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世小佣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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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世小佣兵- 第2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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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来这就是那个人所说的清虚宗修真修行纪要,记录修真入门的资料,分什么炼气期、筑基期,金丹期什么的一大堆,现在他可是看不懂,接着里面有一些信息是关于储物戒指,可以用神识驱动打开储藏空间,最好以鲜血、真元和神识进行认主,这样别人就很难抢夺去,即使抢夺过去也很难打开,除非这个主人被杀死之后,附着的神识消散。如果强力解开戒指的话,里面的空间就会爆碎崩塌,储存的东西将会随空间消失于无形。

    也就是说这个储物戒指是无主的,所以可以轻易打开,只要修真之人就可以使用。里面还提到怎样认主,后面还介绍一个简单的法诀用来隐藏储物戒指,不过碰到修为比自己高明的修真之人,或者练有特殊能力还是可以一眼看穿。

    此时,就像是用力过度,金秋的脑袋之中开始剧痛了起来,身上的能量,也就是他们说的真元不足,当机立断,切断体内的气流,神识退了出来。

    还好,真不知道过一阵会不会变成白痴,才看了一小会,身上已经没有半点的气力,脸色发白,头部阵阵剧痛,手脚不住抖动。金秋从怀里面取出贴身藏好的小雨花石,一股热流涌入自己的身体里面,精神立刻恢复许多,一直到身上重新充满力量,这才停了下来。

    原来读这东西这么耗费精神,下次肯定要有准备之后,再慢慢的一次一次的试,金秋现在有点惊魂未定,心中阵阵的后怕,这就是传说中的功力不足,随时有可能反噬,一不小心真的可能变成白痴。如今终于明白自己身上的气流叫作真元,以前认为是内功的想法是错误的,虽然不知道这真元有何用途,不过肯定没有坏处,现在自己的体能比普通人强悍许多。

    东西要先收好,不要被别人发现,经过种种奇怪经历,金秋的脑袋里面有很深的防备意识,里面提到可以使用一种功法,这样普通人就不会看到手中的戒指,而且这个东西以后就是自己的,别人也抢不去,还可以藏东西,哇,发达了!得到宝贝的欣喜立马让他高兴得跳起来。

    金秋眼珠一转,咬了咬牙,从腰上拿出黑蝎子甩刀,在手指上割了一下,滴了一滴血在戒指上面,同时运起身上的真元朝戒指涌了进去,一缕神识探进去,一股奇异的感觉,戒指闪了几下,好像变得和他心意相通,可以随时拿出里面的东西,心神一动,手中的小刀马上出现在那个戒指空间里面,浮在空中,非常的神奇。

    把那个戒指套在手上,心神一动,马上变得大小刚好,可以套在他的小手指上。还有那个奇怪的法诀,可以隐藏这个戒指,这样别人就不会知道了,拿起刚才的那个玉片,这个法诀在修真界非常的普通,难度并不大,先试一下有没有用。

    金秋的一缕神识探进小玉片中,这次专门找那个法诀,一会就找到。很好,并不是很难,只要有一点真元就可以使用,效果肯定是和自己的功力有关,功力越高则效果越好,不过现在能用就行,没得挑。

    手指掐动古怪法诀,催动身体内的真元,开始试了起来,刚开始掐得不准,催动真元打到戒指上面,开始几下并没有效果。接着来,金秋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终于试了几十次之后,开始有反应,戒指表面闪动几下慢慢变淡,一会儿用肉眼就看不见,自己却能感觉得到,终于成功了。

    “老大,你在里面吗?”几个声音传了过来,原来其他的人见金秋这么久没有出来,有点担心,怕他出事情,几个人全部都赶过来。

    “我在这里,没事,就是到这个洞的底部,没发现什么东西,很安全。”金秋说着重新戴上那枚戒指,顺手把那个雨花石和玉片也放了进去,地上没有一丝痕迹之后,便起身朝他们走了过去。

    “我们还担心你出什么事了,这么久没有出来?”迪恩这时已经进来,拿着一支小手电。

    金秋看到他们,头发上面都是蜘蛛丝,光着身子,就穿着一条小内裤,托普走路还一瘸一拐,手中都拿着把手枪,他心里非常感动,“没事,就是到里面看看,也没有发现什么,连大点的蜘蛛都没有发现。”

    “老大,你知道进来多久了吗?快三个小时了,我们还以为你被大蟒蛇吃了。”

    “让你们担心了,我们走吧,不过里面好像更好一点,要不就搬到里面来吧。”

    “老大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客气了。也好,这里比外面干燥多了。”其他几个也表示同意。

