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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起来有点耳熟,我好像在网上看过相似的话。”
“呃,那个万变不离其宗嘛,有雷同也是正常的,这么高深的话,我可没有照着念。”
……
“我的测试什么时候能停止呢,最近好累,完全没精神了。”
“唔,那好吧,差不多该停止了。不过你要先经过考验。”我的精神立刻抖擞。
“明天,我会约你第一次见到的那个女生,再让她见你一次。如果你表现的好,成功地没有脸红,自然跟她聊天,就算你过关了。”
第二天一早,我和女孩又躲在草丛,默默等那个女生到来。
“她来了,快去,笨蛋。”
这句话我都听一个月了,自知天资愚笨,无话可说,被女孩这么称呼也有点暧昧的含义,但心里却计较,总有一天,我会报复回去的。
带着这样的决心,站到女生面前。头发不长,衣服有点眼熟,说不定就是那天穿的,只是看脸却完全没有印象。之前问过女孩,跟短发女生见过几次,女孩说只有第一次。因为短发女生是班花,算是漂亮,而且还跟男朋友闹别扭,不满足女孩订的条件。不过因为是最后一次,两个人关系挺好,架不住多次请求就答应了。
当作第二次见面的话,该怎么开口呢,“你好,我叫林实”绝对不行,难道说“一个月没见,你的头发还是这么短呀”……
“你好呀,好久不见。”思考时,短发女生主动开口向我打招呼。
被抢先了,有点意外,但没了困扰,就只好平息心情与女生交谈了。“你好。”
“听说这是最后一次了,恭喜你。”
如果表现的好……
“嗯,两次麻烦你,谢谢了。”
“不用谢,我是主动要求的,而且跟芊芊是老同学嘛。”
“是吗?”我惊讶,“你们一个高中?”“不是,一个高中的话我就来不了圣校了,不过我们初中同班。”
“又来一个学校真好,她那个时候是什么样呢?”
“芊芊吗,很可爱呦……”
话题很自然地延伸了,谈到她和女孩的初中生活,又扯出了初中就出场的小湖,聊着聊着就像熟人间的谈话了,我也算是第一次成功地与不认识的女生搭讪。
“时间差不多了,我还有事,再见啦。”最后短发女生向我告别。
“嗯,再见。”
“芊芊是个很好的女孩,不过你也很棒,我支持你唷。”女孩含笑转身。
目送她远去。
最后一句话好像意义不明,不过总觉得女生的背影好高大,好感动……
“喂,笨蛋,不许看着我朋友发呆。”女孩跳出来打断了我。
“……”转身,更高大的身影出现在眼前,“呃,我算是过关了吗?”
“这个嘛,勉强吧,要回去听了录音才能确定。”女孩还没有放过我的意思。
傍晚,又尴尬地听完录音。
“怎么样?”见女孩脸上阴晴不定,我不安问。
“看不出来,你很有泡妞的潜力嘛。”
“这个……你教的好嘛。”女孩略带讽刺地看我,大概是对我和短发女生说话的口气和话题产生了不满,我也只好顺着她。
“不过有件事必须告诉你。今天跟我朋友搭讪时,刚好被她男朋友看到了。因为有了压力,她男朋友痛改前非诚挚道歉,现在两个人好得如胶似漆,你完全没有希望。”
……“那就太好了,荣幸之至啊……”觉得女孩话里有刺,却偏偏不敢乱猜,只能赔笑。
“所以以后再也没有给你搭讪女生的机会了。”
“……是指我过关了吗?”
