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多个思想互相冲突,以损害各自存在和可持续发展的基础,这种损害发展到一定的程度,那个违背现道存在的基础和现道的就必然被定义为邪恶的、有罪的。这种定义是相互的。如果它的形式是宗教,就称为邪教。我们在使自己思想发展的同时必然要反对邪教。因为符合真实的思想的目的不是去阻碍发展,而是促进发展。肯定它这个与现道存在的基础和现道相违背的具现会使自己与现道存在的基础和现道相违背,这不符合真实。如果需要,如果寻求真正的智慧,可以中立地去“肯定”它的思想,并寻求,如果它与现道存在的基础和现道相违背,必然被自己所否定,由肯定和发展的思想必然否定了那个与现道存在的基础和现道相违背的具现。
但是如此也需要避免片面化和主观性。
首先,不能根据一个人或非全体的什么来对其所在的、所代表的、所发展的等的某个群体、集合、组织、思想、理论等下定义。例如,谁都可以试着从一堆预设的电脑中去搜寻某种程度上的彻底整体的同一性。但是你有没有发现电脑也存在可能的故障率啊?
其次,不能根据一个人某个群体、集合、组织、思想、理论的某个时期的什么来对它们下定义。因为这些都是发展的,不是完美的。反过来也找不到有哪个存在是完美的。从某种角度上看这种思想中的完美在我们的世界中是不存在的。自以为的完美不是真正认为的完美。就算某种意义上的全体都认为是完美,那么这就是完美的吗?甚至,对于人类来说即使是对这些作一个相对性的判断可能也是相当的困难的。最少我不认为,有哪个我作出的这类相对性的判断会必然是正确的。虽然我可能不断地作出这类相对性的判断,但是哪怕是我真正认为的正确,我也无法保证,同样也不可能保证。
既然上面所说的,即使是事实仍然无法以此给它们下定义。那么,在某种意义上,道听途说的,权威说的,报纸上登的,新闻里播的,相互交流的,你就能拿来作为给自己头脑下定义的根据吗?
如何不至于被固定,被绝对化呢?
我认为这需要某种限制下的自由选择并不妨碍他人的自由选择才能实现。
为什么自由要与限制相联系?
这里限制和自由是相对的、非矛盾的,限制的目的是实现真正的自由。
这个限制是什么呢?
我认为这个限制就是不因为互相冲突而导致各自存在和持续发展的基础受到某种程度的损害。
那么自由选择是否与某个主义相冲突呢?
我们可以发现某个符合真实的主义的目的中都具有“发展”。接下来是如何“发展”,如何的发展是可持续的发展。某种限制下的自由选择并不妨碍他人的自由选择有助于真实地实现这个目的。
我们不能试图去改变他人,有些情况下,这与现道存在的基础相违背。我们只有给以他们可能的选择,这种给予也不能强迫。只有符合真实才能不至于阻碍自己的发展。想象一下现实中的坎拜栖兹(Cambyses)吧,这个概念出于杰弗雷·乔叟(Geoffrey Chaucer)的坎特伯雷故事(Canterbury Tale)中法庭差役的故事部分。即使是表现真实也不能以直接的方式,我可能写得太直接了,从有些好像看不明白的名著中可以发现前人的智慧。
首先需要了解现道存在的基础,这是不能直接改变的。对于现道,我们可能了解的不完全,没有关系,这是人类的本质导致的必然,我们可以补它,可以在现道中进行选择。但如果违背真实、现道存在的基础和现道自然会导致自我否定和自我毁灭。
试图愚弄他人,其实是在愚弄自己。
阻碍他人的思想发展,其实同时阻碍了自己的思想发展。
虽然某些可能是不对等的,但真实就是真实,它不会被愚弄的。
我自问。如果说某个主义是现道存在的基础,自己的目的的实现必须通过这个主义来实现。那么,去作一名这个主义就能实现自己的目的吗?或者说做过某个登记或者定期为自己的主义交过费就是这个主义者吗?如果持某个这个主义的观点、处于这个主义的环境中,对实现中立性原则的利弊不确定,我还是会采取中立的观点来看,因为只有中立具有自己的洞察力,如果持有中立,可能就不至于为固定的所迷惑,可能就不至于失去了对现道基础、现道的觉察力,可能就不至于实际上阻碍了这个主义的发展的可能,可能就不至于使自己的努力和同这个主义的真正目的一样的自己的目的背道而驰。
现在该谈那个宗教的本质了,但是现在我发现我对其得理解的还很欠缺,可能等我再理解得透彻一些以后再谈。
未完待续(20/132<;15%、理解得更少。)
2007…6…24
昨天的思考中有些内容被我假定为先验的前提假设了,现在试图描述一点,作为补充,其他的以后可能写在这里,或者其他的文章中。
一个思想是有其存在的基础的。即便它符合形式逻辑,即便它是自洽的(应用到自身上没有导致自我否定和自我毁灭),那么它在现实中它是不是适用呢?可以发现两个基础的匹配问题。逻辑存在的基础是什么?现道存在的基础又是什么?
