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死演好朱七七(武林外史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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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死演好朱七七(武林外史同人- 第2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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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他慢慢的让我改变了这个想法。
  
  他原来不是我想象的那个他。
  
  他可爱,他迷人,他聪明,他善良,他任劳任怨,他细心体贴,他愿意听我任何的唠叨和不满,对我的任性全部回以微笑。
  
  是不是,我也该放下成见,向他敞开心扉,明白的告诉他:
  
  以前的一切一切都对不起,让我们从新开始。请以后也不要离开我,请永远和我在一起。
  
  “七七,怎么了?”花花哥永远是微笑的,“店小二说你找我。”
  
  “嗯。”我的手心不停的出汗,我的嗓子紧张的发干,话就在嘴边却怎么也说不出口。
  
  “七七?”
  
  “哈~”我鼓起了勇气,“花花哥,拜托你和店小二说一下,我不想让初一住马厩,那些马该欺负他了,我想让他睡我床旁边,我晚上有话和他聊。”
  
  “啥?”
  
  我羞红了脸,“人家打了很久的腹稿,想和初一表白。”
  
  “啥?”
  
  “像他这样任劳任怨聪明懂事能明白我眼神调整速度不和别的小母驴打情骂俏也不偷吃菜摊上的白菜更能乖乖的站着让我给他洗澡还会撒娇逗我笑的驴真是再也找不到了。”
  
  “七七?”
  
  “嗯?”
  
  “那个,我头有点痛,可能帮不到你了,你和小二好好说说吧。那啥,晚安,有事没事都别叫我了啊。”
  
  “花花哥,你要保重啊,千万要照顾好自己,难受要和我说。”
  
  “七七……”
  
  “要是你病死了,以后有人欺负我家初一谁给我们出头啊!”
  
  王怜花遁去了。
  
  我喝了点茶水,雄纠纠气昂昂去和小二谈判了。“小二哥,虽然我的那个是单人房但是住两个人有问题吗?”
  
  “客官,这个……您随意。”
  
  “那太好了,把我家初一给牵来。”
  
  “哎,客官,这个恐怕不行……”
  
  “为毛不行?”
  
  “这个,是客栈的规矩。”
  
  “骗人,刚才我还看一人带个猴上去了,怎么的,你歧视驴啊!”
  
  “客官,您也别为难小的了,我说话也不算数,是我们掌柜的定的规矩。”
  
  “我怎么不信呢,你们掌柜的还说过猴可以进驴不可以进,有证据么,有书信么,有职业章程道德操守法律准绳业内潜规则白皮书吗?”
  
  “……”
  
  “我要牵我家初一。”
  
  “客官!”小二终于怒了,“请不要再无理取闹了。”
  
  “你敢吼我,”我也怒了,“我告诉你,偶上面有淫~~”
  
  “什么人?”
  
  “花花哥,他不让我牵驴,他欺负我,还吼我,花花哥~~~”我喊了半天,王怜花也没理我。小二哼了一声,回去睡觉了。
  
  我眨眨眼,微微一笑,溜出客栈。
  
  王怜花,拜拜了~~“初一乖乖~不要叫~我们悄悄的离开~明天我给你买白菜心吃~~”
  
  不枉费我的一片深情,初一一点声音都没发出,说实话,我甚至觉得它在蹑手蹑脚的走路,和我一摸一样。离开了客栈那条街道,我爬上初一的后背,让它狂奔,我们终于在天亮前离开了开封的管辖。
  
  “啊,这空气真好,初一,这就是自由的味道。”
  
  “恩昂~~”初一也甩开蹄子撒欢的跑。
  
  过了一会,我觉得安全了,让初一停下来,和我一吃吃饭,我吃昨天晚上偷偷藏起来的馒头,它吃路边的草。
  
  “哎,忘了带水袋了。渴了……”我嘟囔一句。
  
  一个水袋从天而降,不偏不斜的落在我怀里。
  
  我咽了咽口水,带着不详的预感抬头,“啊哈哈,花花哥,起得真早,我出来给你买早餐呢。”
  
  …………
  …………
  
  “臭初一,我看错你了。呜呜呜~~”当我再次被五花大绑,放到初一身上示众,初一顺从的跟在王怜花身后,一点反抗都没有。“笨蛋,撒丫子跑呗。为毛跟着他。”
  
  初一羞愧的不敢抬头看我,像个小媳妇一样灰溜溜的走着。
  
  屈辱感升到最大值就是回到那个客栈,那个昨天晚上和我较真的小二看到我之后情不自禁张大嘴哈哈笑的时候了。
  
  “看毛看?小心我买下客栈炒了你!”我对着那个小儿瞪眼睛,他一点都没害怕,笑的捂着肚子站不直。
  
  “花花哥……”
  
  “干嘛?又要给我买早餐?”
  
  “不是滴~~人家现在想来,你可能不喜欢吃早餐~~可是人家很想吃早餐~~人家好饿~~”
  
  王怜花似笑非笑的看了我一眼,我立马指着初一发誓,“我要再要逃跑,你就把初一抓去吃了吧。”
  
  “那好吧。”王怜花终于放开我,“你要是再逃跑,我可要吃他了。”
  
  我竖起大拇指,“驴肉火锅,大补!”
  
