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大口的喘息了起来。
至于,刚才夏乐天为什么非要用玄武刃挡而不是用血月挡,这里面,是有着原因的。
泰隆的拳刃,夏乐天自然看过,叫“刀锋的呢喃”,这拳刃锋利异常,而血月,虽然比玄武刃要锋利的多,但是夏乐天却不能保证它会不会被刀锋的呢喃击碎,而玄武刃,是用瓦洛兰大陆上最坚硬的玄武石做成的,虽然没有血月那么锋利,但是,却比血月要坚硬的多。
这,也是夏乐天用玄武刃挡而不是用血月挡的原因。
“哈啊……天雪,没伤到吧?“夏乐天一边喘着粗气,一边问道。
唐天雪也看到了夏乐天右腿肚子上的伤势,赶紧跑过来看了看那一道虽然可怕但并不怎么深的口子,松了一口气后,站在夏乐天身前,轻声问道:”乐天,这个……这个人是怎么回事呀?“
夏乐天苦笑了一下,低声说了句“我怎么会知道”后,呈大字状地躺在床上,他,竟然是睡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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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三章 去诺克萨斯当间谍!
等到夏乐天醒来的时候,天,已经黑了。
看了看空无一人的房间,又摸了摸自己右腿肚子上缠着的绷带,夏乐天无奈的笑了笑,正准备起来洗个澡,却发现了两个严重的问题。
第一个严重的问题是,夏乐天已经两条没有去安妮那里,带着她跟和她同龄的熊孩子玩了。
第二个严重的问题则是,夏乐天发现,自己醒过来的时候,竟然是尼玛!
对!!
不过,想想如果那场婚礼没有发生意外,现在唐天雪早就沦为人妻了,夏乐天也就不那么纠结了,慢悠悠的站了起来,一步一步的朝着浴室走去。
……
看着正玩的开心的安妮,冥叹了一口气。
为什么?他明明是这里最强大的人才对,但是,却在这里看!孩!子!
对,看孩子,特别是,这个孩子还特别的危险,稍稍做出让她不高兴的事情,她就能召唤出一只巨大的怪熊,把你咬个半死。
这让冥非常无奈。
“安妮……那么晚了,该回去睡觉了吧?”冥看了看玩的正开心的安妮,小声说道。
安妮露出了极为不情愿的表情,而正在跟她玩的露露,也是垂着头,看起来极其失落。
冥看到露露的表情后,就特别想大喊:“安妮也就算了她只是个九岁的孩子问题是露露!你丫不是都几千岁了吗怎么还跟个孩子一样啊喂!”
不过,让冥感到欣慰的是,安妮和露露,最后还是听了他的话,各回各家了。
叹了一口气,冥慢吞吞的收拾着满地的玩具……
……
夏乐天洗完了澡后,发现自己又困了。
“哎呀,乐天,你醒了啊?饿不饿?来吃点东西吧?”这时,门外传来唐天雪的声音,夏乐天赶紧擦干全身,想要穿上衣服却发现,自己从罗德切尔那拿的那套衣服也破了,唯一剩下的,就只有跟他一起穿越过来的t恤和短裤了。
无奈的叹了一口气,夏乐天咳嗽了几声,朝着外面喊道:“那啥……天雪……我……在这。”说完,夏乐天发现,他又尴尬了,还未等唐天雪说话,他又是说道:“……我光着出去的话,不介意吧?”
唐天雪笑了笑,说道:“喔,乐天那么大了还在害羞吗?记不记得小时候还一起洗过澡呢?”
……这尼玛完全是两回事好吧!?
不过,既然唐天雪说了不会在意了,那夏乐天也就那么出去了,接过食物随意的吃了几口后,也不管唐天雪如何,盖上被子呼呼睡去。
第二天。
夏乐天早早起床,看着自己身旁还在熟睡的唐天雪,无奈的笑了笑,这一个场景,他已经不知道经历过多少次了。
由于有起床气的缘故,夏乐天起床后呆呆的愣了一会才回过神来,而这时,唐天雪已经醒过来了。
“呀,乐天起的真早呢,说起来,我做的衣服你看到了吗?”唐天雪一边揉着眼睛,一边看着夏乐天,问道。
听到唐天雪这话,夏乐天一愣,随即一脸怪异的说道:“什么衣服……?那些约德尔人的衣服……很小。”
唐天雪嘿嘿笑了笑,她想了想,轻声说道:“对哦,那些约德尔人很可爱哦,我做的衣服……可不可以试试看?”
“……好啊,不过,衣服呢?”夏乐天看着看起来还没睡醒的唐天雪,问道。
不过,唐天雪却是没有答话,她愣神了一会后,冲着夏乐天笑了笑,起身走到衣柜前面,从里面拿出了一件黑色的长袖衬衫,又拿出了一件黑色的长裤,笑眯眯的递给了夏乐天。
夏乐天摸了摸这黑色衬衫,又摸了摸这黑色长裤,笑了笑,迅速穿上后,站在唐天雪面前,笑道:“啊啊,天雪,我还真没想到……你衣服原来做的那么好?”
