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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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土- 第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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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度。临走时,把父母的骨灰埋在了万安公墓。也许,正是沾了她的光,白天明才能从小县城调回北京,回来看守那已经破落的小院儿,四间瓦房。那毕竟是“侨产”。然而,他对那度过自己童年、少年、青年时代的老屋,并没有多大的亲切感,对于大姐,则简直万分地鄙视。他始终闹不清,大姐怎么会爱上一个胸脯上长满黄毛儿的洋人?不错,爱情是没有国界的,而且,近来的时尚似乎崇扬大姐这路的“国际”主义者。从优生学的角度看,大姐似乎也够得上改造人类本身素质的先驱者。然而,他知道,大姐的远嫁外邦与这些主义和科学无关,甚至也远异于古代的和番。大姐不过是喜欢乔·方登身边的生活而已。大姐自己说:“乔尼有个了不起的姓:方达,说不定是亨利·方达的亲属,将来也会当电影明星。天明,瞧,乔尼多帅!”

  白天明那时还小,闹不清“方登”和“方达”是不是一个外国字,更不知道“亨利·方达”是谁。在他眼里,电影明星绝不会比胡同口儿卖豆腐脑儿的老孙大爷更亲切可爱。但他知道,大姐不是因为乔尼的电影明星家系才嫁给他的,是她早就想到外国去,没有乔尼·方登,她也会找一个“橡皮泥·圆凳”嫁过去的。

  白天明并不是个狭隘的民族主义者。他尊重和理解海外侨胞思念故土的心,并不简单地认为移居国外便是背叛母邦。但他恨自己的姐姐。无论怎么说,那时他才十五岁,还在上初中,姐姐竟忍心抛下他,远走高飞。要不是那象母亲般慈爱的吴老师,白天明的少年生活将会更加凄凉和清苦。他变得沉默、内向、郁郁寡欢。在学校里除了念书之外,他和一切活动远离。但是,他的内心却奔腾着炽热的熔岩,他要用优异的成绩给姐姐一个颜色。只有在吴老师那简朴的小屋里,他才变得象个少年,和吴老师的侄女儿吴珍一起说笑,一起听吴老师在一架旧钢琴上弹出悠扬的曲调。吴老师早已在“史无前例”的烈火中烧尽了自己的生命之烛,如今埋在黄土丘下,听秋虫的弹唱。吴珍也已不知去向。白天明考上医学院之后,一心发愤读书,想用未来的薪水回报吴老师的慈爱,惩罚大姐的良心。可是,他的努力无损于大姐的自尊,而大姐幸福的婚姻却给他的生活投下浓黑的影子。多少年来,他经受了一次次政治运动的冲击。要不是实事求是的理智终于占了上风,他大约永远会在周而复始的政治运动的圆圈中,带着枷锁舞蹈。

  没有亲人的旧居,便是一个没有生命的躯壳。这样的栖身之所到处都有,何必非要回来?

  他并不特别高兴回来的理由,还因为在北京他有过两次还孕育在内心便被掐死的爱情。

  一次,是他的初恋,那对象自然是吴珍。吴珍比他大三岁。他们在一起的时候,就象是亲姐弟,有说不完的悄悄话,唱不尽的中国与外国(更多的是俄罗斯的)民歌。吴珍买了什么好吃的东西,除了捧给姑母,就是偷偷用手绢包起一份,等着天明放学的时候交给他。当天明津津有味地吃着这些美食佳味的时候,吴珍总是坐在一边,用似乎是母亲的目光,笑咪咪地盯着他。白天明从来没有感到自己已经爱上了她,只是觉得一天也离不开她。直到有一天,在一九六O年吧,他刚上大学二年级的时候,在音乐学院钢琴系读四年级的吴珍,跑到学院来找他。在西郊学院路的林荫道上,吴珍慢吞吞地告诉他,某歌舞团的乐队指挥给她写了一封热烈的求爱信,她不知道该怎么回复这个求爱者,想听听小明弟弟的意见。白天明当时什么也没感觉到,只是说:“这要看你自己的意思了,你觉得可以和他交往,也不妨跟他作个朋友,接触一段再说嘛。”

  吴珍听了他的话,站住脚,在夕阳的余光中眯起美丽的大眼,忧郁地说:“可是,我已经爱上了一个人呐,怎么办?”

  白天明笑了:“你可真会保密。爱上了谁,怎么不告诉我?”他看看吴珍,又说:“那你就告诉写信的人,说你已经有了爱人。这很简单嘛,发什么愁?”

  吴珍不再说话,只是在秋天的晚霞中慢慢地走着。路旁高大的白杨,抖落着一片片黄叶,他们踏着落叶默默地行走。秋风掀起吴珍的紫色薄呢大衣,也拂动着她浓密的黑发。她只是一言不发地走着。他俩一直走到北太平庄,在学联食堂吃了晚饭。送走吴珍,白天明才发现,自己衣袋里已经连坐车的钱也没了,只好在秋夜里步行赶回学校。

  他走到花园路的时候,一股悲凉突然袭上心头:“哎呀,她有了爱人!她将会和另一个男人生活一辈子。我再也不能,再也不能象现在这样和她一块儿生活了,我将会失去她,永远失去她!”

