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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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殇集- 第2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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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镯子中的红点,它可以不断的长出红色血丝,直至整只镯子变为红色,他说佩戴它可以永远年轻。

  当她把那于镯子戴到手上的那一瞬间;镯子仿佛有吸力,一下子就戴了上去,好像是镯子自己戴到手上去的。冰冰的,好象有一股凉气从手腕直沁心肺,不知不觉她睡着了。 

  
  
  6。

  睡梦中。

  她梦见了和老公穿越到了古代;在路上遇见一个说书人;他说;东郊的山上,住着一个巫师,前段日子被道士赶跑了。在他的住处,发现了许多带红点的镯子,据说叫血玉。很多人来买这个血玉就是为了和自己喜爱的人永远在一起;血玉有魔力;可以让人致死。

  那镯子并非是什么血玉所做,那镯子其实是鬼骨所制的镯子,一旦被戴在腕上,无尽的吸取她的血液、精气。所谓的永保青春,不过是使她渐渐的面无血色、日渐消瘦。然后不出七七四十九天就会枯槁死亡。

  醒来;她害怕得将镯子拿下来;放在桌子上。正想着该扔到哪里去;窗外一股风带动着窗帘将那血玉镯子弄到了地上;碎了;摔得粉碎,碎玉如血一样飞溅,落在地上;涌现出滴滴鲜血。

  她失语了;突然间;她明白了;安总的死亡不是意外。。。。。。

谢谢你温柔一刀
1。

  不知是怎么了,当这个题目涌现脑海的时候就想以文字的方式来涂抹。

  他走了,回美国了。我不知该用这个回字还是去字,如果说去那么就还会回来,但如果要是用回字那么潜意识里也许不想让他再回来。这一个字也让我琢磨上几分钟,想想都觉得可笑。

  他叫黄尚,在北京,我在他隔壁的城市。我们认识十几年了,从高中开始到现在,似乎他从没走出我的世界。我知道这个世界上总有这样的人默默陪了你很多年,不离不弃。不一定是为了什么,大多是舍不得一份坚持了许久的情感。但这一次黄尚在回美国之前对我说了一句话,白清妃,我会等到你离婚,然后娶你。

  是的,我叫白清妃,这个名字是我不喜欢的,因为上学的时候。那些不怀好意的男生总是拿我名字开玩笑;把白字去掉;叫我清妃清妃。特别是叫黄尚的男生;总是说自己是什么皇上;正好凑巧了;一个清妃;一个皇上(黄尚)。正好一对。但这么多年来,我们都没有真正的走到一起。

  是爱的不够还是缘分不到?我没法来解释,也不想去探讨它。

  
  
  2。

  那年,首都机场,我给黄尚一个拥抱。我说,走了就别回来了,你不适合在中国。毕竟你都习惯了在美国的生活,又跑回来呆这几年干什么呢?好好在那边生活,工作,找个爱你的女人结婚吧。黄尚苦涩的笑了笑,他说,白清妃,为什么总是拒绝我?是我不够优秀还是你心有所属?我知道你不爱你的先生,那为什么要结婚?我没说话,他继续说,白清妃,我会等你,等到你离婚,无论你相信不相信。

  时间到了,他过安检。我转身走出机场大厅,没有回头。但我知道他矗立在那里,像孩子一样用目光注视着我的背影。其实我也落泪了,是在心里,没有哭出声音。或许是为他如此执著的爱,或许是为自己和他无缘分。

  我不喜欢黄尚,因为在我心里他不够成熟,至少不够我所谓成熟的标准。我不喜欢稚气的孩子,这个与我同岁的男人从某种意义上讲还是很肤浅的,也许是生活不够磨练,也许是与生惧来的那种天真。书上说;一个成熟男人是一座山,他严峻而丰富。他是一片海,博大而温柔。他是一棵树,伟岸而坚强。然而,他更是一首铿锵的诗,抒写着睿智、执着、深沉与高渺。我认为男人本身应具备成熟,稳重,有学识,含蓄内敛,重视诺言,言出必践,懂得生活。但黄尚不是。

  
  
  3。

  那次,黄尚从美国打来电话,告诉我他一切都好问我最近如何?我说别浪费MONEY,发E…MAIL,挂电话了。

  黄尚说,白清妃,你何时能对我温柔一些?何时你可以柔情似水的对我?我说,不好意思,我的柔情只为我爱的男人,但你不是。黄尚没有说话,挂了电话。我知道这已经第N次用这样的话刺激他了,其实我不是故意的,如果不是他总是咄咄逼人的质问我,我也狠心不了说这样的话。

  我记得朋友说过,如果不爱,千万别给男人机会。只是多少次的语言的伤害,黄尚依然如故,当时气得咬牙恨齿,摔电话,骂人。但过不了几天依旧如从前。所以说女人贱起来很可怕,男人贱起来更可怕。

  我对黄尚说过,爱情其实是个谎,每个人都会被上帝来安排为某个人受伤。而你总是为我一次又一次受伤,那不是我愿意看到的,一个人对另个人的好,十几年的牵挂也不是一般人可以做到,但除了感动无它,所以很抱歉,也很对不起,爱,真得是不能为难。

