孩是好女孩。但我想说说这种恋爱谜局令我联想起的另一部电影:金·凯利的名作《变相怪杰》。这部1994年的影片也给男主角安排了两位候选爱人,一个是夜总会的惹火尤物,一个是报社的女记者。他刚遇到前一个便陷入了深深的单相思,不知道她其实是坏人的帮凶;后一个则看起来朴实善良,想靠自己的努力出人头地。当时我深信男主角最终肯定会迷途知返,认识到朴实的一个才是自己的真命天子,但结局无情地向我宣布这种逻辑其实早就过时。情节在转折之后还可以再转回来,女记者骗取了男主角信任,就将他出卖给了坏人;反而是夜总会艳星不愿继续做帮凶,关键时刻救了他一命。
《变相怪杰》就像《反托拉斯行动》一样成功地把我骗倒,差别只是《变相怪杰》时日已久,公布结局也无妨。那时真不该迷信自作聪明的推理,其实只要顺应本能,就接近了正确的答案———试问哪个男性不喜欢看惹火尤物?
恋爱中提防恶犬
王尔冈
它出现于银幕,跟女主人奔跑在阳光明媚的海滩上。女主人由布里特妮·墨菲扮演,她刚刚跟阿姆(Eminem)合作过《8英里》,是正处于上升阶段的新晋女星,看来迟早会进入《人物》杂志评选的“全球最美丽的50人”;而它虽然永远不可能当选,但条件也不错。它是矮胖的白色虎头狗,样子比较傻,几乎称得上人见人爱,只有男主角说它“不过是头有毛的猪”。
这部2003年公映的电影叫做《新婚燕尔》(Just Married)。它和她一起邂逅了他,他和她一见钟情,它和他则处得不太好。直到有一天,他对它的纠缠感到不耐烦,随手扔出一个球想把它引开,谁知球跳出了窗户,它也飞身跃下,然后就是汽车急刹、撞到东西的声音。这一幕发生时,影院里富有爱心的人们发出一阵惊呼。
《新婚燕尔》应该属于喜剧类型,讲述一对恋人的关系在婚后的蜜月期接受严峻考验。如果说他误杀了狗,那么狗也几乎扼杀了他的婚姻,因为他和她约定相互坦诚,而他一念之差隐瞒了小狗逝世的事实,等到真相被揭穿,美满姻缘也就濒临破裂了。
后来影片结束,字幕声明没有动物在拍摄过程中受到伤害,却不用声明有没有人受到动物的伤害。狗的情节在故事中只占一小部分,但我觉得电影在偷偷向我们灌输这样的信息:狗是人类的朋友,又是人类爱情的敌人。
同一年面世的《如何在10天之内失去一个男友》(How to Lose a Guy in 10 Days)能够证明这种阴谋理论,它甚至将养狗———或者说不恰当地养狗———列为女性最容易吓跑男友的问题之一。女主角是时尚杂志专栏作家,她想总结女性在恋爱中容易犯下的错误,于是准备先钓上一个男友,然后在10天之内做尽令异性反感的事情来,看能不能把他吓跑,再将经验整理成文章,给女读者作出错误示范:看,这些做法会令你失去男友。她真的开始了她的实验,还把一条狗当成得力道具,给它和他买同样花纹的衣服,给它起了影射他身体某部位的名字,还让它在他的球桌、赌桌上小便。这种情节也许能提醒女观众小心处理男友和宠物的关系,但同样能勾起男观众难过的回忆,平添对狗的敌视:那一次,那一次,还有那一次,我得到的待遇是否真的连狗都不如?
有人说,跟你的女朋友谈恋爱,就是和她的一家老小、亲戚朋友谈恋爱,因为你不得不跟这些原本和你毫无关系的人打交道,平添许多麻烦。其实这还不算耸人听闻,可怕的是“一家老小”还包括她的狗。
拜激情主义
小 七
一天晚上,泡完吧,和一个朋友一起坐车回家。为什么女人总是要激情?他坐在前排付钱的位子上问。最近,他的感情受了打击,谈了好几年的女朋友跑掉了。
因为,激情是她们的宗教啊,我说,这样也好,她走了,你正好解放,婚也不用结了,从此以后,可以堂堂正正地花天酒地,胡作非为,别人还觉得你的放纵,是伤心的表现。
她们总觉得别的地方更精彩,他叹了一口气,再白痴的人,也比我精彩,因为他们新鲜嘛。我也觉得这是没有办法的事:不试一次,她们总不甘心的。
折腾。他最后下了一个评语。
婚姻这种东西,总有一天要消亡的吧,对此,我是越来越悲观了。别的不说,要一男一女,一对一地守上30年、40年,现在的年轻人,我看没几个会拍着胸脯说我可以。跟以前劝别人结婚,以享受安定的乐趣不同,我现在常常劝别人不要结婚:算了,自己玩玩吧,多开心,玩得不舒服了,换一个,何必非要结婚呢?
倒不是我自己对婚姻有什么不满,而是看了太多的分手、离婚、折腾,越来越感觉没几个人的心态适合结婚。爱、爱、爱,然后是平静得很舒服,然后是平淡得有点不舒服———也可以说,是舒服得有点不舒服,因为这种舒服没激情。那种一上来就感情不合的,就更不用说了。
另外一个朋友有句名言,不是婚姻的哪一方有问题,而是婚姻这个东西折磨人。
我的格言是:最后还不是一样?
很多女性朋友(这个词真别扭,但是也找不出一个更合适的字眼),在我看来,都有点拜激情主义,折腾;当然,在她们看来,我的信仰也只不过是沉闷而已。
七 月
小 七
一月,他每天准时上下班,分秒不差。
二月,他突然爱上夜生活的糜烂,每晚转三家夜店。
三月,他玩世不恭,什么都拿来开心,没有一点正经。
四月,在电梯里,他突然一见钟情,爱上了自己的邻居、一个新搬进来的单身女子。整个四月,他都很晚上班,很早回家,只为能在电梯里多遇见她几次。
五月,他们开始恋爱,然后,做爱。第二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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