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用倒金字塔分析法,一个完整意思的表达是可以:一。通过表情,二。通过动作,三。通过表情与动作来完成的。
我们要了解一个人就是从这个图开始的,由浅入深,依次是,凭感觉,看眼神,看表情,作动作,这就是第一次认识一个人应该做的,而随着认识的深入就要从一件事例中寻找对方的真实性格了,了解一件还不够就需要很多的信息量,所以很多的事例是需要的(对方经历),而对对方了解的再多也仅是他本身,再要了解的话就可以从周边环境入手的,朋友圈,利益圈,事业圈,家庭,……所以从小到大,一直到了解这他的所有情况,你才可以拍着胸脯讲,某某某是什么什么样的人。就算做到这种程度你的答案依旧是片面的,为什么?因为认知是有局限性的,你不可能真的把对方的一切情况都摸清楚,情感是有片面性的,你不可以绝对的站到客观上去评价一个人,对方是活的,你了解的也许只是对方想让你了解的,表情有可能是假的,眼神也有可能是假的。这就是水平,看人水平高的人也许只要一个眼神就可以判断一个人,而看人水平低的就算让你了解所有的信息也做不出正确的判断。
我这里再举一个例子,出处就不讲了。说。甲与乙因为争执,甲不小心将乙推入楼下,导致乙身死,警察来了,甲解释说,因为他去洗手间,回来的时候,看到包在乙身上,于是想抢回自己的包。结果一检查,果然包是甲的,于是警长觉得乙可能是小偷。不过有旁人来证明,乙在以前有过交还失物的行为。又有人讲乙确实有过找失主的行为。于是警长推测乙是一个热心人。因为看一个陌生人来抢包,当然要维护失物。不过后来又在乙身上找到了属于甲的钱与收据!警长于是推测乙是一个惯偷,只偷钱财,归还失物。失主找来当然不能还包,因为还了就知道钱不见了。于是起了争执。而再后来,才发现,原来乙在很久以前撞死了甲的女朋友,于是甲精心策划了这一起事故。实际上是谋杀!(总会有人知道这故事的来源的…_…高空坠落的真相)从这个故事我们可以见到,信息对我们判断的影响。所以我还是那句话,我们只能做到尽可能准。再讲点题外话。信息不一定能帮我们得出正确的结论,于是我们还得借助最基本的一样东西,就是上面倒金字塔的最下面的一项——感觉。并不是你要分析了别人的祖宗十八代,然后才觉得这个人好还是坏,是能交还是不能交。这不是一个纯逻辑的东东。感觉这人不错,那么就可交。有的人虽然不管是外表,还是行事,都无可挑剔,但感觉就是不好,于是你也不会去交往的。通过上面的论述,可知,‘感觉’并不是全感性的东东,感觉——它是‘老大的老大’的意见。前面讲过:在法律与道德的底线跟着感觉走!而在这里,可以理解为:分析了对方的祖宗八代后跟着感觉走,换成‘老大论’就是:遵从老大的指示,参考‘老大的老大’的意见。如果这样也出错,那就没法了。人要是倒霉起来,说话都闪舌头,就像袁开钊,连输十盘的概率是1/1024,也叫他赶上了,人力有时而穷。只要是判断,哪有不出错的。还是老话,我们不可能完全掌握真相,只能尽所能接近。
既然有人专门练看人,那么就有人专门练骗人。前文有述,让自己完全展示出来的人死得最快,那么完全不将自己展示出来的人就是最安全的。这里的完全不将自己展示出来的意思是最自然的装出各种表情,而不是沉默寡言那种闷骚。理论上讲,最单纯的人是不会骗人的,最成熟的人是永远不会被人骗的,不过幸好,这两种极端都不可能在社会上存在。所以没有最傻,只有更傻,没有最能装,只有更能装。别人可以利用我表情与真实表情的差距看到我的内心,那么我就可以利用作出如假乱真的表情让别人以为这是我的真实表情,于是让别人认为我是这样想的(这是骗人总原则的推论,也是三十六计的’将计就计’,晕)。所以‘老大论’骗人总原则换成‘人话’就是:骗人的原则就是制造假象,迷惑对方,让对方以为是真相而做出错误的判断,以达到自己的目的。
我们时常说的骗人最常见的就是说谎。说谎不是贬义词,人人都得说谎,不说谎的人死(不是死亡的意思)的速度仅次于最单纯的人。那么怎么才能说出天衣无缝的谎呢?遗憾!谎言这两个字就定义了世界上根本就不可能有天衣无缝的谎言。不过幸运的是,你骗一个人,根本不需要一个天衣无缝的谎言。说谎或者说骗术有一总纲三原则四境界,精研者天下无敌。
总纲:以假乱真。
原则一:要骗人,先骗已。
原则二:九真,一假。
原则三:真亦假,假亦真。
骗术的最高境界一:告诉在骗他,他还不信!
