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三点,本该万籁俱静。可是,童歆却找到了日夜颠倒的一条街,她拐进一家酒吧,点了杯blood mary,捏在手里看人来人往。虽然是这种时间,该兴奋的人却依旧兴奋着。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方式,谁都管不了。
童歆就这样静静地坐了很长时间,直到有老男人上来搭讪。
老男人五官清楚,虽然有淡淡的酒气,却并没有醉。童歆看着看着,又觉得有些眼熟。她开始在脑袋里搜索只有四年的记忆,却不记得有过这号人物。她怕是之前认识的人只好主动问:“你认得我?”
老男人从容一笑,坐了她的身边,感慨道:“戒酒了也只是个幌子?”
童歆不解,只能追问:“什么意思。”
“你果然不认识我了。”老男人从心口掏出一张照片,摊在桌子上,那是一张相依相偎的亲昵照片,依稀还能读出幸福的摸样。
童歆点点头,用手揉搓着照片上的自己,调侃道:“你不会也是我的前夫吧!”
“没想到,几年不见,我的出现变得这么没有效力。”老男人收了照片,慢慢站起身。
童歆一个人坐久了,好不容易来了个有故事的家伙,还玩儿了个欲言又止。她皱了眉,伸手拉他,问道:“我好像只有两个名正言顺的前夫,你是那个沈大叔?”
沈玄扭身惨笑,眉眼间凝结了化不开的遗憾。若人生只如初见,会不会谁都能幸福?
童歆见他有了痛苦的表情,仔细想想潜在的记忆,还有那长长的要时常翻阅的记忆。那里面似乎有她的第一个老公,大了足足十九岁的沈玄。她好像记得那个人在一场车祸里一睡不醒了,可是现在却好端端地出现在她的面前。难道调查报告有误?她不禁怀疑了当年那个油嘴滑舌的私家侦探。
“你不是植物人吗?怎么醒来了。”童歆只是想证实一下那个侦探的真假。不想却点到了沈玄的伤心处,他恍惚以为她还记着自己,不禁有些感动得停下离去的脚步,坐了回去。捞了童歆的手,解释:“你失忆后,维夏和小荻带我去了美国,在那里治疗了两年,现在的我是不是也已经退出了你的人生?”
童歆点点头,从他的手心里逃出来,慢慢挤出个亲切的微笑。她不知道应该说什么,再怎么回想,面前的人也只是厚厚的资料里一个简短的篇章,隐约记得那个侦探写下的话:据说当年童歆因为要忘掉尹湛所以让沈玄乘虚而入。
乘虚而入是个什么概念?曾经的她是不是让眼前这个老男人占了便宜。童歆紧紧拳头,突然有了怒气。
沈玄不知道她会这样想,只觉再度重逢,连共同记忆都不复存在。老天爷真是残酷,不仅让他睡了两年,还抹杀了他在童歆世界里的存在感。明明听沈维夏说,他还在医院昏迷不醒时,她是会经常来探望的。那些温柔的话语,已经彻底消失。
事到如今,他们顶多算是半个陌生人。曾经的事,她已经不想知道。
“如果没什么事,我走了。还有,既然我不记得你了,也不希望你随便闯进我现在的生活。”她浅浅微笑,算是最客气地告别。
第二天到公司时,脑袋里嗡嗡作响,大概是睡眠不足外加心神不宁的缘故。童歆让人冲了咖啡,端着热腾腾的杯子望着窗外。
门外有熟悉的敲门声,沈维里走进来,递了一张白纸过来。
“这是我的辞职信!”
童歆楞了一下,想不通这是什么情况。她没有转身,只阴着声音问:“你可想清楚了,如果我不收留你,你可能会百无一用。”
“你放心,我已经选好了新公司。”沈维里放下信,站得笔直。他的影子被窗子上的阳光照得透亮,朦胧了童歆的双眼。
她转过身,冷哼着问:“你终于想通了,有了自己的人生目标,不用跟在我屁股后头转了啊!”
“只是换了一种方式。”沈维里弯弯嘴角溢出一个浅笑。
童歆诧异,装无辜道:“你不爱我了?”
“我说过,只是换了一种方式。”沈维里转了身,甩下一个光芒万丈的背影。
童歆看了一会儿,突然觉得可笑,这个家伙居然敢有这种想法。
她命人调查录用沈维里的新公司,决定用非常规手段秒杀他的自尊心。
不一会儿,就有秘书汇报:“沈维里进了天启集团,总裁是台商沈玄,旗下有十个分公司三十个子公司,分布……”
“你等等!”童歆喊住他,拧着眉问:“总裁是谁?”
