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过骨头抚摸你》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穿过骨头抚摸你- 第12节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他看了我一会儿,我等着他乖乖承认,却觉着他眼里神色越来越不对劲儿。我反应得太慢,说时迟那时快,他已经把我给放倒在床上了,然后,非常不客气地,在他的兄弟面前,又把我给办了一次。

  两个人重新穿衣服。

  我的头很低,脸很红,尽量避开高飞的视线,可这位大爷偏偏看笑话似的用那俩大杏眼直盯着我。

  我又转头看它哥,这位的脸更红,不过倒是知道我在看他,自己开了口,“想吃什么?”

  “附近都有什么你常吃的?对了一直没问你,这是哪儿?”

  “五道口。附近没什么高级的,都是便宜小馆子,你行么?”

  “当然行啊。”我又不是餐餐珍味的主儿,“这儿是我老根据地啊,离我原来大学也不远。你跟这儿住多久了?”

  “一年多了吧。”

  我走去窗口往外眺,“这儿是不是离老张原来那店特近?”可隔着院子什么都望不着,只看得到暗黑墙头外的黯然天色。

  “嗯,不远。”他穿好了,指着碟架又对我说,“有你喜欢的么?”

  有啊,当然有啊,一堆呢,重点垂涎我找了很久的苏克西和妖精的那张□万花筒。可我没法开口,给钱他是不会要的,这便宜我不能占——我没打算跟人家再有下文。

  我犹豫着,倒是他说,“今儿不早了,我先送你回去吧,下回你再挑。”

  我想说没下回了,话到了嘴边就是吐不出来。心一横,去跟高飞道别。它很有礼貌地站起来蹭蹭我,我在心里跟它说,虽然你已经欣赏过我的裸体了,可我还是过来郑重跟你就此一别,日后有缘再见吧。

  它似乎听得懂,更亲密地过来蹭我脖子,却又被高铮给拉开了。我笑着跟他出了门。

  站院子里,他锁门,我打量这平房,不大,但竟然是个独院,简陋中有安宁。我说,“这里挺好的。”

  他有点意外,“你喜欢?”

  “粗糙经常比精致更打动我。”这话被我说得,怎么这么文绉。

  他深深望了我一眼,眼里闪光,亮过天上的星——如果北京的夜空能看得见星星的话。

  没走多远,我俩就到了一家新疆馆子。我认识这家,以前常来,叫了大盘鸡和它似蜜。自从中午美术馆碰面那会儿我俩就没吃东西,一下午又都耗了不少体力,都饿得很,愣是抢着吃完了,盘底干干净净,除了啃剩的鸡骨头——不知道的准以为来了俩从旧社会穿越过来的穷孩子。

  我掏钱包要结账,他也不抢。我顺手给他八十块钱,他不收,说,“你请客吃了饭,这个就算了。”

  我脑筋转了好几圈,“不对啊。吃饭是吃饭,这八十是你给我垫的钱,我得给你。”

  “也行。那这顿饭就我请。”说着他把钱还给我,八十块又回我手里了。

  “那还是不对啊,我还得给你……那个……的钱。”我意思是初夜。

  他好像并没明白我指意,不耐烦地皱眉叹气,“你能不能不跟我算这么清楚?”

  “可我们说好了是我买……你卖……”虽然八十真的是极可笑的友情白菜价,可总比白占便宜让我来得舒坦。

  这次他听懂了。他不说话了,起身往外走。我只得追了出去。

  他走得不快,可步子大,我跟得有点辛苦,跑了上去。他是真不高兴了,我看得出来,可我不想让他不高兴,他今天让我高兴了那么多回,我不能忘恩负义。

  我跟上他,我说,“我说错话了。你别不高兴了。”

  他不理我,继续走。

  我拉住他,他没挣,总算停了下来。可他把脸别到一边,目光投放在街对角,或路灯,或行人,或来往车辆上,总之洞悉一切,除了我。

  好,他不把我放在眼里,那我就自己钻进他眼里,这行了吧。我握着他手腕的手朝自己拉了拉——我可真喜欢他的腕骨——他轻微动了动,顺也不是,拒也不是,没挪地儿。我继续努力,我把他的脸正过来,再向下拉,然后使劲踮着脚,把自己的眼睛和他的对上。成功。

  然后我就触高压电了。

  这不是我们第一次对望,也不是距离最近的一次,可这是他不高兴的一次。原来有的人,不高兴的时候,反而电力十足。

  我有点晕,扶着他的脸的双手紧了紧,把他拉得更近,主动地亲了上去,生平第一次。

  我亲得非常用心,把他从唇齿紧闭,硬是亲成了热烈回应,大举进攻。

  我们和好了。手牵着手,在路灯下走。

  “你想怎么回去?”他问我。

  “坐公车吧。”我想和他多呆会儿,从他这到我家,公车怎么也得一个小时。我还有一个小时。我问他,“平时做些什么?”

