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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这里,他在沙发上将身体一扭,做了个撒娇的姿态:“我不管!过两天噶玛会过来一趟,到时有他在这里,我就可以偷闲去一趟利马城,你要陪我去!”
穆世把脸扭开:“我不去!”
佩雷斯嘿嘿一笑:“楚泽绍是个很好玩的人,我们可以去他那里找点乐子!”
穆世站起来,背对着佩雷斯说道:“你懂什么?不要在我面前提起这个名字了,我这辈子都不想再见到他!”
佩雷斯也站了起来:“我不管!等噶玛一到,咱们就——”他把手搭在穆世的肩膀上:“反正我们两个都是没人管的。”
番外——去利马
穆世在佩雷斯那里耽搁了大半天,后来实在是啼笑皆非到忍无可忍的地步,便十分坚决的告辞离去。
经过长途颠簸回了家,他在洗漱更衣之后镇定了身心,又将扎陵叫进房来。
此时已是晚间,扎陵也换上了一身睡衣。进门后他向穆世含羞带笑的问候了一声,而后便自动坐到床边,表示自己愿意为对方揉一揉肩膀。
穆世抬手搂住他的肩膀,探头凑过去嗅了嗅他的鬓角短发,却是没说什么。
扎陵红了脸,神情和态度很像一名迟钝而天真的小娈童。这种反应虽然谈不上有趣,可是穆世觉得这就足够了。
他在这方面的要求一向不高——从小扎尔贡死后,他自知再难找到那样一位令人销魂的青年,故而索性不去想入非非。
“你要什么时候才能长大呢?”他压低声音问扎陵,语气慈祥而暧昧,另一只手也伸过去揽住了对方那纤细的腰身。
扎陵笑着低头,不知该如何回答。穆世身上仿佛总带着一点父性,和他亲热时会有些许乱伦的感觉。
穆世在他脸上亲了一口,而后放手趴在了床上:“今天打了一会儿网球,的确是累了。”
扎陵脱鞋上床,骑坐在了穆世身上,开始为他按摩肩部。穆世闭上眼睛,背过手去抚摸着扎陵的大腿。
双方在这种淡淡的□气息中沉默不语。穆世觉得这很惬意,然而晋美忽然来了。
晋美,同前两天相比,又长高了一点,已经变成一个很结实的男孩子。老老实实的站在床前,他很安静的凝视着扎陵——看了一会儿,也跳上了床,一言不发的躺在了穆世身边。
穆世把手从扎陵的大腿上收了回来,又把脸转向晋美:“你怎么又跑过来了?”
晋美坐起来,合身去顶扎陵:“你走啊!”
扎陵被他撞的身子一歪,犹犹豫豫的果然下了床:“先生……”
穆世挥挥手:“去吧。”
扎陵刚走,晋美便拱进了穆世的怀中。
穆世已经和他费过太多的口舌,因为知道是全无用处的,所以现在也懒得多说。有心沉下脸呵斥他几句,又怕这孩子长大之后会对自己生二心——本来基沙尔就是死在自己手下的。
虽然基沙尔死有余辜。
似睡非睡的闭上眼睛,他感觉到一双热烘烘的小手摸到了自己胸前。
晋美大着胆子,很执着的解开了穆世的睡衣,而后便欣喜的把头凑过去——先是深深的吸了一口气,随即便张大嘴巴含住了穆世的一侧□。
欣喜变成狂喜,他哼哼唧唧的发出撒娇声音,一边用力吮吸一边用手掌揉搓着另一边胸口;偶尔会稍稍抬头缓一口气,用小牙齿轻轻的咬着□。
穆世拍了拍他的后背:“好啦好啦……”
晋美口水淋漓的,用舌头去舔那一处挺立起来的小小突起。
穆世握住他的肩膀向外推:“晋美!”
晋美这回算是松了口。没脸没皮的往穆世怀里一钻,他很幸福的笑嘻嘻,蓝眼睛里放射着光芒:“爸爸,你抱我睡觉呀!”
穆世搂住这个孩子,心里忽然想起了楚泽绍。
“姓楚的混蛋送来这么一个磨人的丑孩子——他一定是故意的!这混蛋,真是该杀了!”
安逸生活过了不久,噶玛来了。
在佩雷斯没来之前,穆世认为自己还是记得噶玛的相貌的;现在他满脑子里就只有佩雷斯那一张白脸,倒是想不起噶玛的模样了。
理论上讲,噶玛和佩雷斯作为双胞胎兄弟,自然会十分相像。可是当这两位一起出现在人前时,其间的小小区别便显露无遗了。
噶玛比佩雷斯矮了一点,西装打扮,也是白皮肤,因为头发是天生的自然卷,不易打理,故而索性剃的很短。他身上很有一种实干家的气质,另外又带着一点文气,不知怎的,会让人联想到战地记者。
在噶玛抵达郭布林城的第二天,穆世前去拜访了他。双方在寒暄过后,穆世照例问起苗先生的身体和宝贝的近况;噶玛一一回答了,谈起宝贝时态度也十分大方自然:“我不打算让他再过来了。他不行,总是把事情搞得一团糟,我不信任他。”
穆世听了这话,也就不好再多说什么了。他有点想念宝贝,如果宝贝现在可以出现在他面前——哪怕是胡搅蛮缠的撒一顿疯呢,也是有趣的。
“宝贝年纪还轻。”他轻声附和道。
这时佩雷斯走到他身后,无声无息的弯下腰,抱住了穆世:“噢……这回我们可以去利马城了!”
