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之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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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之血- 第1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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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居然改变了这么多!”她说。
  “城里的东西太不一样了。”我咕哝道。
  “不,我不是那个意思,”赫玛说。她把我拖到光亮的地方。“看看你!”她大声说。
  正在浸浴的娜希德抬头看着我,附近几个正在洗澡的女人也盯着我看。我的身体暴露在从屋顶照射下来的阳光中。我企图弯下腰遮掩自己的身体,但是赫玛阻止了我。
  “上次我见你的时候,你就像个小女孩。”赫玛说,“那儿几乎什么都没有!”她一边说一边指着我的胸部,“这儿也什么都没有,”又拍了拍我的臀部,“现在看看,仅仅这几个月,居然改变了这么多!”
  的确如此。虽然我仍然像以前一样矮小,我的手脚还像孩子的一般大,但是从脖子到臀部,我的身体的每一个部分都变得如此圆润,连我自己都觉得惊讶。原本扁平的胸部现在看起来像两个成熟的苹果,大腿的曲线就像甜瓜一样圆滑。
  “是什么原因,难道你秘密订婚了?”
  “不。”我脸红地说。我所知道的就是我比以前吃了更多的肉、奶酪和面包。
  

花之血 3(5)
“你很快就会订婚的。”她温和地说。
  赫玛把我转来转去,仔细看着我身上的每一条曲线,使我全身上下都羞红了。但是在澡堂里,我无处可躲。
  “你的身体美得就像一朵刚刚绽放的玫瑰,”赫玛最后如此宣告。“如果真主愿意,你很快就会有一个珍惜你的每一片花瓣的丈夫。”
  赫玛开始唱起一首古老的南方婚礼歌曲,声音如夜莺般甜美:
  噢,山间花丛中的姑娘,
  紫罗兰般的头发,郁金香似的脸颊。
  无需再听鸟儿的歌声,
  年轻的牧羊人将用歌声带走你的心。
  澡堂里其他一些女人也跟着唱起来。转眼之间,她们就站起来,跺着脚,拍着手,跳起舞来。我不知道还能做什么,于是也跟着唱起来。她们鼓励着我,仿佛那天是我的婚礼。我自信地站着、唱着,全然忘记了害羞。
  唱完之后,大家笑得更厉害,也揶揄得更厉害起来。“我听说那些俊美的年轻牧羊人知道怎样取悦他们的妻子!”一个女人笑嘻嘻地说。
  “他们怎么会不知道,他们每天都看着羊群!”另一个大叫。
  在澡堂里大声地赞扬我的成熟是赫玛赠与我的一份礼物,因为也许那些女人认识的人中会有适合我的丈夫。她也让我明白,我也有值得炫耀的地方。
  “现在你也是我们中的一员了。”赫玛赞同地说,“除了一些细节。不过,你很快就会明白的。”其他女人回到各自的洗浴中,赫玛把我拉近一些,开始用澡巾为我搓背。她看了看娜希德,她的身体仍然像柏树一样又长又瘦。“不管你吃了什么,娜希德也应该吃吃。”她说。
  娜希德闭着眼,没有回答。我不知道她是睡着了,还是在假寐。
  为什么我们总是会觉得邻居的鸡肉比自己的鹅肉味美呢?那个下午,我再也没有庸人自扰地告诉自己,娜希德的皮肤有多白,头发多卷,眼睛多翠绿。
  为了奖赏我对叮当宝石地毯的帮助,戈斯塔罕曾经许诺带我去参观一块珍贵罕见的地毯。于是,有一天,他让我在宣礼人最后一次呼叫后到皇家作坊去找他,他会带我去看那块将被珍藏几百年的地毯。我无法想象居然有这样的宝物:村里的地毯每天都在使用,破损之后就被弃于尘土之中。
  宣礼人的最后一次呼叫过后,我穿过四花园来到世界景象。人们正纷纷走出广场,因为宣礼人的最后一次呼叫就标志着一天的结束。广场上的小商贩已经收起物品,正准备回家。我经过一个男子身边,他手上拿着一箱还没成熟的杏仁——我的所爱。杏仁的果肉就像奶酪一样柔软,但是比奶酪更鲜美。
  我在到处都是织布机的作坊里找到了戈斯塔罕。作坊里很安静,空无一人。
  “撒拉姆11!”我一边看着四周,一边说,“大家都去哪儿了?”
  “回家了,”戈斯塔罕说。“快点跟我来。”
  他带我走过一间又一间房间,房间里的地毯处于各个进度中。我们走到走廊最后一间房前。房间的门上拴着一把蝎子状的结实的金属锁。戈斯塔罕看了看四周,确定没有人在附近后,便从罩衫中掏出一把钥匙打开门。他点了两盏小油灯,递给我一盏。在柔和的灯光下,我看到了织布机上那块巨大的地毯。
  我们一起走向前,把油灯举在面前。“仔细看!”他一边说一边把灯举在地毯上方。“八个人已经织了一年,才完成四分之一。”
  这块地毯已经和我一般高,完成之后将是我的四倍高。这块地毯每拉吉有近90个结,因此,图案细腻得就像细密画画家的画作一样。地毯上的骑士穿着橙绿相间丝绸罩衫,戴着白色和金色的头巾,追逐着羚羊。身上有条纹的老虎和野驴像兄弟般扭打着。乐师们弹着鲁特琴。空中的小鸟或是在整理自己的羽毛,或是在炫耀有如镶着珠宝的翎尾。这些动植物和人都栩栩如生,精美逼真,是我见过的最精美的地毯。
  