“沈玄,年五十五岁,三十八年前开始创业,是沈维里的养父,还是……还是童颜化妆品集团董事长童歆……的前夫……”秘书磕磕巴巴地停下,偷瞄一眼童歆的黑脸。
“你下去吧!”童歆打发他出门,自己靠着椅背思索。现在的情况,是不是表示有一只秘密的力量正在酝酿如何打败她的骄傲。为了继续立于不败之地,童歆采取以不变应万变的策略,决定先观察一段时间。
观察期的第一件大事就是尹湛解约,被天启集团挖走。第二件大事是一个自称童歆好朋友名叫庞荻的女人要与童颜合作,并且开出了价格不菲的条件。这两件事表面上几乎没有关系,但实际上却是层层叠叠错综复杂。为了保证不被斗转星移的商业市场吞没,童歆回家认真阅读了自己三十二岁以前的人生,理清了沈家这几个男人之间扭曲的关系。
正所谓,知己知彼才能百战不殆。
第31章 第三十一章 昔夏未央
“童歆,出生时还是工薪阶级,后来家里中了大乐透一夜暴富,荣升暴发户。童家凭借雄厚的资金迅速崛起开展房地产业,至此跻身上流社会……”
童歆合上私家侦探写来的说明,有些不耐烦。过去的事情,太多太麻烦,她光是读读记录都觉得心慌。还怎么分析自己的前途战绩?干脆还是随心一点,直接展现个人魅力先挖一下天启集团的墙角再说。她认真地画了一张关系图,其中最薄弱的环节是沈维夏这个小子。翻来对他的介绍一看,竟然发现了这样一句话:“性格随性且胆小怕事。”
童歆暗自窃喜,这种家伙最合适做突破口。她捏捏拳头,由此计上心来。
第二天一早,童歆就去会见了庞荻,并将两大公司的合约爽快地签了下来。庞家是开连锁超市的,一向实力雄厚。那庞荻倒是开朗的很,笑容都是阳光的味道,怎么看都不是心机很重的丫头。童歆喜欢这种看着就简单的人,让她省心。既然人家贴上来称她们之间本是形影不离的好朋友,童歆也没有理由拒绝,再三接触下也建立了良好的关系。
偶然去她家做客,就如愿见到了沈维夏。他蹲在房间里创作音乐,庞荻大大咧咧地嘲笑他:“除了音乐,眼睛里没有活人。”
童歆微笑,探过身子小声问:“在我还有记忆的时候他就是这样的?”
庞荻恍然,有些伤心地揽了她的肩膀,苦涩的脸几乎滴下水来。
“歆姐,你不记得了,当初还是你给我们牵得红线。要不是你极力推荐我也觉不出他有多好。现在生活久了,更是发现他毛病百出。”
童歆揉揉她的头发,温暖地安慰:“虽然我没什么映像,不过当时肯定是挺喜欢你们的,所以才会撮合你们。”
庞荻点头,已经是过去的事,说出来也只是添堵而已。她把童歆安置在沙发上,冲楼上喊:“沈维夏,歆姐来了。”
上面断断续续的音乐骤然停止,一个蓬头垢面的男同志从二楼的楼梯上飞奔出来,杵到童歆面前喊:“你想起我们了?”
童歆摇头,觉得他的样子很可笑,不禁捂嘴道:“没想起来,这不是重新来认识了嘛!你准备给我留下这种第一映像?”
沈维夏打量了自己,蓦然地垂头发现,自己竟然衣冠不整且光着脚丫,着一条短裤还露着茁壮的腿毛。他顿时红了脸,羞涩地跑走了。
童歆咯咯地笑出声,歪头问庞荻:“你老公平时都是这种样子?”
庞荻摊手,皱眉回答:“以前觉得他做音乐的时候非常帅,现在看来真是遗传沈爸,颓败死啦!”
童歆止住笑,起身拉了她的手,善解人意地安慰:“这就是生活嘛!总有平淡期的。”
庞荻无奈地耸肩,点了头,收了委屈的眼神。
至此,童歆凭借曾经的形象和失忆后可怜的迷茫感,瞬间打入了敌人内部,没事就会去庞荻家做客,顺便帮他们缓和一下家庭矛盾。
一来二去,对沈维夏的性格也略知一二。这个看着长不大的小男生,实际上只喜欢他的音乐。执着的精神倒是挺招人喜欢的,就是疯狂起来有些过了头。庞荻怎么说也是大家闺秀,忍受不了自己的丈夫三天不洗澡,动不动就蓬头垢面。心里的怨言也越积越多,好歹童歆一直扮演着“知心姐姐”的形象,对他们的婚姻生活也进行了细致的疏导。
庞荻心怀感激,对童歆的吩咐几乎是百依百顺。两个人的友情也非常牢固。倒是沈维夏经常郁闷地望着童歆问:“我是不是留下了什么不好的印象,你都只帮着庞荻说话。”
童歆安慰他:“这就是女人特有的感觉,你一个大男人要拿出点男性独有的魅力,这样我家小荻才会对你爱不释手啊!”
他只是摇头,表示不懂。然后委屈地瞪了眼,嘀咕:“可是,你以前是帮着我的。”
“可是你们夫妻之间的事,我始终是个外人,参与多了反而不好。你就看在我曾经还对你很好的份儿上,多包容小荻一下嘛!”
沈维夏本着好男不跟女斗的原则,灰溜溜地点了头,答应童歆以后会按时洗澡做好卫生清洁工作。
童歆还算满意,情不自禁地伸手摸摸他那嗤啦啦的头发。
只是细微下意识的动作,沈维夏的脸却红得彻底。压着嗓子嘟囔:“我觉得你现在很好,比以前更温柔了,以前总是骂我。”
童歆欣然一笑,却点到即止。她有自己的策略,所谓润物细无声。
除开沈维夏,沈家的其他人最近都非常消停,好像在酝酿更加深沉的阴谋。童歆见他们难得安静,也没有再找自己的麻烦,反而放心地�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