礁鞲鍪乱挡浚嵝阉怯玫哪男┳ɡ枰姹堋T芯赫允种冈鹚担飧霾棵潘档媚烟坏悖导噬暇褪恰白ɡ姹艿耐哦印薄6杂谡庵种冈穑妊堑细卟阋泊硬槐芑洌拖癖妊堑系氖紫杓剖α癫ㄋ档模骸拔颐敲磕暌鸷芏喑怠H绻胗靡恢旨际酰瓤从忻挥凶ɡ芯偷髡挥芯湍美从谩N颐巧踔磷龊昧舜蚬偎镜淖急福�100%不会让对手赢。” 王传福也曾坦言:“我们的车没有任何专利问题,我们把其中涉及的专利全部改完了,一条条地改。我们的确大量使用了别人的非专利技术,但非专利技术的组合集成就是我们的创新。知识产权要尊重,但可以规避。”比如“一辆汽车的外观专利有五幅图片:前面、后面、侧面、正上方和斜上方。这五个方面都很相似,你就可能侵权,但只要其中有一幅照片风格完全不一样,就算其余的完全一样也不侵权。我们把头一换、尾一换就没有谁的专利了。” 王传福不仅对技术没有恐惧,对于专利也没有任何畏惧,他在千方百计地规避着别人的专利。当别人质疑他这种抄近路的做法时,他反而会理直气壮地说:“一种新产品的开发,实际上60%来自公开文献,30%来自现成样品,5%来自原材料等因素,自身的研究实际上不过只有5%左右。” 王传福这种无所畏惧的“山寨功夫”曾让很多人头疼,他们甚至不愿意做比亚迪的生意,这其中就包括比亚迪的供货商。位于江苏张家港的国泰华荣新材料化工有限公司是中国最大的锂电池电解质生产企业,也曾是比亚迪最大的电解质供货商。电解质是生产锂电池的核心原料之一,一般占到锂电池原材料总成本的五分之一左右。 还在2005年的时候,王传福曾像当年带领比亚迪员工到富士康台湾总部参观一样,也带着技术人员到国泰华荣参观。在参观的过程中,比亚迪技术人员格外用心,不仅记下了生产设备的名字,还仔细询问各种技术参数和不懂的问题。在参观完成后,国泰华荣得到了比亚迪一个50多吨的订单,这大约相当于当年国泰华荣年产量的一半。 当国泰华荣的高管们为得到这么一个大客户满心欢喜的时候,王传福却在悄悄地建立着自己的电解质生产基地。结果,在从国泰华荣购买了一两次电解质原材料之后,比亚迪就开始自己制造电解质。不光是电解质,很多其他材料、组件等原料供应商,都曾遭遇过比亚迪的“抛弃”。所以,他们对和比亚迪做生意都是又爱又恨,那种心情或许就像一位母亲在等待自己女儿出嫁时的心情,既充满期待又很担心。 凭着这样“明目张胆”的模仿,比亚迪在看似毫不相关的三个领域都快速取得了优秀业绩。那么,相较于现在泛滥的山寨工厂,比亚迪究竟有什么优势?为什么比亚迪凭借简单粗暴的模仿做法可以赢得市场? 在专业人士看来,比亚迪之所以能够凭借模仿突围,一个重要的原因是,比亚迪模仿得更为彻底与集中。它只选择市面上卖得好的产品,然后就盯住这个产品,做出最精细的仿制品。这就是比亚迪靠模仿成功的主要原因。 而且,在王传福看来,模仿并不是比亚迪的最终出路:“我们不以模仿产品为目的,而以最终掌握开发平台为目标。”模仿是为了得到开发平台,是为了超越,是为了研发出比模仿的产品更优秀的产品。在这条道路上,比亚迪已经取得了不俗的业绩。 当初,比亚迪做手机业务是从模仿富士康开始的,但是到现在,王传福已经有足够信心认为比亚迪的技术实力已经远远超越了富士康。“我们现在在整个技术上比他强,因为我的技术领域比他多得多。他仅仅是一个模具加一个EMS,我们有电池,有汽车,汽车里面有多少个技术,从大型模具大发动机技术,到压缩技术,空调技术都有,这些他全都没有,包括一些表面装饰的技术、喷漆技术他都没有。这两个产业实际上是互通的,这种技术拿过来以后,就是你的优势。实际说1+1不止大于2,有的时候做得好能大于20。无限的创新就是从整合当中创新。” 当通过模仿有了一个更好的开发平台后,王传福下一步要做的或许就是在整合中发现无限的创新机会。
从被告到告人:成功是一种了不起的除臭剂
尽管现在比亚迪还在遭遇着富士康的围攻,尽管在各大车展上,比亚迪的展台前都会吸引很多汽车公司的人参观拍照,记录数据,业内人士都在说,这是这些汽车巨头尤其是丰田汽车正在“调查取证”。 但是,面对这样的境况,王传福却依然毫不畏惧。就像他所说的,学打专利战是一个技术型企业成长的必修课,丰田、索尼、三星等公司也都是从模仿起步,进而通过不懈努力,成为技术领先者的。 比亚迪凭借模仿的方式,从代工企业成长为一家高科技企业的道路并非一帆风顺。比亚迪靠模仿迅速发展,但另一方面,模仿也使比亚迪陷入了另一个陷阱,“模仿既让它迅速获得成功,也面临着专利官司的隐忧。”可以说,比亚迪正是在被告中迅速成长起来的。 