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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希腊神话中塞浦路斯国王,他雕了一个女像,起名叫卡拉黛娅,他结果爱上了这个雕像。后遇维纳斯女神,赐给雕像生命,两人结为夫妇。
这种天气,连脊椎骨也有自己的梦想。
他迈着孤独的人惯有的那种漫不经心的螨珊的步于,信步走着。在周围一个人也没有的时候,很容易越想越远。他想到哪儿去了?恐怕连他自己也不敢承认。他想到天上去了吗?没有。想到床上去了。星星啊,你们看看他吧。
为什么说是情人?应该说是着了迷的人。被魔鬼迷住,只是一种例外,被女人迷住倒合乎正规。每一个男人都得忍受这种精神错乱。一个美丽的女人简直就是个女巫!爱情的真正的名字应该叫作“捉俘虏”。
我们是女人的灵魂的俘虏。也是她们的肉体的俘虏。有的时候肉体比灵魂还要泼辣。灵魂好比情人;肉体简直就是姘妇。
我们一直在骂魔鬼。其实并不是他引诱夏娃,而是夏娃引诱他。是从女人这方面发动的。
鲁西弗尔安安静静地打那儿走过。他突然看见那个女人,于是就变成了撒旦。
肉体是未知的烟幕。说起来也是怪事,它用贞节来引诱人。没有比这个更迷惑人的了。这个不害臊的,还知道害羞呢。
这当儿折磨格温普兰,使他六神无主的,是对外表的爱。男人渴望女人裸体的最可怕的时刻。这时候很容易失足。在维纳斯洁白的皮肤底下藏着多少黑暗的东西啊!
他心里有一个东西在高声呼唤蒂,呼唤处女的蒂,呼唤做男子的“伴儿”的蒂,呼唤蒂的肉体和火焰,蒂的裸露的胸膛。这个叫声把天神赶走了。一切的恋爱都必须经过这个使理想受到危险的神秘的危机。这是造物者老早安排好的。
这是天上的光亮隐退的时分。
格温普兰对蒂的爱变成婚姻式的了。童贞的爱情只是一个过渡时期。现在时候到了。格温普兰需要这个女人。
他需要一个女人。
我们看见的是斜坡的第一个斜面。
天赋的本能的召唤是难以违抗的。
所有的女人多么像深渊啊!
幸亏格温普兰除了蒂以外不认识别的女人。他只要她一个人。要他的也只有她一个人。
格温普兰模模糊糊地觉得浑身抖得很厉害,这是“无限”的有力的要求。
再加上春天的挑拨。他吸进了星夜的无名的气息。他欣喜若狂地朝前走。充沛的树液发散出来的香味,在黑影里浮动的醉人的热气,远处开放的夜花,错综的小巢,流水和树叶的轻微的声响,万物隐隐约约的叹息声,四五月间的新鲜、温和以及神秘的苏醒,都弥漫着性欲的低语,这种令人头晕目眩的挑逗,使人类的心灵莫知所云了。理想也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凡是看见格温普兰走过的人都会说:“瞧!一个醉汉!”
实在的,简直可以说春天、黑夜和他这颗心压得他脚步也踩不稳了。
草地上是那么岑寂,所以他不时地大声讲话。
人在感觉没有人听的时候,反而会自己讲话。
他低着头,背着手,左手放在右手里,伸开手指,迈着缓慢的步子,踱来踱去。
突然间,他觉得有一个东西塞进他的手指缝里。
他连忙转过身来。
他手里是一张纸,有一个人在他面前。
原来这个人像一只猫一样,从他后面偷偷地走过来,把这张纸塞进他的手指缝里。
这张纸是一封信。
在昏暗的星光底下能够看见这人矮矮的个儿,面颊丰满,年轻,严肃,从他的灰色斗篷的敞开的地方可以看见他穿一身火红色的制服。这种斗篷当时叫做“卡帕诺其”,这是一个缩写的西班牙字,意思是“夜披风”。头上戴着一顶深红色的帽子,跟红衣主教戴的小帽一样,不过上面有一道金线,表明他是个跟班的。他的帽子上插着一束织巢鸟的羽毛。
他在格温普兰面前一声不响地站着,像梦中的影子。
格温普兰认出他是公爵小姐的书僮。
格温普兰还没有来得及发出一个惊奇的叫声,就听见这个侍从用又像小孩又像女人的声音对他说:
“明天这个时候,请到伦敦桥头上来,我带您去。”
“上哪儿?”格温普兰问。
“上人家等您去的地方。”
