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世之修复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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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世之修复专家- 第1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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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趁着这时间,陈梵和众人聊天,他们一一介绍了队伍的成员。

    中年警察叫王启年,是昌北公安局的一员老刑警,灾难发生时正在执行任务,所以持枪也就不足为奇,不过他只剩下三发子弹了,灾难发生后,他很多的子弹,都用在了丧尸身上,也多亏这把枪,否则他可能很难活到现在。

    那个手持大刀的高大壮男叫马军,陈梵以为他肯定是保安健身教练什么的,但结果却令他大跌眼镜:这家伙竟然是个……作家!

    更准确点说,是个网络写手。

    据他自己说,他用不同笔名写过十几本书,其中有两本相当的受欢迎,曾经月入好几万。但陈梵有点不信,感觉有吹牛的嫌疑。毕竟现在互联网已经被彻底摧毁了,死无对证,他想怎么吹就怎么吹。

    这时候队里有个眼镜男突然插嘴说:“这点他真没吹牛,那两本书的确挺火,加起来将近一千万点击!还不包括盗版!不过他全部没有写完!他是个死太监!”

    “你不说话会死啊!信不信我一刀砍了你!我还没跟你算你看盗版然后跑到我书评区骂我的帐呢!”听到那三个字眼,马军仿佛是被揭开了心灵深处的伤疤,狠狠的瞪了眼睛男一眼。

    眼镜男叫张学兵,灾难发生前在财大读书,是个宅男,也是马军曾经的读者,不过之前他跟马军从未见过面。灾难发生时他正好碰到了王启年,于是侥幸活了下来,后来才遇上马军的,两人无意间一交谈,发现原来彼此竟然还有这样的关系……

    接着是一个西装的中年男人,始终沉默不语,一副冷漠傲慢的样子,一看就是领导。的确如此,他是昌北区的一个副区长罗明泉。

    然后是一个女生,瓜子脸,很漂亮,即使长期没有梳洗也能看得出来,她似乎也不爱说话。据张学兵说,她是师大的学生,她和罗明泉是一起的,队伍遇到他们时,他们正躲在一辆报废的宝马车里。

    他还给了陈梵一个“你懂的”的眼神,别提有多猥琐……

    另外还有两个小混混和一个小太妹,头发全都染得花里胡哨的,一个金色一个白色一个蓝色,全都一副玩世不恭或者说欠揍的摸样,他们显然是一伙的。或许是因为王启年的存在,所以他们并没有显得太嚣张。

    真是一个鱼龙混杂的队伍啊,陈梵心中感叹,看来得多加小心了。

    他又从张学兵嘴里得知,这支队伍最高时成员曾达到17个,后来几次遭遇丧尸,只剩下这么几个人了。他们曾经被几百只丧尸困在一个杂货店两个星期,后来以死亡六个人的代价,才得以突围而出。

    其中包括张学兵的一个室友。

    张学兵叹了口气,有些哀伤,忽然又问陈梵:“你们原本有多少人?”

    “什么原本?”

    “就是你们逃出校园时,有多少人?”

    “……三个。”

    “三个?!”

    “是啊,怎么了?”

    “怎么可能?!你们一个人都没有死?!”

    “……”

    “你们真的是从赣江大学来的?”

    “当然是真的。”

    “骗人!那你们经过八一桥,怎么可能不死人!那里肯定很多丧尸,你们不死人怎么可能能过来!你们连枪都没有!”

    “……”陈梵不知道该怎么说,利用频繁的走位躲避丧尸,他不好用语言来表达。

    可以这么说,陈梵能够带着刘芸王月妍活下来,三分之一靠他的超能力,三分之一靠他的谨慎和果断,另外三分之一是运气。这一路上他们运气算是不错了,没有遇上大规模的丧尸群,否则就算陈梵再厉害,也无力回天。

    他讨厌靠运气生存,因为这意味着一旦运气不好,他就会丧命。但讨厌也没有用,这就是末世,就算你再有能力,也会有无能为力的时候。

    “对了,你这些弩是怎么搞的?!太帅了!让我试试!”张学兵忽然盯着陈梵的钢弩说。

    “不行。”陈梵立即拒绝。随便把武器借给别人,是大忌!

    “小气,跟老王一个样!”张学兵愤愤的说,显然他以前向王启年借过枪了……

    这时候天色已晚,屋子里伸手不见五指,陈梵拿出背包里的手电筒,灯光照亮了整个屋子。

    所有人都盯着他这灯光看:靠,不是说所有的电子设备都被摧毁了吗?为什么他的手电筒,还可以用?!



