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世金刚葫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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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世金刚葫芦- 第21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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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影没去管那滴泪水,脑海中闪过几副画面,分别是那次刘轩月下吹箫,刘轩赐她名为刘影,刘轩在试练中为她擦药,刘轩送她清颜丹的时候的几个场景。

    这些都是触动她心灵的事,回想起在刘轩身边的点点滴滴,刘影眼中的神采越来越亮,最后,什么话也没说,直接走到刘轩身后,然后整个人消失在众人的眼睛中。

    不过大家都知道她还在的,只不过霜他们三个不知道刘影的具体位置,而刘轩却是可以清楚的感觉到刘影就在他背后的不远处。

    刘影和刘轩两个在说这话的时候,并没有避着霜他们三个,而他们是三个,听了刘轩和刘影的对话之后,顿时明白刘影在此刻和他们不一样了。

    从此之后,刘影就是‘刘轩的人’了,和他们不是同一个概念了。

    虽然明知道这天迟早会到来的,但是没想到会来的这么快,而且还是刘影主动的,这让他们小小的吃惊了一把。

    不过吃惊归吃惊,但是心里还是为刘影和刘轩两个高兴的,只可惜这种事,他们是羡慕不来的。

    “主人,我们现在应该去哪里?”这时霜突然问道,在知道刘轩在紫霄门放了一把火之后,也知道这混乱之城中,他们是呆不下去了。

    “去宋明联盟,这次出来,本意就是到处去转一转,在混乱之城中耽搁了这么久,也是该继续启程的时候了,这个世界是如此的精彩,我们怎么能够不去见识见识呢?”

    很显然,刘轩对以后的安排早就有了自己的想法,离三年的约定,现在还有两年多的时间,在这两年的时间内,在修炼的同时,他也要到世界各处去好好的转一转。

    听到刘轩说要去宋明联盟,霜的眉头皱了皱,“主人,为何选择去宋明联盟,要知道宋明联盟可是紫霄派的大本营,以我们现在和紫霄门的关系。我们前往宋明联盟,那岂不是自投罗网?”

    “你说的这个我又怎么会不知道?而且,你还说漏了一点,那就是在宋明联盟中,可不仅仅有着紫霄派,同时可是还有着‘故人’,这些‘故人’在宋明联盟中一个个可都是地头蛇的存在。”

    刘轩这么一说,霜也是明白了刘轩的意思,可是刘轩明知道如此,为何还要坚持前往呢?

    见霜他们几个不解,刘轩严肃的说道:“你们要知道,我们出来的本意是什么?我们可不是出来旅游的,而是要历练,提升修为的吗,还是以为你们的修为已经足够了?有危险怕什么?干什么没有危险?更别说是修炼了。”

    “宋明联盟算什么?紫霄派又算得上什么?我们就要将这宋明联盟当成是我们的试练石,踏着紫霄派更上一层楼。”

    霜他们三个听到刘轩的话,都是倒吸了一口气,“将紫霄派当作试练石?”这么豪气的话恐怕之后刘轩能说出口?

    紫霄派是什么?那可是宋明联盟的第一大派,而且这个第一大派那可是实打实的,它的实力,就算是放到整个大6那可都是数得着的。

    刘轩现在却说是要将紫霄派当作是踏脚石,更上一层楼,这要是换成是别人听到了,准定将刘轩当成是疯子了。

    但是霜他们是三个却没有这么想,他们可是知道刘轩的一些神秘手段的,知道刘轩张狂,那肯定是有张狂的本钱的。

    可是他们不知道的是,刘轩张狂的本钱就是那葫芦藤。

    可是还没从惊讶中恢复过来的时候,就听刘轩继续说道:“再说了,也是时候会会‘故人’了,我可是惦念的很啊!”刘轩说着,脑海中也闪过一个大波美女的身影。

    “是,愿永远追随主人的脚步。”见到刘轩这么豪气的一面,霜他们三个甘心拜服道。

    别了,混乱之城!炎黄大6,我,刘轩,来了!

    (第三卷结束,开始新的征程,通过第三卷的尝试,终于深刻的明白了一个道理,那就是我的确是不适合写升级争斗流。这第三卷本是想尝试风格转变一下,不过我自己都感觉到有点不成功。第四卷将重新恢复风格,至于是什么风格,大家应该懂的,所以,敬请期待吧!)



………【第一百七十四章 英雄护美】………

    就在这个时候,整个车队突然停止下来了。

    突然停止的马车,令女孩的身子突然一倾,居然直接倒在了男孩中的怀抱。

    还没等她弄清楚生什么事了,就听男孩在他的耳边说道:“貌似我们遇到劫匪了,看来还真的是走运啊,听说这条官道上很少有劫匪的,没想到这么小的几率都让我们给碰到了。

    只见车队前面,一个满脸胡须的魁梧大汉扛着着一把大马刀,嚣张的站在车队前面,身后跟着一群小弟。

    而且,大汉居然有着灵王顶峰的修为,这让车队的那些人都打消了做英雄的念头,毕竟英雄不是那么好做的,也要有实力才成。

    “识趣的话就将值钱的东西都交出来,虽说我们只是劫财,但是要是不配合的话,就休怪我们不客气了。”

