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魔幻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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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魔幻纪元- 第1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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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人一定是个高阶的亡灵法师。”四个幸存者暗自思量。
  “啊!感谢伟大的无所不能的主人赐予您卑微的奴仆新的躯体。”骷髅完全忘记刚刚经历的痛苦,发现自己浑身现在竟然充满了力量,立刻聪明的在炙罗面前跪了下来。
  狗狗一脸不屑的看着这个狡猾地骷髅,很是不耻它这种行为,一个卑微的骷髅也想跟随伟大的无所不能的高贵的(以下省略赞美十万字)……至高无上的主人?这简直就是太狡猾太无耻了!
  前世经历的背叛让炙罗无法轻易信任眼前这些人,呃,包括死人骨头。
  和卑鄙的人比起来更讨厌虚伪的人,至少前者算是个真小人,而后者就是个伪君子。
  上辈子让还是凌远的炙罗在最后一次任务以后不得不死去的人,就是出卖了炙罗的人,一个虚伪到炙罗都没发现其本质的人,伪装的很是完美,一个整天说爱的女人。
  能够出卖炙罗的人肯定是他相信的人,所以,伤害更大。
  真是愚蠢的人呐!
  炙罗发觉真相以后真的很想亲手把她撕成了碎片,虽然到最后还是放弃了,那个可悲的女人,自己也是对不起她的吧。完全不懂得爱的自己,和她在一起不过是因为父亲的希望罢了,除了责任,没有更多,所以她变得那么疯狂大家都有错。
  忘了说,上辈子的炙罗其实不借助任何工具,空手就可以轻松拆了一头熊。而现在重生成龙族的炙罗别说是空手对付熊了,就算是拆头巨龙也是小菜一碟。
  “虽然你非常的弱小,但是我对你这种形式的存在很感兴趣,算你走运,向我宣誓效忠,获取生存和进化的机会。我的话就是规则,我的命令就是天意,执行我的意愿就是唯一的使命,就这样,选择吧。”
  炙罗捧着书又爬上阿修罗的背上,看也不看跟在后面的骨头。
  “以灵魂向至高神宣誓,永世效忠主人,自此,您之所愿,即为吾之愿。您之所命,即为吾之命。”骨头恭谨的跪下宣誓,在魔幻大陆唯一比地球好的就是,只要向至高神宣誓就永远无法违背,否则将遭到严厉的惩罚,所以除非真心效忠否则任何人都不敢胡乱宣誓。而在地球上,就算发再多誓言也不会有什么问题。
  也许现在还能让炙罗相信的除了往日的同伴就是魔幻大陆的誓言吧,所以昆沙他们七个人,也是因为同样的宣誓才被接纳。而炙罗对狗狗比人还要好,因为人类会背叛同类,狼或者狗却永远不会背叛自己的主人。
  “伟大的主人啊……您卑微的奴仆这形象出现在世人面前太惊悚了点……”骨头在一边一跳一跳的想要引起炙罗的注意,它可不想到了外面被人当成怪物拆了研究。
  “死人骨头,你说这些话的意思是想要个新的身体?像人一样?或者其他种族的?”炙罗打量着骨头,考虑它适合什么样的外表,可是看来看去还是觉得就现在这样最好。
  而昆沙他们则又一次体会到炙罗果然是无所不能的,身体也可以制造,竟然还能选择种族,真是恐怖的力量啊。
  “不,伟大的主人,您卑微的奴仆既然现在是亡灵以后也只会是亡灵,我以自己是第一个有智慧的骷髅为傲!只是在人类世界该如何掩饰亡灵的身体呢?”骨头挠着自己光溜溜的脑袋,真不知道空荡荡脑袋的它究竟是用什么地方思考。
  “很简单。”炙罗随手从自己空间里丢给它一件可以把全身都笼罩起来的黑袍。众人大汗,炙罗的衣服不会都是这个类型的吧。
  而旁观的达克四人已经无法搞清这个魔法师到底是属于什么系的了,才一会就见到他轻易使用了亡灵系,空间系的魔法。而四个人现在也才发现昆沙他们竟然是魔武双修的,这群人的实力太让人惊讶了。达克暗自高兴,如此一来,只要能和他们同路就可以安然无恙的回到花都了吧。
  “实在是太弱小了。”炙罗摇摇头。弱小就等于容易死去,不过是亡灵的话也就无所谓死不死了。“等有材料再帮你改造。呐,给你取个名字好了。叫骷髅?死人?骨头?”众人大汗,炙罗完全没有取名字的天份。
  “伟大的主人,您卑微的奴仆选择叫骨头可以吗?”骷髅很小心的选择了其中总算不是最糟的一个名字。
  “嗯,你喜欢就好。”
  骨头欲哭无泪,天呐,并不是自己喜欢好不好?
