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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等,我的话还没说完呢。”看到刘邦想走,小倩急了,连忙喊住他。
刘邦停住了,却没有回头,也没有说话,静待她的下文。
“我……”看来这话真的很难以启齿,小倩又“我”了半天都没能“我”出下句来。
刘邦也觉出这事有点蹊跷,倒不急着走了,这事非弄个水落石出不可,否则不仅无法向刘李氏交代,自己也脸上无光。再怎么着自己也是个大学生,是个有头有脸的人物,要分手,要不同意婚事,也应该是自己先提出呀,现在居然由她先提出,怎么丢得起这个脸啊!
又过了好一会,小倩做了个深呼吸后,终于鼓起了勇气,道:“其实跟我来相亲的那个并不我妈,而是我的大嫂……”
“什么?”这次轮到刘邦惊讶了,要说刘李氏安排这个局,将自己装扮成一个有钱人士,是个名副其实的骗子倒也罢了,哪知道对方竟也是个冒牌货呢。
看到刘邦的嘴巴张得像个“O”字,虽是在意料之中,心里却更加酸楚,继续道:“我爸原本是个木材商人,可在五年前,他被合伙人给骗了,那人卷走了所有的资产,只留下一大堆的债务,我爸将家里所有值钱的东西都变卖了,可还是不够还债,他算是彻底破产了。在伤心绝望之余,他对生存已失去兴趣,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爬上一棵大树结束了自己的生命。我妈伤心过度,不久也追随我爸去了。”
“那一年,我哥十七岁,我才十五岁,正处于那种对世事似懂非懂的年龄,这突如其来的变故,让我们俩一下子蒙了,不知该怎么面对这残酷的现实好。但人对环境的适应能力是非常强的,我哥很快变得坚强起来,缘然放弃了自己的学业,担负起养家糊口的重任。他到火车站去当挑夫,开始时,每天只能挣到六千VND,只够买四个馒头。但他只买三个,我吃两个,他吃一个,剩下的钱虽够买一个馒头,但他偷偷地省下了,为的是以后供我读书及还债。开始那两年我们真的很难,那些债主天天来向我们讨债,不仅家里值钱的东西被他们拿走了,甚至房子,也被他们拿来抵债。幸好一位好心的邻居有空房,借给我们住了一段时间。就算是这样困难,哥也不肯让我缀学,直到我中学毕业。”
“去年初,我哥认识了我的嫂子,她原本对我哥很好的,可进门后,发现我家的境况竟如此之差,还不时地有人来讨债,而我哥居然还让我读书!她的态度突然变了,当我哥不在的时候,我就得非常小心,因为她一找到借口,便对我非打即骂,而且不准我向哥哥告状,她却在哥哥的面前百般搬弄是非,说我如何的懒,如何的对她不好。”
“在我们相亲前的半个月,我哥的脚腕扭伤了,他不得不在家里休养,我嫂子便背着我哥,逼我找一门亲事。她对媒婆的要求很简单,就是男方一定要有钱,其余的一切都可以不计较。我本来想好了种种方法来应付的,可自从那天跟你相亲后,媒婆极力夸你的好,嫂子也在旁边添油加醋地说,像你这样斯文、有修养又有钱的人,真的是打灯笼都难找,而且回去以后,她一反常态,对待我比对待我哥还要好,好像我是个财神爷似的……”
刘邦忍不住打断她道:“你说王夫人是你的嫂子,可她的年龄怎么跟你哥相差那么大呢?按照推算,你哥现在应该只有二十二岁吧?”
小倩悄悄地擦了擦眼角的泪花,道:“她只比我哥大三岁,她之所以看起来显老,是因为她化了妆的。不仅她化妆,就连我,也被她借来道具重新包装过,她看起来像个贵夫人,而我,却像个富家小姐了。我知道说出来以后你会看不起我,不会再要我的了,但我想,你迟早会发现这秘密的,与其到那时让你抛弃,不如现在说出来,这样双方后悔都还来得及,就当这是一场梦吧。”
“你既然知道,干吗还要告诉我呢?你不怕回去嫂子虐待你吗?”刘邦故意取笑她道。
“那也是没办法的事,谁叫我命苦呢?经过这事后,我准备出去找一份工作,这样她就控制不了我啦。”小倩幽幽地道。
多么单纯的女孩啊!只可惜命运对她太不公了。刘邦在犹疑着是不是也将自己的真实情况告诉她,可他最终没有那么大的勇气,嘴里说出的是另一番话:“小倩,我并没有嫌弃你的意思,你能够对我坦白,说明你的心里有我。如果你愿意接受我的戒指,我将会照顾你一生一世的。”这话说出来后,连刘邦自己都吃了一惊,不是对她的感情还没有最终确定,没有达到那种结婚的程度吗?怎么就说出这样的话来了呢?他又不由自主地想起了周奇,自从琼山之行后,她一直都以生态鲜肉铺的未来女主人自居了,可现在,一旦自己跟小倩结婚,她真不知会伤心成什么样子呢。
“你……你真的不嫌弃我?”小倩的脸一下子红了,似乎这事让她很有点不知所措。
“是的,”刘邦道,“不过你既然喜欢读书,我想,我们的婚事要延后的,等你读完书出来我们再结婚好了。”
“这……我没……没钱去读了。”小倩秀眉微皱,不明白刘邦为什么还要让自己去读书。
“我给钱你去读好了,读书虽然不一定有用,可它能让你明白许多道理,至少精神上能比不读书的人要优越些。”刘邦本可以说出许多读书的好处来的,但他自己读书虽不少,却只当了个猪肉贩子,是个活生生的反面教材,日后若被小倩知道了,还不笑掉大牙?
