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穿我也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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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穿我也穿- 第1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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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知道什么时候,天空下起了大雨,雨水打湿了十四个勇士的面庞。波兰特用尽力气高唱完颂歌的最后一句:

    “因为战神护佑英灵!”

    “因为战神护佑英灵!”

    最后一句歌词唱完,似乎燃烧着的诅咒军团像巨大的海浪冲击在了莫特狭小的城头上。十四个闪耀着盔甲的光芒的勇士,瞬间淹没在敌人的大军中。他们背靠着城墙,用身体承受一次次攻击,挥动武器斩杀周围的敌人。砍倒的磐石怪成片的跌落在地,化成碎片。炎魔发出愤怒的怒吼,挥动巨大的爪子,但下一刻,被带走的就是它的头颅。

    战斗并没有持续多长时间。雨还没停,战斗就已经结束。但是,狭小的城墙上涂满了碎石和魔鬼的血液。炎魔的头颅随意的到处可见。诅咒军团的部队并没有受到多大的损失。炎魔和磐石怪都是可以消耗的战士,真正的主力控火者,并没遭受多大的损失。

    诅咒军团似乎并不是为了占领莫特而来,这只部队的领导者的视线看向的是东北。在那个方向的几百公里外,有一个城市。城市的名字,叫无夜城。

    帝国复兴历9年,莫特的守卫战士:波兰特。德鲁,三级银灰骑士,率十三名战士于莫特抗敌,力战而亡。歼敌炎魔四百,磐石怪过千。复兴军追封波兰特为守护骑士,同战勇士为十三英灵。

    同年,诅咒军团占领人类边陲小城莫特,正式向不死军团宣战。

    帝国复兴历9年,遍布战火的世界,正式迎来了高山氏族,人类复兴军,诅咒军团和不死军团的相互混战的时代。

    史称:大混乱。



………【第一卷 第八章 哆拉A梦和拉菲尔】………

    “觉醒,就是自我进化。”雷蒙斯看着站在眼前的何苦,拿出了一本古书,“猎豹会想跑得更快,以便抓到猎物;兔子会想变得更敏捷,以躲藏天敌的追捕。而人类,”他翻开书的封皮,指了指扉页上的插图,“人类希望强壮的,就会壮大自己的**;希望聪明的,就会不断的学习。这都是一种进化。自我进化。”

    “我本来以为我再也不会遇到像你这样的觉醒者,”雷蒙斯将身体沉没在吱噶作响的椅子里,缓缓的说:“但是你就那样出现在了我的面前。”

    “我觉得我很好。”何苦做了个不屑的动作。

    “不,你不好。”雷蒙斯用魔力操纵扫把,打了何苦的头一下,“我也不怎么好。”

    “这是什么书?”何苦极力的想转移雷蒙斯的注意力。

    “**。亡灵的**。”雷蒙斯幽幽的叹了一口气,“想听我说个故事么。”

    雷蒙斯不等何苦回答,自己讲述了起来:“在很久以前,我们还在东方的海岛上,琢磨怎么突破海妖族的封锁,来到大陆上的时候,阿斯根并不是我们唯一的王。我们的王,有两个。一个是阿斯根,恒久的精灵亡灵,掌管着所有施放魔法的亡灵。而另外一个,掌管着所有亡灵战士和军队。那个王被称做,血红。

    那个时代,莫帝斯的臣民---我们这些亡灵们----还没有掌握进化的规则。而是靠着一些仪式或者魔法,甚至最低级的自相残杀来让自己更强大。所有亡灵被分成好几个种类,之间产生了阶级,产生了规则。低级的骷髅只能成为骷髅,而尸巫只能成为尸巫。骷髅比僵尸低级,僵尸比尸巫低级。一切都固定的像石头。

    血红王一开始只是个普通的骷髅兵,但是他表现出了一种智慧。人类的智慧。似乎他并没有丧失生前的回忆和智慧。要知道,那时候的亡灵都是我们这些尸魔从死亡世界直接召唤过来的,那里大多是些死了成百上千年的生物,决不可能出现还保留完整生前智慧的例子。

    但是他做到了。他一步步的成长,收服部下,然后率着自己的部队去打败一个个比自己高级的存在。死亡骑士,骨龙,尸魔,幽魂……最后,他来到了阿斯根王面前。他把剑插在阿斯根王的面前,大声的质问:

    要战斗,还是要投降。

    阿斯根王反问他,为什么要战斗?我可以请求莫帝斯,让你做骷髅的君主。你可以收服所有的骷髅。

    他只回答了一句。”

    老雷蒙斯看着桌上的书,眼神有些迷离:“他回答说,为什么亡灵要有阶级存在?众生平等。

    阿斯根王被吓住了,也被问住了。他带着血红王去了莫帝斯沉睡之地,整整三天后才出来。而出来的第一件事,就是公布了现在的‘第一法则’。也就是亡灵觉醒法则。

    我们这些亡灵不再叫做亡灵这种低等的称呼,而是被称做‘复苏者’和‘觉醒者’。我们第一见识到了亡灵的进化,才知道低级的骷髅原来可以有这么大的潜力。”雷蒙斯深深的看着何苦,“而那个伟大的战士被封做我们的王,与阿斯根王并列。他以前收复的最勇猛的七十二个战士,就是现在的七十二军团的军团长。最主要的是,他,也与你一样,何苦。他进化的第一步就是,造骨术!也就是你现在这样。”

