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独的狂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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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独的狂欢- 第1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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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岁以后的情趣
  ∷∷ 唐波
  
  
  
  十七八岁吧——我年轻的时候(每次这么说总会招来嘘声一片,含意不详),高中毕业在一家旅游学校念书。或许是刚开放的缘故,特别喜欢奇装异服:红色的套头衫配紫色的条绒裤(裤子要特别宽大,迎风一吹活像战旗),脚蹬棕色高帮的圆头靴,原配的鞋带不要,找来粗细适中的麻绳把脚绑个结实。还有各式各样的藏饰(那时还没有仿制品,都是托人从拉萨八角街购回),琳琅满目地挂了一身,脚踝也不放过,系了一圈小铃铛,走路时叮当作响,我妈说还以为是哪家的狗回来了呢。
  衣服都是自然面料的,全棉、全麻,有的连纽扣都没有,用些像是刚从牛身上割下来的细皮条、粗麻绳十字交叉地缝起来。走在街上回头率挺高,人家觉得古怪吧,我却很得意,处在一个希望引人注目的年纪。
  那时没有扮Cool的说法,那时叫找感觉。
  这感觉什么时候找不着了我没有确切的记忆,反正25岁那年,我发现好像在一夜之间柜子里全是套装、长大衣和高跟鞋。年轻时穿的衣服有的送人了,有的捐助灾区了,但大部分不翼而飞了。
  如今是些什么衣服啊!化纤,尼龙,聚酯纤维,我已经“堕落”到离自然要多远有多远的地步。一条Espirit的裙子花了898块人民币(瞧这价格定得玄的,900就900,还要玩个两块钱花招),小商标上赫然标着“黏液纤维”。什么叫黏液纤维?我妈一脸坏笑,说黏液嘛,大概就是鼻涕,把鼻涕拉长纺成布再做成衣服估计工程也够大的,难怪要这么贵啊。
  现在就更加从俗如流,我成了名牌的追随者。走在路上,只要看见有人背着L&V的包,我立刻奋不顾身凑过去猛看质地、工艺,特别是边角的缝线,然后直起身,满脸不屑地从鼻子里“呲”出一声:假的!

No。2 完美主义者(14)
我穿着2000块钱以下的Ports,执著追求L&V的真品,心里念念要买BMW,坐在男友的Santana2000里敲打他赶快挣钱。和年轻时代的自己相比,现在的我没有主见,没有创意,没有想象力,随波逐流,人云亦云,口口声声地嚷着后现代的用语,有条不紊地阐述POWER的意义和历史的可颠覆性,内心却狂热拥戴权威,一副企图融入主流物质社会的奴颜媚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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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钱
  ∷∷ 布丁
  
  
  
  有一年春节,我忽然感到有必要给自己买套西服穿,我带着长辈给的压岁钱和单位发的年终奖金,准备去买一套观奇洋服。
  去商场之前,我鬼使神差地去了趟王府饭店,结果见识了一下“范思哲”,那儿有一件西装上衣,极漂亮,导购小姐跟我说,喜欢可以试穿一下,我知道那东西贵得吓人,试也白试不如免了。掉回头再去商场看我的观奇洋服,却怎么看怎么觉得不好看,索性不买了,把钱存入银行了事。
  我之所以认识观奇洋服这个牌子,是因为我看香港电视剧看多了,香港人似乎酷爱穿西装,电视剧里什么人都衣冠楚楚油头粉面,电视剧结尾时总要打一串字幕,说哪几位演员的衣服是由观奇洋服提供。我想,买件这样的西服就行了,还算体面。除了看香港电视剧,我还有一个爱好是翻外国画报。尤其留意其中的照片和广告,这是因为外国字我认不全,所以对图像更敏感。从中我认识了一种瑞士手表,名叫“Tag Heuer”,一见钟情这个词儿不只是说男女之事,我跟Tag Heuer手表就是一见钟情,老想把它搞到手。这种手表在北京城也有卖的,17000块钱左右,我买不起,但买不起也有好处,因为我不会退而求其次去买别的便宜的手表,这也省了钱。
  后来我总结,看了范思哲就不买观奇洋服,看了Tag Heuer就不买天梭飞亚达精工卡西欧之类,是个省钱的好办法。比如有人问我为什么不买辆车,我就说,美国军用吉普Hammer不错,比什么切诺基或北京吉普212强,要买就买Hammer,所以不能随便买辆车。
  这么说自然透着一股对生活孜孜不倦的追求劲儿,实际上却是从根本上泄了气。咱们怎么折腾都过不上梦想中奢华的日子,索性破罐破摔,穿条板儿绿裤子瞎混吧。我岁数不小才明白这么个道理,说起来真他妈害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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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幸福的生活
  ∷∷ 布丁
  
  
  