  黄尚,我希望你可以在美国佳丽三千,但请不要来取我这一瓢。因为我不是你的那杯茶。

  黄尚,等待或许很浪漫,但也很痛苦。不要老了容颜,失了灵魂。那种失去自我的爱是最卑贱的。

  黄尚,我只希望你幸福。

  
  
  4。

  十年后。

  冥冥之中的注定,时光里的寂静。

  一切似乎都是上帝的旨意,或许黄尚说的是对的,女人在事业上成功,那么情感上一定是有不完美的,我离婚了。离婚是我提出来的,因为不爱所以离开。我说过了我不是那种可以睁一支眼闭一支眼的女人,也不是那种可以隐藏情感的女人。

  我爱上了一个男人,很深很深。那个男人更爱我,但黄尚不知道。当他从同学那里得知我离婚的消息,立刻从美国回来了。十年了,整整十个春夏秋冬,再次见到这个男人的时候,他脸上写满了沧桑和岁月的痕迹。突然很心疼。

  北京后海的小酒吧里,黄尚深情注视着我说,白清妃,我终于等到这一天了,我就知道你们不会太久,十年已经超出我想象的范围。白清妃,这回你可以嫁给我了吧。我苦笑得不知道该如何回答。我说,黄尚,我已经老了。但黄尚说,你丰韵尤存。

  一杯接一杯的血腥玛丽,我没有醉,但黄尚已经醉了。

  
  
  5。

  黄尚回美国了,我知道这一次将是永远的诀别。

  因为我彻底伤害了他,或许下辈子也偿还不清欠下他的情。当我坦然的告诉他,我遇见了纯净的爱情。我爱上了一个很爱我的男人,当我坦然的告诉他,我离婚是为了这个我爱的男人的时候,我看到了他的眼睛里没有火焰而是顷刻间的支离破碎。

  这一次,黄尚没有让我送他,是同学告诉我他飞机的时间。我考虑了很久终究还是去了机场,躲在柱子旁,目送他的背影,他没有回头。

  开车回来的路上,慢无目的。手机响了,是短信。

  白清妃,谢谢你十年后温柔一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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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克拉爱情
1。

  五年前,妮可在这座城市国际大厦一层星巴克做咖啡大使。

  妮可心很细,微笑很温情,所以每到妮可班的时候客户流量都比其它班多很多。而且对她服务好评也很多,妮可在这里工作很开心,因为这是她喜欢的行业。

  当工作很顺心的时候,爱情也在悄然而至。

  妮可观察他很久,他不怎么说话,妮可也不知道他的名字,他每天早晨都要一杯拿铁,而且每次都是一张一百元的钞票,从不准备零钱。他只穿西装;打领带;每次搭配都很完美。

  拿铁做起来很慢的,所以妮可每次只要见他从转门那刚刚走来的时候就开始做这杯咖啡,等到他排好队,咖啡也做好了,可以很快让他拿走。并且妮可都是准备好零钱等他给了那张一百正好找给他,很细致也很让人觉得贴心的举动。对于妮可来说每个顾客都是上帝,所以要从细节抓到上帝的心,将这份咖啡文化传播出去。妮可不是为了赢得业绩和好评,更不是为了升迁。妮可只是在做自己喜欢的事情。

  后来渐渐的发现人流越来越多,这个跟妮可的微笑细节服务存在着很大关系。其实他也注意妮可很久了,觉得她很可爱,做事很细心,很周到。总是让人觉得温暖和贴心。这样的咖啡文化在国外很正常,但在国内就少有了。他介绍很多同事来光顾,还叫自己的朋友去妮可的这家店里买咖啡。当然这一切妮可并不知道。

  
  
  2。

  就这样,两个微笑,一杯拿铁,几张零钱,每天如此,持续一年半的时间。

  妮可和他没有过多的语言,只有眼神的交流。彼此对彼此似乎什么都不了解,似乎又什么都明白。

  直到有一天,他终于打破这份沉静,他叫他办公室主任约妮可出来,说有重要的事要说。妮可很纳闷找自己能有什么事呢?但只好微笑说可以,但要晚一些,晚上八点多才下班。

  下了班,妮可去国际大厦旁边那家餐厅去找他,刚刚坐下,他把一大束红玫瑰举在妮可面前,又从兜里拿出一枚戒指给妮可,妮可被突如其来的行为吓了一跳,妮可很识货,知道这是比利时钻戒,重量也不轻。

  他向妮可求婚,妮可不知道该说什么,他对妮可说,不勉强你现在给答复;回去考虑。简单的吃完饭他走了,妮可的心有些乱,一个和自己基本没有语言交流的男人居然向他求婚,她很诧异。找不到合适的理由答应他。妮可回到家看着躺在桌子上的玫瑰和那静止不动的戒指,心里说不出的感觉。

  这个社会稍微有点风吹草动,流言就像瘟疫一样四处传播。

  第二天妮可上班,全店的人都知道这个事了。其实妮可没觉得如何,但对于那些店里的女性来说就认为是天大的事,因为他不是一般的人,他是HO公司的副总裁。这是妮没料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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