  “上学,在家做音乐,或者出去打工赚钱。”

  “哪所大学?”

  “T大。”

  “呀,没看出来,”高材生啊,“打什么工?”

  “给唱片公司编曲。有时钱不够了也去几个俱乐部打碟。”

  “……夜店?”我很难把他和灯红酒绿联系到一起。

  “不是普通的那种夜店,是相对专业的。我不喜欢乌烟瘴气的环境,可没钱的时候不得已。”

  “我就说么,外边那些夜店里的音乐,那根本就是Disco而已。”

  “是,电子舞曲已经被白领文化彻底腐蚀干净了。北京的跳舞圈子其实也就短暂发达过一年,那时候我们根本不用照顾舞客的要求,他们还恨不得一晚上跟着你跑三个场子呢。”

  “自己打工……交学费?”

  “嗯。”他答得干脆。

  “父母呢?他们不管你?”我试探性地问。

  他咬咬唇,“我指望不上他们。我得靠自己。”

  我忽然对他肃然起敬。勤工俭学的同学我不是没有过,可我没想到他也是这样的。回想第一次见到的他,身上有股子天生的神气,原来这源自于他的坚韧,对生活的不屈。

  他接着说,“上次你那样气我,可我就是不忍心删除手机里你没输完的号码。你只打了7位数,后4位有9999种可能性。我不是没想过把每个号码都拨一次,可我……恐怕没那么多钱。”他苦笑,“所以,干脆直接去你家。我一连在门口等了三天,也没见着你,没办法,昨天这才去问的门卫。”

  的确省钱又有效。所以我们现在得以拖手坐在电车的最后一排。

  111这趟线,傍晚乘客很少,几乎人人都坐着,还有好些空位。电车驶得悠缓,途径东官房、地安门内、景山东街等等站,他眼神一直流连在车窗外,若有所思。我不打扰他,就陪他一起看景儿。闷热的七月,我内心宁静。

  我们在美术馆下车。我想掏钱给他打车回去,又怕他不要,正犹豫的当口,他说,“我送你到家。”

  “别,离得很近了。不早了,你快回去吧。”我嘴上这样说,手却依旧牵着他的不放。

  “没事儿,我骑摩托回去,快。”他也丝毫没有放手的意思。

  “啊……对了,你摩托是不是还在美术馆?你那会儿怎么把我运到你家的?”

  “呵,打车啊。你都晕了,我怎么载你?”

  好吧,送我回家,第二次,最后一次。

  这一路竟然有微风。

  到了家门口,他把手机递给我,“这次你把号码输完整了。”

  我低头,很没底气地说,“我们不要再联系了。”

  “……为什么?”

  为什么?因为我配不上你,因为我对你很心动,因为我不想只跟你玩玩,因为到时候我会抽不出来,“因为我有男朋友了。”

  他沉默了。

  我忽然意识到一个问题,于是战战兢兢开口,“你是不是在想,我是个很坏的女人,有男朋友,却和你……那个?”我虽然编了谎话,可我并不想给他留下坏印象。我在乎他,我想让他记忆里的我,和他初次的□一样,单纯美好。

  他还是沉默。

  我沉不住气了。我坦白,“我没有。”

  他仍然只看着我,不说话。

  我继续坦白,“没有男朋友。”

  他松了口气,点点头。原来他是在赌。

  “输号码。”不放弃。

  事实是,“我们……不可能……我是离过婚的人……我和你……不可能……你懂不懂?”

  “输号码。”

  “你别任性。”

  “输、号、码。”

  我接过来,认命地输完,递还给他。然后听见自己的手机响起来,又断掉。

  他满意地点点头,收起手机。

  该说再见了。

  我却说不出口。他的魔力又罩过来,我只能站着,拔步不得。

  他把我揉进怀里。

  好一会儿,他的声音穿透厚密的发丝钻进我耳朵:

  “我今天,很高兴。那个……我很喜欢,很喜欢。”

  作者有话要说:OMG,这一天竟然用了三章来写……

  八

  如今我看男人,看的是骨头。看骨骼骨架,看骨气风骨。

  真正的美男子,必然要有副好骨架,这是基础,是必要不充分条件。身体的骨架要有黄金比例,再往上充血填肉,才造得出堪比希腊诸神的完美身材。骨架不及格,任凭肌肉练得再好,都只能是个菲尔普斯。面孔亦然,骨骼凸凹有致,才雕得出深邃的眼,塑得出性感的腮。这是外在。

  风骨是内在。他可以没有顶尖的头脑,可以没有权贵的家世,可以没有广博的见识,可以没有高薪的工作,但他,一定要有骨气,一定。

  高铮显然通过了这两关。他的骨头,不论品相,还是内髓,都足以令我沦陷。或许对风骨的审核仍需更长时日,可在骨架上他可谓翘楚——我下午看得摸得清清楚楚。

  我躺在床上想:我得离开,在完全掉进去之前。

  他是白纸,我是油画,我俩不可相提并论。他年轻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