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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大的剑,看起来足有十公斤重,如此的剑即使不开锋也有着巨大的威力,再考虑到霸剑士本身的力量与力技巧,这一剑,即使能斩开铁块我也毫不奇怪。
显然那球型恶魔的防御比铁块还要好,一剑下去腥血飞溅,那恶魔哀鸣一声,竟没有被一剑斩成两段。
它的外壳开裂,露出暗藏其中的真面目,只见两扇半球型的甲壳下,是一索如粘液般恶心的庞大躯体,顶端有着两条近五米长的触须,挥动间风声烈烈,随便一抽,便将两个重步兵连人带盾抽上半空,显然力量不凡。
只是兰德斯没有工夫看戏了,他的麻烦已经上门。
来袭的两人只是五级战士,看装束,他们也许是克蓝索顿的家族骑士,不过以兰德斯现下的实力,这种程度的敌人并不放在他的眼里。
麻烦的是,若是被对方现,则那名霸剑士,也许将会是兰德斯生命的终结。
心念电转,兰德斯乖乖的溜下树,向着远离战场的方向跑去。他的度并不快,步子笨重,果然身后那名霸剑士便不再多看他一眼,专心应付起那奇怪的恶魔来——这些,全是兰德斯以头顶的目虫看到的。
成功。
示敌以弱,有时候的确是很实用的战术,度即慢,脚步沉重,这样的人肯定不会是强大的战士,即使是力量型的战士,也不会在全身无甲的时候还跑得这样无力,相反,他们的脚步会因为平时的重压有着更大的爆力,步子相反会显得比常人轻快。
施法?看兰德斯的样子,谁会相信他会是施法。至于游荡,若是跑得这样慢,直接就可以去自杀了。
于是,两名五阶的家族骑士,无论怎么轻敌也足以干掉这样的对手吧。
可惜,这位霸剑士先生并不了解兰德斯,他不知道这个少年有多奇怪。
危险的奇怪。
眼看着脱离了霸剑士的视野之外,兰德斯急停转身,原本笨重的步法猝然间轻快无比,右手一伸一缩,便将身后最近的那名骑士正要挥出的长剑劈手夺过。
蜘蛛擒杀,熟练度max。
一抓,一夺,骑士连怔的时间都没有,便被自己的长剑当胸刺入。精致的锁甲也有缝隙,在千里镜的观察下,兰德斯很容易就看到了锁甲甲片间的线隙,这一剑刺断连结甲片的牛皮索,顺势挤开甲片直扎入锁甲内的衬甲直插心脏,竟是一击毙命。
另一名骑士完全呆住了。
怎么可能……刚刚明明还是个年轻的,没有实力的见习战士,突然间怎么就由小猫变成狮子了?
不,不是狮子,是猎豹,那种度,那种一击致命的啮咬,是猎豹!
“我很久没有被人追得这么狼狈了。在我杀你之前,骑士先生,我能有幸听到您的名字与家族吗?”
“克蓝索顿家族骑士,卡鲁?利遏普。”那名骑士下意识的答道。
“好的利遏普先生。死吧。”
兰德斯的声音很轻柔,出手却迅疾凶厉,双剑相交,兰德斯毫不犹豫弃剑进身,一个冲步便跳到骑士面前,几乎和他贴在一起。
蜘蛛擒杀!
兰德斯现在几乎只靠这一招吃饭了。
骑士被兰德斯拉得一个踉跄,又被其人在身后一推,登时仆倒在地。兰德斯不慌不忙一脚踏住骑士的后心,一拳砸在他的头盔上。
拳头当然不会比铁盔硬,不过头盔是没有衬甲的,冲击的力量顺着颅骨直达大脑,立刻让骑士昏死过去。
兰德斯剥下骑士的行头,穿戴好,抓起他的剑便这样走出树林。至于两名骑士的下场,呃,自然是被吃掉灵魂之后再拿去喂魔族了。
全覆式头盔影响视线,所以有钱的贵族骑士可能会在头盔上增加一个小魔法以增加视野,但兰德斯不需要,他有三只目虫和一只千里镜,这四个造魔的组合,足以让兰德斯在各种场合都有着鹰一般的锐眼。
兰德斯觉得还缺点什么,但一时之间,他也没想出要如何改进。
戴着全覆式头盔,身披板金铠的兰德斯,看起来相当的粗壮,幸好兰德斯本身力量就不弱,穿着这一身三十公斤的重铠仍然行动自如,虽然装甲与身体间仍然有空隙,显得有些晃荡,然而不仔细看并不容易看出来这一点。
板金铠是非常专业的盔甲,通常有一件由缝格的棉布软甲作衬甲,其上还套着一层薄薄的锁子甲缓冲,最外层才是由金属板以特殊工艺组合而成的全身盔甲。这样一身盔甲,即使没有任何魔法赋魔也有着让中产之家破产的高昂价格。像兰德斯身上这一身属于家族骑士,并不算十分精致板金铠,市面上价值十四个金币。
那柄寒光闪闪的长剑,只值半个金币而已。
见身穿板金铠的兰德斯从树林中走出,克蓝索顿的人似乎并没有怀疑,他们继续向着面前的恶魔奋力挥刀。
兰德斯一边装模作样的挥动长剑,在前哨魔中间闪避,挥击,暗藏于头盔的千里镜和空中飞舞的小目虫则在观察着周围
普通的战斗已经无法吸引兰德斯的兴趣了,他的大多数注意都放在了那名霸剑士身上。
“于吾剑下,众生平等。”霸剑士神情穆肃,一字一顿的说道,“我坚信,灼热的灵魂指引手中之剑,锋芒所向,必无斩不开之盾,切不碎之甲。以热情之神尊讳起誓,必杀敌!”