………【【第016章】兔子急了也会咬人!】………

    队伍是末世逃生很重要的一个部分。

    在这个世界上,目前还不存在以一敌百的超人。个人的战斗力就算再强,也无法单独面对几十几百只丧尸的围攻。所以必须组成团队,一起对抗丧尸群。

    好比王启年这个小队,本身战斗力最强是拿大刀的马军,他虽然是个网络写手,但却练过武,当过兵,即使堕落成网络写手之后,也一直保持锻炼。所以战斗力无人能比,但即使是他,一次也只能对付五只的丧尸——当然,王启年如果用枪的话,可以杀得更多,但手枪其实是他的杀手锏,一般不会使用,子弹太珍贵,非到万不得已,他是不会用枪的。这不是射击游戏,子弹的数量不是无穷无尽的。这一点让枪的作用大大削弱,在某种程度上,甚至不如陈梵自制的钢弩实用。

    其他人就更别说了,普遍只有两三只的水平,最弱的眼镜男和两个女生,只能勉强对付一只。

    但他们八个组成小队之后,最多一次杀死过十八只的丧尸群!

    而陈梵这边也一样,陈梵虽然本身战斗力不如马军,但是有钢弩的加成,所以他的实际战斗力完全不逊马军,他也可以一次对付五只丧尸。刘芸现在更有技巧了,对付三只丧尸问题不大,即使陈梵眼中的傻妞王月妍,现在也能勉强对付两只丧尸了。

    而他们三人组合到一起,能杀死十只丧尸!因为他们配备钢弩,所以团队对他们更重要,钢弩的上弦时间太长,如果只有一人的话,基本上没时间进行二次上弦,但是有了队友之后,队友可以为他们创造上弦的时间,完成二次攻击乃至三次攻击!

    哪怕是逃跑,人多也比人少好,至少你的队友能帮你吸引一部分丧尸,说句残酷的,你不必比丧尸跑得快,只要比你的队友跑得快就行了……

    因此在末世里,组队几乎是必须的,独行侠是难以生存的,能够凭借一己之力独自存活在这个末世当中的人,还没出现!

    至少他们还没见到。

    不过,队伍也并非百利无一害。有人的地方,就会有矛盾,王启年的小队也一样。

    陈梵通过跟他们半天的接触,已经知道他们之间并非铁板一块,反而存在好几个小团体,矛盾重重。

    三个染头发的小混混小太妹是一个小团体,他们之前就认识,他们这种人,本身就嚣张自大目中无人,所以与其他人有隔阂也是正常的。罗明泉和师大女生则是另外一个小团体,与其他人交流也很少。剩下的便是队长王启年和马军张学兵了。他们本非熟人,小团体并不明显,不过陈梵可以看得出来,他们有意识的相互亲近,明显也有抱团对抗另外两个小团体的意思。

    马军说,他曾经抽了那个小太妹一巴掌,因为这脑残女始终哭哭啼啼喋喋不休,搞得本来就神经紧绷的众人很是烦躁。

    然后马军差点和那一帮小混混打起来——当时他们有五个人,后来挂掉两个。幸好王启年出面调解了。

    并没有讲什么大道理,只是咳嗽一声,拿出了他的手枪。

    “自此之后,那几个脑残就消停多了。”马军显然对此有些得意的说。“不过你们小心点,你们是新来的,他们就喜欢欺软怕硬,很可能找你们的岔。”

    对于马军的提醒,陈梵一笑置之,因为根本无须任何人提醒,他对此早有准备。这点警惕之心都没有,他怎么可能活到现在?

    不过马军还真猜对了,那三个人看到陈梵的手电筒,立即蠢蠢欲动。三人一起走了过来,金毛混混用一种傲慢的口气说:“喂,新来的,手电筒不错,卖给我们吧,这手电筒只要几十块钱一把,现在我给你们三百块,够意思了吧!”

    这明摆着是欺负人,谁都知道现在货币已经是一堆废纸,而还能使用的手电筒,几乎就是无价之宝!

    他们不是没想过找一把能用的手电筒,但是他们找到的所有手电筒,都坏掉了,无一例外。也不可能修理,灯泡里面的灯丝熔断了,怎么修理?!

    也不知道这小子是从哪里找到这么一把手电筒的,真是狗屎运!

    这么好的东西,他们当然不能放过!

    其实他们想直接抢的,可是害怕王启年的手枪,于是改成“买”了,他看陈梵不算强壮,而是还是个学生,又只有一个男生,所以认定他不敢反抗。

    陈梵低头吃着肉罐头,没理他。

    金毛混混有点火了,不过瞥见不远处正在放哨的王启年,忍住没发作,掏出三张红色大钞,仍在地上,然后伸手去拿陈梵的手电筒……

    他的手够到手电筒的时候,忽然感觉到自己被什么东西指着……

    是钢弩!

    锋利的钢箭头在灯光下照耀下,寒光四射。

    “滚一边去,别烦我!”陈梵厉声呵斥。

    金毛混混顿时吓得腿软,可是不想在小弟和马子面前丢了面子,依然故作嚣张说:“嘿嘿,你敢杀人吗?杀人是犯法的,你敢犯法吗?”他估摸着陈梵是学生,肯定不敢杀人。

    “真想试试?”陈梵忽然笑了起来,手指微动。

    金毛混混看到他的手指动了,不敢再死撑,自己找台阶下:“算了,我今天心情好,放过你一次了,你那破手电筒不要也罢。”说完故作潇洒的转身逃走了……

    白毛混混有些不解,见老大离开,也跟着离开了。

    蓝毛小太妹却看到了王月妍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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