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第一次听说到这个恶俗的传说后,第一反应就是去找马赛算帐。这不是明摆着在为他的游戏店做宣传广告吗,这个蹩脚的传说不是从他那里发出去的才有鬼呢。居然连4天王都叫出来了,你以为是刘郭张黎吗?!(似乎现在正是他们最火的时代哦)
来到马赛的游戏店,此刻店门前已经挂上了招牌,上书“飞翔游戏店”5个大字。看来我们的马赛同志的确有做生意的天赋,2年不见,原本只是拥有3台F的小店此刻已经成为了一家正规的游戏店。
进入店门,才发现里面的装潢与原先早已完全不同,原本只不过不到0平方米的小店,此刻,店面内部已与隔壁相邻的店铺打通,感觉一下子大了不少,店门的右边是一片玻璃柜台,柜台内摆放着许多F的游戏卡带,看样子似乎还在兼营游戏卡带的生意。在我上山学艺前,记得还只有3台主机,此刻已经变成了0台。电视机也大多换成了8寸。
看来这马赛利用我的名头所赚的实着不少,想到这里,我恶作剧心起,无声无息的走到正在观看游戏的马赛身边,对着他的耳边大叫一声“啊!!!!”将马赛吓了一跳。马赛气势汹汹的转过头来,但当看到是我时,愣了。
我笑嘻嘻的说道:“马老板,生意兴隆啊。”
马赛笑道:“是你啊,你小子终于回来了,呵呵,这还是托你的福啊。”至于托了我什么福,大家都是聪明人,自然不言而喻。
见马赛这么老实,我倒也不好再为难他了。反正之前也吓了他一跳,同时对于我来说也无甚损失,也就罢了。
接着,我和马赛说了些2年里各自的情况,说着,马赛突然立起,大手一挥,喊道:“大家听好,在我身边的这位就是那传说中的游戏之神了,现在就让他给我们表现一番,看看他是否名副其实吧。
明知这有是新一轮利用了,不过反正没什么损失,倒也无妨。见我走上前去,众人纷纷让了开来。其中有些当年认识的伙伴纷纷与我打招呼,而另一些慕名而来的人也纷纷向他们打听关于我的事情。
此时我面前的一台F上所插的,是一个叫做“赤影战士”的游戏,这个游戏在我的映象中非常经典,无论它的游戏性,操作性都是极其优秀的。同时它的几个BGM,堪称F顶级水准,可以说是我前世最为喜爱的几个游戏之一。
我淡然说道:“不用换了,就这个游戏吧。”
此话一出,马赛大惊失色,他可是知道我是刚回来的,在他的想法中,即使我的天分再好,面对一个从来没有见过的游戏,也没有办法打出什么好成绩吧。
我可不理会马赛的眼色,上前抓起了手柄,开始游戏。
渐渐的,马赛那吊起的心终于放了下来,同时暗叹老天保佑。此刻,我的表现完全不象是一个第一次玩此游戏的玩家。我选择用鞭子作为武器一路顺畅的过关斩将,看着我的游戏,周围的观众居然产生一种痛快淋漓的感觉,完全没有一般游戏者那种眼看着无法度过难关的苦闷感觉,就好似在我的手中,游戏不再是游戏,而是成为了一部讲述主角英雄无敌的电影,看的众人大呼过瘾。
最终,我看似轻易的,以完胜的姿态击倒了最终BOSS,赢得了周围一片叫好。游戏结束后,马赛走了过来,对我说道:“你小子,原来练过吗?”
“呵呵,”我神秘的笑笑,用某人的名言回答道:“那是秘密……”
谈着谈着,我突然在柜台中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贴图,FF3!!我慕然想起,确实就是这一年,SQURE出品FF系列的第3作,其中的职业、幻兽、飞空艇,陆行鸟、隐藏宝物、隐藏BOSS等等系统,无一不成为了今后几年中无数RG作品争相模仿参照的对象。也正是从这一代开始,FF系列正式超越了勇者斗恶龙系列,成为了RG游戏领域中当之无愧的O。记得在前世,这可是我在F上玩的最多的一个游戏了。
可惜我的家中还没有F,我也总不能赖在某人的店里玩RG吧,那还不给某人咒死不是?我做下决定,无论如何,都要让我的父母同意给我买一台F回家。
由于时间已经前进到了90年,在前几章我所说的行情自然已经作废。现在彩色电视机已经变的十分普遍,所谓游戏机也渐渐为国人所熟悉。同时,国内终于响起了针对游戏口诛笔伐的运动。原本,这件事情跟我没有任何关系,但是,不巧的是,我的父亲,居然也成为了讨伐游戏派中的一员,当我提起想要买一台F回家后,竟遭到父亲的极力反对,并宣布,绝对不会给我一分钱去买那害人的东西。
我反问道:“那就是说,如果我用自己的钱去买就可以了?”
