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2003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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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2003年第2期- 第7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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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就这样在南方呆了下来。对于丈夫提供给我的帮助,我从来都不屑一顾。我自己出去找工作,从那些最小的私人公司干起。我好歹也在国营大厂干过两年,那个时候我是主人公,上起班来自然有扬眉吐气的感觉。可在私人公司我就是老板的奴隶,吃苦受累可忍,难忍的是精神上的折磨和男老板的骚扰。我和每一任老板都搞不好关系,不是被炒,就是炒老板。就这样折腾几年之后,我在股票市场找到了最佳位置,成了一个全职股民。我当然知道中国的股票市场是一个最不可能赚钱的地方,因为它变幻莫测,毫无规律可循。但我自己本身也是个毫无章法的人,对金钱的野心不是很大,再加上一点好运气,我就在股市赚到了足以维持我生活的钱。 
  我租了一间带卫生间的房子,装了一个大大的浴缸,这样我就可以像电影上那些女人一样一边喝着红酒,一边洗泡泡浴。我的第二大享受是看影碟,尤其是那些低俗的、搞笑的港台片,我是百看不厌。一直看到周星驰、梁家辉、梁朝伟的每一个动作每一个表情都了然于心。我喜欢这些二十年如一日看起来永远不老的男人,喜欢他们塑造的那些有点坏又充满真情的浪子。我一边看影碟,一边喝酒。我已经离不开酒了,我没有酩酊大醉过,但我却经常处于晕乎乎的状态。有一次我到酒吧喝酒,在晕乎乎的状态下和一个也是晕乎乎的男人有了一夜情,结果对怀孕的恐惧折磨了我一个月。从此我就像那些职业小姐一样在手袋里装着安全套。我先后找了几个情人,发现他们并不比我的丈夫高明多少。而且我越是寻找这种身体的刺激,就越是感到心灵的饥渴。任何一个男人都不能使我快乐。这样放纵的结果,使我对酒的依恋越来越深。 
  我和我的丈夫一年见一次面,一般是在春节,我们要一起坐飞机到滨海市,在我的父母面前表明我们的婚姻关系仍然存在。这种时候李姒一般都回她的老家过年去了,我们很少能够相见。她现在的情况并没有好转,张丽死也不肯离婚,到后来有了松动,但她说为了他们的女儿,必须等到孩子考上大学之后才肯离婚。当路英海把这个信息传达给李姒的时候,李姒对路英海说,就这么办吧,那个时候我才刚刚三十岁,我愿意等。李姒虽然还不能很快穿上嫁衣,但她的感情毕竟有了归宿。她还没有舒心几天,又一道难题摆在她面前,印刷厂效益屡次滑坡,厂里大量裁减人员,大学毕业生李姒因为头上那顶作风不好的帽子,第一批下岗了。我邀请她到南方去发展,可她再一次拒绝,我知道她离不开路英海,离不开滨海市。谁知道下岗后的李姒却绝处逢生,她应聘到一家私人企业,很快受到重用。不仅收入比以前高了许多,还分到一间带电话的宿舍。我就常常在夜深人静晕晕乎乎的情况下打电话给她,听她用干脆利落的声音,略带责备地规劝我。 
  时光就这样在不知不觉中转到了二十一世纪。有一天我的丈夫约我会面,这是几年来破天荒的一次。因为他曾经说过,我们之间的症结在我。他会一直等着我回头,在我回头之前,除了每年春节那次必要的同行,他从来不打扰我的生活。他开着一辆卡迪拉克来接我,我注意到这辆车是刚上市的新款,这么说他最近的生意做得不错。他把我带到一家茶楼,要了一壶飘着玫瑰花片的茶。他早就忘了,在所有的饮品中,除了酒,我只喜欢喝白开水。这也难怪,我们虽然是夫妻,可真正生活在一起的时间不到两年。我没有招呼服务员给我拿矿泉水,而是端起那只精致的杯子喝了一口,浓浓的花香让我想起当初他追求我时送给我的那些鲜艳的玫瑰。我打量着坐在对面的他,他依旧风度翩翩、气宇轩昂,加上考究的衣饰,这个还是我丈夫的男人真是无可挑剔。如果他娶的不是我,换了任何一个女人都会以他为荣,忠心耿耿为他生儿育女,共享天伦,把他对女人的鉴赏和热爱看成有品位的天性。是啊,这世界上只要不是同性恋,男人爱女人和女人爱男人是很自然的事。就像我崇拜萨达姆,热爱周星驰。但我既不会跑到伊拉克想方设法见萨达姆一面,也不会在周星驰新电影的开幕式上搔首弄姿,以引起他的注意。在现实的生活中,我只想做一个纯粹的女人,完全拥有一个男人的爱,而不是成功商人杨振宇的妻子,用舒适豪华的物质生活和别人羡慕的眼光填补我的空虚。 
