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文说:我是共产党员,我请求上级党委派人查清我的问题。王须仁一次又一次地毒打,陈景文始终坚持党的原则,严词拒绝王须仁的逼供。最后,王须仁用木榔头把陈景文活活砸死,并狠狠地对郭影秋等人说:你们谁不承认,陈景文就是你们的下场。很明显,这是王须仁妄图杀害郭影秋的信号。
这天下午,就在打死陈景文的四个小时之后,郭影秋又被提审了。他被带到一家四合院的西屋里,看到桌子后面坐着几个人, 都不认识,其中一个问:“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郭影秋。”
“你认为肃托怎么样?”
“肃托是正确的,但我是被人冤枉了。”
“是谁冤枉了你?”
“是郭子化。”
“郭子化怎么会冤枉你呢?”
“郭子化在山东分局自首,承认自己是托匪,而且也供出我是托匪,可是我不是托匪,岂不是冤枉了我?”
“郭子化自首,供出了你,你怎么知道的?”
“白子明在审讯我时,拿出分局的电报,是他向我说的。”
“岂有此理: (拍桌子)告诉你郭影秋同志,我不是来审讯你的,分局根本就没有发过这样的电报,郭子化同志也从来没有过自首,这完全是捏造!”
他说着向前自我介绍说:“我是罗荣桓,”又指着旁边的两位同志说:“这个是张经武同志,这个是郭洪涛同志。”又说: “郭子化同志也来了,你停一会就会见到他。”马上命令给郭影秋松绑。郭影秋得救了,梁兴祚、李贞乾得救了,大批被扑的干部和党员得救了。
原来,苏支领导人把梁兴祚等被扑一事中电报给一一五师首长,罗荣桓、张经武、郭洪涛等得知消息后,星夜赶来。罗荣桓来后,绝看经王须仁等整理过的口供材料,要求看原始材料,但原始口供材料都被王须仁藏匿了。
在听白子明等人的汇报时,罗荣桓问:“你抓了这么多人,杀了这么多人,为什么不向山东分局请示?”白子明无以对答。郭洪涛问白子明:“你们抓人、杀人所持的根据是什么?”
白说: “有口供。”郭问: “在审讯中是否施用肉刑了?”
白承认用了肉刑。
郭说:“问题就在这里,你用肉刑,逼问口供,他就只好按照你要的乱供,你就信以为真,这样就越发展越多,使许多好同志被累。 ”又说:“请你随便拉一个人来,让我吊起来拷打,他供出你是托匪,你是不是?”白说:“那不是”。
在罗荣桓的主持下,采取了紧急措施,进行了初步处理:
第一,无条件地释放了一切被冤枉的同志,各自回到自己的工作岗位,恢复工作。
第二,解散“训练班”,把从各县集中起来的干部一律放回, 回原单位工作,并将各县县委、区委的组织恢复起来,进行正常工作。
第三,改组了苏鲁豫区党委,为了稳定局面,白子明仍为书记,郝中士、 郭影秋为常委、孔真、刘剑为委员。
第四,把“暗害分子”王须仁逮扑起来(实际是软禁,枪支未缴,还配有警卫员和马匹),押送一一五师保卫部。
第五,将少数在“肃托事件”中犯有严重错误或问题没有弄清楚的人,送山东分局审查。
上述紧急措施,是完全必要的,正确的。这些措施,从根本上制止了对广大干部和党员的乱扑乱杀,从根本上扭转了苏鲁豫边区由于“肃托事件”所造成的极其险恶的局面,挽救了苏鲁豫边区的党,挽救了大批的党员和干部,恢复了党的组织和党的活动,对我党在这个地区领导的抗日战争和抗日根据地的恢复具有重大的意义。
“肃托事件”的恶果
湖西“肃托事件”,到底杀害了我们多少党员和干部,到观在还没有一个确切的数字。据张子敬回忆,被杀害者有三百多人。抗战胜利后,在单县建立革命烈士陵园时,经他手收回的尸骨就有二百多具。随罗荣桓到湖西处理“肃托事件”的一一五师保卫部秘书高扬,在回忆材料中说,被杀害者为三百零五人。金合法(即李正道,当时为沛县中心县委委员)回忆说,被杀害者为三百一十五人。刘剑回忆,被杀害的干部约三百人左右。吴德勤(当时跟李毅、王须仁当警卫员)回忆,被扑者约六百人,被杀害三百多人。还有一些同志提供了一些内容大致相同的材料,此不赘述。综观之,这些同志回忆的数字,虽稍有出入,但基本上是一致的。就是说,在这个事件中,被杀害者达三百人左右,则是毫无疑义的。