父亲沉吟片刻,说道:“可以,但家里的电视机没有空余时间让你用来玩游戏,想要玩游戏,自己去买台电视机吧。”
我晕,太阴险了,不愧是我的父亲,我现在终于明白我那卑鄙无耻的性格的真正来源。要知道,当年光是一台F就要400多,再加上一台电视机,天那,对于我这样一个小孩子来说,那可绝对是一天文数字啊。
也许,父亲也正是看着这点,才会提出这个看似不可能完成的条件吧。
可惜,我并不是真正的小孩子,对于现在我来说,抢劫银行也只是举手之劳而已,当然,这是我的最后手段,在没有尝试过其他正当手段之前,我并不准备做这样的事情。那么,还有什么好办法能够迅速来钱那?
钱!钱!!接着几天,我几乎被金钱二字给弄疯了,整日思索着赚钱的方法。要是在异世界中,我会怎么做呢?异世界,异世界?异世界!!!有了!我灵光一闪,想出了一条妙计……
………【十、写作】………
十、写作
为了能够筹集到足够的资金,几日中,我绞尽脑汁,终于灵光一闪,悟出一招良方。那就是某个叫做ZZ的无业游民此刻正在进行的事业:传说中的写做。
是的,我拥有着无数常人所不可能拥有的经历,在此刻看来,那些古怪之极的经历,正是我最宝贵的财富。无论是精神上的,或是物质上的。
我所想到的方法其实异常简单,只要将我在异世界所经历过的一些常人永远无法想象的事情,逐一记述下来,写成一部小说,虽以现在的环境看来,想在国内出版此书,绝无可能,但想必那拥有龙与魔法并存的故事,必然能够吸引无数欧洲人的眼球吧。
根据我那前世的记忆,此时这种类型的小说实在少的可怜。稍有名气的,据我所知,也只有那指环的领主3部曲吧。如果我的设想能够实现,此举必然将引起轰动。此刻,我似乎已然能够看见那大把大把的钞票向我招手。等待着我将它们领回家中,肆意挥霍。
当机立断,这正是我那不多的优点中的一个,前世所学习的简体中文大多有些遗忘,因此我不得不祭出了传说中的现代汉语字典。由于边学边写,进度自然慢的可以。不过能够回忆曾经度过的那段风光的日子,我倒是乐在其中。每当忆起到得意之处,不禁手舞足蹈,或独自开怀大笑,父母见状,误以为我身上(脑中?!)有所不妥,大惊失色下,硬是要带我去医院检查。到最后我不得不向父母解释我正在进行的伟大事业,当然,与事实真正略微有些差异。异世界一话自然隐瞒过去,只是说正在天马行空的胡思乱想,顺便学习汉字,之前,父母也常常看见我整日不离字典。见我如此有上进心,以岁之龄自学汉字,父母便不再怀疑,由得我去了。
我将故事分为3个章节。当然,我不会将在我身上所发生的状况原原本本的写出来。江湖前辈伟大侠曾经说过,说谎的真髓正是三分真,七分假。我以一个从小出生在荒山野岭中,丝毫不谐世事男孩子,取代了我所处的位置。首先,在第一章中,我讲述了一个美好的世界,自小与世隔绝的主角渐渐融入人世,并与伙伴们轻松冒险的故事。其中穿插了诸如精灵,龙等等为众人所熟悉的生物,并加入了一些我在异世界的见闻,务求塑造出一个完美真实的世界。
随着写作日子一天天过去,我的思绪也渐渐回到那些日子。一幅幅铁与血的画面,描述无数丑恶的真实,以及不论如何都必须活下去的精神。那表面看似美丽的世界,终于露出了其狰狞的姿态。伙伴的背叛,人性的堕落,主角黑暗的觉醒,以及那让我甚至不愿再次回忆起的一切,都悄然跃上纸中。此刻,我再也无法控制自己的思维。完全将“我”融入了这个虚构,却有显得如此真实的黑暗世界中。第二章就在主角那绝望与痛苦嚎叫之中缓缓拉下了帷幕。
写完这一切之后,我长长的出了口气,心中翻腾不已,在写作的同时,我早就忘记了那在真正的目的,完全沉溺与我所创造的这真实的世界之中,时光就在那不知不觉间悄悄的从我的指缝中溜走。
打断我写作的,是一纸通知,通知的内容不多,只几行字,但也成功将我的写书大计完全打乱。字数虽少,能量之大,却颇有古人文言风范。大意如下:“林思语同学年龄已到,故于990年8月25日务必参加B区实验小学入学报道。”
细细算来,几月之间,完全走火入魔,不理世事的我也已经码出00万来字。虽然全文还没有完成,但光是前两章,凑合着也能换些辛苦费用吧。
接着,第二个问题摆放在我的眼前,我要如何才能将我的文字换成金钱呢?要知道,90年可没有网络这种极其方便快捷的东西,更勿要说那在未来大红大紫的起点文学网了。同时,以我此刻的年龄,也完全没有机会接触与出版相关人士。不过我丝毫不担心会发生这种尴尬的情况。因为在开始写作之前,我就已经想出了一条妙技,只不过由于写书走了火,变的一发不可收拾,才暂时没有实行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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