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儿带朋友回来也不介绍介绍。”顾松看着丁羽笑的一脸慈祥。
顾千金一拍丁羽的肩道:“这是我的好哥们儿,丁羽,我就是住他家的。”
前半句听上去还算正常,后半句直接让顾松的脸黑成了锅底,立马道:“哪有女孩子住男性朋友家的,这是同居,说出去多难听啊。”
丁羽正喝茶,一句同居让他直接呛了茶,疯狂的拍着胸脯顺气,顾千金诶,话不能乱说的啊,住他家跟租住在他家是两个意思啊!
“误会误会,不是同居,不是同居。”见顾松脸色冷的跟寒冬腊月一样,丁羽赶忙解释道:“我家是开客栈的,客栈,一间全是木质结构盖成的老客栈,顾千金喜欢客栈,就住过去了,有付租金的,千万不要误会。”
“真是客栈?”顾松还是有些不信,上下打量着丁羽,对顾千金责备道:“诶,真是胡闹,喜欢客栈买下来就是了,哪有租住的。”
“那是他舅公留下的遗产,我就不夺人所好了,反正买了也没用,喜欢就住嘛,等住腻了就不住了。”顾千金喝了一口燕窝汤,砸吧着嘴,露出一脸陶醉的神色。
听到顾千金的解释,顾松的面色才稍稍好转了些,道:“小丁啊,你一个人开那间客栈?你父母呢?”
小丁?!这称呼听着怎么这么别扭呢!感觉像在被人叫小丁丁一样……
“回叔叔的话,家父家母几年前失踪了,客栈是舅公留给我的遗产,又在大学附近,为了多赚点生活费我就把客栈开起来了。”丁羽讲的诚恳,但也是事实,他的确是想要赚取生活,在不耽误课程的情况下,还希望能查到父母失踪的线索。
“嗯,好,年轻人有干劲是好的,趁着还年轻,多吃些苦,积累起来的生活经验,在将来都是自己最宝贵的财富。”顾松语重心长道。
丁羽点头首肯,话虽然没错,但怎么听着这么不自然啊。
“小丁啊,你的客栈开在哪里啊?下次叔叔也去看看。”顾松磕着烟斗,笑问着。
“在明珠大学附近的古镇上,那里都是住宅区,只有我那一间老客栈,很好找的。”丁羽傻呵呵的应着,那客栈的确很好找,当初他可是拖着行李走了几里地才找到的,不过这对顾松来说都不算什么,顾松是什么人,随便找个人就能把他调查的一清二楚,还怕他会不清楚?!
顾松点着头,赞许道:“位置还不错,在古镇上,又靠近大学,确实很方便,金儿也正好在明珠大学上学,如此甚好啊。”
“小丁啊,听说你也正准备上大一啊,跟我家金儿可是同一学校?”顾松又问了句。
丁羽在心里嘀咕着,听说,倒是听谁说的啊!
丁羽这会儿算是明白了,从昨晚顾千金住进有间客栈开始,自己的所有资料就已经被呈到顾松的面前了,只有自己不记得的,没有对方不知道的了。
“也在明珠大学,好像跟……顾大千金是同届的。”丁羽答道,说到顾千金又微微停顿了下,这称呼还真有点纠结,连名带姓喊不太礼貌,直接喊婉云估计顾千金是没什么反应,但这二叔肯定是要跳起来暴打自己一顿的,噎了一下后就硬着头皮说了句顾大千金。
顾松对丁羽这反应很是满意,喊顾大千金,那肯定是把顾千金当成豪门大千金来看待的,这样当然是最好的了。
“我家金儿啊,什么都好,就是这性子啊,太随和,小丁啊,以后还得你多照看着点呐。”顾松笑眯眯的说着,一副长辈关切晚辈的模样。
顾千金那性子啊,不叫随和,叫缺心眼儿!丁羽在心里默默的吐槽了句。
“会的会的,我是顾千金的朋友,必须要照顾好顾千金。”丁羽打保票,简直要笑成了一副狗腿子的模样。
“什么朋友,你是我的跟班!哦,不对,是保镖!”顾千金吃完她的血燕,胡乱擦了下嘴,一边矫正着丁羽的话一边伸手去拿酸奶喝。
丁羽眼疾手快一巴掌拍掉了顾千金的爪子,道:“吃完血燕不能随便吃东西,过两小时再喝。”
“你是我保镖,你管我吃什么。”顾千金摸着被拍红的爪子,气的直跺脚。
“我是你保镖,我要负责你的人生安全,包括吃的东西。”丁羽把桌上的酸奶往唐心的口袋里塞了塞,道:“先由唐心保管。”
“嗯嗯,我同意。”唐心抓着叉子的手举了举后,继续低头吃起东西来。
顾千金气的咬牙切齿,转身对顾松撒起娇来:“叔叔,丁羽欺负我。”
“唔,我觉得丁羽说的很对,你还是听他的吧。”顾松笑道:“好好招待朋友,叔叔先去忙了。”
说罢,顾松端着他的烟斗上楼去了。
第16章 开学的悲剧事
从顾家回来后的几天,丁羽除了每天晨练外,就是跟着顾千金出去摆地摊了。
原本丁羽以为顾千金只是对摆地摊暂时的感兴趣,结果摆了几天,发现顾千金那是真的很喜欢摆摊。
而她摆摊呢,把要卖的东西搬出来后,就蹲那抱着手机开始玩了,不管谁问她衣服多少钱,她的回答永远都是:“一套一百一,两套二百五!”
