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我无意中向萍平问起疯子的工作,她摇摇头:“不清楚,和其他人一起瞎倒腾,倒是不见赔,钱够花。”
我听后暗暗担心,生怕疯子走了歪路,钱赚的不清不白。
日子一天天过去,我高三了,学校的管理制度也越来越严格,一个月能请假回家一趟也是不易,偶尔抽出时间去他们家里看看,萍平一人在家,桌上做了两人份的饭菜,凉着,问起疯子,萍平依旧摇头:“不清楚,一两天不见人影,说是出差。”
我的疑心病越来越重,终于忍不住约了疯子单独见面。
见面时疯子依然还是那张一阵不变的扑克脸,叼着半截烟头站在路边上说是要请我去酒吧坐坐。
有生以来第一次去了酒吧这种消费场所,耀眼的彩灯刺耳的DJ让我无法忍受,我瞄了一眼酒水单,尽量控制情绪的点了一杯最便宜的饮料。
疯子不阴不阳的看了我一眼,对招待说了一个我没听过的酒名:“两杯。”
我忍不住开门见山,直接问他现在究竟做什么买卖?
疯子把酒杯推给我,“管那么多闲事干什么,喝完这杯再和我说话。”
我说你少和我玩这套,喝完这杯你要不交代你就是个*。说完举杯一饮而尽,然后就被一股浓烈的酒气呛得脑浆瞬间凝固。
“你管的闲事太多了。”疯子把垃圾堆提到我脚边示意我想吐就吐。“杀人放火我不干,黄赌毒我不搞,钱的来路都是我自己的血汗钱,你只管上的学,抽空照顾一下咱妹,别的别穷操心。”
我盯着疯子的眼睛看了许久,他莫名其妙被我看的发毛:“看什么?怕我骗你?我有必要骗你么?”
“那就没事多回回家,萍平惦记呢。”
“知道啦,你比我妈都唠叨。”疯子大笑。
那晚我们喝了很多,我不胜酒力醉的一塌糊涂,回到学校后立刻回寝室补觉,心里觉得舒坦了许多。
一个月之后,我忍不住又请假去看望他们兄妹,大门紧锁,敲了许久也没人开门,手机关机打不通,我以为出了命案,连踹带砸大呼小叫。
楼下的邻居告诉我,搬走了,小两口吵得厉害。
我连忙解释说两人是兄妹,邻居说他知道住的是兄妹,是后来哥哥带了个女朋友回家来,和女朋友吵得厉害,妹妹闲吵,总蹲在楼下哭,楼上楼下都知道这事。
我当时立即排除掉了疯子在外面给别人当少爷,带着富婆回家来的情况。因为他的那张扑克脸长得太*了,少爷当不了,顶多当大爷。
究竟是什么原因能把这兄妹俩这么多年来安静的生活给折腾的如此乱套?我带着一肚子的疑问回到了学校,自那之后一直到我高中毕业,都不曾再见到他们兄妹两人。
作者题外话:曾经自己凑字写了《那几年》,未果,有人举报我抄袭,我不明白,一篇毫无意义的生活流水账,抄袭与不抄袭的区别在于什么?在于你的生活比我操蛋?或者说比我提前操蛋了?
写《这几年》的时候,想给予自己近几年的生活情况做个备忘,无奈,事业与消遣不能兼得,生活中的种种,强迫着我不得不停止写下去。
2011年,应该算是我这一生要面临严峻考验的一年,但是我决定再写一篇《乌鸦》,即便是有更多的问题困扰着我,事业,生活,恋爱,结婚。。。。。我27了,差3年,我30,但我一定要把它写完,即便是没有结尾,我也要留下一个没有遗憾的“待续”
上帝。。。。我发誓我绝对不做太监。。。 。 想看书来
生活
高中时我有一个女朋友,她辜负了我每月500多块钱的饭卡,毅然决然在毕业之前把我踹了。
高中毕业后我努力争取又找到一个女朋友,百般疼爱,而对方以我过于吝啬为由再次把我踹了,原因是我情人节连99朵玫瑰都买不起,而我实在是认为玫瑰这东西不如西红柿有实用价值。
大学时我茫然度日,偶然又遇到一个女朋友,我们性格相似情投意合,只因为谈了半年我都不曾记得住她的名字最终还是被踹。
踏入社会之后我像许多自以为成熟的男人一样四处觅食,坚信自己已经立足于社会,雄心壮志豪气万千虽然赚着只够勉强度日子的工资但依然能够承担爱情的重任,却发现真正的爱要付出的不仅仅是我那浅薄的爱情观念。
毕业后,因为家里有着一摊做外码出口的买卖,于是我懵懂的踏进了公司的大门,坐进了属于自己的方格子里,成了一名最基本的业务员。
我开始像身边的人一样,觉得自己开始渐渐成熟,因为我们彼此都担负起了属于自己的那一份责任。
初始只有1000块钱的工资,我成了楼下市集上拉面馆里的常客,破边的面碗,油腻的辣椒粉盒,软软塌塌的一次性筷子,成了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像每一个面对着社会的浪潮丝毫不畏惧的愤青一样,我同样挺直了腰板,从工作中多多少少的尝到了成就的甜头。
