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尘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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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尘之末- 第2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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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来了这里,那设计部的伍经理现在调去哪个部门了?”



  我所指的伍经理,正是前面所提到的那个篡夺我成果,踩着我肩膀往上爬的那个龌龊的人。



  “他呀?还在设计部啊,不过现在不任经理了,主要是协助你的工作。”人事部工作人员的这番话让我爽到了极点,我并非一个眦睚必报的小人,但能够从别人踩得死死的脚底下翻身,甚至是站得比他还要高,心里痛快之极,自然是不言而喻的。



  表格填好之后,人事部工作人员带着我们来到了办公室,当时的场景令我至今难忘,工作人员向部门全体员工宣读任职文件,就如同宫廷戏中的太监宣读圣旨一般,庄严、肃穆、当念到“钦此”之时,所有人都目瞪口呆了,倘若说部门里有人会升职,那我便是最不可能的那一个,因为在他们眼里我太过死板,不懂人情世故。而如今这**丝逆袭的一幕,自然是他们万万没预想到的。



  安静几秒之后,大家纷纷前来祝贺,但我却分明能从他们脸上读出五个字:“怎么会是你?”。最后一个来道贺的人是伍经理,不,是伍助理,他的表情看上去有些滑稽,机械的笑容僵硬得近乎抽筋。



  “恭喜你呀!我就说嘛,你年轻有为,果不其然啊。”那些心机沉重的人果然不一般,此时的他心里定有一万个不答应,我的形象已一定被他诅骂了千百遍,可即便如此,他仍能够面带笑容对我祝福,这种品质,的确值得我学习学习。



  “哪里哪里,还得多亏黄经理平时的照顾与提携。”我也顺口说了一句客套话,可这话中潜藏的意思,他自然是非常明了的。



  “不敢不敢,我现在是您助理,以后有什么事尽管吩咐,我一定竭力完成。”



  此时的我竟开始有些怜悯这个在我面前摇着尾巴的人,谁叫我天生一副软心肠,见不得别人落魄,即便是那农夫与蛇的故事听了数百遍,真要作出选择,我仍会将它从雪地里救起。



  “以前的事就不提了,以后大家都是一个战壕里的战友,一起加油吧!”尽管他心狠手辣,喜欢背后捅刀,我却仍希望与他冰释前嫌。



  晚上,部门为我举行了升职宴,这是我第一次以主角的身份出场,也是我有史以来喝得最多的一次,晚饭过后,大家意犹未尽,决定去唱K。



  包厢里,又是一轮觥筹交错,马屁精们要求我唱歌,但五音不全的我却是有自知之明的,这活儿我是死也不会干,我可不想别人在听完我那神曲之后跑到洗手间清洗耳朵。无奈之下,他们只能靠喝酒与我拉近关系,可他们并不知道我是酒中的不倒翁,几番下来,包间里已满是空酒瓶,大部分人纷纷败下阵来,歪歪斜斜地如同尸体一般躺在沙发上,我看着自己的战绩,不禁暗自窃喜。



  程之初并没喝太多酒,至少人还是清醒着的,这时她拿起话筒,羞涩地向我们笑了笑,我知道她点的歌到了,于是转头盯着屏幕,准备享受她的演唱。这首歌的歌名叫《小小》,歌词是这样的:



  回忆像个说书的人



  用充满乡音的口吻



  跳过水坑



  绕过小村



  等相遇的缘分



  你用泥巴捏一座城



  说将来要娶我进门



  转多少身



  过几次门



  虚掷青春



  小小的誓言还不稳



  小小的泪水还在撑



  稚嫩的唇在说离分



  我的心里从此住了一个人



  曾经模样小小的我们



  那年你搬小小的板凳



  为戏入迷我也一路跟



  我在找那个故事里的人



  你是不能缺少的部份



  你在树下小小的打盹



  小小的我傻傻等



  她唱到**部分的时候,好像是带着哭腔的,似乎上天太过偏爱于她,在赐予了一副天使般的容貌后,又给她装上了能吟出天籁之声的好嗓子,对于我这个毫无音乐细胞的人而言,很少会有一首歌曲能敲开我的心门,而当程之初放下话筒的那一刹那,我傻了、我呆了、我愣住了。此时此刻,我多希望自己就是歌词中所描述的那位用泥巴捏城、信誓旦旦要娶她的人,可随着时间的黑白画面不停翻转,甚至是翻转到我刚出生时,我也未曾找到程之初的影子。



  她回到我旁边坐下。



  “你唱得真好听。”我赞叹道。



  “谢谢,歌词写得好而已。”程之初谦虚地笑了笑。



  从侧面的角度,我突然发现,程之初的确是哭了,那泪水像上次一样偷偷地流下,不过仍旧被我捕捉到了,我再次看清了那个躲在她身后的影子——孤单、无助。



  她似乎发现我看穿了这一点,所以立马露出笑脸,向我举起酒杯。



  “以后就是经理了,好好干,可别把老头子的公司给玩儿砸了!来,干杯。”



