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世之我是流氓我怕谁》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末世之我是流氓我怕谁- 第52节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白兰注意到了莲花的反应,以为是莲花不高兴了,所以刚想打发这些人走的时候,莲花却扔给他们一瓶二锅头,“拿去。”

    空间酒外人不能喝,可是超市里的可以啊,反正自己也不在乎这么一瓶酒,什么五粮液,茅台啊啥的,还有好多呢,不过这些人给他们一瓶二锅头就足够了。

    果然,几个大汗像如获至宝的样子,捧着酒瓶,向莲花连连道谢。

    “恩,没别的事的话几位就回去吧。”

    “好好,谢谢各位了,告辞。”几个大汗相继离去,回去之后就迫不及待的打开酒瓶,夸张的闻着酒香,就差流口水了。

    吃了一个多小时,这餐晚饭才算结束,唤来服务员结账,可服务员却说这餐饭免费。

    “为什么呢?”纳兰长风问道。

    “我们老板说这餐饭算他请各位吃的,我们老板想跟几位交个朋友,所以请各位能赏脸上楼一聚。”服务员小姐传达着他们老板的话。

    “哦?那我们要是不去呢?”纳兰长风挑眉,那双狐狸眼眯成好看的弧度,直看的人家服务员脸红心跳。

    “我们老板说,如果各位不愿意的话也不会勉强。”

    “这样啊……”纳兰长风拉长尾音,看了白兰一眼,白兰又看看莲花,他肯定是以莲花的意思为准的。

    “那就见见喽。”莲花耸耸肩膀,不在意的说道。

    “那带路吧。”纳兰长风心里其实早就想见见这个所谓的老板了。

    “是,请……”

    要了二楼,打开最里边的一间房间,莲花几个人浩浩荡荡的就进去了,进门才看清,这间房间是间办公室,房间里一张茶几,周围摆着四张大沙发,靠窗的地方摆着一张桌子,桌子上放着一些资料之类的东西,应该是用来办公用的,然后就看见办公桌后边坐了一个男人。

    男人见他们进来,也从椅子上起身,向他们打招呼,“各位,你们好,我的名字叫东方宇,是这家酒楼的老板,初次见面若有不周的地方还请见谅。”

    “你好,我是纳兰长风,很高兴认识你。”纳兰长风微笑着上前与东方宇握手。

    “请坐!”东方宇引着他们坐在沙发上,为他们斟上茶水。

    “谢谢!不知道东方先生找我们有什么事呢?”纳兰长风兴味的看着东方宇。

    这个男人很帅气,一张英俊的脸,英气的眉,好看的眼,薄薄的唇,只是表情有点冷漠,跟自己想象的不太一样呢,还以为会起那种菜名的人应该是像莫南那种活泼无厘头的人才能干出来呢,没想到会是这样一个冷漠的人,这个叫东方宇的男人很有意思呢。

    “其实也没什么大事,就是见各位心地善良,长相不凡,所以想跟各位交个朋友,不知几位怎么称呼?”东方宇泯了一口茶,悠然的说着。

    纳兰长风一一的指着给东方宇介绍,就连连奕都没落下,因为在他们的眼里连奕不是一只动物,而是一个朋友,可以共患难的朋友。

    “东方先生不是这个镇上的人吧?”这么有气质的人不可能是出自这种小地方,那种高贵的气质,就像他们一样,是环境培养的或者天生的出生高贵。

    “别先生先生的叫了,我们的年龄相仿,就叫我的名字,或者叫我宇都可以。”

    “行,我们就以名字相称。”纳兰长风巴不得这样叫呢,叫先生多生疏啊。

    “恩,那个时候我们有一个考察团一起到这里来考察环境,然后就发生了末日。”回也回不去了,而且就算回去了又能怎么样,在哪里生活都一样要从头开始。

    “然后你就组建了黎明小镇,然后慢慢发展成如今这个样子。”不是问句,而是肯定句,只有这个男人才能做出这样的事吧,而不是一味的逃亡。

    “呵呵,说来惭愧,那个时候也只是想有个栖身这地而已。”能发展成现在这样,成为一个繁华的小镇,也没在他的考虑范围之内。

    “呵呵,那你起的作用也是至关重要的。”这一点不可否认,如果没有东方宇的想法,就没有今天的黎明小镇。

正文 第六十一章 跟老大去追媳妇

    “大家共同的功劳。”东方宇泯了口茶,转而又问:“不知道各位从哪来的?”

