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后宫才没有那么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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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后宫才没有那么可爱- 第15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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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防御很高的人攻击力也不错的人一般攻击速度和移动速度都很渣,攻击很强攻击速度也很快的人一般都很脆……这是网游、动漫或者小说中永远都不会改变的道理。

    夏乐天的防御力也是很弱的,所以如果他没有把握直接秒杀掉自己的敌人的话,就肯定不会跟自己的敌人正面纠缠。

    看着雷克斯脸上挂着的那一丝笑容,夏乐天紧握在手中的血月的刀身上面突然附着了一层血红色的能量。

    如果熟悉弗拉基米尔的技能的人站在这里的话,一定会发现,这层血红色的能量,是多么可怕的东西。

    这是弗拉基米尔的r技能,血之瘟疫!

    夏乐天是二十一世纪的宅男,想象力什么的也自然要比瓦洛兰大陆的人要丰富的多。

    血之瘟疫这个技能是可以感染一片区域的,既然是这样的话,为什么不能让它把自己的武器感染了?

    附着着血色病毒的武器,要更强一些吧?

    这一刻,夏乐天觉得自己真是太机智太逆天了。

    如果这个世界上有年度最机智小说男主角奖的话,那么最终得主一定会是自己吧?

    要知道,知道自己现在是在小说里面的男主角可是不怎么多啊……特别是夏乐天这种看过很多瓦洛兰大陆的资料,知道下一步的剧情会如何发展的主角……虽然现在瓦洛兰大陆的历史已经被他给改写了。

    希望那个叫孟旭的专门坑穿越者的公务员不要来坑自己啊……等等,我为什么会知道孟旭这个名字?

    夏乐天觉得很奇怪,因为他竟然对孟旭这个名字很熟悉。

    好像,是以前在地球的时候看过的某本小说里面的男主角啊?这样的话,这个家伙和自己不就是同行了吗?

    同行相见分为眼红……自己可是穿越到瓦洛兰了啊,瓦洛兰是属于异界的吧?孟旭应该管不到这里的吧?

    说实话,如果真的和那个家伙战斗起来的话,夏乐天还真的没有什么把握能赢过他。

    孟旭也是男主角,所以他也有着主角光环……以萌二的尿性来看,自己的主角光环是肯定没有孟旭的主角光环稳定的。

    战斗力的话自己肯定是要比孟旭强一些的,毕竟是天帝啊。可问题是,人家有*啊!人家背后有孟婆,有冥王,还有牛头马面等等等等……夏乐天可不想以一敌千或者万。

    *这种东西,一直都是夏乐天所没有的。

    快点,解决掉雷克斯这个家伙,然后去毁掉瓦洛兰大陆上面的所有势力,建立自己的后宫帝国吧!

    那么想着,夏乐天挥舞着手中那感染了血之瘟疫的长刀,再一次的朝着雷克斯的护甲劈去。

    这一次,看你要怎么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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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凌晨虽然码了,但是今天早晨一看完全看不懂……逗比萌二果断给删掉了。

    于是乎,今天也只有一章了呐(喂

    明明跟乡长说过四十万字就要完结的,可是现在已经快五十万了(望天

    还有好多坑没有填,我竟然还在挖新坑!

    这就是所谓的不作死就会死吧……真是纠结。

 ;。。。 ; ;
第二百一十二章 吾为主;汝为仆!
    感染了血之瘟疫的血月刃准确无误的劈在了雷克斯那已经修复完成了的银白色盔甲上。

    紧接着,一股无形的病毒,以夏乐天的血月为中心,四散爆发开来。

    夏乐天是血月的主人,自然不会被自己所召唤出来的血之瘟疫所感染。

    但是,雷克斯就不一样了。

    他那身银白色盔甲的外表附着了一层诡异的红色,如果不知道的人可能还会以为那是雷克斯或者是被他斩杀于斧下之人的血液呢。但是,雷克斯明白,如果不快点解决这个问题的话,那他绝对会被感染到。

    雷克斯的身体恢复速度确实是很快,但是……瘟疫这种东西,一般不都是从内部开始破坏的吗?要知道,在身体内部的话,雷克斯……或者说,白虎的恢复速度,可就一点用处都没有了。

    永远都不要过分的高估自己的实力……拥有主角光环的夏乐天知道这一点,同样拥有一个小光环的雷克斯又怎么可能不知道?