  …………
  …………
  
  抛开王怜花身上一切以诡计多端为主的主角性格不说,和他一起玩还真挺不错的。
  
  他好像对开封很熟悉,好吃的好玩的,他都能说的头头是道,然后带着我进行最省时省力却一点精彩都不错过的——玩。
  
  连开封最大的妓院他都带我去了。说实话,没什么意思,王怜花本来就开了一个妓院,深谙此道,听他点评这里的十大名妓就跟数落村口的包子褶不对称一样,什么意境都没了。等那个最红的姑娘过来给我们唱曲的时候,我光顾着注意她和衣服不搭配的鞋,走路时太过用力扭动的腰以及在高音处转折处理的不圆滑了。
  
  “明天去看看包拯的故居吧。”我提议,如果这里还有这么个人这么个地方的话。
  
  “好。”王怜花答应的很爽快,“不过你去那干什么?小破屋,没什么意思。”
  
  你懂屁。我庸俗不行么,这就是包拯死了,要是还活着,我还要他给我签名呢!
  
  第二天去包拯故居的时候,我偷摸的在一块墙砖上刻上:朱四九于不知道是140几还是150几,160几年到此一游~~
  
  我用是是简体字和阿拉伯数字,就算王怜花你把砖头看出个洞也看不明白我写的什么?
  
  好吧,但是我得承认。
  
  我低俗。
  
  我手欠。
  
  如果这地方不是另一个空间,哈哈,让那些专家在几百年后抓耳挠腮的研究去吧。
  
  …………
  …………
  
  做坏事果然是要遭报应的。
  
  当天晚上我就头昏眼花直犯恶心流鼻涕咳嗽手脚无力没胃口。
  
  要不是这个症状实在是和感冒太像了,我还以为是王怜花终于受不了我决定毒死我然后撇干净嫌疑呢。
  
  “不喝。”我把头扭过去,不看王怜花。
  
  大家表以为我在矫情和装逼。我可不是再拒绝吃药。
  
  妈的,不喝药想死啊。
  
  我早就乖乖的喝了那一大海碗不知道是什么东西但是是王怜花端来的估计有效果的东西。
  
  现在,我拒绝的是他说用来补身子的红豆猪脚野鸡汤!
  
  听听这名字,一看就是坐月子才喝的东西,浓浓稠稠的一大碗,看上去就恶心。“打死我也不吃!”我奋力的摇头。
  
  王怜花有意无意的把雪白的手在我面前晃悠,让我看到上面几个红包。据说是他亲自给我熬汤的时候烫到的。
  
  放屁,别说这汤是不是他熬的,如果他真是个连熬汤都烫伤自己的废柴,那我本章一开始那个完美无缺的逃跑计划就不会失败了!我做了多少的铺垫啊,我和初一恩爱了多久啊!
  
  “七七,乖,不要任性。你之所以生病就是因为身子太虚了,快来喝汤补一补。”
  
  大哥,你确定我感冒不是因为你大早上的把我绑在驴上吹了一路的风而着凉了?
  
  王怜花往日透着妖娆的面孔在此时居然有点母性的光辉,生病可真神奇。虽然我打定主意不喝,可是他一直可怜巴巴的在旁边墨迹我,好像真的很关心我一样。
  
  看他说到后来嘴巴都干了,我终于不忍心:“那个……这碗也太大了,给我盛一小碗吧。”
  
  王怜花马上笑了,然后居然端起碗开始咕咚咕咚的喝,一下子就喝掉一大半,然后把碗递过来,“这样就不多了。”
  
  我愣愣的接过碗,看他伸出舌头舔舔嘴唇,然后笑着说,“真的特好喝。我一直用内力温着呢,快喝吧。”
  
  真诱人。
  
  唉,我叹气,太可惜了。
  
  我勒个去,这货居然是我哥这货居然是我哥这货居然是我哥。
  
  端起碗,放在嘴边,“花花哥,你有没有什么比如:性病、狂犬病、肝炎、麻疹、腮腺炎、水痘,病毒性肝炎、细菌性痢疾、脊髓灰质炎、伤寒、副伤寒、霍乱、副霍乱、阿米巴痢疾、各种肠道病毒感染、细菌性事物中毒以及各种肠道寄生虫病等通过唾液传染的疾病?”
  




隐形尿性麦霸的朱四九

  不知道大家唱不唱歌。
  
  召集三五好友在包间里把嗓子扯破。
  
  有这么一种人:
  
  在有人提议:去唱歌啊?
  他/她说:不去,不去,没意思,我唱得不好。
  大家一起劝,去吧去吧,他/她勉为其难:那就去吧,我可是为你们才去的。
  
  到了KTV,哼哼~~你看去吧。此人一个健步抓住麦克打死也不松手,自己点了1234567首也就算了,别人点的歌单反是有他/她会唱的,能哼哼几句的,那是绝对不落下。
  
  这种人是麦霸。
  
  还是最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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