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士卒带着一个猎户装束的人走了上来,那猎户似乎早就听闻魏国上将军庞涓的贯耳大名,更何况这次又是让他的人给救下的,于是迅速地一拱手道:“绯骑参见上将军!”庞涓放下了手中的兵书,示意左右下去,只留了一名士官在旁。
庞涓放缓道:“你不必紧张,本帅只是想问你几个问题。此番你是独自出行,还是和同伙走散了?”绯骑见庞涓的人救了自己,便也不假思索,没有想太多就直接答道:“走散了,本来我们有四个人,结果碰上了一群狼,我的马不知怎的就不受控制了。”庞涓道:“你是说,另外三个人很有可能被狼给吃了?其中可是有一位白衣士子?”绯骑道:“将军所言正是,卫鞅先生也不知现在如何了。”庞涓挥了挥手,道:“你先下去歇息吧,不过本帅要留你几天,还望不要见怪。”
五日之后,又是一次朝会。
魏王这次不同于上次的冷静应对,反而是勃然大怒起来。“这个楚国真是太不识好歹了!自以为被吴起折腾了一番,就能同我大魏分庭抗礼了吗?”
原来,上次魏国虽派出了薛国、滕国两地的驻军出兵干预,不料那楚国却是极不领情,一方面在淮北搞两军对峙,愣是谁也不让着谁;另一方面,居然还说动了韩国和赵国这两个三晋小兄弟,一个在边境集结了五万大军,另一个则把在魏国境内驻扎的三万军队撤走了两万。如此下去,只怕这两个小兄弟要管那楚国蛮夷叫大哥了。
公子昂立刻提议出兵伐楚,给楚国点颜色看看,最好能让它割地赔款。不少看似鹰派的大臣便在后面趋炎附势。这话算是说道魏王的耳朵里了,但他也知道这事不妥,道:“打是肯定要打的!不给那蛮楚一点颜色看看,我大魏国威何在?只是此事不宜扩大,给他们尝点厉害,今后莫要有非分之想即可。”庞涓算是松了一口气,魏王对外一向都是强势得很,这么做或许能占一时的便宜,但将来总会吃亏的,好在魏王头脑还算清醒,没听信谗言。
公子昂本以为这是一次崭露头角,杀敌立功的好机会,没想到魏王心中自有他的打算:“上将军,此番由你亲自挂帅出征,本王准备将五万精锐武卒交予你指挥,这一仗定要速战速决,可千万不能打久了。”
从心底说,魏王对于楚国也是没底的,虽说吴起变法只是一次半吊子的变革,但确实也大大增强了楚国的实力。变法不到三年,楚国便相继吞并了陈、蔡两个小国,还在南方征服了不少百越部族,其见效可见一斑。如果两个大国真的因为一块飞地就闹得全面战争,定是不妥的。
庞涓回到军营中,召集所有的将官、军务司马集合,制定作战计划。不得不说,这一次魏王还是很上路子的,五万精锐武卒外加三千辆重装战车,可以说是魏国一半的家底了。
与其他那些喜好猜忌臣下的君主不同,魏王更在乎的是他的面子,因此对外一向都是大手笔。此刻的魏王还不知道,如果他把对山东列国的得瑟劲儿,挪点出来继续收拾秦国,也不至于被史书叫了“梁惠王”。
所谓财大气粗,一部分将官、司马见这次家底这么厚,便毫不动脑子的说步步为营、稳扎稳打,平移推进。庞涓听后连连摇头,这一仗魏王指明了要速战速决,若是常规打法,谁知要打到猴年马月?
望着地图和写放,突然动了一个大胆的念头。
每次大战在即,庞涓总会视察军营,看看士气如何,顺便也留心一下操练。
绯骑在营中待久了,一直想去见见雪歌,但那些士卒都是奉了庞涓的命令,不肯放他出去。绯骑也不好和他们正面产生冲突,毕竟人家还救了自己一命呢。好在,庞涓并不是把绯骑给软禁了,允许他在除了禁足区之外的范围内随意走动。
绯骑作为一名猎户,干得最多的便是“早起入山林,晚归披兽衣”了。虽说一项活干多了就会无趣,但是在射猎之中提升自己的箭术,绯骑还是乐此不疲的。军中可没有野兽让他来打,他便上了靶场。那个时代的军人除了铠甲之外,全身上下的衣服都是自己带的,因此都把绯骑当做了一名普通的士卒,就放了他进去。
绯骑也是不明所以,稀里糊涂地就拿起了一把弓身宽大的硬弓。这把弓上涂有五颜六色的花纹,绯骑甚是喜欢,至少比他那把粗制滥造的猎弓好了不知几倍。但是轻轻一拉,绯骑就意识到了问题的存在,这把弓需要的拉力几乎是原来那把的三倍,少说也要五石的力气。
虽说是新装备,但绯骑对于箭道轨迹的把握还是不错的,虽说还没能打到追尾箭这样的程度,却也能箭箭命中弧心。这一幕,恰巧被路过的庞涓给看到了,虽说是猎户出身,但是年纪轻轻就能有如此箭术,着实不易。
