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簪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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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簪记- 第7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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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还了我吧!”

    经妇人这么一说,周围同情妇人、鄙视那年轻公子的呼声便更高了。年轻公子看看四周,急得眼泪都快出来了。

    “我说你怎么跟个大姑娘似的!磨蹭的干什么,赶快还钱!……哟!这是怎么了?偷了人家的钱,这还是要哭上了?不知道的还以为老娘欺负你了呢!”

    “我没偷!没偷!我从来就不会动别人的东西!为什么要冤枉我!”

    “少废话!快还老娘钱,否则老娘可要当众搜身了!到时再找出来,恐怕你这脸就没地儿搁了吧!”

    “你有什么证据说是我拿了你的钱袋!”

    “我看到了!”

    这时,人群中有一个穿着极不讲究,嘴里还叼着根儿干草的女孩儿吊儿郎当的站了出来,但看年龄,也不过就十六七上下。

    “这位姑娘,你说话要凭良心!”年轻公子对着站出来的女孩儿说道。

    “我呸!你叫谁姑娘那!爷从小到大还没听谁叫过我姑娘!”

    “你哪只眼睛看到我偷这位大姐的钱袋了?”

    “哪只眼睛?两只眼睛!本来以为你还了这位大姐的钱也就罢了,想不到你还这么死皮赖脸!我以为我的脸皮就够厚的了,想不到一山更比一山高啊!要不要我现在就把赃物给你拿出来示众啊?”

    “好,你拿!你拿的出来我任凭处置!”

    “好!这可是你说的!要是我从你身上拿出来了,也不用多,你就双倍赔给这位大姐,如何?”

    “莫说一百两,如果你能从我身上拿的出来,就是二百两,我也赔!”

    “好!众位乡亲可都给做个见证!我这就拿给你看。”

    说着,这女孩儿便走到了那公子的身旁,她刚要伸手去拿,那公子却下意识的一挡。

    “怎么,怕了?怕了就主动还给这位大姐钱啊!”

    “谁说我怕了!我是怕你动手脚!”

    “哈哈!你这贼偷儿,偷了人家的不说,现在反倒赖我手脚不干净了。众位乡亲可都看看,我手上有什么吗?”

    的确,女孩儿的手除了脏兮兮的之外,什么都没有。

    “我可拿了,你可看好了!”

    女孩儿又要动手时,却被年轻公子一把推开了。

    “又怎么了?”

    “你说,在哪里?我自己拿?”

    “哼,你自己拿?恐怕就拿不出来了吧!”

    “那好,就让那位大姐自己来拿!”显然,年轻公子很不信任眼前这个看起来像小混混的女孩儿。

    “好,我可说了!就在你衣服的前襟儿里面!我亲眼看到你放进去的!”

    此话一出,那丢钱的妇人便立刻将一扯年轻公子衣服的前襟儿,手往里一掏,竟真还拿出来个钱袋,围观的众人不禁惊呼,连那公子也傻了眼。

    “大家看好了昂!这可是整一百两!”妇人边打开了钱袋,边拿着让众人过目。

    围观的众人开始议论纷纷,有说要把这年轻公子送官的,有说才让他赔那么点钱便宜了他的,有说这女孩儿眼睛真尖的……一时间众说纷纭。而那公子则还是傻呆呆的站在那里,怎么自己身上还真有个钱袋,而那钱袋里还恰巧就是一百两呢?

    “这下你没话说了吧!钱呢?赔的钱!”

    “我……”

    “不是想赖账吧!这儿的人可都是证人!”

    那公子使劲咬了咬嘴唇,无奈,证据确凿,只有赔钱了事。可是,自己分明就没偷过什么钱袋,怎么这钱袋竟长腿跑到自己身上了呢?真是越想越觉得委屈。

    “快点,赔钱!”

    年轻公子无奈,只有照办。可就当这公子要掏钱给那妇人的时候,却又听得人群中一声“且慢!”

    众人都望过去时,却是漫修。漫修虽身着麻布衣服,却掩盖不住他俊美的外表,因此,他一亮相便引得众人喋喋的议论。

    “你是什么人?为什么叫‘且慢’?”女孩儿有些不高兴的说道。

    “我?我的身份多了,这次权且只当个说公道话儿的人!”

    “公道?”

    “是!公道!”

    “莫非我冤枉了这位公子不成?”

    “是,你冤枉了他,而且,我知道,谁是真正的小偷。”

    “是谁?”先前的那妇人抢先一步问道。

    “这位大姐先莫着急,我一会儿自会告知。可否先借钱袋一用,我这就可以证实到底是谁偷了你的钱袋!”妇人犹豫了一下,还是将刚从那女孩儿手里拿回的钱袋递与了他。

    “各位,钱袋虽在这位公子身上发现,但毕竟经过小偷之手。可有疑义?”

    “那是自然,不然怎么能算偷呢?可又如何能证明谁是真正的小偷呢?”

    “还请稍安勿躁,且听我细细说来。我现在是用右手拿着这位大姐的钱袋,现在换到左手上,大家可看仔细,我的右手手指上有何不同?”