  我的丈夫端起茶杯,只是在手中把玩着,我猜想他肯定有重要的话要说。果然,他请我再一次考虑我们之间的关系,问我是不是愿意和他恢复正常的家庭生活。我摇了摇头,这些年每次他这样问我的时候,我总是这样摇头,好像条件反射一样。往年,当我们在机场的咖啡厅,我这样摇过头之后,我们就会站起身来各奔东西。可这一次我摇过头之后,我丈夫并没有招呼服务员结账,而是用平静的神态看着我,声音平和而有力:那我们离婚吧。他接着又说,我一直认为你是我妻子的最佳人选,是我孩子的最好母亲,我相信总有一天你也会认识到这一点,可我不能等了。 
  我认真地看了我的丈夫一眼,我注意到他眼角的皱纹和两鬓中星星点点的白发,那一刻我觉得自己是个无情的人。我为什么总是这么一意孤行呢?我为什么总是这样要求完美呢?这些年我遇到过许多失意的女人,她们的丈夫或者说她们的男人和杨振宇比起来,要不堪得多,残酷得多,可她们只要还有一点希望,就牢牢抓住这样的男人不放。而我呢,这个杨振宇难道不是我最好的选择吗?这些年我飘飘荡荡,又何曾遇到过更好的男人?可是我不能和他在一起,就算他以后不再去追逐女人,就算我能够让自己不在乎这一点,我也不能和他在一起。因为我们曾经一起杀死了一个孩子,那个还没有孕育成型的孩子。 
  我们很快办理了一切手续,这个我不能再称之为丈夫的男人给了我一大笔钱,一笔足够我维持着小康水平过完一辈子的钱。我不用再去股票市场,不用在举棋不定的时候靠掷硬币决定该买哪只股票,也不用和证券机构的人喝酒套近乎搞小道消息。我成了一个完全自由的人。我背起行装在南方的各个城市之间晃荡,直至有一天,在那个叫天涯海角的地方,一个有着很好听的嗓音的男人,通过宾馆的房间电话,问我是否需要他的陪伴。我和他一起出去吃饭,一起喝酒。我从来没有听过那么多、那么动听的甜言蜜语,从来没有被一个男人这么尽心尽力讨好过。尽管我事先并没有打算和他上床,可是大量的酒精麻痹了我的意志,我买下了这个明码标价的男人的一个夜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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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个早晨,我在酒店睁开眼,看看凌乱不堪的床上那些可疑的痕迹。然后,点了一支烟,透过袅袅的烟雾,我看到镜中的自己是那样憔悴不堪。难道我已经在三十岁的年纪挥霍完了我全部的青春?难道我以后只能在黑夜里开着恶之花而在白日的阳光下枯萎?故乡那座北方海滨城市的轮廓清晰地浮现在我眼前,一同浮现的,还有父母已经花白的头发和李姒忧郁的眼神。我觉得我该回去了,我动了所有那些在异乡谋生的人都有的心思:叶落归根。更何况,我也不想就此堕落下去,陷入无法自拔的境地。 
  李姒在机场出口迎接我,她永远是那副打扮:一件深蓝色的长风衣,一双黑色中跟皮鞋,短短的、被风吹得乱乱的头发。她的脸和我十七岁认识她时没什么变化。浅棕色的皮肤,细腻,有弹性。粗粗的眉毛,细长的眼睛,眼角还没有一丝皱纹。那张厚厚的、圆圆的像在生气又像在等人亲吻的嘴巴,还是那样圆润而富有光泽。是的,她还是那样健康而有生气,使我一下子意识到自己厚厚脂粉下的苍白。 
  和李姒同来的不是我想象中的路英海,是一个可能四十几岁,也可能五十几岁的中年人。他的相貌很普通,衣着也很普通,脸上带着一个礼貌的微笑。就算我自以为见多识广,也猜不出他的身份地位。李姒介绍说这是徐老板,又把我的名字告诉他。大概是李姒经常在他面前提起过我,这位徐老板对我有点怪的名字没什么表示。他冲我点点头,就忙着往车上搬我的行李。 
  正是春天,也正是家乡这座海滨城市海风肆虐的时候。尽管早有准备,我穿上在南方的过冬衣服,还是被风吹得瑟瑟发抖。我想起几个小时前离开的那座已经姹紫嫣红的城市,叹了一口气。家乡什么都好,就是冬天太长,春天来得太迟。李姒搂着我的肩膀,用温和的口气反驳说,花该开的时候总是要开的,迟一点早一点有什么关系。这是乐观主义者李姒一贯的论调,也是我们家乡人一贯的护犊子心态的表露。我一下子就把那座南方城市忘掉了,感觉自己真正回了家。我热切盼望着到李姒的住处,把我这些年憋在心中的话讲给她听。虽然我们一直都通电话,可是如果没有目光的交流,单纯的声音怎么能表达我们的心呢?我想说说我目前的情况,我以后的打算,更想知道路英海什么时候离婚,李姒什么时候能穿上婚纱,她肯定能经营好她的婚姻,不像我一样惨败而归。可是李姒把我带到她的住处,然后告诉我她必须要去上班,她最近刚接手了一个酒店,现在是营业高峰期,她要呆在酒店里,处理随时发生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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