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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周公解梦
如果周公在,真想他能够帮我解答以下这个梦境的含义:
那是一个灰蒙蒙的时刻,不知道是傍晚还是黎明,我沿着一条清澈的小溪向山上走,周围有看不清面孔的别的游客,大家都在往上走,但我不知道我们是要去干什么。我找不到认识的人,所以随着人流往上走,走了很久以后我觉得很累,所以也想学别人弄个拐杖,于是我问周围的游客那拐杖哪儿有卖的,他没空理会我继续忙着赶路,我没有办法,只好也继续往上走。其实很多次我都想放弃,因为我并不知道往上走是干什么,甚至有点生气,想干脆下去,但一想,下去以后呢,我也不知道下面是什么样,所以,只有往上走。后来我们穿过层层茂密的树林,到了山顶,这时我才知道,我们都是来看日出的,每个人都很兴奋,我也很兴奋,站在山顶,风很大,把我的头发吹得乱七八糟,痛快极了,但是他们都是三五成群,只有我孤单一人,但没有关系,我还没有见过日出,所以也焦急而愉快地等待,终于大家开始尖叫,我想应该是太阳升起来了,但是,谁也没有想到,我们等了这么久,居然升起来一轮黑色的太阳,阴森恐怖,这样的结局实在太可笑了,大家都往山下跑,我也跟着往下跑,那黑色的太阳似乎在嘲弄所有的人,慢慢朝山顶靠近,我回头看了它一眼,眼泪掉了出来。
最近我常常反复地想这个梦的含义,我觉得如果我能够得出正确的答案,那将会是一件特别成功的事情。但是谁来验证我的答案的正确性呢,更何况我始终没有答案,所以,我将永远不能得以成功。我喜欢用这样的逻辑来推导自己的过失,发现这是全世界最消极的一种逻辑,不能常用,那会害了自己。就像上面这个梦,如果我可以做到,我希望自己相信它仅仅是个没有根据的想象,可我不能说服自己,我陷在对这个梦的研究之中,并且不能自拔。
某些时候,尤其是我在写作的时候,我会觉得这其实是一个优点,作为一个作家,就需要这种想象力,甚至要更加严重。如果我把一切都想得那么简单,没有来由,那我哪儿还有作家的灵感可言,那就成为了一个普通的作者,永远抓不住事物的精髓,永远不能把最完美最可爱的东西表达出来。
还有,我一直相信一个作家要想成功,写出好作品,要想建立一个作家必须拥有的人格,首先一定需要懂得感动,明白感动的意思吗,这不是一种行为,有了行为那就叫做报恩,而不是感动。感动是一个独立的心理过程,首先,你会得知一件特定的已经尘埃落定的事情,这件事必须有个行使者,这个行使者是谁不重要,但肯定不会是和你有深仇大恨的人。他做这件事也许是特地的也许又是毫不经心的,而后者产生的效果会更加明显,然后你会脸红,双手不知该怎么放,心跳加快,呼吸急促,眨眼睛的时候还有可能有眼泪掉下来,随即你会尽量掩饰,因为感动就是感动,是在心里进行的,如果表达出来那就太故做姿态了,你的心绝对会有一种被什么东西轻轻地拧了一下的感觉,那不是痛,而是触动,最后,你会无限地感到自己的幸运,还伴随着一种轻微的后悔。
以上就叫做感动。
我想我们为糯糯庆祝的生日一定是让他感动的,因为当时我看到他心情复杂,有话说不出,眼睛变红,身体微颤,吹蜡烛的时候还非常认真。这不是感动是什么。
我的生命中也有不少让我感动的事情,有几个印象比较深刻的例子。第一是,在我和唐小米谈恋爱的时候,有天晚上我叫她出去看通宵录像,她穿着睡裙从寝室爬出来,她是个没有任何运动细胞的人,所以她费了很大力气才爬出来,脚一落地,马上抱住我,那一瞬间我敢肯定自己是被感动了,但现在想起来那样的感动却有点牵强,我甚至不愿意相信,后来想,也许感动是不可以被回忆的,因为很多感动发生在特定的场合,有特定的心情,过了一段时间,物是人非,那时的触动是不可能再打动人的。第二是一个叫做菲菲的女生,她有个绰号叫“小麻花”,因为她常常梳性感的小麻花辫在学校穿行而得名,我对她的印象更深刻在于她喜欢背一个硕大的书包,我总怀疑她在里面藏了具尸体。她也是我的好朋友,但她总是很忙,所以很少跟我们在一起。她眉目清秀,穿着大胆,和她的小麻花辫一点不配,她成绩优秀,聪明绝顶,被保送读研究生,被学校评为女大学生之星,所以有很多人为她着迷,大一的时候有个经济系的男生为了请她吃一顿饭而追到了文学院大楼四楼。在走廊上,菲菲干脆地说你要是敢跳下去我就跟你吃饭,清脆的声音震耳欲聋,那个经济系的男生立马跳了下去,菲菲说她本来为之感动,差点就动心,谁知那个男生摔下去以后在被送往医院的途中大哭起来,她立即失望透顶,对他的哀求不予以理会,从此在文学院开出这样的求偶要求:勇敢,有钱,聪明,大度,英俊,体贴,凶狠,最好是一个坏人。我为她感动缘于一次和她在学校散步,碰到她的导师,导师问我是谁,她说这是我们家的人。听到这句话我感动非常,立刻开始回忆在过去的日子里,有没有对她不够好,想到了有一次爽约没有参加她的生日会便开始局促不安,这就是我所说的“轻微的后悔”。第三就是前不久糯糯第一次来我家,他非常随意地说他今后将把来这里当成一种期待,这句话时时感动着我,首先,它证明了我们这里具有家庭的温馨,会让人依恋,然后它表示糯糯以后将常常来陪我们,这真是太好了!