  这思绪使他烦躁,使他恐慌,使他好象坠入了无底的深渊。他不知道自己这是怎么了,为什么不愿意象姐姐一样的,比姐姐还亲的吴珍找到自己的幸福。他昏头昏脑地回到宿舍,头一次没有翻开书本就倒在床上。他睡不着了,心里翻来覆去是那个恼人的念头:“她要和别人过一辈子了。”

  躺在下铺的小胡从床上爬起来,凑到他的耳边悄声问:“天明,你怎么了?陷进爱情的网里了?”

  他的头一下子胀大了。啊!原来是这样,是他爱上了,而且大概早就爱上了吴珍!是这个才使他听到这消息后这样痛苦……

  单纯的青年呐,竟然不知道自己在何时陷入了一张紧密的痛苦的网,而这个网,就叫做爱情……

  第二天,他给吴珍写了一封信,把自己在花园路黝黑的走道上突然泛起的心潮,以及整夜不眠的思考告诉她,请她原谅“我不知道你已经有了爱人。相信我吧,珍姐,我将克制我不应该产生的情感,永远象弟弟般地爱你,绝不干扰你的生活……”他把信投进邮筒的时候,心突突地跳,仿佛做了最丢人的事。

  吴珍又来找他,红红的脸,满溢着兴奋和幸福。她对他说:“我也爱你,象姐姐爱弟弟一样地爱你。我比你大三岁呀,是吧?我可不答应不再理你,而是要更好更好地跟你在一起,比过去对你还要好。咱们老是这样在一起,多么好哇。别再说傻话,别再痛苦。我怎么能不理你呢?瞧你长这么高,可还是个孩子。咱们拉拉手,都算过去了。你毕业前,咱们谁也不说这件事,跟从前一样,好不好?嗯?好不好?”

  白天明自然不希望离开她,听了她的话,也就化忧为喜,以为那未来的“姐夫”,毕竟还在遥远的地方,自己在珍姐的心头也还占据着一个位置,便答应了她。

  那天他们一起到了北海,划了船,在飘满落叶的湖水上,吴珍为他唱了一首歌:

  还记得在那年早春时节,

  是你把含羞草投进我的小窗。

  你眼里闪耀着快乐的光芒,

  我的心也不禁激动地跳荡……

  吴珍的眼里是温柔的光,那歌声象轻柔的丝线缠绕在白天明的心头。

  谁知道,第二年,吴珍一毕业,就被一件谁也说不出缘由的事所累。据说,她从未见过面的父母是出卖同志的叛徒,在生下她不久,就把她交给姐姐吴蕴芳收养,双双出走,逃奔美国了。吴珍因此不能得到较好的工作位置,而被分配到云南。她走后,一封信也没有给姑母和白天明来过。直到一九六四年,白天明才收到一封信,说她已经结婚,在云南省一个县城的文化馆工作。她什么也没说,只是祝白天明幸福。

  白天明没有幸福过。那遥远的祝福只是内心缥缈的希望。从此他更加沉默。只是在袁亦方的家里,他才觉得自己又有了一寸立足的地方。

  后来,他懂得了人生,开始能意识到什么叫做爱情了。当他发觉自己的眼睛总爱看袁静雅的时候,他又陷入了痛苦。他知道自己没有资格去获得这个纯洁、端庄的姑娘的心,但是他有勇气和义务保护这位“师妹”的圣洁。然而,当他知道老师看上了风向标一样的安适之,并且静雅也开始倾慕这个潇洒而又缺德的翩翩公子时,他的心碎了。他觉得自己无能,不要说爱,连兄长般的护卫也不能给予静雅。他从此更加孤独和惆怅,丧失了追寻爱情的任何冲动。往昔的一切,都变成了苦涩的梦。他不愿重温旧梦,不愿揭开心灵上的伤疤。

  但是,回到故乡,毕竟是他生活的转机,他不可能无动于衷。特别是这次调动,并不完全靠侨眷的关系,主要地还是由于他医学上的成就。

  在偏僻的县城小医院里,白天明早突破了内、外、妇、儿、五官等等科目的界限,在整个人体的疆场上同疾病搏斗。有什么病人他便治什么病。因此,他曾经在极其简陋的条件下,以外行之身,居然成功地做了两例断指再植手术,还救活了几位被大医院宣判了死刑的重病人。《光明日报》无往而不至的记者,象发现了一个新的天体一样,以难于抑制的兴奋之情在报上披露了这个杂科医生的功业,并且勇敢地为他不公正的遭遇发出呼吁。郑柏年立即四处奔走,还拉上德高望重的林子午老院长一齐上书国务院,终于使他又重回新华医院。白天明并不知道郑柏年为他所付出的力气,但是他知道这次的回归与自己无数昼夜的辛劳有关,他并不是一个需要照顾的侨眷,而是一个合格的战士,又站到应该站的岗位上了。他有理由兴奋。

  呵,北京,故乡。在贵州的山乡里,偏僻的县城里,每个夜晚他都会想起北海的清波,知春亭边的嫩柳,长城上的劲风,圆丘台上苍茫的天宇。日日夜夜都好象有个温存的声音,梦一样从遥远的地方吹到他的耳边,喃喃着:“回来瞧瞧吧,孩子。”

  他终于回来了。

  出乎他的意料,他接到调令时是那样的平静,心底竟没有泛起什么波涛,大概两种不同的情绪象酸与碱一样地中和了吧。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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