当比亚迪冲破日本电池生产巨头在锂电池领域的封锁,迅速凭借低价抢占他们的市场时,日本电池巨头感受到了威胁。尤其是当王传福喊出“三年之内取代三洋,成为全球电池产业的老大”时,日本电池厂商更感觉到了来自比亚迪的威胁。 于是,他们自然会想方设法阻击比亚迪,而他们通常用的方法就是和比亚迪大打“专利战”。 2002年9月,三洋公司将比亚迪告上美国圣地亚哥法院,控告比亚迪侵害了该公司的专利,侵犯的专利包括“锂二次电池”及“确保保护性电路可靠性的电芯”两项技术。诉讼要求比亚迪禁止向美国出口及在美国销售锂离子充电电池,并提出了巨额索赔要求。 比亚迪在接到三洋公司的诉讼书后,并没有保持沉默,而是积极迎战,不仅在美国聘请了知名律师,而且做出了积极的抗辩准备。 比亚迪发现三洋公司是在上世纪九十年代申请的这两项专利,而实际上这两个专利在六七十年代已经大范围使用。三洋的专利应该属于公开技术。通过努力,比亚迪找到了三洋专利上的弱点。而且,比亚迪并没有明显抄袭三洋的痕迹。 另外,比亚迪在电池领域也迅速积累起了自己的专利技术,这都让比亚迪有充分的信心赢得这场官司。所以,2002年12月,比亚迪在美国提出未侵犯专利的抗辩和反索赔。 就在比亚迪积极应战三洋的挑战时,2003年7月,索尼也以侵犯专利为由,将比亚迪告上了日本东京地方法院,要求禁止进口其生产的锂离子充电电池,停止在日本销售及转让有关该产品的任何展示。 当时的比亚迪在镍镉、镍氢电池领域的全球排名分别为第一和第二,当其进入锂离子电池市场时,也排到了全球第三的位置,直接威胁到三洋和索尼日本这两大电池生产巨头的利益。所以,为了商业上的利益,他们不得不通过起诉的方式,试图阻止比亚迪的进一步“入侵”。 可是,这种策略并没有把比亚迪吓倒。尽管中国制造企业在外国企业的知识产权官司上屡屡失败,但是,比亚迪却毫不畏惧。就像比亚迪知识产权及法律部经理黄章辉所说的:“如果我们不去应诉,日本公司就会认为中国公司好欺侮。 最近中国企业被告的越来越多,一部分原因也是因为以前不应诉。比亚迪要给世界树立这样一个印象:中国公司会认真应对诉讼,并不软弱可欺!” 于是,在当年十月,比亚迪向东京地方法院递交了答辩书及相关证据38份以及其他重要资料,否认侵犯索尼的专利权。而且,在搜集了大量证据之后,比亚迪又提出了索尼专利已经无效的申请。 对于索尼控告比亚迪的专利案,比亚迪内部十分重视,千方百计地寻找对比亚迪有利的证据。在寻找证据的过程中,比亚迪相关人员发现,索尼是在1997年5月9日申请他们此次控告的专利的。 其实,索尼的专利和三洋的专利存在相同的缺点,那就是他们都是在市场上大规模应用之后才申请专利的。 沿着这个路径,比亚迪只要找到任何一个电池生产公司在索尼申请专利日期之前已经使用过该专利,就可以证明比亚迪不是在剽窃索尼的专利了。于是,比亚迪相关人员开始在全球寻找这方面的证据。一旦听说哪里有线索或者资料,比亚迪相关人员就会第一时间赶到现场。 2004年的某一天,他们听说香港一家公司曾经在八年前购买过一批电池,那批电池已经使用过索尼的专利了。 于是,比亚迪赶紧派人到香港这家公司调查。结果,在购买电池的发票中,果真写着有使用过索尼专利的字样,而发票的日期为1997年1月5日,早于索尼申请专利的日期。也就是说,索尼申请设计的专利,在申请日之前已经在市场上公开使用了。 而且,比亚迪员工和律师团成员也想方设法在资料上寻找到能够证明索尼专利无效的证据。 当时,比亚迪相关员工和律师团在中国专利局的专利文献馆里一呆就是半个月,他们从相关的600多项专利文献中寻找有利于比亚迪的证据。功夫不负有心人,他们最终找到了6篇足以证明该技术在索尼申请专利之前已经广泛使用的资料文献。所以,比亚迪认为索尼的专利应该属于公开专利,已经失去约束作用。 面对索尼、三洋的夹击,比亚迪之所以能够沉着应战,其中的主要原因就在于比亚迪有打胜专利战的信心,因为在王传福看来,比亚迪并不存在侵犯别人专利的问题。 早在2000年,比亚迪打算成为摩托罗拉的锂电池供应商时,摩托罗拉就对比亚迪进行了专利认证。 摩托罗拉的相关人员花了一年多的时间来论证比亚迪的锂电池是否存在侵权问题,最终摩托罗拉得出结论:比亚迪没有侵犯别人的专利,比亚迪用的全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正因如此,摩托罗拉才选择了比亚迪作为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