    所以,他很明智的选择了后退。

    弗拉基米尔也是诺克萨斯的英雄,身为诺克萨斯的大元帅,雷克斯自然知道这血之瘟疫的奇怪特性。

    感染了瘟疫的人,身体会变得异常虚弱,这就是为什么在游戏中弗拉基米尔的r技能可以提升百分之十五伤害的原因了。不过,由于夏乐天的血月只是劈到了雷克斯的盔甲上面,所以也只有雷克斯的盔甲感染了这种血之瘟疫。

    雷克斯很清楚,自己的盔甲已经算是废了。

    先不说以夏乐天的速度肯定可以追上自己后退的速度,就算是瘟疫爆发之后的那种伤害,也不是自己的白虎甲可以承受的。

    这也是雷克斯那么看重弗拉基米尔的原因了。可以想想看,如果在战争的时候,双方还没开战,弗拉基米尔偷偷的跑到敌军营地释放血之瘟疫,那这场仗如果还打不赢雷克斯就只能骂萌二逗比坑爹了。

    不过,如果是战争的话,最关键的还不是敌方的士兵,而是……敌方的将领。

    将领不仅可以指挥,还可以鼓舞士兵的士气。在战争中,士气是比什么都重要的东西。

    况且,将领一般都还是很厉害的存在。可以想想看,现在与夏乐天、殇还有破军战斗的这些家伙,哪个放到战场上不是神级的?

    士兵再多,也只是连魔力是什么东西都不知道的家伙而已,他们,是永远也不可能战胜拥有魔力甚至拥有更加强大的力量的将领啊、将军之类的。

    死死的盯着夏乐天的身体,雷克斯将自己的银白色巨斧横在身前,一步一步的向后退去……连他自己都不知道这么做有什么意义。

    无论再怎么抵达夏乐天的攻击,自己的白虎甲,还是会毁掉的。

    说实话,雷克斯明白,在夏乐天将附着了血之瘟疫的刀刃劈砍在白虎甲上面的时候,他,就已经输了一半。

    他,不想认输!

    或许只是因为这个可笑的念头,雷克斯竟然挡下了夏乐天的攻击……虽然夏乐天根本就没有攻击。

    “喂喂喂。”夏乐天的双瞳又从红蓝两色转化为了墨黑色,同时指甲和虎牙也变回了原来的样子……夏乐天自己解除了自己的天帝和魔王两个状态:“你这家伙,差不多也该给我投降了吧?这样闹下去可不好。你和我,根本就不是一个级别的。”不得不说,夏乐天的演技还是挺不错的……他脸上现在的怜悯与可惜就算是那些活了几千年的老怪物恐怕都看不出来什么。

    这么说,有什么意义吗?

    意义可大了!他想要把雷克斯拉到主角队来!

    当然,夏乐天才不会承认,那么做的原因,是因为他的身体已经撑不住了呢。

    不得不承认,血月的反噬还是挺厉害的。

    这就是武器有自己的灵性的坏处……只要一感受到自己的主人控制不住自己,这种灵器就会试图反噬自己的主人。

    趁着雷克斯不注意的时候咳出一口黑色的血液,夏乐天一边用手背摸去嘴角的血液,一边继续说道:“你觉不觉得,如果我们两个人的力量加在一起,会变得更加强大?所以说,来当我的主角队成员吧?如何?”

    “……”雷克斯显然没有想到夏乐天会说出这种话来,他站在原地思考了一会,随后苦笑道:“我也没办法替他做什么决定……你也不是没有感觉不出来吧?我并不是雷克斯,而是白虎。”

    卧槽,原来真的是换人了啊!我也只是想想看的!

    看着雷克斯的那张脸,夏乐天突然想起了他闲的没事干的时候画的那一副画。

    这个家伙,莫非就是画中的白虎?不不不……那明明是我画的东西,我竟然在猜测里面的白虎是谁?

    夏乐天觉得很蛋疼,他现在的感觉就像是要害部位被人踢了一脚一样。

    这种事情果然还是出现了。说起来,自从获得主角光环开始,自己好像一直都在蛋疼啊。

    郁闷的摸了摸自己的脸,夏乐天摸着自己的脑袋,说道:“喔,既然这样的话……白虎,来和我一起开创我的帝国吧?”

    说实话,夏乐天还是觉得这个白虎挺逗比的。

    不能替雷克斯做决定?不能替他做决定你刚刚还思考了那么长时间?

    在夏乐天看来,雷克斯的意识还是存在的……只不过,现在控制他身体的是白虎而已。

    如果玩过无数galgame的夏乐天还不能看出这一点的话,那他就真的要质疑自己的智商了。

    明明是人造人啊,怎么可能会那么傻呢?

    夏乐天才不相信这种逗比的设定会出现在这本小说里面呢。

    见雷克斯还是毫无反应,夏乐天轻轻的叹了一口气,双瞳突然由墨黑色转化为淡紫色,他直视着雷克斯的眼睛,一字一句的说道:

    “盯着我的眼睛……从今天开始,吾为主,汝为仆。汝不得违背吾的意志,否则,人魂俱灭!”

    天帝之眼?哼,我有天帝之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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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睡的挺多的啊,又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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