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独的狂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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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独的狂欢- 第2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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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不知道还有多少人敢像我们这样在大庭广众之下大言不惭地说这些自造的“洋泾浜”。也许是学腻了外语的缘故,“说外语”在我们看来既没有什么可炫耀的,也没有什么可忌讳的。我们只是想拿这些字母和句式寻开心。如果真有人会因此而小瞧我们,我们会“give you a colour to see see”——不就是外语吗?

No。5 想象力贫血(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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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说乡下英语
  ∷∷ 徐彬
  
  
  
  我当年上大学,入了英语系可是误打误撞,没想到这玩艺儿很快成了时髦。现在回想起这事儿,我还颇有些得意。
  正儿巴经学起英语来可使我开了眼。尤其是学着知道听多波段的收音机,知道VOA电台了。我如获至宝,毫不迟疑,义无返顾地跟着那“原汁原味”的美国音学了起来。赖父母所赐,本人舌头根子不是太硬,因而很快就知道如何让舌头打着卷儿嘬美国腔了。美国腔练了两年,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得到一位外教的认可,在朋友拉我去找她老人家学语音的时候她说我已经是“Perfect”了。然而这时却是我要背叛美国腔的开始。
  因为此时美国腔开始时髦起来。借用英语的说法,或者是蹩脚汉译英文作品中的句式,就是“美国腔开始变得如此时髦,以至于我开始感到腻味了”。更使我腻味的是许多英语学习者不分就里,胡乱学美音,终导致了“泛美音”的泛滥。好在一般老百姓平常不会接触这类东西,所以泛美音还没有达到破坏生产力的程度。本人不幸,工作、娱乐都不免接触学英语的人士,所以常常受到泛美音的煎熬。这种东西,或称“不是东西的东西”,听上去的感觉就是说话人的滑腻腻、潮乎乎的舌头没地儿搁,楞要往你这边蹭。
  更让我无可奈何的是泛美音,由于其多卷的特性,得到许多外行人的称许,认为这才是“洋味”实足的英文,所以,操一口泛美音的英语学习者往往能处处逢源,广受好评。
  所以我决定不再学美音。改,改回英国腔吧。可怜大英帝国,板板正正的牛津腔竟一夜间不时兴了。我坚持听BBC英国广播电台,VOA从我的收听节目表中消失了。一段时间后,我的腔调又回来了。可是“业内”人士认为BBC腔太“势力”,是贵族自视太高、太贵的腔调。所以我学起BBC腔调来老不敢太放开,搞得我很别扭。
  上学期来了位访问学者,是苏格兰人。说话甚是纯朴可喜,令我听后有闻陕西方言的亲切感。于是我大搞啤酒攻势,借机学他的苏格兰口音,一个夏天过去,竟也有不少收获。现在我跟学生念数字的时候,就不念“拿磨温”,也不念“拿磨晚”了,而是念“拿磨旺”!
  正在此时,接到一个电话,是熟人来咨询英语学习的。说她的儿子上小学一年级了,家人认为英语要从娃娃抓起,所以想让孩子开始学英语,遂买了磁带让儿子学。可一日忽然听人说,不能让孩子先学说英国音,不然搞坏了改不回来了。此人大惑,想起给我拨电话,问我这“业内”人士的观点。我说英国音搞不坏孩子的发音的,我倒是怕美音弄不好会搞坏孩子的发音,尤其是不幸请了满口泛美音的毛头学生做家教。友人于是旁敲侧击,说我的话肯定权威,自然教孩子英语也权威,??云云。我顿悟她意,忙说,咳,我的英文口语最糟糕,是乡下英语。()
  一辈子学外语
  ∷∷ 应明
  
  
  
  夫人参加了一个什么班又开始学外语了,这在近二十年中已经是第n次。我免不了开玩笑地对她冷嘲热讽一番。
  实际上我并没有多少嘲讽她的资格,许多同胞包括我本人也都有过类似的经历:一辈子中几起几落、不屈不挠地用功学外语。可恨的是汉语实在与热门的外语毫无共通之处,日常生活中又几乎没有相应的语言环境,学起来真是难上加难。