我上瘾了。
由于就业过早,身边很少有同龄人的朋友,渐渐的,我学会了沉默和越发暴走的工作。
我常常会在下班时沦落到一家包子铺的角落里,一碟咸菜,两屉包子,几瓶啤酒,偶尔会自己把自己灌醉,跌跌撞撞蹒跚着走在回家的路上。
老K说我日子过的跟晚年似的。说完还拿手机里的一张照片给我看,那是不知什么时候我醉酒后走夜路回家的一个背影照,不幸的被老K*到了。
我看了第一眼头一反应就感觉我的背影太英俊了,黑夜,路灯,垃圾箱,匀称的身子骨,韵味十足的肩膀,我能当影帝了。
几年后的今天,我基本没敢再拍过照,单单是在镜子里我看到的自己,带血丝的眼睛,臃肿,赘肉,满脸的横丝肉,整体上粗了一圈,上帝,我只能扮演个群众演员了,而且是杀猪的。
那些苍白的日子让我着实苍白了一阵子。
后来我认识了老苗,小雨,龙龙。
他们是我踏入社会之后认识的第一批朋友,多多少少给我的生活添加了一些色彩。
老苗的网名叫我玩世不恭,人如其名,邋邋遢遢,瘦骨嶙峋,初识之时那就是根电线杆子,一米八的个头,也就100来斤,为人处世颇为高调嚣张,年纪比我稍大一些,酒量极差,闻到酒气都能脸红,自打我认识他一直到现在,时常都要半夜三更背着他回家。
小雨和龙龙是两个女孩,为人不错,长相也不错,和我相识也算是偶然,她们俩和我还有老苗两男两女时常晚上一起坐在包子铺里聚餐,当然,通常的上半场的情况是我喝啤酒,老苗演讲,小雨和龙龙边吃花生米边听,下半场是老苗被我的酒气熏醉,我和小雨龙龙展开学术辩论。
一群淡定的人生活在淡定的日子里,一切都是那么平淡如水。
那时候唯一不平淡的是我的吉娃娃爱犬呱呱怀孕了,由于我十分的疼爱它,以至于我破天荒的几乎有了做爷爷的感觉,那些日子里,我既兴奋又有几分担忧,走到那里都是咧着大嘴:“我女儿怀孕了!”,并且向身边的人反复咨询着如何饲养幼犬的经验。
不明白发生了什么的陌生人总是对我抱以瞪大眼睛的表情,那感觉看上去比我怀孕了都要惊讶。
呱呱生了的那晚,我们一家三口一夜未眠,我更是买来了各种应急的物品,以防呱呱这种小体型的吉娃娃难产。
十点左右时,呱呱产下了第一只小狗,我兴奋异常,冲到窗边高呼:“生啦!”
呱呱一共产下了四只小狗,一公三母,我和母亲就小狗的名字展开了激烈的讨论,想起是四只小狗,名字可以和喜庆一些的成语相对应,我脱口即出:“恭喜发财!”
但考虑到“恭恭”和“公公”谐音,家里的二老立刻一口回绝了,最终决定用“龙腾虎跃”来命名。
打那以后,我的生活又多增添了几分色彩,但随着四只小狗断奶开始睁眼学会走路之后,着实把我折磨的不轻。
这四只小狗白天睡觉,晚上嬉戏,完全和人类的生活时间差颠倒过来了,我担心小狗晚上会吵到父母休息,便主动的申请把小狗晚上通通搬到我的卧室。
每当夜深人静的时候,狗窝里起先会先传出几声小小的骚动,接着,月光下四双亮晶晶的小眼睛就一一爬出狗窝,隐隐约约可以看到四根秃毛小尾巴机灵的晃动着,娇嫩的犬吠声开始响起。起先,我在半夜被吵起来,会觉得很新鲜很有意思,但是时间一长,我就有些耐不住性子了,长时间的不能保证正常的睡眠时间,以至于我上班时总打瞌睡,脑袋发胀眼袋发黑眼神发直,于是,每到半夜四只小混蛋准备出来捣乱的时候,我半梦半醒的从床头拿起准备好的拖鞋迷迷糊糊的敲打地板,实在被逼无奈的时候,我就拎着苍蝇拍挨个追打,由于没带眼镜看不清楚,黑暗里只能隐约看到它们屁股上晃动的小尾巴,于是瞄准那个部位“啪”的一拍,当即就是一声惨叫。。。。。
后来有天早晨醒来时,我发现四只里的老大龙龙,正躲在落地灯下的角落里体如筛糠,明显是惊吓过度找不到狗窝,蹲在这里筛糠了一整晚,我一脸狰狞的再次举起了苍蝇拍,龙龙见状尖叫着把脑袋拼命的往角落的缝隙里面拱,小尾巴更是拼命的扭曲抖动着,模样甚是可怜。
再后来,我忽然发觉龙龙变得有些反应麻木,眼神呆滞,时不时还喜欢面壁思过,完全就像是一只看破了红尘的出家狗。
我琢磨着是因为那时候我下手太重,以至于给它造成了不可磨灭的心理阴影,想到这些,心里总是过意不去,常常用最温柔的态度去对待它,龙龙欣然接受,但并不像其他的狗一样对自己喜欢的主人百般讨好,只是呆呆的坐在我身旁,目视前方,面部表情极度僵硬,宛如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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