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不知道这是荒地,他们不论是种庄稼还是种菜都产量很低,只有当地的一种土梨能成活,可那种土梨又酸有涩根本不能入口,所以也就没人来大量的种。
现在看到林双每天费力的播种,心里不由得嘲笑她白费力气,只有一户老婆婆,战争开始之后儿子就没有回来过,也不知道生死,所以老婆婆守着家哪里都不去,就是担心[无''错]小说 M。quLEDu。cOm有天儿子回来找不到她。
见林双带着孩子不容易,悄悄来找林双。
“丫头啊,这片地大娘不瞒你,都是些荒地,你当初收地担心毁了村里人的钱路怕他们来报复我,所以大娘没敢跟你说,可是你现在别再种了,会浪费了好好的种子的。”
“没事的大娘,我心里有数,您放心好了。”林双很感谢还有人肯对她说实话,虽然她其实早就知道了。
但是自己知道和有人过来好心的告诉她却还是不同的,也不由得关心起大娘来:“大娘,您家儿子之前去了什么地方?”
大娘叹口气:“唉,我家柱子也不晓得去了哪里,战争开始前也是个不争气的,家里的东西都被他输光了,这么大人也没讨到个媳妇,后来战乱开始,他把家里最后一贯钱拿走就再也没有回来过。”
林双一听就很生气,这样的人真是没心没肺,把自己的娘的钱都拿去赌了,到了生死逃难的关头还丢下了自己的娘,简直禽兽都不如。
“大娘,那您现在靠什么生活呀?”
“没事的,大娘还有些积蓄那小子没发现,是以前老头子留下的,而且咱们广游村也是靠山靠水的,若非这片地种不出东西,却也是个好地方,平日我们都直接去山里采东西,倒是饿不到的。”
林双看着大娘,心里到底有些同情:“大娘,若是不嫌弃,以后就跟着我吃吧!家里就我和儿子两个人,做少了也会剩。”
“那怎么行,丫头,你带着个孩子就不容易了。放心吧,大娘家里还是有存货的。”大娘朝林双笑笑:“既然你心里有数,大娘就不打扰你了。”
送走大娘,林双叹口气,她的钱花的差不多了,剩下的也就够她和儿子吃饭的,所以也没办法再贴补别人了。
出了门看了看自己播种的那片地,这个时节种下的种子大多都是仁果类果树和核果类的果树,这片果林长成至少还需要一年的时间。
而过些时日播种的那批浆果类的种子则需要的时间比较短,最短的只要三、五个月便可收获,只是相对照顾起来也麻烦很多。
再想想自己口袋里的那些钱,实在感叹钱真是不够花。
原本从西山脚那片地里挖出了金子,原以为足够她和儿子用一辈子了,现在不过短短两年便用的没多少了。
虽然因为之前她给小弟林天了不少银子,又让人捎了一些给莫氏夫妇,可之前剩余还是很多的,现在来收地用掉了大部分,现在仅有的也就刚刚够生活罢了。
不过林双倒是没有后悔把钱花掉,只是想想上一世那件事发生的时间,林双再算算她手里的银子,又想到刚刚来通知她的好心大娘。
林双决定,除了这个长久的依靠之外,她还要想想别的法子赚钱。
江南的某地,一个穿着灰色长衫的男子翻身下马,之后查看了周围的土壤。
随即朝坐在另外一匹马上身型颀长,长相英挺的男子回道:“回九王爷,这里的土质似乎也不是我们要找的,属下曾经到过番邦的地方,那边的土质有些干燥,不太适合庄稼的生长,却是对您所说的珍果很适合。”
赵瑾点点头,他就知道这件事没那么容易。
从都城东临一路出来,沿途不管是村落还是山区他们都跑遍了,想着江南的气候宜人,来碰碰运气,可是依旧没有适合的地方。
“你既然去过那里,你能不能形容一下那种土壤是何样子?”赵瑾缓缓开口,虽然不清楚那种土壤如何,但是也算在嵩国走过大江南北的他,多少对疆土有一些概念。
眼前这人是他这次从梅城发现的人才,名叫陆成。这人对土壤十分了解,家里更是培育了不少奇珍。
只是大多是名贵的药材,这次听闻有人在四处打听可以种植珍果的土壤,陆成只以为是志同道合之人,便有心结交,想跟着他们一同去寻,这样也好培育出新的品种。
可是,让陆成没想到的是,这寻土壤之人居然是当朝九王爷。
不过赵瑾也很是佩服陆成的能力,便邀他一起寻,并许他若是寻得,他会帮他找奇异的药草。
