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城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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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城旧事- 第1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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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了,大娘,我早上留了饭,今晚不用会坏的。”王子墨现下全身都是软的,可是想到家里还有个林芷岚,她必须得回去做饭呢。

    “那成,你早些歇息,明日还要犁地插秧,你这些稻子放大娘家就放心吧。”艾氏看着王子墨好好的一个读书人,拼了命的种地,心里不是滋味,看看她那双修长白嫩的手,原本是拿笔的,金贵着呢,现下又是口子又是水泡,怪可怜的。

    王子墨疲惫地回家,虽然心里还记得要给林芷岚抓鱼,但她连走路的力气都没了,实在满足不了林芷岚。

    “王子墨,怎么才回来,我都饿死了,鱼呢?”林芷岚闷了一日,见王子墨进院,欢快地跑出去,只是,见到的王子墨,居然是半死不活的样子。

    “岚儿,今日我有些累,明日我去抓可好?”王子墨拖着沉重的腿,一屁股坐在屋檐下的椅子上。

    “你这是怎么了,先喝口水,我给你打水洗脸。”林芷岚见王子墨胳膊垂着不动,便亲自喂她水喝,整整喝了两大碗,王子墨才不要了。

    林芷岚打水过来的时候,王子墨已经累得睡着了。双眼闭着,挡住了原本明亮的双眼,脸上被晒出的红斑还没有消下去,脖子里都是汗渍,地里的泥糊过了小腿,而那垂下的手,则是触目惊心的血口子和血水泡。

    你这个逞强的笨蛋,真把自己当男人了,这么不爱惜自己!

    林芷岚一边埋怨着,一边心疼着,轻柔的给她擦脸洗手,又寻了针挑了血水泡,用盐水将两只手洗干净,家里没有膏药可以敷,只能将就着用干净的棉布给裹了。

    见王子墨睡得沉,林芷岚也没搬动她,自己到厨房里生火做饭。她喜欢看王子墨做饭的样子,所以也知道做饭的步骤,只是真当自己上手了,才知道做饭有多难。

    饭做成了粥,菜炒成了看不懂的东西,林芷岚看着桌上自己的杰作,又凝视王子墨疲惫瘦弱的身子,她终于明白,在这里活着有多难!而王子墨给自己创造的幸福生活,饱含了这孩子多少的心血,这份情,太重了。
第10章 再近
    年轻就是好,沉睡了一晚的王子墨,又原地满血复活了,只是,家里怎么感觉不一样了。爱睡懒觉的林芷岚,居然起得比自己还早,王子墨在院子里寻到林芷岚,发现她在洗衣服。

    “岚儿,我来。”

    王子墨卷了袖子就要去抢,却被林芷岚横了一眼。

    “看看你的手,血爪子似的,还洗衣服!”

    “哎,那我去做早饭。”林芷岚自从清醒过来,就经常欺负王子墨,王子墨对林芷岚有着本能的畏惧。

    “我做好了,你洗了脸先去吃,我洗完衣服就过来。”

    王子墨洗了脸,把粥盛好,坐在一边等林芷岚。真是怪事年年有,今年特别多,天上仙女突然下凡尘体验生活,好有违和感。洗衣服,做饭,屋子也收拾过了,王子墨挠挠头,不明白林芷岚为何变得如此勤快。

    “怎么不吃,嫌我做的不好?”林芷岚见不得王子墨那傻样,眼睛都粘在自己身上,真别扭。

    “我等你一起吃,快坐,真好吃!”

    口是心非,这粥是糊的!

    林芷岚嫌弃自己做的粥,但王子墨一天没吃东西了,早饿得不行,她也不是讲究人,能吃饱,毒不死就成了。

    林芷岚看着狼吞虎咽的王子墨,越发的心疼,也不装样子凶她了,柔声说道:“王子墨,这是你家,但你收留了我,所以我也把这里当成是我的家,你就是我的亲人。以后凡事别一个人扛着,让我与你一起分担,好吗?”

    这样的话,王子墨从来没有听过,她生来就是被人抛弃的,爹不认她,娘不要她,村里人也嫌弃她,把她当成野种看待。突然之间,有这么一个人,告诉她,我们是亲人,我们一起分担生活的艰辛,这看似平淡的话,却触动了王子墨的心。

    王子墨是一个性子很软的人,她不计较别人怎么说她,那是因为她知道自己没法让别人对自己改观,这是她爹娘种下的因,所以她必须尝这个果。可是,她真的不计较吗?她自然计较,心里对这事耿耿于怀,没有哪个人会贱到别人说自己是野种而无动于衷。她也想被别人认可、接纳,她愿意付出,她更想得到收获。

    看着林芷岚漂亮的脸,那脸上满是关怀与心疼,王子墨重重点头,低头含糊地说道:“谢谢!”

