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指扣动扳机。
一颗足可以穿透防弹衣的子弹带着使命飞射出去。我在十字镜中凝神看着,等待他倒在血泊中,墓地立刻乱作一团的场景的到来。然后我就可以去银行从账户中取出一笔巨款,从此退出静堂组织,与青梅竹马的管毅过着幸福的生活。而这样一个转瞬即逝的男子在我的生命中不会激起任何涟漪。
0。022秒之后,当子弹即将接触到他身体的时候,这个男人忽然消失了。我在十字镜里看到这一幕的时候,并没有太吃惊,人难免会有产生幻觉或者眼花的时候。而那颗子弹并不会迷失它的任务。
我立刻离开瞄准镜,换了潜望镜仔细观看,一切都安然无恙,那个男人并没有消失,他在墓碑前献好了花,忧伤的雨中,美丽的白玫瑰拥簇着他曾经深爱的女子。
唯一消失的是那颗子弹。
他为我的职业生涯划上了失败的一笔。
对于杀手来说,失败意味着死亡。
忽然,在那把黑色的雨伞之下,他朝着我的方向冰冷一瞥。那双眼睛,不知是被雨水打湿,还是天生情深似渊,与他目光交织的一刹那,我忘了时间忘了自己,溺在了那一双深情眼眸中。
他的唇角,意味深长的泛起一丝微笑。我猛然清醒,像是被毒蛇突然咬了一口般惊心。我皱起了眉头,这决不可能,离这么远,他的眼睛看不见我的。
靳绍转身离去,一扇扇车门打开又关上,已经没有第二次射击的机会了。
我的枪口追逐着那缓缓启动的汽车,有一个念头闪过,想试图一枪击中油箱打爆汽车。在训练时,我有试过用左轮枪、m4卡宾枪包括0。308的狙击步枪,都无法打爆汽车。但是我不想让这次珍贵的机会白白浪费掉,也许我可以先用钻弹钻漏油箱,再使用0。308口径曳光弹一枪,就让汽车爆炸于熊熊烈火中。
这个举动显然被我的搭档阿伦识破了,夹在耳朵上的蓝牙里传来了阿伦的声音,“l,请放弃任务,迅速离开。这不是在拍电影,你很难打爆汽车的。”
通常狙击,都是两人合作,我察看地形天气,测量方位角、光源、风向、风偏,每隔几个小时检查身体的体温、心跳,血压,保证狙击的最佳状态,阿伦则守在电脑前对我二十四小时的监视,他会根据这些数据为我寻找最佳的狙击地点,并提前制定好三种以上安全撤退的计划。
执行任务的时候,我必须听从他的安排,只好放下了枪,有那么一瞬间,后悔自己没有携带专门坦克飞机用的重机枪,直接把墓园轰成火海。
可现在说什么也晚了,我迅速地解下套在枪管上的套索,收起枪管托架,放入配套的手提枪械箱里。
刚刚才拎起箱子,阿伦说:“l,撤退方案更改,你现在必须丢弃武器,马上离开。”
这可是我最心爱的高精度狙击枪,花了五十多万从德国黑市拿到后经过专家精心改装了便携式弹道,射程在二千米以上,一旦丢失,很难再弄得到第二支了,没有了自己的枪,狙击手无异于失去灵魂。
犹豫了几秒钟,阿伦立刻催我:“快走!还磨蹭什么!”
我迅速丢下箱子,避开了整栋楼的监视系统,在楼梯间里取出干净的衣裙,以最快的速度换上,离开了那里。
十个小时之后。
我又回到了那个墓园,在附近转了几圈,确定不会有人看到之后,我才走进了墓门,并且找到了那颗没有完成任务的子弹,它安安稳稳地躺在一张石桌上面。
石头上刻着一行忧伤的字:在我心上,用力的开一枪。
我小心翼翼地用夹子将子弹放进塑料袋中封口,这事有些蹊跷,为什么会有人在十字镜里凭空消失?他是人还是妖?