骗术的最高境界二:皆大欢喜!
骗术的最高境界三:骗世人!
骗术的最高境界四:说真话!
我真的不太敢接着往下写了。本来是一个中性的东东,可能要被人用来谋私,现在我才有点体会李宗吾当年的感受了。简述一下吧。
总纲:实际上就是‘人话版’总原则!
则一:如果别人的观点与你所想所思一致,那么你的表情就是真实的心情的反映(这就是为什么遇到知己时会觉得很轻松很开心的原因),如果不一致呢?那么神情总是会有稍许的勉强,同上,如果你讲的话是真实的想法,就会很自然,如果作违心之论,无论掩饰的多好,都会有稍许的不自然。所以如果你说谎,首先一定要不断的暗示自己,相信自己,说服自己――我所讲的东西是真实的、可信的。要欺人,先自欺!你觉得你在骗人,就算你说的真话,那么你也在骗人,如果你不觉得你在骗人,那么就算你说的是假话,也没有骗人……赋予。只有你相信你所说的东西是真的,那么你说出来的东西,才会带有真实的感觉。然后以这种真实去感染人。比如,有的人不自信,那么你说的话就是不自信的,如果你不断告诉你自己你是强的,了不起的,说的话是有底气的,自信的,那么这种底气与自信就会通过你的言行无形中表达出来,让别人觉得你讲的话是可信的,真实的。所以如果你打定主意要骗人,那么一定要相信自己所说 是真实的。编出来的谎话一定是假的,只有理所当然的谎言才能说服人。有的人说谎时,从来不会想过要让对方相信什么,也不会想万一没骗到别人怎么办,而是只是在陈述一个事实而已。不强求任何人相信。不过,这种淡定就是骗人的最好手段。又如表演,如果你演乞丐,那么请相信你是一个乞丐,如果你演皇帝,请相信你是一个皇帝……骗术!就是一种表演!所以,要骗人,先骗已!
则二;只有别人认为对的东西,别人才会点头,才会信任,我是有神论,你告诉我这个世界是没有神的,这不是找抽吗?我是无神论,你告诉我上帝的法力无边,我晕,老大,我正在研究量子力学呢。所以老讲真理是用处不大的,随机应变,因时利导,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此其一。其二,你讲的东西,如果要让人深信不疑,那么一定要经得起论证,并且绝大多数对对方来讲,都是对的,所有的对的东西只有一个目的,就是为你要讲的重点做铺垫,以九成可信来加深最后那一成的可信度。无论什么样的谎言都逃不过九真乱一假或者九假乱一真的模式(以混淆真相为目的的谎言),九真一假,要让人以为你做的‘假’是‘真’的,那么,你得做大量‘真’的事来扰乱对方的判断,以为最后的‘假’是‘真’;九假一真,要让人以为你做的‘真’是‘假’的,那么,你得做大量的‘假’的事来扰乱对方的判断,以为这最后的‘真’是‘假’。无论作了什么样前奏,都只是为最后那一点服务的。真正的骗人看起来都不像骗人!因为有九成的东西都是经过起论证的。
则三:真亦假,假亦真这一原则说明,真实与谎言的跨度并不是一个完全对立的层面,有的时候真与假的距离只有一线之隔,举个例子,阿基米德同志的给我一个支点,我可以撬起地球,我可以明白的说,就算给阿同志一个支点,他也撬不起一个地球。百善孝为先,而实际上百善并不是以孝为先的。*功是假的吧,看看天安门前拿汽油浇自己的那位同胞;神婆是假的吧,我亲眼看着得了脑血栓的奶奶被神婆的“神树”乱敲,还骗走一个‘蒋介石’……所以,没有真与假,只有信与不信,信了,假的就是真的,不信,真的就是假的。如果你说的一切东西让人相信,那么你说的一切就是真的,你可以骗过任何人,如果你不信任何东西,那么一切都是假的,你就永远不可能上当。销售中有一个很有名的技巧,叫FABE。 feature(功能)advantage(优点)benefit(利益)evident(证据)产品的功能,产品的优点,顾客的需求,以及证明产品好的证据。不过FABE说穿了,就是净捡好的说。那么你听了它的好处,你可能觉得,这个东西不错。但它也有坏处呀,如果同样的东西,我全捡坏的说,那么你就会觉得这个东西很垃圾。问题就在,这是同一个东西呢,不同的说法就会产生不同的判定结果。真与假,好与坏的距离真的是相差不多。正是因为这种真与假的混淆性,好与坏的可转化性,所以本人从来不用好与坏作为判断一个人或者判断一件事的标准,而以一个决定是否是自己所做,所做决定的后果是否能够承担,万一出现最坏结果是否能够担负等原则去判断。如果能,则做;不能,则不做。这就是破茧十策之:无论何时,无论何事,带上觉悟。
三境:当你用骗术骗倒一个人的时候,有两种结果是最令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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