想着这九王爷素闻不管朝政,陆成想着只是各取所需,何况这九王爷倒是先征求他意见,也说明这九王爷性情不错。
若是九王爷直接命令,他也不敢反抗,何况他对于九王爷提出的条件也很有意,所以便欣然应允了。
一路上跟着九王爷赵瑾来到江南这边,可是依旧没有找到他们想要的那种土壤。
这会儿九王爷赵瑾问起,陆成便把所见描述了一番。
赵瑾皱了皱眉头低头沉思,半晌才开口道:“你所说的这种土壤,本王似乎有些印象,好像就在边关附近,看来我们明日要改方向了。”
第104章 兜售
林双想到就做,这种事情都是时不待人的。
何况她现在就在为钱的事情有些心急,既然想到办法当然不会拖。
至于林双的办法,其实就是凭借她的手艺来赚钱。
现在正是兵荒马乱的时候,虽然芬城还算平静,可也要天天训练备战,那衣服自然磨损的很快。
所以很多士兵就特别喜欢用一些护具。
但是打仗时候用的护具很硬,长长一整天用下来,手腕口,脚腕处就被磨出血印子。
所以士兵们便会在里面缠一些布条,但那布条裹起来时间长,而且经常裹的并不服帖。
这还是上一世,在战争差不多结束,林双给儿子去城里学堂送饭,听一些老兵闲聊时候说起来的。
既然如此,何不发挥她的长处。
她从上一世就在给人做活儿,就是为了补贴娘家的那些人,还有就是为了儿子上学堂的事情。
现在虽然不用担心以后儿子上学堂的问题,也不用再给娘家那些没心的人送钱,但眼下她依旧需要钱。
所以想好了,林双便去芬城买了大量结实和柔软的布,结实的布做面,而柔软的一层做内里,用两种布来制作护套。
主要(无)(错)小说 m。QULEDU。Com就是手腕和脚腕的,如此一来外面结实的布和护具磨也不用担心马上就坏,而里柔软的布则贴在身上更舒服。
不过因为是用来做内里防护用的,倒也不必有特别的花纹,林双做起来倒是特别快。
以前给羿元敬做的那些,外面她都会细细的绣一些花纹,所以做一副才会那么慢。
现在这种只是为了实用,林双自然做的特别的快,只不过她也会特别做两副精致的放着,但价格也会贵上许多。
林双这个想法当初就是考虑到了士兵们都有军饷,可实际在这里根本花不到什么,尤其天天都要训练备战也很是辛苦,再加上手脚被磨,肯定有不少人需要,但是这些大男人会做针线的又有几个,最多心细的给自己缠一些布条也就罢了。
上一世听见那几个老兵的回忆,带着满满的都是心酸,所以这才有了这个想法。
林双想到了这东西应该很好卖,却没想到居然这么的好卖。
第一天带着这护套去了芬城的街上,有了之前卖红柰的经历,林双现在到了这芬城更是一个人都不认识,所以也放开了很多。
边叫卖边把用途喊了出来:护套,卖护套,保护手腕和脚踝,穿脱方便。
这一吆喝,便有一些人围过来,甚至有人开始准备试戴。
林双想了想便挑了一副出来专门给人试戴用。
那人试戴之后围上了自己的护具,果然觉得手腕轻松了很多。
林双连忙又解释,这养可以保护手腕和护具的摩擦。
试戴的人居然一下子买了五副。
因为林双第一天出来卖这护套,也没敢做太多,那人一下子买走五套,自己篮里剩下的便不多了。
周围的几个人顿时也跃跃欲试的过来试戴,随后林双做出来的二十副护套,包括那带图案的护套一下子全卖掉了。
这只是第一天的收获,之后林双每天做几副便出来兜售,那护套竟是供不应求。
因为林双面向的本就是那些士兵,而这芬城作为支援前线的后备军,人数自然不在少数。
何况还有一些负伤的伤员回来养伤,等伤好后还要回战场,得知这里有卖护套也就会顺便买上许多,给自己同伍中的人捎去,也让他们免受一些皮肉之苦。
结果让林双根本都来不及做,只得限制每人每次最多只能买三副。
不过近来,林双并不会像之前那样每日出摊,隔三日才去一次芬城。
如此也给了她一些缓冲的时间,而且每日赶来赶去也会耽误不少时间,这样三日去一次反而比每日都去还要做的护套多上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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