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独的狂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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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独的狂欢- 第3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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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7 玩具的理想(17)
我批评那小姐伪善:怎么对女儿下这样的毒手。那小姐辩解:如果让她去寻找爱情,那她就不会回来,如果不做手术而关着她,她没准会因情而死。
  我不是“猫道主义”者,但想着一个生命被人剥夺了对爱的渴望,难免有些不高兴。我是个“人道主义”者,我不高兴的是:有些人也有跟这母猫相似的渴望,却也被什么东西关着,也被什么东西剥夺着,但他自己断不肯去做什么手术,又没有哪一类生灵能看管他,替他料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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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鱼和大象
  ∷∷ 布丁
  
  
  
  前些天看杂志,看到一篇报道,说国外某动物园,某些日子发现经常有犀牛暴死,而且是被别的动物弄死的。能弄死犀牛的动物当然个头儿更大,专家们很快找到了凶手,那就是大象。大象为什么要弄死犀牛呢?专家们经研究确认,那些年轻的大象处于发情期,却没有母象供他们恋爱,就只好攻击犀牛了。那篇报道的最后说动物园方面正想方法解决这个问题。
  每年四五月间,我会去北京动物园参观一番,那时正是动物发情期。有一次,我亲眼得见公象*冲动,追着母象要往人家背上爬。所以,我知道公象发情,的确是件可怕的事情。
  我选择发情期去动物园,并不是为了看这种黄色场面,而是那时的动物更活跃一些,比较爱动,但动物园的管理者不能说只在动物发情时才去关心他们,更不能等大象把犀牛弄死了才去想方法。其实,找一些母象来就是最好的办法,这应该是早为公象想到的事。
  报道中的那个动物园,把大象和犀牛放到能接触的地方,说明那是个野生动物园,至少不像北京动物园,大象有象馆,犀牛有犀牛馆,都被关得挺紧。但是,有了动物相对自由的空间并不就万事大吉,更主要的是:人只要养动物,就要跟动物交流,多一份责任心。
  这个道理我很早就明白,所以我一直拒绝在家里养猫和狗。猫、狗会叫,在我看来,这等于是拥有语言表达能力,如果我照顾不周,他们就会对我提意见。更重要的是,我每天都要上班,回到家里,怕这些猫、狗跟我倾述他们的孤独感,我知道我不能把他们养好,没本事没耐心跟他们交流,所以我就不养。
  养鱼可以少担些责任,因为鱼总是不出声儿,没有表达能力,只需要担心水温和饲料。以我对动物的爱心及责任感,只配养几条很便宜的鱼。
  我的一个朋友曾跟我说,他家里有个亲戚,在乡下开了个养猪场,可以随时抱一个小猪崽儿来给我养。这提议着实打动了我,因为在阳台上养只猪,带着一只猪去散步,的确有点儿惊世骇俗的意思,何况我挺喜欢猪。但是,我拒绝了他的提议,怕它发情,还得再找母猪。朋友说,就养几个月,不等它发情就再换个小猪崽儿,我还是拒绝了,我怕一旦养了猪,我就会对那只猪付出感情。付出感情,就是件麻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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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的故事
  ∷∷ 劳乐
  
  
  
  我很喜欢马。最重要的原因是我觉得马很漂亮。其次可能是因为我知道不少马的故事。我印象最深的马的故事叫《野马“飞毛腿”》,讲的是美国西部一群猎人如何围捕一匹跑得奇快、名叫“飞毛腿”的野马:猎人们想尽各种办法、没完没了地追来追去,但每次都被“飞毛腿”像对付傻瓜一样戏弄了一番。后来,一个老猎人用陷阱加一匹漂亮的小母马终于逮住了“飞毛腿”。但是,“飞毛腿”在被带回农场的途中挣脱了绳索,一路狂奔着跃下了悬崖。

No。7 玩具的理想(18)
从各种动物故事中我了解到:动物比人类还容易中美人计。不过,在《黑美人》中也有一个有头有尾的马的爱情故事。一匹绰号为“黑美人”的黑色公马与它心爱的白牝马在贩马集市上分分合合了好几回,最后一次相遇时,它在运死马的大车上发现了白马。这个马的爱情故事虽然比不上人的那么错综复杂,但也足以使小说中的另一条线索:“黑美人”和它主人的感情显得无足轻重。
  我是在一部名为《马》的话剧中发现人和马之间更为复杂的关系的。剧中的小男孩从小真诚地相信马是基督的化身。不过,他的马的故事是在精神病院里讲述的,因为他在一个风雨之夜戳瞎了附近好几匹马的眼睛。全剧结束时,包括给男孩治病的精神病医生在内的所有人好像都精神失常了,那些马倒是除了瞎了几只眼睛之外没有什么大问题。
  最好看的马的故事是我亲眼看到的。北戴河的沿海公路的一侧是草坪,有一个老头在那里招揽骑马照相生意。通常情况下,老头会勒令打扮得花枝招展的两匹马站到离公路最近的草坪边沿,摆出一副*拉客的架势。两匹马每当老头不注意的时候就会躲到后面的小树林里,但老头一旦发现就会用鞭子抽或朝马身上扔石块。有一次老头在椅子上打了个盹,两匹马趁机躲到了林子中很深的地方。老头发现后当然是怒不可遏地骂了一大篇脏话、扔了好几把石子。两匹马都乖乖地回来了:不仅回到了“拉客”的原地点,而且很努力地又往公路上凑近了一点。很长一段时间它们没有再动过。
  在*有一个传说,说马是一阵南风变的。我不知道在我见过的这些马中有哪些是南风的化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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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阉猫
  ∷∷ 赵爽
  