丁羽算是服了,也不知道她为什么就这么喜欢蹲在人多的地方玩游戏,摆地摊就有个摆地摊的样子,摆了摊子又不看,也是够了。
顾千金不管事,丁羽不能不管,好在这衣服卖的是童装,做工也精细,一看就是好货色,再加上有个唐心出当小模特,生意竟然还不错,一晚上下来竟然卖掉了七八套衣服,乐的丁羽嘴巴都咧到了耳朵根,生活费有着落了能不开心吗!
几天下来,三人俨然成了专业摆摊个体户,只是,摆摊虽好,可还要上学啊。
这不,学校开学在即,丁羽他们这些新生也要准备去报道了。
这一天便是学校报道的日子,一大早,几人吃过早餐后,丁羽本打算留唐心一个人看客栈,想想又觉得让小萝莉一个人呆家里不靠谱,只好给带上了。
古镇本来离明珠大学就近,走过去也不到二十分钟的路程,可顾千金的公主病犯了,嫌太远,非要开她那限量版的豪华跑车去,丁羽见劝说无效,带着唐心也爬了上去,顺风车,不搭才傻。
三人牛气哄哄的去了学校,还没到校门口呢,就看到一条长龙一路蜿蜒而下,顾千金的小脸霎时就白了,她最讨厌等时间了。
“我说要走过来吧,你不听。”丁羽嘲笑道,对自己有先见之明表示非常的有成就感。
顾千金不吭声,在还未形成长龙的小道上七弯八拐的把车子倒出来后,又哗哗的给开回去了。
顾千金得意道:“堵车怕什么,开回来就是了。”
唐心:“……”
丁羽:“……”我滴个神诶,还能不能愉快的玩耍了,学校门口堵车可以把车停到别的路上,办完开学手续再开回来就是了,这直接开回来,然后再步行过去是要闹哪样啊?!
“快下来,快快,走个半小时就到了,别拖拖拉拉的,这来回跑都耽误不少时间了。”顾千金爬下车,见丁羽不动弹,催促道。
丁羽默默的爬下车,不敢问为什么不把车停别的路上,按顾千金的尿性,肯定会再次开车过去,然后发现路上长龙变得更长后绝壁是再次开回来的!!!
“建议你最好把鞋子换了,那么高的跟走半个小时,腿不想要了啊!”丁羽扫了眼顾千金的高跟鞋,好心的提议道。
顾千金瞅了瞅脚上的鞋,得意道:“我这鞋可是纯手工制作的,走路可舒服了,不用担心。”
我非常担心到时候走不动了,你赖地上不起来了,那我怎么办?!丁羽默了默,不敢废话,牵着唐心的手大踏步的走了去,而后顾千金跟在后面踩着高跟鞋啪嗒啪嗒的跟着。
走了十分钟后,事实证明丁羽的担心是对的,顾千金踩着高跟鞋已经走不动了,扶着脚走的颤颤巍巍,任谁看到都会以为这是个身残志坚的好青年。
“诶,丁羽,你等等我。”顾千金叫着丁羽,她实在走不动了,只觉得脚疼的厉害,一脚踩下去都钻心的疼啊,坑爹的高跟鞋,早知道就听丁羽的换双运动鞋了。
丁羽停下脚步等顾千金,过了一会儿,顾千金才慢吞吞的挪了过来,一把抓住丁羽的手,道:“我脚疼,你背我过去好不好?”
“不好。”丁羽想都没想就拒绝了,大白天的背着个姑娘去学校报道,还没上课就成校园头条了,一点都不好。
“可我实在走不动了。”顾千金抓着丁羽的手,然后不顾形象的一屁股坐到了旁边的台阶上,另一只手开始脱脚上的鞋子。
刚一脱下来,就看到白嫩嫩的脚丫子已经被鞋子磨的通红了,有些地方还有点鼓,看起来是被磨出水泡了。
脱了鞋子,顾千金是长长的舒了一口气,真舒服啊,果然不能穿高跟鞋走这么多路,太要命了。
丁羽见顾千金实在不肯起来走了,想了想,道:“要不这样,我先去学校报道,等我报道完了,顺道给你买双拖鞋让你穿着去报道。”
“不行不行,我一堂堂豪门千金,哪有穿拖鞋去学校报道的,太丢人了,才不干呢。”顾千金甩着手里的高跟鞋一口回绝,她才不干那么糗的事呢。
丢人……丁羽在心里默默道,你这在大马路上不顾形象的坐地上,还脱掉鞋露出脚丫子就不丢人了?这样更丢人好吧!
“那我报道完回去给你拿双运动鞋过来,这总行了吧?”丁羽有些头疼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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