    “我们?我们从起航基地过来的。”

    “那要去哪里?”别人都往基地里去,他们怎么反而从基地出来了。

    “哦,跟老大去追媳妇。”纳兰长风说完,还朝白兰和莲花暧昧的笑笑。

    白兰到是没什么,这本来就是事实,他就来追媳妇的,没什么不可见人的,瞅见莲花没什么反应,挫败的低下了头。

    东方宇被纳兰长风的话给呛的直咳嗽,惊诧的抬起头,顺着纳兰长风的眼神看到白兰,这几个男人长相气质都不俗,可以说是极品了,那些女人还不争着抢着的贴上去,哪还用的着去追?还真想不出是什么样的女人值得这个男人千里迢迢,冒着生命危险的也要去追。

    “你们都是能力者?”一边敢在外面闯荡的都是有真本事的人,要不然就是跟着大型的佣兵团,就算没本事也能混口饭吃,人多力量大嘛,这几个人显然是属于前者。

    “我要说不是,你信吗?”这年头没本事敢在外边瞎溜达吗?由其是跟着莲花这位‘大爷’,没本事?行啊,接受训练吧,怎么的也能把你训练出本事来。

    “呵呵……”那确实是明摆着的事。

    “有没有兴趣跟我们一起出去玩玩?”莲花见到帅哥就转不动眼睛,有帅哥哪有不拉拢的道理。

    “不怕我拖你们后腿?”东方宇挑眉问道。

    “我相信你不是。”莲花肯定的说道,而且就算是也没关系,他们几个人就足够了,多一个也不多,少一个也不少,况且她已经感觉到了东方宇身上的能量波动。

    东方宇但笑不语,自己确定不是,要不然也不可能建立起这个小镇,还管理的井然有序,那都是实力的证明,末世的一切都是用实力说话,你没实力就算头脑再好也没人会听你的。

    “那就先承蒙各位关照了。”自己如今一个人,总是呆在这个小镇不是自己的理想,之前也有不少佣兵团经过这里,但是自己都觉得那些都不适合自己,直到看见他们的那一刻起,自己就已经决定了,这就是自己的归宿了。

    “好说好说,欢迎加入……”是啊,我们这个团队也应该有个名字才对啊,要不也太寒颤了。

    “血刹,我们的队伍名叫血刹,队长是……”莫南刚想说队长是莲花,莲花却指着白兰说道:“他。”

    白兰无奈,不过也只好认了,谁让莲花最讨厌麻烦了呢,还有谁叫莲花是自己喜欢的女人呢。

    莲花拿出血莲花的标志发给每人一个,之前都忘记这回事了,不过没关系,如今的‘血刹’才算正式成立吧,感觉还不错,离自己的目标又近了。

    “那今天就先这样吧,我们会在这里停留几天,有什么事再商量。”今天时间已经很晚了,累了一天了,早点回去吧。

    “行,那就先回去休息吧,明天再说。”东方宇看看时间,确实挺晚的了,站起身准备送他们出去,末了还说了句“你们这宠物挺特别的。”竟然能驯服狼。

    “连奕不是宠物啦,是朋友。”谁敢把他当宠物啊。

    “恩,小狼是我的好朋友。”天赐应合着纳兰长风的解释。

    “呃……”

    纳兰长风给了东方宇一个‘你以后就知道了’的表情,然后就跟着其他人回去了。

    一夜无话,第二天一早吃过饭后,几人又来到了东方宇这里。

    “宇,你走了以后,那这个小镇要交给谁管理?”毕竟也是自己费劲心力办起来的,不能说抛弃就抛弃吧。

    “这个不用担心,除了我以外还有两个挺不错的人,管理这个小镇没问题的。”其实与其说自己是一镇之长,倒不如说那两个人才是镇长,因为平时自己一般都不露面,所有的事情都是那两个人处理的,自己只是偶尔给点意见,或者帮他们做个决定而已。

    “恩,那就你一个人加入我们吗?”就算没有亲人,可这么长时间以来,难道就没有队友什么的吗?

    “不可以吗?”东方宇本就是个冷漠的人,不会轻易的去相信一个人,所以他的朋友很少,少到一只手掌就可以数过来。

    “呃,当然可以。”只是好奇问问而已啊,纳兰长风摸了摸鼻子,这个人还真是冷淡。

    “啊,死骷髅,你什么时候出来的。”莫南突然吼出声。讨厌,都被看到了啦。

    众人被吓了一跳,都转头去看角落里两个人,只见莫南一脸的潮红,衣衫不整,像只鸵鸟似的埋在莫北的怀里,死活不出来。而莫北则一脸的风轻云淡,还不忘跟一旁的小红瞪眼。

    “南,一大早的你发什么情啊。”纳兰长风找准机会糗莫南。谁叫他如今是孤家寡人呢,憋屈啊。看他们成天浓情蜜意的他就不自在。

    “谁谁发情了,你才发情呢。”莫南娇嗔的反驳了一句,但是显然他的反驳很无力啊。

    “南叔叔跟北叔叔玩亲亲,羞羞羞。”天赐双手捂着自己的小脸,眼睛却从手指缝中偷看,刚才小红已经告诉他了,南叔叔跟北叔叔又在玩亲亲,妈妈说过自己不可以看的,所以要用手捂住眼睛,不然会长针眼。

    莫南被天赐这样一说,脸更红了,“臭北北,烂北北,明明是他发情,在自己身上又摸又亲的,哼……”

    东方宇从头到尾的看着他们在这闹,多少也看出些什么了,他不排斥同性恋,之前自己的朋友也有这样的,只是他非常在意那只‘红骷髅’,那是什么东西?

    东方宇碰了碰坐在他旁边的纳兰长风,下巴微抬,指向小红,问道:“那个,是……?”

    纳兰长风也看向小红,解释道:“那是小莲的手下,小红。”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