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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天下午我们老板就亲自开车去昌平把樊新会“赎”了出来,这让我们对老板的印象有了些改观。第二天早晨,樊新会西装革履地出现在公司众同事面前,他剪短了头发,刮净了胡子,至此变成了一个风度翩翩的书生。我们再没看到他那个年代久远的背包和那辆简约至极的自行车。他愤愤不平的是,“北京警察狗眼看人低”;他那个北大中文系的女朋友往公司打电话时是我接的,我竭尽所能地安慰了她,并向她作了一个*似的保证,“我一定让公司领导去把他救回来!”
诗人樊新会
这家公司是做图书策划的,附带也做少儿歌舞及书画类的比赛。我当时所在的部门是“少儿书画比赛组委会”。公司里有一叫周廷军的*,大家平时都喊他“周经理”,但却不知道他是负责哪块工作的经理。周廷军管得很宽,图书校对他指指点点,歌舞比赛他也说东说西。每次公司会议,他还当中和老板大声争吵,却每次都被老板骂得败下阵来。这*来公司好几年了,平时的言行俨然是“二当家”;但据说其工资在公司算是中等偏下。
老板的外甥,一个叫“连发”的男孩,小眼睛、啊胖脸,爱好打电脑游戏、看A片,他是公司实质性的后勤部长。我和连发联手攻下了《生化危机》这套游戏之后,他又找来了好多游戏和他一起玩。有时玩到深更半夜我们就睡在公司的沙发上看A片,他说香港的*没意思,还是西欧的够劲。我在学校时从没看过国外的这种片子,沾他的光打开眼界。连发说他那玩艺儿虽然没有老外的长,但也很厉害。“你得先抚摩她,等她的小洞里流水了再插进去……”这个不到十八岁的男孩对玩女人津津乐道。他的女朋友是一个北京胖妞,他自豪地说在北京混当然得泡一个北京小妞玩玩。我们看着电脑屏幕上的“*游戏”,我问连发,“你和你女朋友做的时候就没想点别的?”他不解,“想别的干嘛,我只想把她干得叫个不停!”妈的,这个小畜牲!
公司里有位“诗人”叫樊新会,比我大三岁,出过两本薄薄的诗集。我把樊新会介绍给徐鹏,他们在地理上是老乡,在兴趣上是“同志”。樊新会这人不修边幅,头发老是乱得像刚跟女人打过架似的,为此他没少挨老板的数落。他的工作是图书校对,每天都得用那副近视眼近距离地审视那些图书稿件。九月底的一天上午,直到十一点时樊新会也没来上班,他的呼机打不通,他也没给公司来电话。中午我们吃饭时樊新会的女朋友从北大打来电话,焦急地央求我们快些拯救樊新会:他被警察抓到昌平去了,抓他的理由是“三无人员”。当天下午我们老板就亲自开车去昌平把樊新会“赎”了出来,这让我们对老板的印象有了些改观。第二天早晨,樊新会西装革履地出现在公司众同事面前,他剪短了头发,刮净了胡子,至此变成了一个风度翩翩的书生。我们再没看到他那个年代久远的背包和那辆简约至极的自行车。他愤愤不平的是,“北京警察狗眼看人低”;他那个北大中文系的女朋友往公司打电话时是我接的,我竭尽所能地安慰了她,并向她作了一个*似的保证,“我一定让公司领导去把他救回来!”
樊新会在国庆节期间请我和徐鹏吃了顿饭,他说他想去西藏,问徐鹏愿不愿意一起去。徐鹏沉默不语。我当时有些郁闷,为什么他不问我愿不愿意去西藏呢。那顿饭吃到饭馆打烊才结束,有个句子被樊新会前后念叨了七八次,“人们诗意地栖居在这片土地上”,每念叨一次他就大笑一次。看来诗人都有点神经病。
再后来,樊新会真的去了西藏,听说他的女朋友也跟他一起去了。得知此事时我已离开那家公司一月有余,我的一位旧同事告诉了我,我又转述给徐鹏。徐鹏听后感叹道,“给诗人以自由如同给生命以律动!”徐鹏说樊新会的思想远比他自由,我说姓樊的这哥们够潇洒!书包 网 。 想看书来
徐鹏的女同事
徐鹏的第一份正式工作是在出版社做编辑。那家出版社选题定在都市通俗小说,以徐鹏的文字功底,他完全胜任这份工作。他所不能忍受的是同事们为蝇头小利而发生的种种明争暗斗,还有某些无能鼠辈为保住饭碗成天对领导溜须拍马。我不认为他是一个偾世疾俗的人,愤世疾俗这个词太极端。他是一个童心未泯的大男孩,他用纯净的眼睛努力寻找着生活中的真善美,但生活在这个时代注定了他是一个失望者。在文学社的期刊里他写道,“每个人本来都是有棱有角的,在生活浪潮的冲刷下,一堆又一堆鹅卵石出现了;人们认为鹅卵石般的身材才是适应社会的好身材”。
2003年当我们相聚在浙江时,我在他的作品中看到了这样的句子,“以血泪煮熟我的性格,以适合众人的口味”。不难想像这些年他所经历的心苦,是的,是“心苦”,而不仅仅是“辛苦”。
人人都活得辛苦。徐鹏告诉我他们单位有好多“叔叔”、“阿姨”吃的都是从自己家里带来的午餐,早晨他们上班后把饭盒搁置在暖气片上,中午便就着白开水吃那些微热的饭菜。徐鹏的同事中有一个叫玉彩云的,比徐鹏大一岁,他们是同一时间进这家出版社工作的,下班后又同一段车程;但由于不在同一个部门,他们平时形同陌人。有一次玉彩云在公交车上给了徐鹏一张名片,徐鹏为其买了一张车票,这才相聊起来。玉彩云的记性不好,钱包老是忘在办公室抽屉,徐鹏便多次担任了玉彩云的“月票”。偶尔玉彩云也有反馈,但机率却是十比一二。徐鹏说玉彩云的诗清新脱俗,也曾拿她写的一首诗给我看,“我有一间竹舍晓风残月你在箫声中乘舟而来杏花春雨”。很可惜,我从这首诗里看到的是抄袭和*。
脚蹬羊皮靴子,身穿黑色长大衣,脖子上一条鲜红的围巾,脸蛋*,小嘴微红,玉彩云进到我和徐鹏的小屋时饶有兴致地打量屋内的一切,然后下了一个结论,“你们过得不错呀!”