每说一字,那柄沉重的大剑锋刃上的光华便亮一分,当说到必杀敌之时,那柄沉重修长的巨剑已然如太阳般耀眼了。
一剑之威,便是一座小山也仿佛要被一切两段,那是何等的声威。
那只恶魔出震耳的嘶鸣声,它奋力收起两扇沉重厚实的甲板,想要抵挡对手的巨剑,然而在那巨剑如烈日般的光芒挥过下,这坚如城墙的防御竟被一切两断。
“果然,是我无法战胜之敌。”兰德斯叹气道。
………【4AT5 重弩…1】………
解决了对手,趁双子之环的魔法效果还未消失,兰德斯尽可能快的逃回了里尔韦特。
一回到庄园,兰德斯便看到黑狼焦急的站在门口,十有*,是内森在找他了。
“兰德斯,伯爵找你。”果然,一见兰德斯,黑狼便松了一口气,迎了上来。
“什么事?”
“我也不清楚,不过伯爵的表情,似乎不是坏事。”黑狼笑笑道。
“对了黑狼,这柄剑似乎不错,要么?”兰德斯晃了晃从灵缚剑士那里弄来的唯一一柄长剑。不愧是克蓝索顿家族的核心骑士之一,这柄长剑虽然不带任何魔法,但用料和作工都称得上优良,比起黑狼那十个银币买来的长剑要好得多。
“谢了。”
来到内森的书房,兰德斯轻轻敲了敲门,低唤道:“少爷,是我。”
“进来吧。”内森的声音听起来难以掩饰他的兴奋,那表面上的平静,稍稍认真便能听出其中的颤音。
“什么事,少爷?”兰德斯掩上房门,拿起酒杯倒了一杯果酒,晃了晃杯子,一饮而尽。
“禁弩令,兰德斯,皇帝陛下允许奥里尔家族拥有重弩了!”内森激动的说道。
“是吗?看起来……是个好消息。”
“当然是好消息,帝都传来的消息,皇室有感于奥里尔家族在洛森郡战争与里尔韦特魔族危机中的可观作用与战绩,特许我家拥有一百枝以下的重弩。”内森道,“一百枝重弩,兰德斯,能解除禁弩令的家族,几乎全都是帝国前十大家族呢。”
“只是,重弩很贵,而且有魔法标记,一旦有什么……呃,责任也是很重的啊。”
“我不太明白,你说的清楚点。”内森一怔道。
“假如,有什么居心不良的坏人偷走印有我家魔法标记的重弩,并用这把弩暗算了某政要……会怎么样呢?”兰德斯微笑道,“少爷,从奥里尔家弄到重弩,可比从近卫军和那十大家族容易得多呢。”
“这的确是个问题。不过既然你已经提到了这个,那想必也有解决之道了吧。”内森问道。
“抱歉,我可不是万能的。”兰德斯挠挠头道,“不过,今晚我就去想一套仓库管理规章,也许能尽量避免这种情况。”
“一百枝重弩……嘿,从此我们奥里尔家族,便无人敢小看了。”内森喃喃道。
“少爷,你太乐观了,别忘了,同样解除禁弩令的,还有克蓝索顿家族。只是,他们的重弩通常不**庄园。”兰德斯笑道,“由此可见,禁弩令,同样是一种很麻烦的负担。”
“别说了,总之这件事你安排,我希望看到一支强大的魔狼,麻烦越少越好。”内森拍拍兰德斯的肩道,“去吧,我相信你总能让我满意。”
“兰德斯和伯爵大人阁下,碧莎女士的研究有结果了。”正聊着,黑狼推开房门,走了进来。
“什么研究?”内森很有兴趣的问道。
“碧莎是天生拥有水元素眷顾的魔法师,她如水的气质很容易获得动物亲睐,我要她帮我训练一批战马,猎犬和猎鹰。”兰德斯答道。
“战马?你是想……组建骑兵?”
“只是斥候而已。伯爵,你也许并不解,一个斥候的情报对于一场战斗结果的重要性。”兰德斯微笑道,“轻骑的斥候四处巡逻,猎鹰的眼于空中俯视,耳目灵敏嗅觉达的猎犬们追缉敌踪……无论对手是恶魔还是人类,我们的魔狼,都将成为对方头疼的刺脚钉。”
“如你所说,这些事,便全权交于那位漂亮的魔法女士好了……说起来,兰德斯,你是怎么拐到这样一个魔法师的?漂亮,聪明,冷艳……”内森悄悄咽了一口口水。
“少爷,伯爵大人,你对她有兴趣?不不不,我建议你还是放弃吧,虽然你的长相比我优秀,不过那位小姐是很挑剔的。最重要的一点……少爷你根本听不懂她说的话对吗……”
“兰德斯,碧莎女士会说通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