格温普兰垂下眼来,看看自己无意识地捏在手里的信。
等他再抬起头来,书僮已经走了。
只见一个模糊的人影在远处很快地愈缩愈小。那就是这个小小的侍从。他在街角上转了一个弯,就看不见了。
格温普兰望着侍从消失以后,眼睛又望着信。在生活当中,有时候我们会觉得已经发生的事情好像还没有发生一样。因为惊愕的关系,我们一时还跟事实保持一定的距离。格温普兰把信凑到眼睛上,好像要看信的样子,这时候,他才发现自己不能看它。原因有两个:第一,蜡印还没有打开;第二,天很黑。过了几分钟,他才想起来客店里还有一盏灯,于是他向前走了几步,不过看他所走的方向,仿佛他不知道该到哪儿去似的。如果有一个幽灵拿一封信交给一个梦游人,这个梦游人一定也是这样走路的。
最后他才下定了决心,连奔带跑地向客店走去,他站在半开半掩的客店门射出来的光亮中,凑着灯光又把这封没有启封的信端详了一回。封蜡上没有戳子,信封上写着“给格温普兰”。他拆开封蜡,撕开信封,把信纸打开,放在灯光底下,信上写的是:
你是可怕的,我是美丽的。你是戏子,我是公爵小姐。我在万人之上,你在万人之下、我要你。我爱你。来吧。
第四卷 上刑罚的地窖
第一章 圣格温普兰的诱惑
这边的火苗刚在黑暗中露出一点亮光;另外一边已经点着了火山。
有几个火头窜得特别高。
格温普兰把那封信看了一遍又一遍。信上确实写着:“我爱你!”
他脑海里充满了恐怖。
第一,他相信自己疯了。
他真的疯了。真的。他刚才看见的东西事实上根本不存在。朦胧的幻影在捉弄他这个可怜虫。那个穿红衣服的矮子不过是梦里的鬼火。有的时候在夜里,一点极少的物质凝聚成的鬼火就能开我们的玩笑。戏弄了一阵子以后,幻象消失了,留下来的是变成了疯子的格温普兰。这是黑暗的恶作剧。
第二个恐怖是他发现自己的神智完全清醒。
这是幻象吗?不是的。还有,这封信呢?他手里不是拿着这封信吗?这儿不是信封,蜡印,信纸,字迹吗?他不知道这封信是从什么人那儿来的吗?这件事再清楚也没有了。这是人家拿起笔,蘸了墨水写出来的。人家点着一支蜡烛,用蜡做了一个封印。信上不是写着他的名字吗?“给格温普兰”。纸还香喷喷的。一切都很清楚。这个小孩,格温普兰也认识。小孩是个书撞。发亮的是他的制服。书僮约格温普兰明天这个时候在伦敦桥头上见面。难道伦敦桥也是梦境吗?不,不,这都很清楚。这不是痴人说梦。一切都是真实的。格温普兰一点也没有精神错乱。这不是马上就要在他头上消失得无影无踪的幻象。这是他遇到的一件真事。不错,格温普兰没有疯。格温普兰不是在做梦。他又把信念了一遍。
是的,这是真事。可是,怎么样?
太可怕了。
有一个女人要他。
有一个女人要他!这么说起来,以后谁也不能够说“不可相信”这几个字了。有一个女人要他!一个看见过他的脸的女人!一个眼睛没有瞎的女人!这是个什么样的女人?是个难看的女人吗?不。一个美人。是个吉卜赛女人吗?不。一位公爵小姐。
这里面是什么道理?这是什么意思呢?这样的胜利是多么危险啊!可是怎么能不硬硬头皮去冒一下险呢?
啊!这个女人!这个美人鱼!这个妖精!雅座里的这个幻象似的贵妇!这个黑暗里的光明!是她!一定是她!
大火已经在他周围劈劈啪啪地烧起来了。这是那个陌生的怪女人!就是那个曾经弄得他晕头转向的女人!他当初思念这个女人时的那些激动的念头,好像被这黑暗之火烤热了似的,又突然出现了。遗忘好比一张改写过的羊皮纸。只要有一件意外的事情发生,涂掉的句子就会在惊奇的记忆里重新现出来。格温普兰本来以为已经把这个女人的影子从心里赶出去了,准知他现在又找到了它,原来它早已印在他的脑子(这个好做梦的罪犯)里了。他不知道梦想已经在那儿留下了很深的印记。现在已经铸成了某一种错误。从今以后,这个梦想恐怕已经无法收拾了。他狠狠地抓住这个梦想。
什么!有人要他!什么!公主从宝座上走下来,神像从祭坛上走下来,雕像从台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