    “难道他和我一模一样?”何苦楞了楞,“那他现在怎么样了?我以前从来不知道他的存在。”

    “不,他的造骨与你不同。他选择的骨体更偏向于人类,而你。”雷蒙斯奇怪的看了看何苦,“你现在是一只怪物。血红王,哦,该死。现在已经没有血红王了。他现在叫做扬伟。我不知道你是否还能再见到他。”

    雷蒙斯犹豫良久:“他后来离开了觉醒岛,来到了大陆。再后来,他,成为了人类帝国的大先哲,成为了人类先驱者工会的一员。”

    “一个亡灵!成为了人类的守护者?你在开玩笑么?”

    “要不他的事怎么会被称做禁忌呢!这的确是我们的丑闻。我也不知道他为什么会这么做。但是,我敢打赌,阿斯根王花了千百年的时间,也没弄明白。”

    “但是,他是怎么作到的。”

    “我不知道,但是他离开亡灵岛前就似乎已经有了**。有血有肉。鲜活的**。而我---不关是我,很多人都觉得---这跟他的造骨术有关。而你,”雷蒙斯满怀深意的看着何苦,“你会不会成为第二个他呢……”

    见何苦沉默不语,雷蒙斯轻声说:“别担心,现在我还可以替你掩饰,说你觉醒的方向是一种半骨兽。而我,所需要的只是你。”

    “我?”

    “我需要研究。我对别的没有任何兴趣。我只对研究感兴趣,前生是,现在也是。我希望能揭开他留下的秘密。而你,要做我的研究材料。”雷蒙斯突然变的有些癫狂,“想想吧!我们将再开创一个时代!我们如果揭开那个秘密,那所有的,所有的!所有的觉醒者将真正的‘觉醒’!我们有脑子,有手,有心脏,有血,有肌肉!但是!我们不会老!不会死!这才是真正的觉醒!”

    砰的一声撞门声,打断了雷蒙斯的癫狂妄想和正在准备逃跑的何苦,一个左手是镰刀的骷髅进来说道:“雷蒙斯先生!诅咒军团攻来了!沙伯克军团长命令您和信使一起离开,向阿斯根王说明战况。”

    “看来古辛大人和阿斯根王还没忘记我这个老骨头。”老尸魔拍了拍何苦的肩膀,“孩子,别忘了我们的研究。尽量活着。”说完,转身离开了。

    “啊!老板!原来你在这!”镰刀骷髅说着。

    “你是……骷髅一号?!”何苦打量着大变样的骷髅一号,“你的左手……怎么变成镰刀了?”

    “老板消失后没几天,我也觉醒拉。只不过不像老板你这么厉害,只是把手变成了兵器。骨头也变硬了点。雷蒙斯指导者说,我有可能成为一名游魂战士。”骷髅一号拉着何苦,边说边来到城墙边,“还有,我现在有了名字了。我记起了些以前的事。我叫,哆拉A梦。”

    何苦望着眼前的骷髅一号,不,是哆拉A梦。把自己的下颚骨丢在了地上。

    沙伯克完全不明白,这些脑子有问题的诅咒者不去找人类的麻烦,跑来攻打我们的城市干吗。难道是因为上次的事?阿斯根王不是解释过了么?真的是,无法理解。沙伯克也不想去理解。作为一名存在很久的天灾骑士,他认为世界上没有什么是他无法战胜的。但是,一般的程序还是得走一下。

    所以他骑着庞大的不死鬼龙,对着正前方的诅咒军团,大声喝问:“魔鬼!你们到这来干什么!”

    诅咒军团也走出一名骑士。那名骑士拍打着自己身后庞大的黑色翅膀,也朗声答道:“亡灵!我带来了我王的战书!你们,要么投降!要么战死!”

    “投降?!我们从不投降!从前不,现在也不!只有战死的觉醒者!没有投降的觉醒者!魔鬼!你们留下自己的性命吧!这是我-------莫帝斯神的战士!梦魇军团长沙伯克说的!”

    “沙伯克?如果是巴尔或者阿萨雷斯,我或者还会认真点。”魔鬼嗤笑着,透着一丝不屑,转身回到自己的部队中。

    “啊!气死我了!魔鬼!留下你的名字!我要亲手砍下你的脑袋!”

    “哼!”魔鬼冷哼一声,“好吧。让你在我的名号下颤抖也不错。我是贝特里森之神最忠诚最强大的战士。我叫,拉菲尔!”

    拉菲尔回到自己的战车上,高举长刀,大吼:“炎魔!进攻!磐石怪!给我朝那个骑着蜥蜴骨头的家伙攻击!”

    “老师,”战车旁的一个普通的行军帐篷里,传出一个平和的男声:“我还是有些担心前线,人类那边。我们要速战速决。”

    “是,王子。”拉菲尔朝帐篷微鞠一躬,又看向战场方向。

    在他的看来,眼前的那座城市,已经是手上的钱袋了。完全不必担心。

    事实,真的如此么?



………【第一卷 第九章 最野蛮的战斗方式】………

    “那边那个!”一个骑着梦魇的死亡骑士打量了下站在角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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