“我没参加高考,就算想去也过时了。”小倩道。
“没关系,只要你想读书,总能想到办法的。我一有这方面的消息就通知你。”
………【第四十二章 争吵】………
(第三更,求收藏、推荐)
却说刘李氏既然想办法让刘邦跟小倩订了婚,心里的一块大石头总算落下了一半。不过周奇依然每天都跟刘邦粘在一起,这让刘李氏的另一半始终落不下——万一周奇来个近水楼台先得月、先下手为强之类的呢?自己的一番心血岂不是要白费?看来,是时候将这个不明来路的野货赶走了。
这天早上,刘邦正在卖猪肉的时候,钟伯突然道:“小周,这是怎么回事?客人明明让你把这骨头留大一点的,你怎么把它砍得那么碎?”
“你不是说要砍小一点的吗?怎么又要大了?”周奇反驳道,一边将骨头递给客人。
谁知那客人也是特别挑剔,特别难缠的,一看到那袋子里的碎骨,她顿时火冒三丈,将袋子一扔,道:“你们是怎么做生意的啊,将骨头砍成这样子,我还怎么吃啊,我不要了,你们自己吃吧!”
“你已经叫我们称了,又砍了,不要也得要,要怪只怪你自己不大声点说清楚!”周奇将袋子拿起,追到外面拽住她道。
“你想怎么样?难道还要当肉霸,强买强卖不成?”那难缠的也大声嚷嚷起来。她这一喊果然收到了效果,许多路过的或正在买肉的,都停了下来,好奇地看着处于事件中心两个主人公。
“你才是街头霸王,买了肉又不要,当我们是好欺负的啊!”周奇自然不甘示弱,她曾有过在街边一人吵赢三个泼妇的纪录,现在用来对付一个,自然是游刃有余。
刘邦看到那么多人围观她们两个,生态鲜肉铺连生意都做不了啦,不由得有些着急,须知道,这做肉生意的,最讲究的是新鲜,一旦过了时辰,这肉就会变硬、变干、变色,严重的还会发臭(注:一般猪肉杀出来后,在四个小时之内是没有什么变化的,在五——七个小时内出现变硬、变干、变色现象,八小时以上则有臭味了'温度在15~40。C')。所以早上的八点半到十一点是卖肉的黄金时段,一旦在这段时间内没抓住顾客,将大多数肉卖出去,那么这天注定是要亏的了,即使下午能找到顾客要这些肉,那也是便宜货,谁会要这不怎么新鲜的东西呢。
刘邦卖肉的时间不短了,自然很清楚其中的利害关系,他必须得想办法阻止这场毫无意义的争吵。于是他对钟伯道:“钟伯,你快点叫周奇回来吧,这像什么话呢?这样当众跟顾客争吵,上午的生意还要不要做啊?”
“这本来就是她没有理,我都跟她说人家是叫留大块一点的了,她自己不知是故意的还是没用心听我说话,砍成这样子,让人家怎么接受呢!”钟伯道,“也不单是这一次,最近她好像老是心不在焉的,也不知她是对卖肉腻烦了还是对谁有什么意见,这样下去还做什么生意哟!”
刘邦让钟伯这样一说,顿时心烦意乱起来,冲过去将周奇拉进来道:“算了,现在是做生意的时间,为那几个钱跟她吵什么?别捡了芝麻丢了西瓜。”
周奇满脸委屈地道:“这不是钱的问题,而是关系到人的尊严,她今天如果不将这骨头买了,我就不让她走。”说完,挣脱刘邦的手,又追上去拽住那人,非要她回来买了这骨头不可。
“你可别给脸不要啊?我已经不跟你计较了,你还来缠我……”那人虽然极难说话,但也是爱面子的,已经不愿再跟周奇这么当众地争吵,只想早点脱身了。
“什么缠你?你说话可要说清楚一点,如果个个都像你这样,叫人家将骨头砍了又不要,人家的生意还怎么做?做人要讲点道理才行的啊!”周奇不依不饶地道,她现在的心里只有一个念头——将这骨头“卖”给这人。
“我都说了,你将骨头砍成这样子,实在是无法吃的了,我还怎么要?”那人虽还在反驳,强调自己的道理,却显得有点中气不足。
“这是你自己让砍的,砍好才说不要!你以为你有几个钱就了不起呀,叫我们砍就砍,说不要就不要。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