大雨中他从黑伞下冰冷的一瞥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令我这样一向都懒得去好奇的人竟然也生出了一丝疑问,那样冰冷不食人间烟火的一个人会有忘不掉的女人吗?而那个女人又是为何离开人世?好奇就像是蚊子叮过的痒痒,不断地闹腾着我的心。
最终我去了靳绍献花的那座墓碑。
昨天摆上的鲜花依然娇艳欲滴,花瓣在微风中细细颤抖。
石碑上面刻着:至爱南若萱之墓。
第二章 一杯咖啡的时间
这世界灯红酒绿,每个人都在自己的世界里自以为是地活着。
我也不例外。
作为一名职业狙击杀手,天台是我最常待的地方。我会提前架上狙击枪,挂上十字瞄准镜,手心搽了镁粉,然后安静的等候目标的出现。
天台上的风,是我一生的挚爱。
就算没有任务,我也喜欢独自坐在天台上,悠闲从容地抽一支烟,让墨黑的长发在风中吹乱。
我常常厌恶这现实的世界,这世间多的是被弃置的命运,还有被弃置的心,幸运的是,每个人都有逃避掉它的方法。
有的人躲在电影里,有的人沉浸在酒精里。而我,只愿活在枪的世界里,每当我触摸着那金属制造的冰冷枪支时,就像找到了终生的依赖。就连我的呼吸都是和枪在一起的。只有在射击的那一瞬间,我才能得到我想要的自由。
没有任务时,我人生当中大多数的时光,是在一间简陋的小房子里度过的。
那是我的家,位于古镇老街的尽头。这么热的天,连空调都没有,只有一架落满灰尘的旧吊扇在不停地转着。杀手这个职业,会给我带来很多很多的钱,但我把它们全部用在一个很重要的用途上了,而自己的日常开支,只能靠一些微薄的稿费维持。
我的男友管毅是一名优秀的脑科神经专家兼心理医生,他在魔都上海开了一家私人心理诊所。每次他抽空来老街看我时,我都在家里宅着,戴着厚重眼镜,抱着电脑在癫狂的写小说。
这么多年了,他一直以为我是一个不入流的写手,喜欢编造一些穿梭在迷城里的杀手故事,以打发漫漫时光。
三天前,中间人介绍了一单极其有难度的生意。看到买家开出了一个亿的高价,我已有心理准备。那意味着,这次的任务将是我杀手生涯中的巅峰之作,也会给我的创作带来一个未卜的故事。
如果我死了,这个故事,将没有人为它写下结局。
于是,我接下了这笔生意,并决定拿到这笔巨款之后就退休,从此以后退出杀手生涯。要杀一个人就要花大量的时间去观察他的生活习惯和性格,可这个名叫靳绍的目标是一个异常低调的男人,他很少与人来往,没人知道他的来历。
他的住宅非常的隐秘,外人找不到通往府邸的路。就算是苦苦等到他出门,这个男人也会隐藏在一大堆保镖之间,任谁也靠近不了。
后来中间人提供了一条的重要的信息,每年的七夕,靳绍都会去西安郊区一个墓地,那里葬的是他已逝的至爱。
所以七夕前一天,我离开老街,从上海登上了飞往西安的飞机。我的搭档阿伦是机场的安检员帅哥,那是一个典型的制服妖孽,不知道多少姑娘,被他穿制服的型男气质所迷倒,她们常趁他在认真安检的时候偷偷掏出手机拍。正是因为这些视频流传到了网络,所以阿伦一度因为相貌英俊而走红,成为名声大噪的民间帅哥。
后来他不能再出现在狙击现场,只能退在幕后协助。单凭我自己是无法携带重型武器登机的,可是,阿伦却能神不知鬼不觉将所需要的枪支弹药运送到我的目的地。
其实在我记录的故事里,阿伦根本不必出现,因为他是一个藏在幕后的隐形人,可是每次阿伦见到我总说:“我们都这么熟了,你不能把我也写进你的小说里嘛。”
我说:“我写过很多故事,你想演哪个角色?”
“一个从来没有过的角色,onmystyle。”
但是我也实在想不出一个以音乐、咖啡、书籍为生活主题的巨蟹男,他的人生能会有什么匪夷所思的情节。但我喜欢那句onmystyle,于是他存在于这里了。
只是当时我们都没有想到,很多年以后,这个故事竟然由他来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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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都西安。
一路上,我坐在出租车里,望着这座洗尽铅华大气的城市。
几百年前,长安长安,数不清的繁华若梦,可我晚来了数百年,它已旧梦难寻。
车窗外的灞桥柳在风雨中摇曳,这里到处充满了一种古风陈旧的浪漫,不知名的街边,总像是在发生着缠绵悱恻的故事。
这是我第一次为了任务来到西安,感觉上却像是在这里生活了很久。大约,因为这是一座埋葬过太多历史的城市。
可是这原本应该万无一失的狙杀,竟然蹊跷的失败了,于是我决定打车去找家寺庙烧烧香去去邪气。忽然包里的手机响了起来,我收到了一条短信:23:00,归巢。那是提供这次工作任务的中间人发来的,看来他已经知道我失手了。
午夜二十三点,浓香的卡布奇诺弥漫在空气中,已是快打烊的时间了,归巢咖啡馆里的顾客寥寥无几。我刚进门,甜美的女服务员便迎上来问:“有烟区还是无烟区?”
我说:“有烟区。”
她引我去了卡座,先上了一杯免费的柠檬水。
我坐在田园小碎花风格的沙发上,点了一盏复古的翠绿小灯。咖啡馆里放着慵懒的爱尔兰风笛,窗外湿漉漉的夜晚略显伤感,路灯下隐约可见飘着的碎雨。
一个文雅的中年男子坐在了我的对面,缓缓的说:“若瑄,下雨路滑,你这一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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