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锋罗马》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兵锋罗马- 第178节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嗬!



  一万飞鹰将士们呐喊而起。他们脚跟一阵。整个方阵就变了前后方向,然后,训练有素的飞鹰步兵们跟着欧冲和他们的百夫长们奔跑了起来。



  前方,他们还暂时看不见敌人的在哪里。



  西徐亚首领雷克斯和阿兰人首领兰道尔来到陈剑面前。



  “雷克斯将军,兰道尔将军,带领骑兵返身冲锋。我们身后数里远,有一支来自萨迪斯城的步兵一万,去杀光他们。”



  “是,统帅!”雷克斯和兰道尔大喜。



  本来他们还在为得到全军做好撤退的准备而郁闷,这一下好事来得如此之快,真是令人喜出望外。



  “你们两支骑兵,看看谁先到达数里外的战场。”陈剑用了一个最拙劣的小手段,“谁先到达并杀的人多,以敌人的脑袋计数,谁就更强,我就给谁记下头功。并把他的外貌叫希腊雕刻师雕在盟军神庙的广场上。”



  陈剑话音还未落,兰道尔和雷克斯几乎同时打马冲了出去。



  “兄弟们,跟我冲!”雷克斯竟然并不奔回本阵,而是直接策马前冲。他的随身掌旗官的军旗跟在他的身后,那就是信号。



  西徐亚骑兵将军突然看见首领的随身旗帜在中军转向后急速前进,骑兵将军们长期跟随雷克斯首领作战,熟悉首领的性格,他们立即传令,一万骑兵策马掉头,紧追首领而去。



  阿兰人的骑兵部队在首领兰道尔的带领下,紧随其后冲锋而出。这是片平坦的高原地带,最适合马背民族阿兰人的冲锋。兰道尔在落后的情况下,绕开雷克斯的路线,采取了迂回策略,要硬生生的抢在雷克斯之前。



  对面,罗马名将埃德加正要下队伍推进,却看见对方不战而乱。这个时候,罗马两翼的骑兵看见了对方战阵突然混乱,大军乱动,过了一会,他们看见敌人在争先恐后的逃跑。



  “敌人要逃走,追击敌人。”左翼骑兵将军不等埃德加的号令,立即下令。



  三千罗马骑兵轰然冲出。



  左翼罗马骑兵一动,右翼罗马骑兵也跟着卷出。中军位置,雇佣兵沙漠飞斧兵团战士人最悍勇,但是整体军纪却是最差,立即有嗜血的士兵冲出了战阵。巴比伦飞斧兵团的首领在骆驼上哇哇大叫,下令军团出击。



  一时间,罗马军队左右中三个方位形成了三个尖锥形,向看起来疯狂逃窜的铯雷斯盟军追击而去。



  陈剑带着小亚细亚本都的两万盟军部队斜刺里奔走,他们没有向身后奔走,而是向海边的方向逃走。这一避走,本都盟军的阵型立即就乱了。他们的训练素质跟铯雷斯飞鹰军团相比,差距实在有点大。



  然而尽管如此,在陈剑大喊撤退中,士兵们个个争先,只怕落后于人,速度却并不慢。



  罗马左右两翼的骑兵遥遥看见了这最后撤退的铯雷斯中军步兵,两个骑兵将军略一犹豫,做出了相同的选择,于是中途折道,向最后退走的铯雷斯中军步兵队伍发起了冲锋。



  骑兵掩杀步兵,具有绝对的速度优势。



  不过,从数里远的地方要追上拼命逃走的步兵队伍还是需要一段时间的。



  罗马的方阵长达十里以上,最外围的两翼骑兵掩杀敌方中军步兵,再快也要奔走数里的距离才能接近。而他们此时的距离跟突然逃走的罗马两翼骑兵其实更近。只是他们要真的追击铯雷斯盟军骑兵,距离却只会越拉越远。



  这些罗马骑兵都是有经验的老手,自然知道掩杀溃逃的步兵最后才是最容易得手的。



  陈剑带着看起来已经乱了阵型的步兵队伍向海边撤退,跟其他撤退的军队形成了犄角形式。



  帕加蒙的罗马将军埃德加看着敌人的突然溃逃却没有动,稍后,他才反应过来,大声喝道:“勇士们,随我追击敌人。”



  罗马步兵们立即爆发出呐喊,大军轰然撞出。然而,罗马步兵方阵更适跟敌人打阵地战,稳步推进战线,而绝不是这样乱哄哄的一窝蜂冲出。



  埃德加策马前冲,身边紧紧跟随着他的侍卫百人团。



  “快,拦截住骑兵队伍,命令他们追击罗马骑兵。”埃德加大声下令。



  “是,将军!”有传令兵狠狠打马冲出。



  “勇士们,前面有萨迪斯城的将士们在伏击敌人,杀!“埃德加短剑高举,胯下战马嘶鸣。(未完待续。)
0178章 鬼神难测的战术,局部围剿战
  威震地中海的罗马军团,最擅长的战斗,就是跟任何敌人进行阵地战。



  双方排兵布阵,以方阵的形式进行对攻。



  这就好比两个拳击手先越约好在擂台上进行搏斗,搏斗场地都是用绳子固定的。



  这就是典型的阵地战!