唐天雪督了夏乐天一眼,哼了一声,轻声说道:“这算什么,在嫁给你之前,我可是天天都在学习做饭啊缝衣服啊什么的呢。”
“……注定人妻一百年啊。”夏乐天感叹了一句后,随便找了个皮筋将头发扎上后,向外走去。
……
瓦洛兰大陆,黑貂山脉。
亚托克斯正在从远处欣赏着班德尔城,他看着进进出出的小矮子们,噗嗤一笑。
而在他的身旁,突然出现了一个蓝色的能量体。
泽拉斯。
“怎么了?在看什么?”泽拉斯看着亚托克斯,问道。
亚托克斯自然也是注意到了身旁的泽拉斯,他稍稍思考了一下,笑道:“我在想啊,在这个班德尔城里,是不是可以找到剩下的三个罪恶的继承者?或者说……是不是可以挑起比尔吉沃特和艾卡西亚的战争?”
泽拉斯愣了愣,随即沉声说道:“你啊,又想要挑拨离间?”
“谁知道。”
……
“……有什么事吗?城主。”夏乐天看着把他叫来的格卡拉斯,说道。
格卡拉斯微微一笑,他想了想,说道:“诺克萨斯的那个刀锋之影,是不是刺杀过你了?你没有死掉我觉得很神奇。我这里呢,有一个任务要交给你啊,去诺克萨斯当个间谍吧?怎么样?”格卡拉斯笑眯眯的问道。
夏乐天听了格卡拉斯所说的“任务”之后,思考了一下,耸了耸肩,轻声答道:“去诺克萨斯当间谍是吧?虽然我无所谓,不过,诺克萨斯那边,高层都是认识我的吧?”
“要的……就是诺克萨斯高层都认识你啊,放心,我已经给你办好了一个新的身份,名叫加菲尔德·杜·卡克奥,身份呢,是卡克奥家族的一员,放心,为了让他们暂时不怀疑你,我给你准备了一个东西。”说完,格卡拉斯不知道从什么地方掏出了两颗圆形药丸,他笑了笑,说道:“这颗红色的,吃下去,你会改变样貌,这颗绿色的,吃下去,会变回来。”
而夏乐天,自然也是听懂了,他点了点头,把那两颗药丸放好后,与格卡拉斯告别。
他,还有着重要的事情。
“天雪啊……我呢,有一个重要的任务,挺危险的,可能……要离开一段时间。”夏乐天一回到住处便看到了唐天雪,他稍稍思考了一下,轻声说道。
对于别的女人,说谎可能会有用,而对于唐天雪来说,说谎,根本就是作死。
她,可以轻易的从夏乐天的眼神中看出他说没说谎,夏乐天自然知道这一点,所以,他并没有说谎。
“恩……我明白了。”唐天雪听了,点了点头,夏乐天明白她,她自然也明白夏乐天,她知道,夏乐天一旦做出了决定,就绝对不会改变,哪怕是他的父母或者自己,都不能让他改变。
唐天雪思考了一会后,伸出了自己的小拇指,笑道:“乐天……答应我,一定……要安全的回来。”
“一定。”夏乐天轻轻的说了一句后,让他的小拇指,与唐天雪的拉在了一起。
……夏乐天不知道,唐天雪更不会知道——
这一去,几乎是永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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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章 我是来报道的!
三个月后,诺克萨斯。
夏乐天站在大街上,叹了一口气,不知道在想什么。
此时的夏乐天,有着一头赤色的长发,当然,是扎上的,他的样貌也是变化了很多,变得异常英俊起来,但是,唯一破坏美感的,就是他的左眼上,有一道长长的疤痕。
但是,如果在诺克萨斯,这一道长长的疤痕,并不是丑陋,而是代表着……力量和权力。
对,赤红色的头发,长长的疤痕,拥有着这两个标志的人,全部都是卡克奥家族的人。
所以,夏乐天……或者说是加菲尔德,站在诺克萨斯的大街上,竟然没有一个人敢上前找事,对,诺克萨斯是一个强者为尊的势力,这里,并没有什么正义和公正,法律,在这里根本就不起作用,在这里,力量就是一切。
而卡克奥家族,也正好代表了力量。
没有人敢上前招惹夏乐天,夏乐天自然也乐得清闲,他轻声笑了笑,抬起右手看着唐天雪给他的无名指上系上的头发丝,叹了一口气,摇摇晃晃的朝着卡克奥家族的方向走去。
其实,格卡拉斯让夏乐天来当间谍,还有着更可怕的理由,那就是——
卡克奥家族的家伙们都用刀,而班德尔城内,只有夏乐天一个使刀的。
所以夏乐天自然而然的成了进行这个任务的首要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