    “咦?右手食指和拇指上都沾有金色的粉末!”

    “对,也就是说此钱袋用金线缝制而成,时间久了却有些褪色,为了让钱袋看起来如新,后来又撒过金粉做饰。如此说只要碰过此钱袋之人,手上必沾有金粉。那现在除了这位大姐和我之外,在场的另一个手沾金色粉末之人便必是小偷!众位说是也不是?”

    见围观的众人都点头称是,唯独刚才站出来的那女孩儿面色有些紧张,悄悄翻开双手,往下瞧着。

    “你不用看了,就是你偷的!”漫修直指刚才站出身来指证年轻公子的那女孩儿。

    “你血口喷人!”

    “那好,你和这位公子同时亮开手给大伙儿瞧瞧,谁是谁非,自有分晓!” 

正文 第一百零一章 比武招亲

    且说漫修让年轻公子和那女孩儿同时亮开双手让众人见证,那年轻公子无愧于心,自然坦然,亮开手后,众人一瞧,哪里有什么金色粉末!而再看那女孩儿时,却见其早已推开众人,拼了命涤离开去。至此,真相才算大白,竟是冤枉了这位公子。

    众人渐渐散去,年轻公子对漫修施了礼,并连声道谢。而当那公子问到漫修是如何得知钱袋上有金粉的时候,漫修却笑了,只又伸出了左手给那公子瞧。公子开始没会意,只看到漫修的左手干干净净的,正纳闷间,突想起刚才漫修的左手也是碰过钱袋的。可瞧去,哪有什么金色粉末啊!

    原来这金粉是和玉夫人临行前给漫修包裹里放上的,只因她喜欢。漫修因精通女红,看出那钱袋是用金线缝制而成的,便悄悄的用右手的拇指和食指蹭了点金粉,站出去打了场攻心战。

    而那年轻公子看过漫修干净的左手后,不禁张大了嘴巴,显然为漫修的大胆而惊讶不已。

    “原来那钱袋上根本就没有什么金粉?兄台刚才是……”

    “对,我是骗她的。所谓做贼心虚!只有这样,才能让小偷自己主动承认。”

    “原来你不知道刚才那女孩儿就是小偷!”

    “那当然,我又没长前后眼,怎么知道是她偷的?”

    “那你又怎知我不是小偷?”

    “看你的表情!还有她的。”年轻公子微微一笑,“多谢你的信任,在下林雨威,还请教阁下大名?”

    “秦漫修。”漫修虽如是回答着,心下却是一愣,林雨威?林雨清?名字怎如此相像?而且,自刚才见时便觉脸熟,似在哪里见过一般,难道……

    可还没等漫修想完,对方便说,“秦兄,我因还有急事在身,不便在此久留,等日后有机会,再报答秦兄的相助之恩!”

    “哪里哪里,既如此,请!”

    二人分道扬镳。

    次日一早,漫修吃过了早饭,便向小二打听了路,准备继续前行。可正走在街上,只见旁边有不少人都朝他相反的方向涌去。漫修拽住了其中的一个男子,问是怎么回事。那男子道:“你不知道,这儿知府大人岳启明的千金岳明芳比武招亲,就在前街里摆下了擂台,这可是百年难得一见的景儿,去晚了可就挤不到前面去了!”说着,那男子便飞一般的跑开了。

    呵呵,世界之大,无奇不有!一个堂堂知府大人的千金,放着好好的日子不过,偏要搞什么比武招亲,也是有趣的很。漫修正也闲来无事,便去凑个热闹。可等他去时,那里早已人山人海。是啊,谁不想攀龙附凤,要娶了知府大人的女儿,这一辈子平步青云,可不就有指望了?

    漫修又不会功夫,也无心去参加什么招亲,便找了处角落站下,看看热闹也就罢了。

    等了好大一会儿,才见擂台前走出了几位官家打扮的人物。其中一个最气派十足的站到了擂台中央,而他的身后,则站着四个手握宝刀的武士。看样子,这位应该就是刚才听说的那位知府大人岳启明了。

    “各位,本官今在此设下擂台,纯为小女岳明芳能觅得如意郎君。小女择婿标准,只有两条,功夫能胜小女一筹者,能通过小女问答者。只要过此二关,无论身份,无论地位,均可与小女成婚。为表诚意,只要与小女定下婚约,本官便将郑州府南侧的别苑相赠!”说到此,就听下面围观的众人中一片哗然,那别苑可是郑州府里有名的,据说当时这岳知府买时就是一千二百两成的交,再加上里面更换过的一应设施,如果是平民百姓,可谓一步登天了。

    “凡成年的单身男子,均可报名。郑州府人杰地灵,本官希望能通过此次比武招亲,为小女招到一个如意郎君,也为本官招到一个才能兼备的人才!”

    话说的已经很明白了,只要赢了那岳明芳,不仅能抱得美人归,而且财富、名誉一应都会到手。可是,众人心里也都明白,这招考吊件,说是仅有两条,简单至极。实则却未必如此。在擂台上赢了岳明芳是第一关,通过她的问答则是第二关。也就是说,如果这小姐看不上眼的,即使比武赢了,也不能如愿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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