  双方以密集的方阵顶着对砍,看谁最后被冲破阵型。



  然而今天,埃德加的步兵方阵还没有一步一步的向前推进,敌人就突然全线溃逃。



  敌人五万大军,两万骑兵,三万步兵,埃德加集中了所有的力量,本要给敌人一个歼灭战。



  长枪兵对骑兵,重步兵轻步兵加弓箭手共八万人对敌人的区区三万步兵,不管怎么看,埃德加都具有绝对的优势。



  只是,埃德加绝对没有想到被本都野蛮部落的人奉为解放者的铯雷斯盟军,会不战而逃。



  罗马以步兵方阵为主,骑兵为辅,而铯雷斯盟军则以骑兵为主,步兵为辅!



  左右两翼逃走的阿兰人和西徐亚人,都以骑兵闻名,他们的速度太快了,尤其是阿兰人,是马背民族,孩子们从小就在马背上长大,他们的马术比西徐亚人还要精良。



  等到埃德加的步兵们追击而出的时候,铯雷斯盟军的骑兵队伍已经去得远了。



  平原上,只能看见两条灰尘卷起的长龙!



  尽管如此,埃德加却不敢怠慢,催促大军舍命前行,去追击铯雷斯的主力。



  因为看铯雷斯人逃走的方向,他们会遭遇到来自萨迪斯城的援军,萨迪斯的援军负责迂回包抄到敌人的身后,在战斗进行到白热化的时候突然冲出,从背后杀进敌人的阵营,如此前后夹击,敌人必然崩溃。



  然而敌人不战而逃,在逃命的时候突然遭遇到萨迪斯援军。萨迪斯援军很可能会被逃命的敌人打个措手不及!尤其是敌人在逃命中撞上援军,那他们就会更加拼命。



  敌人的两万骑兵加上一万步兵,完全能够虐光毫无准备的萨迪斯援军。



  战场上的情况都是瞬息万变的,在战争中。发生任何意外情况都是很正常的!只是埃德加绝对没有想到敌人会不战而逃!而逃跑的方向,正撞上迂回包抄的援军的方向。



  “冲冲冲!”埃德加大喊,“传令大军,急行军。”



  一时间,传令兵的大喊声夹杂着百夫长们的哨音乱响!



  然而。鼓勇前进的罗马步兵和雇佣军团的战士们却只看见敌人越跑越远,以他们的速度,大家都知道是根本无法追上敌人的,尤其是敌人的两翼骑兵,都已经看不见灰龙中的旗帜了!



  然而统帅在前面打马前行,数万大军只能紧紧跟随。急行军冲刺,人数越多,速度越慢。



  前面,埃德加将军的传令兵已经追上了罗马骑兵将军,他严厉命令骑兵将军带领骑兵去追击敌人的主力部队。



  “为什么?”骑兵将军非常英武。头盔下刮得精光的下巴闪着油光。他是个平时很注重保养的贵族。



  “敌人主力逃走的路线上,有萨迪斯援军在包抄敌人。”传令兵说道。他是属于埃德加的专用传令兵,近身侍卫,性格忠勇,身经百战!



  骑兵将军看看前面,前面除了敌人逃走卷起的灰尘,他什么都看不见了。就连裹挟在敌人两翼骑兵路线中的敌人步兵,也只能看见他们掌旗官高高举起的军旗。铯雷斯人的逃跑速度比兔子还要快几分!



  “士兵,我们只要再追击一小会,就追上了敌人的这股步兵。”



  “将军。你想把萨迪斯援军置于死地?萨迪斯城的主力军队在我们本军阵中,负责迂回包抄敌人的只有一万兵力。”



  “可是前面有两万敌人的步兵,杀了他们,我们还来得及去追击另外的铯雷斯人。”骑兵将军喝道。他的身边。罗马骑兵们正呼啸而过。



  两支罗马骑兵会合在了一处,一共六千骑!



  六千骑兵对两万步兵,除了步兵溃逃时候的掩杀追击外,在其他的任何场合,骑兵都是不敢迫近步兵阵的。因为他们还没有高桥马鞍可以稳定身子,还没有马镫帮助他们的两腿踩踏。在马上用力砍人的时候。他们很容易摔落下来。就连马背民族阿兰人和帕提亚人,都不敢跟步兵近战,都是远距离的用箭射击步兵,步兵迫近,他们就骑马退走,始终保持在安全距离外,不管是重步兵还是轻步兵,都是无法靠双腿追上骑兵的。如果一定要近战,骑兵们就会下马。



  “你敢违抗埃德加将军的命令?!”传令兵厉声喝道。



  “我没有违抗将军命令,我自会随后去追杀敌人。”骑兵将军一脚把传令兵从马上踹落,继续挥剑前冲。到嘴边的肥肉就要被放飞了,他可不舍得!



  难得敌人心胆俱裂的逃走,这是千载难逢的好战机!



  萨迪斯的一万步兵,在短时间内,足够抵挡住逃跑敌人的攻击。



  罗马人最擅长的就是打阵地战和防御战!



  骑兵将军自然有自己的判断!



  另一边,埃德加将军明知道追不上敌人,但是也得硬着头皮追上去。在他的身后,罗马步兵方阵还保持着阵型没有�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