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于繁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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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于繁花- 第2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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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想了想,反正他的衣服也已经淋湿了,那我就趴上去哭一场吧。雨哗啦啦地一直下,我抱着陈默哭得惊天动地。我说,陈默,其实我真的挺喜欢严哲的。 
  雨不知道什么时候停了。陈默陪着我沿马路一直走,遇见小店就推门进去。我看见一个戒指,纯银的,中间有镂空了的图案,特别好看。我把它拿出来套在中指上,正好合适。我说陈默你看,我真喜欢这戒指,可惜就是没人送我。陈默撇撇嘴,你要是哪天中指上真戴一个戒指,那才吓人呢。话没说完,我扭过头去仇恨地盯着他。他识趣地眨了眨眼睛,把话咽回去了。 
  后来我又在一家音像店里把装DVD的箱子翻得底朝天,在一家服装店里试了四条裙子,在一家书店里待到关门。我才懒得去看老板的脸色,反正我兜里只有两毛钱和一张饭卡。         
  陈默把我送回去的时候已经很晚了,学校旁边的西点店居然还没有打烊。我闻到烤面包的香味儿时候才发现自己饿了,我晚饭都还没有吃。我说陈默,你兜里有钱吗,我饿了。他有点为难地问我,要多少钱啊。我想了想说,好像是两块钱三个吧。陈默耸耸肩膀,我只有一块钱了,准备坐公车回去的。 
  我把兜里的两毛钱掏出来,急得都要哭了。我说我真的饿了我想吃面包。陈默拿着我们凑起来的一块二小心翼翼地问西点店里胖胖的老奶奶说,能不能卖给我们两个面包。 
  我兴高采烈地分给陈默一个面包,然后自己捧着另一个大口大口地咬。吃完了以后我看看他,我说你怎么不吃啊。他把手伸过来说,你把这个也吃了吧,我看你挺饿的。我愣了一下,还是接过来吃了。然后我觉得眼睛有点涩涩的,我说,陈默,你对我真好,严哲从来都没对我这么好过。 
  陈默苦笑了一下,我平时都被你欺负惯了,没想到看你这么可怜还是心软。我把胳膊搭在他肩膀上,激动地说了一句,陈默,你真是我的蓝颜知己!陈默的身子忽然颤了一下,他把我胳膊拿下来说,我可不敢当你蓝颜知己,我将来还要娶贤妻呢,你别坏了我的好事。 
  陈默兜里的钱全被我搜刮来买面包了,晚上他只好在我的宿舍楼前空地上坐了一宿。半夜我在他肩膀上睡着了,醒来的时候身上搭着他的外套,他已经冻得缩成一团了。 
  最后陈默毫无疑问地着凉并且发起高烧来。他躺在床上无奈地盯着输液管里一滴一滴磨蹭得要死的药水,我坐在床旁边削苹果给他。原来削苹果真的是件不容易的事情,我刚刚才发现其实我比陈默削得还要恶心。想想几个星期前还是我坐在床上十分臭屁地数落他呢。唉,物是人非啊,不提也罢。 
  陈默无比幽怨地叹了一口气,我说大小姐,明明是你失恋,现在我躺在病床上,这事儿有点蹊跷啊。我笑嘻嘻地揉揉他头发,好兄弟,辛苦你了。等你有朝一日能爬下床,我请你吃必胜客。 
  估计是这句话的疗效比输液来得要快,没过两天这小子就又活蹦乱跳起来了。我一直对那两个面包之恩念念不忘,所以特爽快地就奔赴必胜客了。可是当我看到陈默笑嘻嘻地出现在我面前时我就知道自己栽了,彻底地栽了……他身后站着三个身高绝不输给他的大男人。我立即就觉得头有点昏,差点站不稳。 
  陈默倒是特自然地拍了拍我肩膀,这几个是我死党,大家都是自己人。三人逐个跟我微笑着点点头,然后径直走进去了。陈默诡异地笑笑,贴在我耳边说,大小姐,滴水之恩,当以涌泉相报。 
  我后来终于知道什么叫涌泉相报了。谁让人家在我最落魄的时候施舍过一块钱给我,所以即使他从我手里拿过钱夹走向收银台,我也只能拼命地祈祷他不要把我宰得片甲不留。几分钟以后,陈默托着四只匹萨回来,笑眯眯地分给他的几个死党,然后把钱夹塞给我说,我知道你减肥,所以没替你买。 
  我深呼吸了一下,打开钱夹检查余额。一张20块的钞票直挺挺地孤立在里面。这时死党之一开口说,肖诗,其实你一点都不胖,不用再减肥了。 
  陈默一下子笑得噎住。我用尽浑身力气瞪了他一眼。要不是我想着一定要留口气日后报仇雪恨,我真想当场咬舌自尽了。 
  我是个记仇的人。所以即使陈默曾经在我最落魄的时候用两个面包填了我的肚子,但是我想我也已经涌泉相报过了,我们互不亏欠。于是我很长时间都赌气不和他联系。我果然不是一个谈恋爱的人才,丢了男朋友还遭人陷害,一想到这些我就恨得牙根痒痒。叶斯斯捧着零食来献殷勤的时候我也不理她,因为我一看到她谄媚的笑就想起陈默恶心的绅士模样,立刻就想举起手来抽她。 