“你这么笨,再练习也没救了……”
不知道说什么,但好像没有过关后的如释重负。
“不过呢,就算是勉强过关的最后一次,也完全是朋友的话题引得好,你根本不主动。”
“那个,我跟她也不熟……“女孩的表情有点不寻常,我只好支吾着,不知该怎么回应。
“熟了也没见你主动……男生就应该主动嘛,女生怎么好意思……笨蛋……”
女孩的头低着,声音也低着,意外的形象,意外的心情。
我沉默着不知所措。
有点莫名的欢喜和心痛,仿佛做了一件很坏的事。
但无论是我,还是女孩,我们和坏蛋还有很长的距离。
我好像真的想要变坏了,变得很坏很坏,坏的超出你的想象,坏到足以看着你的眼睛,把你看的满脸通红,然后才说出那句我尘封很久,却从来不敢见到太阳的那句话:
我喜欢你呀。
(下一章夏夜)
第三十二章 夏夜(1)
进入炎热的七月,大学的第一个暑假近在眼前。考试将至,各门课程都停了下来,留给学生自己复习,这样的时间,我一直在七楼房间度过。
暑假要来临,自然是很期待,但不由就想到了女孩。女孩一定会回家吧,家离这里很远,整个暑假就完全看不到。
回想一下,开学初第一次遇到女孩,就常常见面,我来这里以后,除了上课和睡觉时间,几乎完全待在一起,不知不觉已和女孩这么熟,女孩已成了生活很大的一部分。整个暑假看不到的话,会很漫长很漫长吧。
“林实,你家在哪儿?”阳光耀眼的时候,女孩似是为了缓解烦闷,随意开口。透过书桌的一叠书,看到女孩依旧坐在窗上,蓝白相间的长裙垂在视线里,露出的玉般小腿在空中摇荡。
穿着裙子坐在上面不凉吗?就算后面是阳台不小心栽倒也会很疼吧,而且我就在你面前还摇着两条腿根本不能专心看书啊……
“我家在e市,跟a市挺近的。”我说。a市即圣校所在的城市,e市和a市坐火车大约半天就能到。
“哦。”女孩点头,若有所思,“那你回家很方便呢。”
“嗯,你家乡是在u市吧。”我跟女孩很少谈到这些方面,只知道小湖是u市的,女孩跟他一个学校,应该也是了。
“唔,是的,回家要坐一天的火车,所以很讨厌回家呢。”女孩笑出来,只是目光有些黯淡。
“回家能见到父母,也不错吧。”
“是呀……今年大概考试完第二天就要走。”
我的心微微收紧。就算早有准备,还是不想它成为现实。
“是吗,我还没有决定,可能会留在a市找一份零工。”
沉默凝结在我们之间。遥远又近在眼前的分离,成了一个可怕的恶魔。
把一个人的存在当成习惯后,分离会是一个很危险的东西,因为很多东西会被它毁灭,生活会改变的沧海桑田。
“陪我去买火车票怎么样?”女孩忽从窗台跳下,眼睛细细闪着光,颇有自信地对我说。
到了非分离不可时,或者别让我知道你何时会走,或者让我见证你离开时的每一分每一秒,好好记住你的全部姿态。
女孩说白天买火车票的人太多了,她不喜欢,于是我们在夜幕深深的时候才到达售票大厅。到了后,女孩看看依旧长长的买票队伍,然后含笑看我:“林实,票就拜托了喔,我在椅子上等你。”我看着她迅速窜到椅子上的样子,略无奈。
这才是让我陪你来火车站的真正目的吧,不过话说明明可以网上购票为什么还吃饱了撑的来火车站浪费时间?
唯一的答案是,年轻人就是无聊。
不过我是不是什么地方亏欠了女孩,对她的“建议”和要求从来都没有成功拒绝过?
亏欠的话,好像的确有,毕竟第一次见面就骗了人家,而且……
总之,乖乖排队吧。
排队绝对能占据最无聊事件排行榜前三名,整个过程漫长不说,能做的还只是发呆加看着前方高矮胖瘦的后脑勺。偏偏人生在世怎么都避免不了排队,学生生涯满是集会,晨跑升旗,或者是食堂抢并不可口的饭;等到了社会,堵车银行取钱医院挂号又接踵而来,排队满满堆了一地,想逃都逃不掉。
都说时间就是金钱和生命,那排队简直就是集体撕钱和集体自杀,计算一下一个人一生排队的长度,大概能得出排起来可绕地球好几十圈的结论。听着稍微有点恐怖,但排着队的人却浑然不觉,原因或许是大家一起跳楼,下面就有先跳下去的人垫着,不会太痛。
这个世界呀……
如此在脑海胡思乱想,渐渐觉得无聊,站得又腰酸背疼。看向女孩,女孩倒是惬意,耳机一带,安然坐在靠椅上逍遥,不由红眼。只好自己也拿出耳机,塞上,听歌,继续发呆。
然后女孩终于坐的无聊了,对我扬扬手机,招摇般。我撇开目光。片刻,手机叮咚一声,歌声断掉,耳朵吓到,短信来。
“一直坐着好无聊,你快点呀。”
来自女孩的短信这么写着,我忍不住就想摔手机。如此蛮不讲理州官放火也太没人性了吧,队伍快慢又不是我能改变的,无聊的话就来替我啊。
不过男生怎么能这么沉不住气呢,所以我平静回复:我尽量,您稍等。
继续听歌。叮咚一声。
“都一分钟了,你好慢。”
任性也要有下限吧,凡夫俗子的我怎么可能让前面那么多人消失不见,而且说是一分钟,分明只有30秒吧。
“马上就好,再等一会儿,你认真听歌好吧。”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