花之血 3(6)
“谁能买得起这么昂贵的地毯?”我问。
  “这是为国王织的,用来装饰他的寝宫,”戈斯塔罕说,“这块地毯汇集了我们土地上所有最好的东西——最柔软的丝,最绚丽的染料,最好的设计师和织工。这块地毯在你、我,我们孩子的孩子归于尘土之后仍将与世长存。”
  “我更加仔细地看着地毯,并且让油灯远离地毯。坐在柏树旁边的人影吸引了我的目光。
  “他们怎么能把人织得这么好?”我问。
  “这个人的身形并没有什么,但是他的脸需要最精湛的技艺,”戈斯塔罕说。“织眼睛时,所有织工都要唯专家马首是瞻,否则脸就会变形、空洞甚至丑陋。”
  “你觉得颜色怎么样?”我问戈斯塔罕。
  “能与这块举世无双的地毯相媲美,”他说,脸上揶揄的笑让我费解。“看看这些金光闪闪的金线把图案衬托得更加精致。尤其注意那些黯淡的色调——湖滨绿、灰褐、和幽蓝——它们更加突出了亮丽的颜色的美丽,就像在雌孔雀的衬托下,雄孔雀的羽毛更显色彩斑斓。”
  “这些颜色搭配得真好,”我回答。“是谁挑的颜色?”
  “我!”戈斯塔罕回答。我们都大笑起来。
  之后,我们又看了看费雷东那块即将完工的地毯。那些宝石图案在油灯下闪烁着,看上去就像真正的宝石。戈斯塔罕用细嫩的彩线把每一个珠宝隔开,就像珠宝商把宝石和金银分开一样。与国王的狩猎地毯相比,这块地毯看上去十分精致柔美。
  “这比你的设计还美得多!”戈斯塔罕说,仿佛地毯是我单独设计的。他十分慷慨。
  我们离开作坊时,我感到一阵悲伤的刺痛。如果我是个男孩,也许我就能在戈斯塔罕身边做学徒,学习他的生平所学。我嫉妒地回想着上次在作坊看到的那些年轻织工。他们可以整天沉浸在学习中,而我在做地毯之前还必须在厨房工作好几个小时。然而,我知道我比大多数女孩拥有更多优势,因为戈斯塔罕会呵护我,帮助我改进技艺。正因为如此,我的心里每天都充满了感激。
  我回到家,双眼闪闪发亮。戈斯塔罕让我看了一颗少许人才能看到的珍珠;而就在几天前,赫玛在澡堂赞扬了我的女性之美。自从父亲去世后,这是我第一次感到充满希望。
  经过院子时,我停下来看着我的地毯,用崭新的眼光审视着。波塔哈的设计很好:这是戈斯塔罕的功劳。但是,我没有挑好颜色。我曾经看到戈斯塔罕看着它时,脸上露出奇怪的表情,仿佛吃了什么酸涩的东西。虽然他对这些颜色没有作任何评价,但是他好几次告诉我下次会帮我挑选颜色。现在,我很肯定自己知道原因了。我挑选颜色时中意的是它们各自的美丽,但是却没有考虑它们搭配起来是否漂亮。
  我为什么不请戈斯塔罕帮忙呢?我太急于求成,过于陶醉在这些美丽的颜色中,却适得其反。当时,我不明白复杂的设计需要更有技巧地挑选颜色。那天晚上,我几乎睡不着。天空仍然闪耀着星星时,我便起身,又看着我的地毯。这些颜色不仅难看,而且似乎相互排斥。我有一股冲动,把地毯从织布机上扯下,重新开始。
  在村子里被称赞的东西,在这儿总是被嘲笑。从到伊斯法罕的那天开始,我时时刻刻被提醒着自己卑微的出身。和城里的有钱孩子不同,我没有学过读书写字,没有学会把自己装扮得像朵花,也没有学会优雅的礼仪。我渴望像其他人一样,在伊斯法罕这个被誉为“世界一半”的城市里闪闪发亮。如果我的第一块地毯展示出我所学到的东西,也许我就能逃离彗星的厄运,让自己和母亲走上芳香四溢的好运之路。
  我从来没有听说有人把地毯拆了重织。我甚至可以听到父亲在告诫我不要这么做,因为我已经织了几千个结。但接着,我想起了自己曾经不顾父母的反对,跑去易卜拉辛的染坊,找到翠蓝色染料的秘密,做了一块让人见人爱的地毯。我想到自己拿起戈斯塔罕的笔画了一张设计图,帮助戈斯塔罕脱离困境,虽然我动了他的东西让他大动肝火。
  

花之血 3(7)
揣着同样浓烈的冲动,我抓起割羊毛的利刃,一根线一根线地把地毯从织布机上割下。这些线在我的释放之下变得松垮。我所织的成千上万个结都走样了;地毯的表面变得歪曲松散。我想,戈斯塔罕一起床,我就马上向他承认我在选择颜色中犯的错误。我会请他帮忙,然后做一块让他自豪的地毯。
  在清晨的第一道曙光照耀大地之前,我就已经拆完了地毯,开始把棉线重新装上织布机。戈迪亚第一个看到我的所作。当她看到空荡荡的织布机和被拆毁的地毯时,正把一大罐酸樱桃酱从仓库搬到厨房。她尖叫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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