这些被杀害的同志,绝大多数是区委委员以上和部队连排以上的党员干部。他们都是湖西抗日根据地开创时期的核心和骨干,在人民群众中有很高的威信。如王文彬,曾先后任我党徐西北区委书记、苏鲁豫特委书记,人民抗日义勇队二总队政委、苏鲁豫区党委*部长等职。曾率领边区的人民和抗日的武装进行了对汉奸王献臣的战斗,深受边区广大人民群众的信赖和尊敬。区党委宣传部长马霄鹏、军事部长张如、社会部长赵万庆、湖边地委宣传袁汝哲、军事部长尹夷僧、妇女部长常俊婷等等,在边区广大人民群众中,都是很有威信,深受爱戴的干部。再如,金乡县的翟子超、王鉴览、张宾如,丰县的康文斌、孙兆立、史为功、路光前,砀山县的孟宪理、陈雪楼,鱼台县的郭耕夫等等,都是当地人民抗日武装的开创者,与人民群众有着血肉联系,他们在人民群众中是旗帜、是榜样。但是,这些好同志被当作“托匪”杀害了。这是党内外广大群众无论如何也不能接受的。 由于“肃托”,严重地破坏了我党我军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严重地打击了广大人民群众的革命积极性,过去,群众见到了八路军,象见到久别的亲人一样,那种发自内心的亲热,常使人泪下;这时,群众听说八路军来了,多面有惧色,悄悄躲开。由于“肃托”,不少爱国的知识分子和抗日青年,远远地离开了我们,甚至已经参加了革命队伍的人,也因害怕受累而逃离。这是多么令人痛心的情景。
这时,国民党顽固派则乘机打击我党领导的抗日力量,拼命扩大自己的势力。他们采用种种造谣和欺骗的手段,把不少中间分子以至原来跟我们走的知识分子,笼络到他们的队伍之中。甚至接过“肃托”的口号,以“帮助共产党肃托”为名,杀害共产党人和进步分子。铜北“千里井事件”就是一例。这些顽固派,都借此发展了相当大的实力。后来,他们配合日伪专门破坏我党领导的抗日事业,给我湖西抗日根据地造成了很大的危害。日寇,汉奸看到共产党搞“肃托” , 自己人杀自己人,拍手称快,演戏庆祝“肃托”是他们的胜利,希望共产党把“肃托”继续搞下去。同时,乘此机会加紧“扫荡”,安设了一些新的据点,破坏我们的抗日根据地,逼使我们丢弃了一些地方。在国民党和汉奸的煽动下,组织杆子会,向我部队进攻,残杀我地方干部。
总之,由于“肃托”,破坏了我党领导苏鲁豫边区抗战的大好形势,我党领导的抗日力量大伤元气。我们的抗日根据地缩小了。有些刚开辟的地区,由于主要领导人被扑被杀,武装力量被改编,无法立足而垮台。有些地方,则被国民党顽固派抢占了去。在我边区内,造成了他们的许多“地盘”。我湖西抗日根据地,在以后数年之内,在敌伪顽夹攻之下,一直处于十分艰难的环境之中,很长时间没能扭转过来。
湖西“肃托事件”的处理,经过了一个极其曲折、极其复杂的过程。为处理这一事件,一九四O年六月山东分局发出《总结第五区党委肃托斗争的训令》,一九四一年二月党中央向全党发出《关于湖西边区锄奸错误的决定》。后来又在陈云同志的主持下,组成五人小组,进行了专门的讨论和处理。一九四五年湖西地委根据中央指示又作了“再次的检讨和处理”。现将处理结果综述于后。
1、中央指出,湖西严肃托事件”是“严重的政治错误”,是“在暗害分子王须仁的阴谋之下,采取非刑拷打、指名问供,有供即扑等手段;其结果不仅造成乱打乱杀的恐怖,而上使湖西党、政、军、民的工作都受到了极大的损失。”要求全党“在残酷和紧张的民族斗争和阶级斗争面前”,引起严重警惕。
2、对王须仁,王宏鸣、白子明的处理。对王须仁,一九三九年底罗荣桓在湖西进行紧急处理后,即将王须仁押走。一九四O年春,在去一一五师途中,王须仁畏罪自杀于费县白彦村。对王宏鸣,中央在决定中指出:王宏鸣受暗害分子王须仁利用,假冒中央名义,乱杀乱为,既不报告分局,又不接受分局及一一五师的制止;,应即撤销工作,开除党籍,送交军事法庭判处徒刑。王宏鸣得此消息后逃跑,叛变投敌,在汉奸郝鹏举部为日伪效劳,成了真正的民族败类。对白子明,中央在决定中指出,应撤销其工作,由正式党员降为候补党员。此后不久,即调离湖西地区,另行分配了工作。
3、对于在事件中被诬陷而无辜牺牲的同志,一律追认为烈士。山东分局再次派员来湖西进行处理时,以受*中央委派之名,向烈士家属进行了抚恤和慰问,并在单东南辛羊周门斤了追悼大会,请被难烈士家属参加,印发告烈士家属书和告群众书,着重指出了托匪“借刀杀人”的罪行。党内外反映均好。
4、对在事件中因受累被扑在酷刑下被逼呐队参加托派(或供出别人)而又尚未被杀害的大批同志,在山东分局的调查报告和随后发出的《训令》中,认为这是“自首”、“变节”、“叛变”行为,分别给予永远开除党籍、开除党籍、停止关系、最后严重警告、严重瞥告、警告等处分。党中央在《决定》和以后有关指示中,一再指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