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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我这么梳理,可以认定,曹雪芹他的构思,他笔下写贾家获罪,绝不会是高鹗写出的那个局面,按高鹗的意思,成了“家事消亡首罪赦”——这里的“赦”指贾赦,就是他写来写去,罪最大,也最落实的,是贾赦。高鹗全然不顾第五回里上面我所引的那些预言,他乱写,甚至还写了甄家的一个男仆包勇,在甄家被抄家治罪以后,带着一封甄应嘉的信,投奔到贾府,贾政竟然就收留了他,这是完全不可能的。在那个时代,你是一个被抄家调取进京治罪的罪官,给囚禁起来了,你写信给你的亲戚朋友,已经不允许了,你的仆人都收归官家了,或打、或杀、或卖,怎么还容得你自由支配,让他带着你写的信去投靠你指定的人家?高鹗所写的这些内容,都不可能出现在曹雪芹曾经写出的八十回后的故事里,他实在是以假乱真。
那么下面我就要告诉你,在贾府获罪,走向败落的过程当中,有一个人物的命运结局,会在八十二回以后,比较早地呈现出来,那就是贾惜春。有的人会说,贾惜春好像也没有什么可讲的,贾惜春不是出家了吗?就在拢翠庵里面嘛!高鹗写得很清楚啊!但是起码有两个问题需要讨论。第一,贾惜春她出家是在整个贾府覆灭之前还是之后?第二,贾惜春出家,真的就在妙玉住过的拢翠庵里面吗?我认为,高颚又写得不对。那么贾惜春的结局在曹雪芹的笔下,应该是什么样呢?下一讲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