  多年以前,邻居二狗家买了一台12英寸黑白电视,他家每晚便高朋满座。后来,电视台播放香港电视剧《霍元甲》,来看电视的人太多,二狗他爹就把电视摆到院子里,观众达数十人,后面的根本看不清电视里的人在干嘛。
  忽有一日,那台黑白电视前面立起了一块放大镜,据说影像是以前的倍,站在后面的观众都说,这可好了,能看清霍元甲长什么样子了。
  那时我年纪小,总挤在最前面看电视,前面固然是前面,但未必是正面,因此总免不了从侧面看。放大镜中的影像与电视屏幕固有的影像交替进入或汇合进入我的视野,因此霍元甲的“迷踪拳”总给我极为奇特的视觉享受,那效果极富迷幻感。
  如今的电视不是什么稀罕物了,21英寸彩色电视只需1400元左右,这样看,我们的生活实在是太幸福了。照这个道理,我们以前总穿蓝布上衣,如今有三粒扣西服,太幸福了。我们以前总是吃熬白菜,如今能吃炖牛肉,太幸福了。以前我们不知道电话是什么,现在居然能上因特网,太幸福了。这个道理并不难懂,可我回忆起当年的黑白电视及放大镜,悟出的是另一个道理,即12英寸黑白电视加上放大镜绝不等于21英寸的电视。

No。2 完美主义者(15)
多年以后,我在北京坐出租车(以前我们骑车如今坐出租车太幸福了)时听到了一条广告,广告中的男人邀一女人去滑雪,女人问,是去欧洲吗,男人说,不是去欧洲而是去香山公园。继而又说,香山公园的旱地滑雪比之欧洲并不逊色云云。
  旱地滑雪是个什么样子我未见识过,但我见识过所谓室内高尔夫球场,那个球场也宣扬它是个多么卓尔不凡的地方,但我总觉得站在那里像是站在一个放大了的台球桌子上一样。我知道真正的高尔夫球场不是这样。同理,我知道欧洲滑雪并非香山公园旱地滑雪所能替代的,甚至也不是亚布力滑雪场所能替代的。
  我的意思当然不是说,只有去真正的高尔夫球场打球,去欧洲滑雪才是真正的幸福,而去室内高尔夫玩两下,去体会一下旱地滑雪就不幸福。我的意思是说,有些东西是不可替代的,你看21英寸彩色电视,绝不肯代之以12英寸电视加放大镜。
  我想,当年那些看12英寸放大镜电视的人也会觉得自己幸福,比之看不上或看不清电视。然而,如今我们观察自己的幸福之时是不是也隔着一块放大镜呢?在我们所力图感受的幸福之中有多少是代替之物,有多少是肤浅的,有多少是悲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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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好”的东西
  ∷∷ 施武
  
  
  
  “最好”的东西是“好”东西的最大敌人。这是我家老公信奉的格言。如果我收拾房间刷锅洗碗的时间超出他所能容忍的时间,如果我嫌他衣服脏催他换,他又一时犯懒,他差不多都要表达这层意思。
  最初一次是我在收拾厨房时决心把炒菜锅彻底光亮,结果我用了半筒五洁粉,五个铁纱圈,半天的时间,最后还是把那个锅扔了,重新买了一个不粘锅。虽说是不粘锅,可我还是怕它免不了年深日久粘一锅黑嘎巴,尽量避免炒那种浓汁浓味的莱。吃了一段时间的清食淡菜之后,老公说:“咱们家的锅真干净。”我以为他在夸我,接着他又说:“去外边吃吧。”不约而同地,我们都点了最浓味的菜。此后,我们经常一感到嘴馋就到馆子去吃,直到我们家附近的几个馆子的人和我们都很熟了,我越来越不自在,总觉得我们家好像没厨房似的。翻然悔悟似的,我们的厨房又恢复了烟雾腾腾的菜香味儿。大不了,等锅粘了一身刷不掉的嘎巴儿再换一个。老公为我们得以从锅的专制下解放出来而高兴无比。
  去年我们家铺了新地板,我自然比以前在意一些,擦地的次数多一点。也考虑能否让人进门换换鞋,老公反对,理由是反正三天两头擦地,也不用在乎鞋底那点土。可是,我们家有个能制造,混不懂整理的5岁孩子,吃饭喝水少不了滴汤漏水,不断地从外面往家捡着破石头、乱草叶,玩水更是天性。水点和鞋底土一混合,可想而知那地板是什么样。有那么几天,我差不多像职业清洁工,终日拿着拖把,腰没直过。你道这是什么,这是最干净的地板造成的地板专政。终于爆发了场大战:我和女儿的大战,以“不许”二字为战旗。“不许”说得多了。女儿大概不知道“许”什么了,可她不是善罢干休之辈,给我制造出更大的麻烦,处处与我作对。我的家里整日喊叫声不绝于耳,老公参战,等于挑明了女儿的疑问:这家里“许”什么?他说他宁可把地板掀掉,恢复田园诗般的水泥地。并且提醒我在“锅”的专制下我们失去了厨房,现在地板的专制快让我们失去家了。txt电子书分享平台 

No。2 完美主义者(16)
算我错了,现在无论家里多乱多脏,我一天只整理一次,并且绝不求彻底。
  但人总想把事情做好一点儿,再好一点,总在某些最在乎的事情上求最好的境界,至少是自己心中的最好。尽管我有过教训,那也会时不时偏执起来。每当这时,老公就搬出他的格言,说一个有强制能力的国家都有一定比例的犯罪率,如果把所有的小偷小摸都判死刑,那世界倒是干净了,但是到那时候,衣服不干净,说句脏话就成了要判三五年的罪了,到了这些也要判死罪时,那连抠鼻涕也不行了。我不知道他这是从哪位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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