我们对现道存在的基础和现道除了是不完全的外,而且经过了主体设定和其他设定。这个主体可以是一个人、一个群体等等。他们是能动的。他们能改变自己。设定了主体,那些被设定的就构成现道存在的基础,他们的变化,如果符合真实,可能像蝴蝶效应一样,导致现道的变化。
人的智力和智慧不能处理无限,它进行设定。例如时间的设定,某个时点的从某种角度就被看成为静止。其他的静止可能换了些设定。一个基础上,可能存在的现道不是单一的,从某种限定后的某个角度看它在变化。
人具有选择现道的能力,这种能力是一种潜力,它也处于不断地发展中。
现道存在的基础中包括自我,自我意志的自由程度决定可以从潜在的现道中进行的选择。
通过认识了解自我,可以改变自己可以改变的,发展自我,改变现道存在的基础,自由地选择现道。
2007…7…12
“没有历史,没有发展”的是什么?在现实中可能被误用吗?
因为被断言的不是真实本身,被固定下来的如果在不断的变化中不寻求发展,好像自己是真实本身一样,不与现道及其基础匹配,而要求现道及其基础与自己匹配,真实可能被如此戏弄吗?这样必然违背真实,而被自我毁灭。这些固定的不等于真实本身的都可以被肯定所否定掉,使之得到了发展。综上所述,从某个角度看,被指定的就可能不能是一个全称,而可能只能是一个特称,这个特称可能还需要不断根据现道及其基础的变化加上一些限定,逐渐补全,才能在变化中得到不断地发展。当然“被指定的发展”可能只是真实一部分的表象,而发展则不可能仅限于此,这里做的只是举个特例而已。
如果要使断言可持续发展。
可能就不能把结论当成前提。如果首先假定对象是固定的、静止的、不可能正确发展的,由此而得的结论仅能够否定自己,而不能否定真实或者发展。
可能就不能先把对象简化处理,分离割裂什么,使其极化、矛盾,而不自自知。这样假设的前提可能只是一片虚无。
我们能否定的只是被固定下来的,多半是在自己头脑中的固定。
我们可以作,例如建立一个中介结构。但是决不能把它当成神一样地供起来。或者首先默认它的正确,再由其推导出结论。或者说或者默认它是经过实践检验的,是完全正确的,而其实这个中介结构在现实中是无法被验证的或者目前无法被验证,需要以后的实践来检验的。如果这样作就不是“唯物”、也不可能是“历史”或者“辩证”,只是“唯自己的脑”而已。
例如“现在的比以前的优胜,如果不优胜,旧的就不会被推翻,新的就不可能建立。”这个逻辑是要证明“推翻旧的而建立起来的新的必然比旧的优胜。”,如果被假设的前提符合形式逻辑,其结果确实是符合形式逻辑。用归谬法从性质判断的对当关系中可以证明。如果对象是恰当的结果才是恰当的,否则必然导出荒谬。但是这究竟符合不符合逻辑呢?符合不符合真实呢?断言能不能在变化中普适而长存呢?这恰恰是头脑中产生的啊。
在某个阶段中使可持续发展的一种方法可能是:
肯定探索的价值,而不为其所限,我们可能能够到作且只能够作到。
在中立中找出存在的价值、前提、根据、相对性、原理等。
不断寻求,加以补全,使之发展。
2007…7…14
“将人从非人的存在中区别出来的不是人具有的一种非人所没有的特别的东西,即一种精神或灵魂,而是他的意识代替了他的本能,或者说,他的本能是被意识到的本能。”
也就是说*的意思可能是:人之所以具有人的思想在于人能意识到自己的本能-人的能力,人对人的能力意识或者感觉到的程度决定人的能力的大小和作为人的完善程度。
试着推导出这个结论,猜测*是如何推导出这个结论的。
(1)人的肉体在人的环境中(精神环境中)发展出人的灵魂。(例如:我们等)
(2)人的肉体在动物的环境中(精神环境中)发展出动物的灵魂。(例如:狼人等)
(3)动物的肉体在动物的环境中(精神环境中)发展出动物的灵魂。(例如:野兽等)
(4)动物的肉体在人的环境中(精神环境中)发展出动物的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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