    不一会儿,留下腿脚不便的托普,其余的几个人都出去拿东西,在这里睡泥地也比在外面睡那些湿漉漉的树枝强。

    暴雨来的快,去的也快,第二天出到洞外,已经天气晴朗,艳阳普照,小家伙的身体各方面都比较强悍,这里面的气温也不低,他们都没有生病。

    洞口外的空地上都是他们的衣物,几个小伙伴都脱的光光的,反正都还小,也没有害羞的感觉,迪恩和托普是黑人,当然黑溜溜的,不过身材很健壮,小胸肌鼓鼓的,手臂粗长有力。卡斯基是白人,是来自俄国的孤儿院,身上白得耀眼,纳卡斯是南美的部落出身,棕色的身体在金秋的眼中最为漂亮健康,一付阳光的样子,约翰逊也是白人,出自美国,不过也是底层,脸上雀斑比较多,也很壮实。金秋还是一副小屁孩的样子,笑起来的时候很可爱,一边是深深的酒窝,很迷人,现在却是一副小大人的样子,老气横秋的,正光着屁股和他们围着看地图。

    “这种地图也只有黑熊才能画的出来,什么狗屁啊!”上面的集合地点就是一棵大树,旁边有一个小湖泊,还有一片草地。可是他们一路走来,到处都是大树,湖泊虽然没有见过几个,小水塘不少,草地更不用说了,很多时候以为能走上去,可是脚竟然陷了进去,要不是见机快,可能已经葬身草潭沼泽之中。

    “就是大概的地点,这个小山也有注明,我们该往哪里走啊,前面好像没路了,如果再绕路的话,我敢肯定会迷路的。”

    “先不管了,反正有的是时间,要不我们留在这里吧,修养几天,肚子饿坏了,能不能先找点东西吃?”

    托普一说,大家的肚子马上咕咕直叫,昨天就吃了几个水果,肚子还真的饿了。

    “好奇怪哦,这个地方好像连一只大点的动物都没有。”约翰摸着肚子说道。

    只有金秋才隐约明白,这可能跟洞里面的那个死人有关,摸了摸手中看不见的戒指,感觉就像活在梦里面一样。

    “好吧,留下两个人,其余的跟我们出去打猎,先休息一天吧,反正离目标区已经很近,就是再难的路两三天也能赶过去。”金秋下了最后决定。
第二十四章 栖息山洞
    托普和约翰留下,其余的人穿上晒得差不多干的衣服,整理一下,子弹满膛,迪恩和卡斯基拿着砍刀,前面开路。

    丛林之中一片鸟叫声,可惜太小了,塞牙缝都不够,枪声一响,肯定全跑光了,要是找到羚羊那些大点的东西,才够他们几个人吃,别看他们现在还小,可食量都不小。

    在小山周围走了大概有一公里左右,眼尖的金秋终于发现前面有一大群角马,正在一片草地上面吃草,再往旁边一看,密林之中有几只狮子正在虎视眈眈,随时准备扑过去猎食。

    “嘘”的一声,手指竖在嘴前面,接着指着前边的角马,再指指林中的狮子,发现猎物了。这下大家开始精神起来了,金秋挥了挥手,示意大家猫腰走过去,打死一只再说,今天准备吃烤角马肉。

    可是机警的角马群很快发现了他们,它们是群居的动物,对这几个古怪的小家伙并没有放在心上,只是不时抬头看着密林中的那几只狮子。

    看到猎物轻视他们,大家都站出身来,大摇大摆的走了近去,在离三十米左右的时候,角马终于开始重视起来,有几头警惕的看着他,脑袋上面是像牛一样的尖角,对着他们,像在向他们示威。

    “好了,就这里,那匹看到没有,正在吃草的,刚好够我们吃的,也抬得动。”金秋指着中等大小的一匹角马说道。

    小伙伴的枪法都不错,迪恩和纳卡斯拿起手枪对准那匹角马,砰砰几枪,那匹角马身上冒出几个血洞,不一会儿便扑倒在地,一直抽搐,眼看活不成了。这群角马听到这么大的枪响,开始朝着后面跑开了,远远躲了开去。

    那密林中的几只狮子好像也被惊吓到了,低吼几声,也躲进丛林,一下子就看不到踪迹。用枪打猎就是爽,有狮子也不怕,一枪在手上,几发子弹就能撂倒一只狮子。

    看到猎物物都跑光了,四个人上去,把那只倒霉的角马抬了起来,朝着原路返回。

    托普和约翰逊已经捡了一堆的柴火,正摊开在外面晒太阳,也差不多干了。非常把容易的把这只大家伙抬到山脚下,旁边有一个小溪,水很清澈,用来洗剥刚好。迪恩和纳卡斯两人去掉不吃的部位,花了差不多半个小时才弄得好,山洞前面已经升起火堆,先前砍去的两条后腿如今正挂在木头架子上面烧着,不时发出阵阵烤肉香味,旁边围着的几个人盯着那腿肉,肚子里咕咕直叫唤。

    “等会儿就可以吃了,水好了没有?”

    “差不多了,应该可以喝了。”先前装水的瓶子在放进小药片之后,过一会就可以喝了。

    一阵阵的肉香扑鼻而来,火候差不多了,金秋招呼一声,大家拿起小刀削肉吃起来。角马的肉很粗糙,纤维比较多,并没有羚羊肉那么好吃,不过肚子饿了,咬起来格外的香。

    “老大,是不是我们就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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