  
  
  我小时候干过一件蠢事。当时我正上小学,家住平房,房后的窗户对着一片半荒的空场。附近的猫都很喜欢到那里去玩儿,我也喜欢趴在窗户上看它们。有一次我发现有两只猫摆出了一幅奇怪的剑拔弩张的架势。我以前见过两只猫相互恐吓的阵式,但并不是这种样子。正好我那时在写什么“科学小论文”,我就把那天看到的一切作为猫与猫之间发生冲突时的一种体态语言写了进去。直到许多年以后我才意识到,当年我很不好意思地看了半天猫的私*。
  类似的蠢事我还干过一件。那也是在上小学的时候,我们家的猫一到某几个月份就整天扒着纱门闹着要到院子里去。我当时还不知道什么叫“闹春”,反倒是在交给老师的一篇很传统的描写春天的作文里对小猫也如何被春天的红花绿草吸引大抒了一番情。
  后来我毕竟长大了,对猫的方方面面有了更多的了解。这其中也包括“阉猫”这档事。我第一次知道这个词时的印象并不好。那时我有一个同事家里养了三四只猫,因此常常会多出一窝窝小猫。那天我去他家问他妈现在是否有多余的小猫给我,他妈妈的回答是:“没有了。以后也不会有了。因为我把它们都骟了。”随后是“哈哈哈哈”一串大笑。我知道这个同学的妈妈是校医院的外科医生,我并不怀疑她的手艺,但我还是觉得她那种笑声很像个巫婆。
  后来“阉猫”这个词我见得越来越多了。其中一次是在一本新近出版的宠物周历上。本周历的印刷与装帧都很精美,从头到尾在强调动物是人类的朋友,文字间还穿插了不少类似温馨情调的小插图。在讲述养猫知识的一章中,继介绍完如何照料、喂养你的小猫咪后,编者甚至没有忘记提醒你到一定时候要及时阉猫。在一幅表现一群活蹦乱跳的小猫咪的漫画上方,编者还保证“阉过的小猫咪将更加健康、可爱、活泼”。此后不久,我又在街边看到了一块招牌上方写着“小动物健康保护”,下方以同样大的字号写着“阉猫”。txt电子书分享平台 

No。7 玩具的理想(19)
我对猫的健康没有什么研究,但我总是在感情上不太接受得了这种事。如今我更怀疑小学时另一个同学家里的一只大母猫。按照人类的道德标准,这只老母猫很“不要脸”:它天天在外面闲逛,一旦回家肯定是肚子大了;下完一窝小猫,身体恢复后它就又出去闲逛,直到下一次又大着肚子回来。不过我们当时都很喜欢这只母猫,因为它能提供给我们一群虽然不纯种,但是够可爱的小猫。相比之下,如今的猫咪真是可怜:本来外出活动的机会就少,出去一趟还未必有什么结果。
  我不知道我的这种想法是否有理。当然,我承认我从来不是一个很会善待猫的人。前后曾经有6只猫与我朝夕相处,结果每一只都被我欺侮过。不过,我也始终为一点自豪:我们家从未对任何一只猫动过其他手脚。()
  恐怖的宠物
  ∷∷ 劳乐
  
  
  
  我一直认为埋葬动物是一件很恐怖的事,因为它永远不可能像处理人的尸体那样做得干净体面。这其中潜在的原因或许是无论在生时还是死后,人都难以和动物真正沟通,因此你不知道自己到底埋了些什么。大学时我看过这么一部英国连环画。画中的主人公小时恶作剧地把一些虫子塞进瓶子活埋到地下,长大后无论是工作、吃饭、聊天还是*的时候他都经常会恐怖地想到这样一个情景:被活埋的虫子在瓶子里长成了一群怪物。不仅如此,即便被埋下的是宠物也可能同样恐怖。号称“恐怖之王”的小说家斯蒂芬·金的近作的题目就叫《宠物公墓》。
  事实上,宠物在活着的时候也可能变得很恐怖。有一套日本漫画叫《恐怖宠物店》。故事发生的地点是美国唐人街上D伯爵的宠物店。“D伯爵”这个名字很容易让人想起那个嗜血的Draiila伯爵,但在漫画中他只是一个温文尔雅的东方人。D伯爵的宠物店中出售的都是介于人与动物之间的东西——我的意思是:在认养它们的人眼中,这些宠物是有个性的人,在旁观者眼中,这些宠物不过是一些动物,D伯爵每次都会和认养动物的人签订三条协议。第一条是不许把宠物给其他人看,第二条有关宠物的饮食起居,第三条则交待了该宠物的怪癖。违背协议造成的一切后果D伯爵概不负责。漫画中宠物的认养者大多因违反了第三条协议而被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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