  “嗯,我们一起加油!”我知道她心里有太多不愿提起的东西,所以我也不便多问,只是静静地陪她喝酒,或许只有这样能让她更好受一些。后来的她似乎非常兴奋,给在场的每一个人都敬上了一杯。散场时她已醉得不行,走起路来偏偏倒倒,神志不清,胡言乱语,满口听不懂的英文。



  其他人一个个相继离开了,最终只剩下我们俩。



  “走,我送你回去。”程之初一个劲儿地往前走,一个踉跄,差点摔倒,幸亏我立马伸手将她搂住。



  “你小心点,这个样子还送我?车钥匙在哪里?还是我送你回去吧。”



  “好像在包儿里。”她醉醺醺地说完,一头栽进我的怀里,全身瘫软在我身上。我哪儿经历过这场面,但又无可奈何,一只手用力搂着她,生怕她重心不稳一头栽倒在地上,另一只手则尽力伸进她包里,费了好大功夫才将车钥匙掏出,然后扶着她一步一步艰难地来到停车场。那辆白色的路虎静静地等待着它的主人,我将她扶上副驾,给她系好安全带。



  正当我启动发动机,准备出发之时,却发现一个问题——她住哪儿呢?我压根儿从来就没去过啊,于是我轻摇她的肩膀,可她却耷拉着脑袋,根本讲不出半句话。无奈之下,我只剩下一个无奈的选择——将她送回我家将就一晚。



  我驾驭着这辆笨重的路虎,像乌龟一般缓慢地爬行着,担心路途的颠簸会让程之初感觉不舒服。我喜欢夜空下的成都,喜欢它那静谧而安详的状态,就仿佛如同襁褓中的婴儿,不哭不闹,安静地等待着黎明前的第一滴奶水。我想亲吻这片熟睡着的土地,却又害怕惊扰到它梦中的世界。



  转头看看程之初,她亦如同这座城市一般,安静地坐在副驾,不哭不闹。她侧着头,凌乱的头发披散在胸前,细长的发丝一根一根抚慰着肌肤,泛红的嘴唇跟着呼吸的节奏一紧一弛,简直性感到了极点。不管论长相还是人品,程之初都算是个不折不扣的大美女,甚至是到了极品的地步,不过打心底来说,我却并没有对她产生男女之间的爱慕之情,她是一个好朋友,一个真诚的挚友,我们之间也根本无法跨过那条潜在的鸿沟。



  半小时过后,我扶着她来到家门口,艰难地将门打开,小晓仍旧未睡,穿着睡衣坐在沙发上看电视。



  她见此状况有些迷糊。



  “别傻楞着了,赶快过来帮把手。”我废力地招呼她道。



  “噢。”小晓这才反应过来,立马上前帮我将程之初扶到沙发上躺下。



  “这是?”她一脸茫然地问道。



  “公司同事,喝多了,我又不知道她住哪儿,所以干脆带她回来将就一晚。”我甩着酸疼的手,试图缓解那份疲劳。



  小晓没多问什么,立马去卫生间取来热水和毛巾,帮程之初擦拭着脸和手,女人与女人之间或许更能懂得彼此,何况是如同小晓这般善解人意的女人。



  “她今晚住哪儿?”小晓问道。



  “住我房间吧,我睡沙发。”我回答道。



  “那怎么可以,你明天还得上班,还是让她跟我睡一块儿吧,看她这个样子,估计晚上还得需要人照顾。”



  “嗯,那好吧,就只好委屈你了。”



  我和小晓将程之初扶进房间,让她躺下,此时的她仍旧满口听不懂的英文。



  “外国人?”小晓有些惊讶。



  “是中国人,只不过在美国待了很多年。”我解释道。“好了,我也去洗个澡准备睡觉了,困死了,晚上有什么情况立马喊我。”



  “嗯,你就放心去睡吧,这里交给我就可以了。”小晓朝我微微一笑。



  将程之初交给小晓的确是个妥当的决定,至少我真的可以放下心来。折腾了一整天,感觉非常疲惫,于是冲了个澡,然后钻进了被窝,这一晚睡得特别舒坦,一觉便到了天亮。
第二十章 假媳妇
  早上7点多,我被小晓叫醒,来到客厅,发现这两个女人早已醒来,正坐在餐桌上闲谈,仿似相识很久的姐妹一般亲密,这令我极度感叹女人之间的接纳能力。



  “哟,都起床啦?”我揉着眼睛。



  “哪能跟你一样,跟猪似地,睡那么晚。”程之初调侃道。



  “就是就是,他啊,每天都要我喊着才肯起床,比猪还懒呢。”小晓接过话茬,两个女人竟在一夜之间结成了同盟,纷纷将矛头指向了我。



  “好好好,如果我是猪,那你们成什么了?就是那会打鸣儿的公鸡。”我为自己抗诉道。



  “如果是,那我们也只是母鸡,母鸡可不会打鸣儿!”她们两人相对而笑。



  “哟,还结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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