此女长发披肩,身段性感,眼波流转间“淫雨霏霏”。她走之后我问徐鹏,“如果她说她是处女,你相信吗?”徐鹏笑道,“不信。但她是处女的时候一定更美!”“何以见得?”“一种感觉,她无疑是美女,当一个美女还是处女的时候,那种美让男人心醉!”“老兄,处女可没有她这样的风韵!”话一出口我就觉得自己错了,在欣赏一个女人的美时,徐鹏和我是有分歧的。每一个男人都有处女情结,但徐鹏似乎更为甚之。他在这方面的一些想法令我很难理解。也许,最为个人化的感受永远只属于个人。
有一晚我问徐鹏,“你有没有想过和玉彩云发生点故事?”他叹道,“有又如何,没有又如何;既然如此,不如没有”。玉彩云的男朋友是五道口的水果商贩,但她到我们的小屋来了好几次从没带一瓜半果。“我朋友是东北人,一米八零,特帅!”见我们不说话,她又道,“不过他没你们有文化”。我问过徐鹏玉彩云在他们出版社的职务,徐鹏说,“她是社长助理,社长在自己的办公室替她加了一张办公桌,在单位时她很少出那间办公室。”
与苏誉的“最后一晚”
徐鹏离开北京以后,我在我们的小屋里又住了几天,然后便搬到单位宿舍去了。在小屋的最后一晚,我是和苏誉一起度过的。那天傍晚她呼我,问晚上能不能住到我那里;她的话让我生出许多的想象,以致于我没能听清楚她为住到我那里而说的一长串理由。
那晚我们聊到大学的一些往事,又聊了聊各自的工作和生活近况。她忽然问我,“你知道‘姓氏’的‘氏’,另一个读音是什么吗?”这个问题还真把我给难住了,我只好说不知道。她说,“念feng,我有个朋友叫张氏山。”我笑道,“不是普通朋友吧?!”她告诉我这个张氏山是江苏人,在北京武警某部队当班长,她和他是在王府井逛街时相撞而认识的。“他上个月回江苏结婚了,他本来不想娶哪个女孩的,可那女孩到北京来找他,并以死相逼,他是那女孩的初恋男友。”“他把那女孩送到医院后依然在犹豫是否娶她,可那女孩躺在病床上说了一句话——我把我最珍贵的都给了你,你就这样不负责任吗?”我看着苏誉的脸,她好像很替她那位朋友不平,我问苏誉,“你想过没有,那女孩也很可怜啊,你同情那女孩吗?”她说,“不,我同情张氏山!那女孩怎么能以那种事要挟男人呢,太荒唐了!”“至少她很爱你那位朋友。”“所以她更不应该以那种事为要挟呀!一个女孩只有很爱一个男人时才会把自己交给那个男人,这是很幸福的事情。”苏誉说后半句时低着头,语调很缓,像是在思考什么。我本想说,“也许‘第一次’对每个女孩都具有非比寻常的意义吧”,但转念一想,和一个只是普通朋友关系的女生探讨这个似乎不太合适,于是改而言道,“也许初恋难以忘却吧”。苏誉却说,“初恋也只是一段历史,一段情感历史而已,从爱过到不爱,我觉得张氏山没什么错!”
那晚苏誉睡我的床,我睡徐鹏那张床,他的被子和床垫都没带走。苏誉躺在那张床上说,“你的床怎么摇摇晃晃的,不会把我摔着吧?!”我只好到床边把支撑床板的那两堆砖又码正了一些,当我直起身子的时候,我发现我的枕巾上有一小片报纸,那一小片报纸正挨着苏誉的头顶;我俯身去拿那片报纸的时候,苏誉“啊”的叫了一声,我问“怎么了?”她说“没事。”我转身走向徐鹏的那张床,苏誉在我身后轻轻地喊了一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