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句话令心月益发恨得气血翻涌。她倔强地在被子里摸着黑把衣服穿好,立即翻身下床,岂料刚走了两步,脚下突然打了个虚,眼前一黑,身子晃了晃,章允超眼疾手快地一把拉住她:“慢点!你这种状态怎么出去?先吃点东西,一会儿我送你回去。”
心月用力甩开他的手:“不用!”
看着她踉踉跄跄地冲出门去,章允超追了两步又停了下来。
心里有些后悔。明明是想对她好的,为什么话到嘴边又全带上了刺?是不是应该告诉她,她昨晚迷迷糊糊的要喝水,喝下去之后却吐了个昏天黑地,衣服全弄脏了,他才不得不替她全部脱下来送去洗衣房洗净烘干?
心月走到楼下,才发现这是她所住的小区后面的一座酒店式公寓。原来章允超住在这里,怪不得之前好几次回家时都遇到他。
当然,她无意认为他选择住在这里是某种故意,虽然以他的身份,要从人力资源部那里查到她的住址是非常简单的事情。她住的那个地方离公司近,那么他住的这个地方也离公司近,况且这酒店式公寓本来就主要都是从海外或港台等地来的高管们住的,他选择这个地方简直再顺理成章不过。
心月回家之后,忍着尚未消失的头痛发狠般地洗了个澡,等不及头发吹干,便觉得头越来越痛,于是湿着头发躺下,睡了极不舒服的一觉,醒来后觉得比刚才更为头重脚轻,到底是病了。
好在第二天是周日,心月恹恹地在家养了一天病。欣悦来照顾她,殷勤地端茶倒水做饭买药,一片愧疚之情可照日月。
她先是猛道了半天歉,再狂骂了一番那个臭流氓阿尤,见心月没有怪罪她的意思,便越说越放松,同情地拍了拍她的脑袋:“你这小姑娘,酒量也太差了,两杯就醉得不省人事,以后要记住,千万不能让你碰酒啦。”
心月一愣,这才明白原来欣悦并不知道自己曾中过那种药。
她脸上红一阵白一阵,心里却并非不庆幸。这样也好,省得她问起后话,自己不知如何解释。
欣悦估摸着自己已经把俩人的心情都说好了,便话锋一转,主题思想彻底集中到对章允超的感激加花痴上了。
“喂,你当时是没看到啊,他出拳的样子好帅哦!肯定是练过的,说不定还是个什么黑带呀九段之类的,更难得的是他英雄救美的时候还会流露出那种正义凛然之余又不忘怜香惜玉的表情,哇塞,简直帅翻了啦……”
心月有气无力地打断她:“好了好了,这是很丢人的事,我不想再提行吗?”
欣悦噎了一下,既扫兴又不甘心,同时更不敢违背心月。她想了想,还是没忍住:“心月,我真觉得你们老板是在跟踪你,不然怎么会这么巧?他老是跟我们走同一条路,这回还证明了他就是跟我们去同一个地方,就算不是同一间酒吧,至少也是对面可以看见这边情形的地方!你说有没有这么巧的事啊?”
心月不感兴趣地歪过脑袋:“就算是又怎么样?你当他跟踪狂偷窥癖好不好?这样你就不会觉得他很帅了,而是很变态!”
欣悦不解地歪着脑袋打量了心月一番,琢磨道:“不对呀,我怎么觉得你们俩之间不是你说的那么简单呢?你对他好像有什么沉积多年的深仇大恨一样!如果仅仅是平常工作上关系不好,他不会这样对你,你也不会这么不能被打动。快告诉我嘛,不然我真是想不通啊,会睡不着觉的!”
心月没好气地捏捏她的鼻子:“你也是中国人,而且据说你们比我们还更传统,那你听没听过有一种现象叫八字不合啊?我跟他命中注定就是这种状态行不行?”
欣悦义正言辞地叉起腰,摆出一派纯正大陆腔来教育她:“不要弘扬迷信,我们要讲求科学!”
病去如抽丝。在家里养一天自然不可能让心月彻底痊愈,但还是好了一些,所以周一时她并没有请假,而是照常去上班。
午饭后又接到幸淳的电话,这回是直接打她的手机,要她去拿公司的商标注册材料。
心月囔着鼻子:“好的,我马上就来。”
幸淳却打断她:“你生病了?”
心月有些不好意思,连忙解释:“一点小感冒而已,不碍事的。”
幸淳这次倒没那么公事公办了:“今天降温,你生病的话还是换个人来吧,就上回那个,你男朋友吧?他能来吗?”
心月心里一急。她原本没有义务跟任何人——尤其是幸淳这样没什么关系的人解释自己和章允超的关系,但要她忍什么都可以,就是不能忍受有人以为章允超是她男朋友!
