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真的,你再生一个吧,本来,超生一个罚款一万,这次我只罚你三千。”艳红用红肿的双眼看着他,嘴唇动得像通了电的齿轮,憋了许久,才问:“这都是为什么?”他老老实实地说明了原因,也就是他没完成超生款指标,需要艳红配合。他低声下气得就像艳红的儿子。艳红一听,放下女儿,操出一把弯刀,喝道:“畜生!滚,快滚,再不滚,老子剁了你!畜生!”他逃跑了。艳红指着他的背影,还在骂:
“断子绝孙的杂种,你打死我,我也不超生!”
过后他去了兴明家。兴明一听,既不高兴,也不气恼,而是很和气地留他吃饭。兴明这时候养了两只鸡,他把两只鸡都杀了,一只红烧,一只炖汤。开饭的时候,他坐上桌去,可是,没有他的碗筷,兴明一家自顾自地吃起来了!他正在尴尬,兴明睖了他一眼:“哪来的叫化子?滚出去!我响应国家政策,坚决不超生,看你能把老子怎么样。滚!”
这两件事情,村里人谁不知道呢。妈一听说,长久地摇头,止不住了,就像电视里那些城里青年吃了摇头丸一样。我明白自己的婚事告吹了。不过,妈的样子真是让我讨厌。不同意就不同意,摇头干啥?你把脖子摇断,人家照样当了镇秘书,听说马上就要当副镇长。艳红和兴明都在他的管制之内,有他们好受的,不信等着瞧。如果我嫁了他,不是成干部家属了吗,何苦来山家受这样的窝囊气?可是,妈还摇头呢,妈的样子真让我讨厌!
成米你说得对,我现在还在想他。我不懂什么爱不爱,我只明白,嫁他比嫁你成米强。
好……你打我……成谷对他女人那么好,你却打我……你打,你打,我反正不想活了,在你这样的家庭里,死了比活着好……你妈不就是被你爸打死的吗,牛配的种,生出来的就只能是牛,这还用说吗……哎哟,打死人哪……打死人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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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古楼(1)
人人都想过好生活,但是,几乎没有人注意到,不少人在奔往好生活的路途中,把身边的日子搅得一团糟。人人都寄希望于未来,却从不愿意理会:最坚实的未来就是你的现在。时间是永恒的,正是在这一点上,注定了它的流动性和静止性。一百年过去了,你就在黑夜和白昼里穿行,留下了什么?带走了什么?除了那些决心自杀的人在饮鸩前对生命作最后的眷顾,你发现不了自己脸上的皱纹。你的皱纹都是别人发现的。
你们只看到未来,对现在百般漠视,至于过去,早已埋葬在时间的烟尘里,就像飞机把尾烟埋葬在数千米的高空,当它返航从那尾烟里穿过,却再不认为那与云朵搅和为一团的丝丝缕缕,还跟它有血肉的联系。人没有形式上的尾巴,可心灵上的尾巴比虎尾还坚强,每走一步,都干净利索地扫除脚印。他们以为死去的忧伤就像死去的蝴蝶一般美丽,如果愿意接收过来,也是作为书签,强化自己对未来的渴望。
正由于此,人们才让青春在放浪形骸中度过。那是人一生中最明亮的时光,但是,潜伏于暗处的那个器官,剥夺了人们明达的思索。人生的每一个阶段,都是在迁就身上的某一个或某几个器官,自下而上,先满足腿,想直立起来,再满足生殖器,再满足心,再满足大脑。没有人愿意研究这其中的哲理。这种自下而上的历程,在向人们说明:你们是从土地里生长起来的,只有稳稳实实地站立于大地,才可能产生健康的情感和思想。可谁愿意去考究?他们连过去也不要了,他们的情感和思想,就像被笤帚扬起的尘埃,浮躁,而且很快就会坠落。
至于我,我不会忘记自己的过去。我出生于中生代白垩纪,据人类的算法,已有一亿三千多万岁。我的身体由棕红和紫红色泥岩夹砂岩组成。我本来没有名字。我的名字至多可以叫山,但是,既然大家愿意叫我望古楼,我就认了。其实我不是楼,在我的地盘上也没有什么楼,他们这样叫我,不知是不是从某个冲天的石柱得到了灵感。不过我无所谓,怎么叫我都行,这仅仅是一个概念。人类本身就是被概念统治着的一群,他们宁愿纠缠于概念,也不愿考究事物的本质。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们炮制出的概念还会越来越多,而且最终会成为概念的奴隶。当概念塞满了他们的饭碗、茶杯、马桶和做爱的床,世间就没有什么戏文需要人类来唱下去了。