绯骑见庞涓来了,赶忙上去行礼:“见过上将军。”庞涓笑道:“少侠真是好箭术啊!”绯骑不好意思道:“其实也没什么,这些都是死靶,不及在林中打鹿射兔子。”庞涓道:“少侠可愿来做本帅的亲兵?”绯骑一听这话,立马就想起了风天玄所说的他将来会做将军,虽说他一直对此表示不信,但做将军也确实是他的志向。这下能做庞涓的亲兵,虽说也还只是个小兵,但是至少也算是迈出了第一步了。庞涓道:“此次出师,你便紧随我身边即可。”绯骑谢过了庞涓,然后道:“将军,出征之前,我还想去见几个人。”
庞涓答应了他的要求,毕竟新兵们都是这样的。
来到洞香春,绯骑第一个问的便是雪歌的消息,但他却得到了一个惊人的答复,雪歌已经动身去了秦国,还不算太久。绯骑谢过了梅姑,以最快的速度向西门奔去了,后来又借了一匹马,追了足足有几十里地,方才见到远方几辆轺车开过,也不知是何人。
“雪歌!!!”绯骑仰天大吼,却得不到任何回复。整个人突然从马背上摔了下来,一脸茫然地望着远方,说不出话来。
第二十一章 初探河西
雪歌似是听到什么,忽然回头,却看不到一个人。“雪歌,怎么了?”应玉感到雪歌的异样,出声问道。雪歌回过神:“没什么,有点舍不得大家。”应玉也是女子,自然明白女子的愁肠,心下便放了心,轻声安慰:“放心吧,到了秦国你还会有很多朋友,我们也是好姐妹。”“嗯。”
雪歌依旧低着头,不知在想什么。景监忽然出声:“我们要赶紧回到秦国,卫鞅如果不出意外的话,不日就能到栎阳。”说罢便加快了速度。雪歌虽然不怕骑马,在现代也曾骑过。只是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策马鹏腾,就算应玉和她共乘一骑也是难受。为了不成为大家的负担,雪歌强忍着呕吐的念头颠簸了一天。不想添麻烦最后却成了麻烦,晚上雪歌在客栈吐到虚脱,一点东西也吃不进去,后来勉强喝了点小米粥,早早睡下。此时,景监和应玉商量明日是否还要赶路。不仅是景监着急,应玉也急的回去帮大哥,只是不能不管雪歌。应玉说:“不然这样,你先回栎阳,我和雪歌随后回去。”景监出言制止:“万万不可,公主身份尊贵,如果出了闪失,那可如何是好。”“糊涂,秦国重要还是我重要,何况我现在是秦国密使,不是什么公主,就这么办。”景监叹了口气,无奈之下,同意了。
绯骑步履沉重地回到了洞香春,梅姑早就看出了他的心思,出言规劝。绯骑心中却是充满了懊恼,若是这几天不在大营里泡上那么久,或许还能再见雪歌最后一眼;甚至可以说,如果自己不是心血来潮地要去送卫鞅一程,也不会出现那么一系列的事情。但这一切,都已经晚了,自己非但没能见到她最后一眼,一直憋在心里想要爆发的,最终还是沉默了。
不知怎的,两行泪珠快速地从绯骑的眼眶中倾泻而出,就是想遮掩只怕也早被人给看到了。梅姑递上来一壶酒,道:“新调制的,全当我送你了。”自从上次和卫鞅他们一边吃酒,一边烤着肉,绯骑放开得多了。第一口下去,似有一股清新的甜味,却并不浓郁,然不久便是后劲十足,直冲心胸。
绯骑不胜酒力,没一会儿便倒下了。梅姑见状,不由得感到挽尊。平心而论,雪歌是个好姑娘,虽然有时呆呆、傻傻的,此番执意要去秦国,也不知一路上会遇到多少麻烦……
且说鬼谷子给了卫鞅一匹骏马,脚力极佳,可日行数百里,很快便在官道上碰到了阿三和桑梓。当时两人正漫无目的地骑着马往回走,毕竟找了有几天工夫了,结果毫无线索,恁是谁都得心灰意冷了。但阿三他们还没有放弃心中最后一丝希望,因为他们这次认定了卫鞅。
三骑相见,阿三高兴地大吼了出来:“鞅啊!你特么终于出现了!咱俩找了你好久啊!没死就好啊!”卫鞅却是放声笑道:“我岂是那么容易便会丧命之人?”桑梓看了看卫鞅所骑的马那粗壮的四肢,道:“先生非但没死,还弄来了一匹良驹啊!”卫鞅道:“自是有高人相赠。对了,绯骑兄弟你们还没找到吗?”两人不由地摇了摇头,阿三闭眼道:“但愿他是返回安邑了。”卫鞅道:“既然这一带毫无踪迹,为何我们不往西找找?”桑梓惊讶道:“向西?那可就是要进入河西了,绯骑怎么可能去河西?”卫鞅反驳道:“那日我们被群狼围攻,天色尚暗,绯骑又怎么知道他是往哪个方向跑的?”这些天,阿三和桑梓提出的方案,一个个都被否定掉了,卫鞅提出了新看法,也不再像之前那般相信了,只是死马当活马医吧!
河西之地,地势较河东而言,高出了不知许多。其归属亦是复杂得很,在历史上根本谈不上什么自�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