于是她忙不迭脱口而出:“那个不是我男朋友!他只是个同事,那天是顺路的。”
幸淳“哦”了一声,似乎想了想:“那这样吧,我们下班早,四五点就可以走了,你们是六点下班吧?我下班后给你送过来。”
心月惶恐了:“那怎么好意思?还是我过来拿吧。”
幸淳很坚持:“我们工商部门本来也有义务和权力定期巡视一下管辖区内的企业的。”
这个理由令心月无法回绝,然而直到下班也没见幸淳前来巡视,她又没有他的手机号。这令她下班后都还有些心神不宁,然而刚走出大楼,就见他从一旁走过来,递给她一个文件夹:“明天带回公司就行,现在一起吃饭可以吧?”
那顿饭让心月琢磨出味儿来了。
撇开幸淳先前的表现不说,那顿饭席间他们所进行的对话,让她觉得他们是在……
相亲。
心月有些哭笑不得,不过想想又觉得很符合她一直以来对幸淳这个人的判断。这人从外表到行为举止都是同样一板一眼的规正,让她从一开始就肯定他是那种一辈子都与爱情无关的人,旁人既无法想象有人会对他动情,亦无法想象他会对任何人动情,所以如果说他是要通过相亲——而非追求——来寻找结婚对象的话,这简直太说得过去了。
而且他寻找结婚对象的思路也清晰可辨。他自己是上海人,长相端正,高矮适宜,虽然说不上多么英俊,却也挑不出什么毛病,名校研究生毕业,工作也不错。
而心月是外地人,虽然不是一般的漂亮,但学历普普通通,工作也不过是个新进驻外企里的小小行政文员,再加上他们俩家境都差不多,整体上条件该算是相当。
心月虽然早已对爱情没了浪漫的期待与幻想,却也没有过太现实的考虑。可如今在这个现实的人面前,她的思维也被带得现实了起来。其实平心静气地想,幸淳的确是个很好的选择。同痴情而漂泊的郑琪相比起来,她这些年来的理想对象就是、也应该是幸淳这样的人。这种人踏实可靠,她虽不觉得自己会爱上他,却因为他也不会怎么爱她而不至于有心理负担。
况且,她最近旁听的一个讲座上,那位教授提出过一个观点,就是,事业女性们长期以来对家庭与工作关系的认识其实是存在着一个极大的误区的,女人如果想要发展事业,其实不应该晚婚晚育,而是早婚早育比较好。如果能够在二十五岁之前完成结婚生子,二十五岁之后就可以毫无负担地去为事业打拼了。
心月觉得这个观点很有道理。而幸淳这样的人谈恋爱一定是以结婚为目的的,他们俩如果处得来,也许很快就会结婚生子,根本不必担心会有什么风浪波折,那么如果将来她能顺利考上名校的MBA的话,至少能在毕业之前完成这套麻烦。
那就处处吧?
何况,浪漫的爱情她也并非没有经历过,如果硬要说起来,她的人生早已完整,也许太完整了一点,不但没有浪费自己的美貌,反而是有些挥霍,早早的就让自己盛开、而后凋败了。
☆、14
高一的暑假是心月原本连想一想都觉得会折寿的天堂般的日子。同她之前关于两个人“天各一方”的预期相反,她和江攸明几乎天天都黏在一起。每天爸爸妈妈出门上班之后,心月就会溜出来,骑着自行车快乐地奔向江攸明的怀抱,在爸妈下班之前,他们有幸福美好得不像话的漫长一天。
刚开始,他们还是和以前一样,中午出去吃饭,然后提着一大堆水果回家,那个年轻的夏天就是清甜甜的哈密瓜和菠萝,以及鲜嫩嫩的草莓、葡萄和西瓜。然而没过多久,心月就被这二人世界甜蜜的小日子挑惹出了大大的野心,开始决定学着自己做饭。
她在心里美滋滋地想:下馆子固然方便舒服,却不能亲手烹出浓醇繁复的生活味道啊。
江攸明听到她的这个提议时,不免有些意外,问她为什么,她说:“因为我想彻底征服你!”
江攸明作纳罕状:“你不是早就彻底征服我了吗?”
心月娇羞一笑,索性忸怩着把大逆不道的心里话说了出来:“其实……我是想学会做所有你喜欢吃的东西,而且把它们都做到顶级水平,这样……这样……你就会觉得我们的小家比你父母的家更好啦……”
江攸明笑着刮了刮她的鼻子:“我本来就觉得我们的小家比我父母的家更好啊,不然我怎么会大暑假的还赖在这里不肯回去?”
于是,中午的外出就餐变成了近午时分的外出买菜。可没想到第一天决定自己做饭就正赶上天公不作美,外面下起了盛夏时节特有的瓢泼大雨。江攸明原本劝心月算了,既然天气不好,还是不要这么麻烦,仍旧下馆子吧。
心月不肯放弃:“有什么区别吗?反正都是出去一趟啊。买菜嘛买菜嘛,越是这种天气窝在家里做饭就越有过小日子的温馨感觉啊!”
于是他们俩相携去了陌生的菜市场,按习惯一人耳朵里插一只耳塞,一起听江攸明裤兜里的mp3。快回到楼下时,耳机里还在回绕着《Kiss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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