最开始以我为家园,在我怀里修养生息的,是植物,植物中的大家族是山毛榉和映山红,其次是松树、柏树、栗树。山毛榉并不成材,可我更喜欢它们,因为它们成了我伸出体外的骨骼。当然还有花,除映山红,还有别的,成百上千种,花落成果,让我感到孕育和生长的疼痛。植物以后是动物。植物有多少种,动物就有多少种。先是一些小小的飞禽走兽,过着懒散而悠闲的日月,时隔数万年——或许是数百万年,数千万年,我对时间向来是不大在意的——虎、豹和野猪加盟了。它们的加盟,使大山紧张起来,活跃起来。所有的动物中,我最喜欢锦鸡,它们漂亮的翅羽在太阳下闪着金光,清早,圆圆的露珠含在它们的嘴里,因此,它们的叫声也是圆的,带着潮湿的气息。还有竹鸡,它们惯于在地上活动的习性,促成了它们的进化,它们必须具备更加聪明的大脑,才能与那些经常飞到树梢上的鸟同样安全;还有斑鸠,“斑鸠咕咕——斑鸠咕咕——”的呼唤,浸透着穿越时空的悲凉;还有布谷,从学会说话的那天起,就具有了一种献身精神……
在我的体肤上,生活着这么多物种,是我的荣光。这足以证明我不是贫瘠的,我能养活它们。同时,是它们陪伴我度过了亿万年寂寞的时光。我们早已不分彼此。
人加入进来,已经是很后面的事情了。最先爬上山的是一个逃犯,穿着麻衣,光着一双大脚。那时候,我身上榛莽遍地,腐叶重叠,檬骨钉隐藏在腐叶之下。那逃犯仅凭双手劈开榛莽,气吼吼地向山上爬来。他脚板上的鲜血,红色的小溪一样曲曲弯弯地流淌。那正是旱季,逃犯一坐下来,立即顺手扯下一串糖铃,表皮的毛毛刺也不抹掉,就塞进了嘴里。还没咽下第一口,一条大蟒就蠕动到了他的身边。蟒不认识他,不知道他就是人,因此,没打算立即将他置于死地,而是想活活地把他吞进胃里,再慢慢消化。山上的蟒喜欢干这种勾当,我曾看见靠近逃犯的这条大蟒,将一头比它轻不了多少的麂子吞下去,之后吃力地爬到一棵团木树上,四十七天没有下来。它吞麂子的全过程我看得清清楚楚,先把头含进口里,再一寸一寸地往里送,它的喉部和腹部次第鼓起巨大的肿块。麂子的头滑到了它的喉部,还能听到麂子惨烈的闷叫声。最后,只剩下两条后腿了,那两条腿像两把剑刺向天空……现在,大蟒要对这个逃犯下手了。逃犯比那个麂子大,因此它打算先把他缠死。它尾巴一扫,就倒挂到了逃犯的脖子上,逃犯没反应过来,它的整个身子就已经在那个方方正正的粗大脖子上绕了两圈。它不长,只能绕两圈。但这已经足够,逃犯眼珠暴凸,脸上的血仿佛立即就会迸射而出。他用手去抠蟒的身体,可哪里抠得动?那条粗大的肉围巾,差点捂住了他的嘴。他就用牙咬。蟒颤动了一下,似乎有所松动。他使力咬。他的牙齿雪白,钢刀一般有力。蟒坚实的皮革被他咬破。他正渴得皮肤打皱,便索性嘬着嘴,喝蟒的血。这时候,蟒已经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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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古楼(2)
逃犯也没活多久,三天之后,他就死掉了。他明知来山上活不成,可还是要向山里逃。
紧跟着上来的是一个隐士。当然,离逃犯上来的时间,已去百年,逃犯的整个身躯,只留一个头盖骨了。隐士恰恰看到了逃犯的头盖骨。头盖骨像一口碗,又像一只水瓢。隐士拿起头盖骨,端详良久,摇了摇头,接着泪流满面。不到两个时辰,他就撩起长衫,下山去了。
之后是一对男女。映山红开遍山野的时候,那对男女上来了。他们都很年轻,神色凄惶,到了山上,二人相拥而泣。晚上,他们生起篝火。篝火将黑天黑地戳出一个白窟窿。这对男女在篝火边做爱,赤裸的肌肤焕发出动人的光彩。天亮之后,他们却双双吊死在一棵松树上了。
这对年轻人是来赴死的。他们将备好的绳子挽成一个扣,两颗脑袋钻进了同一个扣里。死之前,他们制造着另一种生命,并带着新的生命共赴黄泉。这无法不让我同情,也让我羞愧。我的使命是繁衍生命,而不是结束生命。
按人类的计年法——公元1732年,当几家人相约结伴上山的时候,我就带着愧疚之心接纳他们。他们辟山开道,伐木置田,我都向他们坦露胸怀。谁知他们欲望太强,杀伐太盛——不是伐木,而是烧山。他们以极其残忍的手段处死动物之后,还取出它头颅里有孔的小骨,当哨子吹。走到今天,这种趋势愈演愈烈。前些天,我从五丈家的电视里看到,一些城里青年吃了摇头丸,发生集体淫乱,身体摇晃不住,甚至倒地而亡。一个专家说,吃二十克摇头丸,就会严重危害健康,为说明问题,他将二十克摇头丸的毒素提取出来,强行注入一只兔子的体内。极短的时间内,兔子四肢颤栗,走路颠跛,紧接着,头部触地,全身抽搐,只不过几分钟,就四腿一蹬死掉了!整个过程中,我都关注着兔子的眼睛。专家给它注射的时候,兔子温顺的眼里冒出怒火,头不停地扭动,“怎么会这样呢?”它在问自己。它挣扎着想跳过一道石槛,可它已经没有力量了,毒素已坏死了它的血液,然而它不想认输,把所有对生命的渴望都凝聚在眼光里。后来它死去了,目光里已经没有生命的亮色,但它把眼睛睁得大大的,仰面望着苍天。“这是不公平的!”最后的时刻,它说出的一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