  实际上我的厄运远不止如此。叶斯斯看贿赂不成心生邪念,我突然意识到在一天之内宿舍里所有的人都在用怪异的目光盯着我,但是没人搭茬。我用脚指头都能想出来是叶斯斯的伎俩,可是我已经懒得去追究她说了些什么。没人接近就算了吧,反正我也心烦得不想搭理任何人。         
  陈默大概还是不太习惯没有我骚扰的生活。过了一些日子以后他又打来电话了,可惜在他来不及申辩的时候就被我挂掉了。我自己都奇怪哪里来的这么大脾气,居然可以记恨这么久不肯原谅他。陈默倒是不计前嫌,拎了一大包零食跑来看我。不过这一次他反常地没有回应叶斯斯的目光,笑嘻嘻地挠挠头发对我说,大小姐你先补补身子,赶明儿好了我请你吃十顿必胜客来赔罪,说完他转身就跑了。 
  我拎着大大的袋子站在原地,看着陈默越来越远的身影,突然想起来落难的那个晚上我们待在一起的模样,还有他削苹果时笨拙的模样,他假笑时恶心的模样,他回应绯闻时狂笑不止的模样,他看着我戴上戒指时不屑的模样。 
  所有的这些全都回来了。 
  我突然就想去看看那枚小小的戒指,虽然陈默曾经撇着嘴对我说,你要是哪天中指上真戴一个戒指,那才吓人呢。但是我仍然觉得我戴着它是很好看的,只是陈默不愿意承认。 
  可是我再站在柜台前面的时候发现摆着那枚戒指的地方已经换上了别的款式。问老板才知道原来的那枚已经在一段时间以前被人买走了。我呆呆地站在那里,突然觉得心里空荡荡的。其实我早就应该知道,这是商店,而不是博物馆,并且有人其实和我一样喜欢着那枚戒指。 
  我万分颓丧地垂着头往回走,甚至都没有了抱怨的力气。这没完没了的厄运,我真的不知道老天什么时候才肯放过我。 
  走到校门口的时候突然看到那里停着一辆银灰色的宝马,气派极了的流线。我暗暗地倒吸了一口冷气,在我们这种寒酸的学校门口,能看到如此豪华的车实在是让人开眼。感叹之时,车门一开,露出一张二十五六岁的脸,白衬衫,没有打领带,脸上很干净。他冲我摆了摆手,我向身后扭头,十米之内并没有别人,莫非是在和我打招呼? 
  正发呆的时候他下了车,走过来笑了笑说,你是肖诗吧。 
  我盯着他使劲地看,努力地搜索脑袋里的名字。可惜的是,以我的出息,认识的这帮人连宝马的车轱辘都买不起。他看我一脸困惑的神情,又笑了笑,他说,我是罗夏。你妈妈告诉我你的学校在这里,我来看看你。 
  我的眼珠子都要瞪出来了,我再一次倒吸了一口冷气,这一次一直冷到了胃里头。然后我用尽全部力气叫了一声,罗夏哥哥! 
  罗夏是小时候的邻居,我们两家是住对门的。他比我大八岁,小时候他总是格外地谦让着我。罗夏是他爸妈的独生子,他们没有女儿,于是就格外喜欢我。那时我总是从妈妈的眼皮底下溜到罗夏家里去蹭饭吃。罗夏的妈妈常常笑眯眯地给我炖我最喜欢吃的小牛肉,每次香味飘进我家的时候,我妈妈就知道我一定在那里。 
  罗夏十五岁的时候随着姨妈到德国去念高中了,那一年,我才七岁。十二年以后,他回来工作,长成了这样一个英气的干净男人。 
  晚上妈妈打电话给我,和我讲了很多小时候的事情,我突然发现,竟然有那么的故事我都已经没有任何印象了。 
  小诗啊,你小时候特别缠人,动不动就闹着罗夏背你到处去玩。那时候人家罗夏都已经读小学高年级了,可是只要你一闹,他就放下手里面的功课背着你出去玩。 
  罗夏有什么好东西都分给你吃。有一回他妈妈买了两只棉花糖回来,他把一只给你吃。结果你吃完以后大哭大闹,非要再吃罗夏自己的那一只,最后两只棉花糖都给你吃了。 
  你那时脾气可烈了,动不动就和小朋友吵嘴,吵得急了就动手把人家打了。事情过去以后罗夏总是牵着你去跟人家小朋友的家长赔罪。你小时候可真是个霸道的丫头,罗夏都一直把你当亲妹妹一样地疼你。 
  晚上我躺在床上想着这些。时间过得这么快,他离开了已经十二年。罗夏,罗夏,我想着他十五岁之前的样子,觉得非常温暖。罗夏回来了,大概我的厄运就要过去了。 
  罗夏的公司离我的学校不算远,他不忙的时候就买一大袋子的水果来看我,顺便带我出去开一顿荤。周末我也不用再挤公车回家,他会准时地来接我。十二年以前的那种感觉又回来了,他真的把我当亲妹妹一样地疼我。         
  有这辆极奢华的宝马总是停在校门口,让学校里的女生们唏嘘不已。每一次我都骄傲地扬起头,看着那些平时飞扬跋扈的女生傻了眼。哈哈,这种感觉真是爽! 
  可是很快地我就发现了问题的严重性。以她们的想象力,这当然是一段再合适不过的谈资。叶斯斯无疑是最热衷的一个,她估计没有想到我的实际行动会给她的虚构一个合理的延续。但是无论如何,我还是变得开心起来了。罗夏在身边的时候我就会很踏实,就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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