7。作家是最难胜任的职业
不得不说的是,还有海盗,他为我所做的一切,都让我感动,无论什么时候,想到海盗,我就会感动,他为我做的任何一件事情说的每一句话,都会给我很久的影响。
除了感动,一个真正的作家还必须不可一世,多多少少都要有点牛逼,不然没人会觉得你是个作家。首先,如果你不可一世,你就会觉得自己说的都是对的,就会开始佩服自己,然后才具备足够的自信,生产的作品也将会句句闪烁着光辉。不可一世的人不会盲从别人的思想,他们想做属于自己的人,拥有自己的立场,用眼角的余光看人,轻蔑地微笑,然后回头在电脑上写出最眩的语句,边写边摇头叹气,有种站在高岗上看着芸芸众生的感觉,这种感觉很重要,如果你一旦拥有就千万不要放弃,写作就是这样,必须站在一个高度上,用俯视的方式来进行观察。
除了不可一世,作家必须的素质还有——一定要下流。这是无可辩驳的事实,因为作家要不顾一切地展示自己或别人的隐私,并且乐此不疲,这个在任何一个国家的文学史上都是有迹可寻的。
除了下流,要想成为一名真正的作家,还得思维敏捷、郁郁寡欢、奋不顾身、热爱生活或者摒弃生活、六神无主、无所适从、有危机感、小肚鸡肠,等等。这些我都没有做到,所以我还不是一名真正的作家,所以我的写作常常中断,至于原因,随便想想,一个伪作家怎么能写出让人惊叹的伟大作品呢?
总之,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作家都是最难胜任的职业。换一个说法:要想成为一个容易感动、不可一世、思维敏捷、郁郁寡欢、奋不顾身等等的人,实在太难了。
ECHO介绍给我们认识的两个小男孩一下子就进入了我们的生活,孤独的糯糯和调皮的西米格。西米格与我们大家不一样的地方在于他拥有自己的爱情,这让我们羡慕。他曾经有个很有钱的女朋友,名叫乐乐,福建人,十三岁就开始在一家四星级酒店做小姐,堪称“始祖鸟”。我们都只看过她的照片,拉直的长发,丹凤眼,樱桃小嘴,看起来不像鸡,像纯情小百合。西米格说她很有思想,擅长立体地思考问题。有思想的鸡?我们都觉得很好笑。据说他们在一次演出中认识,然后开始海誓山盟如胶似漆,乐乐还说等她攒够了钱就用来包装他,到了那个份上她就再也不用做小姐了,西米格说他最佩服妓女从良的勇气,所以也义无反顾地爱上了她。后来乐乐去了上海开拓事业,聚少离多,两人的关系因此划上句号。据西米格说他们现在还是朋友,乐乐还是经常给他电话说等他们事业有成便再续前缘,丁小贝听过以后说这鬼话只有鬼才会相信,“戏子无义,婊子无情”,连古时候的人都知道这个道理。西米格是个不能没有女人的人,我想也许是越有抱负的男性性欲越旺盛,他在和乐乐分手的第二天就认识了漂亮的毛毛,毛毛是个常常没有事做的广告演员,拍过卫生巾的广告,参加过一些新秀比赛,试过镜想当主持人但因为普通话太差而遭到拒绝,她常常背着书包跟着西米格漫无目地的四处乱跑。毛毛唱歌的时候看起来很认真,却五音不全,然而每当有人问她的梦想,她会斩钉截铁的回答说要当一名歌星,据说正是这种勇气感动了西米格,让他对乐乐不再思念,他们好了不到三个月毛毛就去堕胎,堕完之后两人更是握紧对方的手望向远方决定相伴到天荒地老。通过西米格的叙述,我们发现他对爱情的理解是建立在“勇敢”的基础上的,他喜欢有勇气的人——也许是因为勇敢的女人上床都别有一番风味——小妓女乐乐和小演员毛毛都属于这种胆大妄为的新时代小美女,所以无一例外都成了西米格追逐的对象。
我们认识没有多久,西米格就把毛毛带了过来,那是个挺机灵的女孩,看得出她很善于抓住男人的心,每次西米格都用看天使的眼神看她。我们又在老地方吃了麻辣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