  狗狗用爪子拍着地面,笑得一张狼脸扭曲变形,全身抽筋。一个狗狗一个骨头,注定自己比较伟大啊!狗狗啃骨头嘛……

  第十七章 亡灵

  “呃,请问这位尊敬的……魔法师大人,请问您尊姓大名?”看见炙罗表现出的实力自以为身份高贵的幸存者们开始恭敬起来。“在下是莱茵帝国亚斯达公爵的下属,剑士达克•;亚斯达。这两位是公爵府的供奉,水系大魔法师克亚和雷系大魔法师科科迪亚。而这位是和我们同行的大剑师基恩大师。”
  唯一只受了轻伤的就是基恩,而达克•;亚斯达能获得公爵赐姓必然是公爵的心腹了,因为在魔幻大陆只有贵族拥有姓氏,也只有贵族才可以给自己的属下赐姓自己家族的姓氏。
  达克?鸭子?奇怪的名字……
  “你们拿了奈落国的什么东西。”温柔的声音,却清冷得令人心寒,柔和而冷淡,却偏偏有一种冷漠的悲情,像霰雨一样。
  “我们并没有……”达克刚想要狡辩就被狗狗充满杀意的眼睛盯得全身发寒,伟大的主人说出来的话就一定是对的,妄想欺瞒主人的人都是该死,达克只得微微发抖苦笑着解释起来。
  “我们这次是奉公爵的命令到花都把一样物品带回莱茵帝国,公爵对这次行动相当重视,为了安全起见我们才请出基恩大师,但是没想到会有奈落国的亡灵巫师参与,竟然差点就全军覆没,对于公爵要我们要带回莱茵帝国的物品,我们真的是一无所知呀。”
  炙罗一边思索一边轻抚着狗狗银白的长毛,长袖滑落,露出手腕如玉般润洁的肌肤,让人目眩神摇。
  “请问,尊敬的魔法师大人,您和您的骑士们是否能和我们同路到花都呢?只要到了花都就有足够的人手可以接应我们,公爵大人必会重重酬谢您……”
  话还没说完勾起炙罗一声冷笑,一个小小公爵的酬谢还真是无法让人惊讶,还有什么人会比巨龙更富有呢?更何况炙罗还是龙族的王,每个龙族都喜欢收集奇珍异宝,但是唯独炙罗例外,他只喜欢收集各种各样的书。
  “你家公爵能有什么拿得出手的酬劳呢?”
  达克也发现财富是很难让这些本领高强的人动心,通常稀有的或是稀奇古怪的东西才能打动他们。这次如果不是用一把上古遗留的绝世好剑做酬劳,也请不动基恩大师出手。而这些人的实力明显的高超就更难打动了。
  忽然达克眼睛一亮,看着炙罗一直握着的书终于想起了什么。
  “如果您答应帮助我们的话,公爵那里有很多国家图书馆里也没有的绝版好书,甚至有已经失传的神语所书写的古书,甚至还有龙族的密典,如果您喜欢或许可以以此作为酬劳……”
  这是胡说吧,骄傲的龙族怎么可能容忍龙族密典落入这些庸俗的人手里!
  炙罗思考了许久,终于还是败在了书的诱惑之下,终于点头答应。至于他们拿了奈落的什么东西,完全无所谓。
  这世上能让炙罗动容的宝贝好像也只可能出现在龙谷。
  “炙罗•;珞•;帝维斯,你们可以叫我炙罗。”毫不在意的对准备同行的四个人说,没有什么隐姓埋名的必要,这是龙族的骄傲,现在的人已经不会记得或者知道帝维斯这个姓氏是上古龙神的姓氏,而珞这个称呼就像昵称一样只有亲近的人才会叫。
  而达克翻遍所有记忆也没想起来有哪国的贵族是姓帝维斯的,他不知道即使是龙族里现在也只有炙罗是姓这个,而其他龙族的统一姓氏都是圣曼尔。
  但是既然有着姓氏那么就一定是位贵族了,看那种形于外的高贵优雅却不会产生压迫感,高深莫测的实力还有强悍的护卫骑士,这位魔法师一定是哪个尊贵的不出名或者隐居的古老世家出来历练的子弟吧?于是达克对炙罗显得更加恭敬了。
  如果炙罗知道自己懒得说话,对人漫不经心的态度也会被看成是优雅,被以为是因为拥有高贵的身份才会不爱达理人,一定会忍不住嘲笑他是想得太多。
  “我很有兴趣教会你们什么叫做格斗,现在的你们实在太差劲了,和别人说是我教出来的太丢人。”决定了接下来的行程以后,炙罗对昆沙他们说。“只依仗着装备就丝毫不顾防御,如果是对上我的同伴,一分钟时间就足够他们每一个杀死你们十次!”
  忍不住怀念起教授他们来,虽然才区区六个人,却每次都可以完成别人几千人也无法完成的任务,传说中的“地狱”小队的实力是别人完全无法想象的强悍。如果不是最后一次任务被出卖陷入敌人的埋伏,也不至于落得全军覆没。
  究竟他们跑哪去了?一点消息也没有,不会是被传送阵传送到哪个出不来的地方吧?
  基德的这场战斗让炙罗发现他们身上还有很多问题,也许魔幻大陆的战斗技巧实在太过于简陋,翻遍所有书竟然都找不到所谓的格斗技巧,只有斗气的修炼是完全不足够的。全都仗着武器装备冲上去拼力气比斗气,去!战斗真有那么简单的话,是不是看看对方职业等级比自己高就干脆投降好了,省得还打来打去的一点技术含量也没有。
  战斗是要集无耻变态于一身,专门挑战心理极限的,骑士精神只会让人死得更快,使用再卑鄙的手段都没关系只要胜利就行,只有胜利才是最终结果。
  看着骨头被黑色斗蓬一样的长袍包裹,炙罗闪现出恶搞的念头,这再加把长镰刀整个一死神的造型。于是以后威震大陆的“死神”骨头大人令人闻风丧胆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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