    两人之间,一下子感觉近了。一个再也不把对方当成大户人家的小娘子,好吃好喝供着,另一个则暗自决定,不能事事都依赖对方。

    “我吃饱了,去田里了。”

    “去吧,碗放着我来洗。”

    多么平常平静平淡的话,可这样才算是个家啊。

    孩子的心很纯净,给她一块糖就能甜到心里。王子墨整个人的精气神都变了,腰背直了,头抬起来了,走路都变得松快不少,棉布包着血爪子,插秧的速度还挺快的。

    “你回来啦,我做好饭了,洗脸水放在院子里,快点哦,我饿死了。”林芷岚相当有成就感地看向务农归来的王子墨,邀功似的,不过对于林芷岚来说,做饭真的,很难。

    王子墨闻言,快速抹了把脸,上桌用饭,年轻人饿不起啊。

    可是。。。。。。

    “这是什么?”

    “豆芽。”

    “这个呢?”

    “韭菜。”

    “这个呢?”

    “红枣粥!”

    “你给我切个西瓜吧。”

    “王子墨,你吃不吃!”林芷岚忍无可忍,又恢复了彪悍的样子。

    “吃,我吃!”王子墨倒底是性子软啊,得瑟才没一会儿的功夫,又变回去了。

    吵吵闹闹,相亲相爱,跟着陈家一起打稻脱壳,王子墨家里也有余粮了。

    星星点点,两人熄了灯,在床上夜话。

    “岚儿,明日我去县城卖米,你想要些什么?”王子墨讨好地问道。

    “家里油盐酱醋都快没了。还有,眼看着天要凉了,你扯些布吧。最好切块猪肉,还有糕点,栗子糕啊,松花糕啊,哦,对了,还有白糖糕!要不咱们养几只鸡、吧,时不时吃个鸡蛋补补,你还是长身子的时候。。。。。。”

    “好,都好,你再想想,别漏了。”林芷岚所有的要求,王子墨都接受。

    “其实,我想和你一起去。日日在家里,闷死了。”林芷岚见王子墨今日特别好说话,扯着她的胳膊撒娇。

    “明日怕是不行,我和树哥一块儿去的,下次吧。”王子墨为难道。

    “你这算不算草屋藏娇。”林芷岚也知道自己的要求有些为难王子墨,并不计较。

    “委屈你了,像你这么漂亮的女子,应该在金屋里才适合。”这几日王子墨下地着实累垮了,家里的事都是林芷岚做的,王子墨觉得让林芷岚这样漂亮的女人做家务,实在是太委屈她了。

    “你觉得我漂亮?”林芷岚抬起头,闪着大眼睛问道。

    “你是我见过最漂亮的女子。”王子墨认真地看着林芷岚,点头说道。

    黑夜之中,王子墨就着月光,明亮的双眼看着林芷岚,她发现在这种朦胧的环境里,穿着露胳膊露腿的林芷岚,居然有着一股难以抗拒的吸引力,妖冶,魅惑,双眼根本移不开,似乎自己的魂,都被林芷岚勾走了。

    林芷岚发现王子墨的眼神变了,不似以往那般纯净,清澈,心想这孩子难道开窍了?

    林芷岚来到这里,头一个见到的就是王子墨,而且再也没有见过其他人,她不记得自己以前的那些事,但她有一种很强烈的感觉,如果想再找一个像王子墨这样待自己这么好的人,怕是不能的,而以前,也是没有的。

    王子墨陪着林芷岚,度过了林芷岚最迷茫的日子,王子墨用着自己最大的努力,让林芷岚过得平静幸福,人这一生,能得这样一个人陪着自己,便是最大的幸运。这些天,看到王子墨为了她们的生计累到脱力,林芷岚心里也起了很大的变化。

    在为她挑血水泡之时,在给她洗脸之时,有那么一刹那,林芷岚突然发现自己已经将这个孩子放在心里,不再是以前所想的搭伙过日子。只是,她们同为女子,为世俗不容,王子墨又纯的像一杯白开水,也许对这样的感情会有排斥,也许只是把自己当成姐姐看待。

    可是现下,王子墨看着自己,居然再也不是单纯的欣赏,眼里多了一丝不一样的东西,这让林芷岚心中被压抑的念头,又莫明地升起了。

    “真的漂亮?”

    慢慢靠近,双手搂着王子墨的脖子,与她对视,因紧张而有些沙哑的声音极具诱惑。

    “漂亮。”王子墨觉得自己嗓子很干,身子不自觉得僵硬。

    “喜欢吗?”再次拉近,对方的鼻息已经扑在自己的脸上,很灼热。

    “喜欢。”王子墨觉得头有些晕,像是被催眠似的,只是这种奇怪的感觉,让她有些期待。

    “想亲我一下吗?”林芷岚将身子紧紧贴着王子墨,柔软温热的感觉传过来,让自己的呼吸也变得急促起来。

    王子墨感觉身子已经不受大脑控制了,双手自发搂着林芷岚纤细的腰肢,那柔软富有弹性的触感令她不自觉的轻轻揉捏,换来林芷岚越发急促的呼吸。王子墨紧张地咽着口水,只是在这万籁俱寂的夜晚,声音大得如打雷一般。

    “想不想亲我?”林芷岚手抚上王子墨的脸,将两人的额头抵在一起,两人之间,已经没有缝隙了。

    湿湿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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