    壮汉一手下,扯着公鸭嗓子叫嚷着,让所有人胆战心惊,毛骨悚然,大叹自己的运气怎么就这么差。

    车队里顿时惊叫连天,几个胆小的女人小孩开始哭泣,要不是无处可逃,早就抱头鼠窜了,一个个脸色苍白的缩在原地上,甚至有人吓晕了过去,灵王级啊,那可也是一方高手了。

    “妈的,叫什么叫,再叫就休怪我们大开杀戒了,反正宰的人多了去了,也不在乎多上那么一些。”

    一个鼠头獐目的劫匪吐了一口吐沫,一手拿刀一手提着一个袋子,居然前来收取贵重的东西。

    “配合点,大家都好。”壮汉环视众人冷冷道。

    “快点,你这是用钱买命,有什么舍不得的。”

    “你,项链,耳环,手镯,玉戒都给我摘下来,老子看你这种人就是不顺眼,戴这么多东西不累啊?老子是在给你减负!”

    “不服气?小心大爷我让你人头落地!”

    很快劫匪手里的袋子就快满了,朝后排走去。

    “你坐里面”男孩的嘴角依旧挂着淡淡的令人心安的笑意,将女孩轻轻的半抱到里面,狭长的黑眸带着暖暖的味道注视着受惊的女孩,“不要怕哦!”

    “嗯”女孩点点头,男孩的镇定和温柔的话语给了她莫大的勇气。

    她现原来一个男孩子的笑容也可以这么好看的,轻佻的背后藏着深沉的醉人韵味。

    果然是个很不错的女孩子,美丽、智慧、勇气,她都从原本吝啬的上帝那里获得了,男孩在心里又给她加了几分。

    “靠在我怀里吧”男孩握住她略微有些冰凉的小手,将她轻轻拥入怀中。

    女孩脸红的几乎可以滴出水来,在他怀里挣扎了一下便顺从了他霸道的温柔。

    除了亲人,她从没有这样被一个异性抱在怀里,她只觉得男孩的手虽然并不大,但很修长,很适合弹琴,手心的温度让人他的肩膀虽然不是很宽阔,但仍让人相信他可以为你撑起风雨。

    第一次与男孩子亲密接触的她凭直觉知道他的怀抱是一个安全宁静的港湾。

    在危险的时候,能将自己摆在前面,将别人放在自己背后,而且还能带着如此的微笑,泰山崩于前这样的人,一定是属于那种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侠客吧,女孩忘记了眼前的危险,胡思乱想着。

    软玉温香在怀,闻着女孩柔软的头淡淡的清香,男孩嘴角的笑意更深,就像一个偷吃到糖的孩子。

    “喂,小子,看你穿的人模人样的,身上钱财应该不少吧?”一个阴阳怪气的声音破坏了温馨的氛围,借飞走到两人面前,示威的晃了晃手中的大刀。

    男孩的眼神凛然一变,不再有看女孩子时似水的温柔,取而代之的是不带一丝人类感情的冰冷,仿佛他不是被打劫的人,相反他在注视着自己的猎物。

    那劫匪被瞪得不由自主地退后了几步,一时不敢说话。

    男孩眼中出现浓浓的显而易见的不屑,像一个高傲的君主在俯视匍匐在他脚下的败将。

    恼羞成怒的劫匪朝男孩扬起大刀,打算给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黄毛小子一点深刻的教训。

    “算了,丧狗,也不差他们两个!”冷冷注视着这一切的壮汉皱眉,然后收拾了东西,转身就走,不过看向男孩的眼神中,却是充满了忌惮。

    看着劫匪终于走了,差不多都被洗劫一空的乘客暗自松了一口气,也不知谁开了头,一时间咒骂声四起,似乎是想一吐心中的郁闷和窝囊。

    没有实力的他们,遇到这种事,也只能算自己倒霉,将这口气往肚子里吞,毕竟人家没杀人就已经是万幸的了。

    “他们走了。”男孩看着咒骂中的众人,眼中闪过一抹不易察觉的冷酷,拍拍怀里的女孩温柔道。

    经过这件事女孩和男孩的距离拉近了很多。

    女孩和男孩天南地北的聊了起来,她现他不仅精通自己最喜欢的音律,对其他方面的涉猎都不浅,更加难能可贵的是在广泛阅读之后不人云亦云,有自己的深刻见解。

    两人越聊越欢,仿佛是找到知己了一般,完全忘了别人的所在一般,在别人看来他们就像是一对极为般配的小情人。

    从骨子里透出高傲的女孩第一次佩服同龄人的学识渊博。

    快乐的时光总是容易被偷走,长安城已经在望了。

    他们两个是最后离开这车队的,男孩下车时伸了一个懒腰,阳光挂在他的肩上,让他有一种灿烂的感觉。

    “我们会再见吗?”女孩低头小声道,其实她清楚,偌大的一个长安城,想要在茫茫人海中相见,那机会是微乎其微的。

    男孩看着女孩光滑如雪白绸缎的脖子,双眼眯起,嘴角挂着玩味的笑意。

    “我可以知道你的名字吗?”女孩带着些许害羞抬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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