No。5 想象力贫血(27)
我第一回学英语是在中学里。也不知是因为缺乏天赋呢还是别的原因,对之毫无兴趣。上课时老师讲的既听不进也听不懂,脑子里浑浑噩噩的不知在想什么。实在百无聊赖就拿支笔将课本上带圈的英文字母,如b、e、o、p等统统涂黑,使其看上去好像一只只眼睛。惹得老师好心地劝我:“与其同它大眼瞪小眼还不如背几个单词。”好在那时的高考着实体恤下情,虽然外语也考,但只占总分的10%。就这样半点英文不懂的我竟也踏进了大学校门。这像个陈旧的创疤,日后一提起来就让我脸红。
  如今想起来,那时没能学好英文几乎使我一辈子都有些跛足。因为不得不承认我确实过了学外语的最佳时期,后来再补需花加倍的力气。直到今天,当我被看做一个读书人而问及念书问题时,我的建议总是一学好中文二学好英文,这样走路能稳当些。
  当然所谓的“学好”谈何容易,容易的只是忘却和不断的反复。不久前我看日本电影《鳗鱼》,除了零星的片言只语,如いえ”等,其他的对白一句也听不懂;元旦在电视上听维也纳新年音乐会,对指挥洛林·马泽尔的德语祝词更是不知所云。令我丧气的是在念“打狗脱”时我是正经地学过一阵日语甚至德语的。真的是“书到用时方恨少”!而眼下需要外语的“用”又偏偏如此之多,使我至今还不时会重起学外语的念头。
  但不管老师对这种学习的目的意义怎么说,外语的重要性被诠释得最淋漓尽致的还数最近看到的一则电视新闻。说有位法国农民订购了一批英国奶牛。不多日,奶牛们来到了法国农场准备安家落户。不料,这位牛主人想尽一切办法也无法将它们赶进牛棚。牛主人很快意识到他与英国牛之间有语言隔阂,可惜他不会英文。电视上可以看到他一手捧着本法英词典一手拿着根木棍在向牛群吆喝。具体吆喝什么不太清楚,大概总是“Moo——”,“This way,please”之类。也不知是他用词不当还是讲的英文带有法国腔,反正牛们全无反应。幸好在法国农村找个能说英语的人不难,我们看到奶牛们在这位说英语的法国人指挥下乖乖地排队进了牛棚。您瞧,不谙外语就是与外国牛都难打交道,何况与外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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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常语言的暴力
  ∷∷ 格非
  
  
  
  卡内蒂在他的传记小说《获救之舌》中,记述了这样一个幼年生活的片断:在一个阴暗的楼道里,一个陌生的男子手里拿着一把锋利的剃刀,微笑着朝他走过来,对他说:“现在,请把你的舌头伸出来吧,我要把它割下来??”成年后的卡内蒂知道这是一个亲戚开的玩笑,可这一细节却构成了作者回忆全部童年往事的中心情节,甚至,成年后他回忆起当时的情景仍感到不寒而栗。
  也许我们在回忆往事时并未感到类似暴力的伤害,但这并不能说明,这样的暴力从未在我们身上发生过,而是我们的麻木对它早已习惯。这是语言暴力所能造成的最坏结果。
  在我读小学的时候,班上有一位算术老师时常让我们感到恐惧。他专门依靠打耳光、揪头发一类的行径来确立自己的权威,日复一日地在教室里上演恐怖电影。随着他被突然调走,一位文质彬彬的新老师接替了他。他从不打骂学生,而且脸上时常挂着笑容。可他的第一堂课就激起了我们对原先那位老师的怀念。那次课上,有一位女生在课桌下编织毛线手套被同学检举,这位老师立即停止了讲课,转过身莫名其妙地笑了一下,踱着缓慢的步子朝她走过去,我们全都睁大了眼睛。这位教师轻声问那个女同学:“小同学,你知道我要怎么惩罚你吗?”那位女孩闭上了眼睛,伸出她的左手,摊在课桌上。老师摇了摇头:“不,我不喜欢打手心。”也许女孩意识到要揪她的辫子,她本能地用手护住了脑袋。老师却再次摇了摇头:“我也不喜欢揪头发——”他笑嘻嘻地拍了拍她的肩膀,捏了捏她的耳朵。“假如我把你的耳朵拧下来,带回去喂狗,那也太便宜你了。你再好好想想,我会用什么办法来惩罚你??”他慢条斯理地说,直到那个女孩发出了尖厉的哭喊,他才心满意足地回到了讲台前。新来的老师就这样依靠语言上的天赋,一劳永逸地建立了至高无上的威严。

No。5 想象力贫血(28)
我一直认为,我对于母亲的尊敬超过了任何一个人。但这并不是说,在我的成长史上,她没有给我留下过恐怖的记忆。有一次,我在帮她插秧时踩坏了秧苗,她就生气地对我说:“像你这样的人,长大了只配讨××作老婆。”她所说的这个女孩比我小一两岁,是村里公认比较难看的小姑娘之一,她的父亲早死,母亲弱智,长得凶悍异常。这年夏天,我因为偷着去运河游泳被母亲捉住,自知一顿痛打在所难免。在回家路上,我们恰好碰到了那个女孩的姐姐。母亲看了我一眼,像是下了一个很大决心似地对她说:“你妹妹将来给我儿子当老婆怎么样?”对方乐呵呵地笑了起来:“好好好,我们一言为定。”我的灾难降临了。在后来的很长一段时间里,始终在折磨着我神经的只有一个问题:如何才能避免成为那个女孩的丈夫!直到大学毕业后,我带着新婚的妻子回到故乡,在村中偶尔碰到那个姑娘时,心里才有了比较踏实的安全感。而且,我还发现,她其实长得并不难看。()
  不好笑的笑话
  ∷∷ 杜比
  
  
  
  “我算你爸爸”,“你算我儿子”,这两句粗俗的话是传统相声《反七口》的核心,我很难把这个相声的可笑之处讲给你听。这相声很无聊,但里面包含了机智。
  好多年了,我们听了太多毫无机智的相声,听的时候颇觉热闹,听完了也就什么都完了,没有什么可以回味。说这路相声的大多是尖嗓子高调门,大多是在北京的舞台上演出,常到各种电视晚会上露一面。
  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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