穆世挣了一下,迟疑着没有变脸。对面的噶玛见了,倒是大大的皱了眉头:“老二!你放开穆先生!”
佩雷斯一撇嘴:“我和穆先生很要好的。”
噶玛站起来大踏步走过来,扬起手轻轻巧巧的扇了佩雷斯一耳光,同时毫不客气的斥道:“老二!”
佩雷斯挨了打,也没有生气,只是依旧撇着嘴,很不情愿的直起腰来。
噶玛又推了他一把:“出去!”
佩雷斯像个不满的孩子一样,嘟嘟囔囔的走了出去。
噶玛坐回座位,面不改色的对穆世说道:“佩雷斯这一点很不好,一看到他这样子,我就生气。”
穆世只是笑。
噶玛也笑了:“这样大的弟弟还要打……我的脾气有些急。”
穆世用手摸着下巴:“佩雷斯也是该打。”
噶玛笑出声来,又一摆手:“不提他,他太不听话。穆先生,我打算和佩雷斯一起前往利马城,你也和我们一路去!我知道你和楚主席之间有仇,不过仇恨这个东西是一分钱也不值的,既然你暂时不能奈何楚主席,那就把这仇恨姑且放下,一切向前看吧!”
穆世不大情愿的解释道:“噶玛先生,其实我只是不想再看到楚泽绍这个人而已。”
噶玛站起来,单手插兜在穆世面前来回走了两趟:“孩子气,不想见就真的可以永远不见了?场面上的事情总是要敷衍的,至少也该过得去才行。”他停在穆世面前,斩钉截铁的下了结论:“没有关系,一切有我,你跟着我就是了。”
穆世为难的笑道:“噶玛先生,我是真的无意去见楚泽绍啊!”
噶玛后退一步凝视了穆世的眼睛,笑微微的问道:“为什么?楚泽绍又不吃人——我得让你们两个见面。什么年代了,你们难道还预备着将来再打一仗吗?”
噶玛三言两语的,就替穆世做了主。
他实在是很有大哥的气概,到了郭布林城之后便大包大揽的,立刻将佩雷斯等人全部闲置下来。穆世早就听说这位大哥心狠手辣,不过如今见了,非但不觉得他狠辣,反而感到他是个很有担当的人物。
也不像苗家其他孩子那样或无聊、或无耻、或无知。
这一日,穆世又来了郭布林城,打算与噶玛兄弟一同出发去利马城。现今从郭布林城到利马城,途中新铺了一条极长的柏油公路,开起快车来,十几个小时便能抵达,十分便利。
起初穆世、佩雷斯和噶玛三人共乘一辆汽车前行——走了不过半个小时,噶玛把毛手毛脚的佩雷斯赶了下去。
如此又走了三个小时,汽车拐上了公路。噶玛一见道路如此宽阔平坦,便很高兴的大喊停车,把司机也撵了出去。
穆世很疑惑的望着驾驶位上的噶玛:“你这是要……”
他不晓得噶玛虽然三十多岁了,但却保留着一个飙车的爱好。
噶玛非常熟练的发动汽车,同时头也不回的答道:“路好,我来开,你坐稳了。”
穆世不晓得问题的严重性,还在担心噶玛驾驶久了会感到疲倦。然而这关怀的话尚未出口,噶玛那边猛然一踩油门,汽车尖叫着就蹿了出去!
车内的穆世在惯性作用下向后一仰,随即整个人又往上一颠,脑袋咣当一声撞在了车顶。
这时无论他再说什么,都已是晚了。
番外——晕车
从郭布林城到利马城,明明至少是十六个小时的路程,然而在噶玛的狂飙之下,时间被生生的压缩到了一半。
后面的车队拼了命的追逐着,把汽车开的快要起飞。可饶是如此,众人还是眼看着领头汽车像离弦之箭一样隐约现于视野尽头,是真正的可望不可及。
当晚,天还没黑,也就是一般利马人吃过晚饭的时候,噶玛一马当先的进了利马城,后续队伍连影儿都没有。
其时楚泽绍正坐在家中的大院子里乘凉。他刚刚吃饱喝足,此刻将一根烟卷叼进嘴里,身边一位妙龄少女便翘着尖尖十指,将打火机凑到了他面前。
他知道噶玛要来——明日清晨大概就能到了,所以自己满不必急,一会儿还可以搂着姑娘睡一个快活的好觉。烟卷吸到一半,院外有人跑进来,却是他部下的秘书。
“主席……”秘书脸上的五官有些错位,仿佛是见了鬼的模样:“锡金那位噶玛先生,刚刚进城了!”
楚泽绍睁大了眼睛,从牙关中挤出了两个走调变腔的字:“什么?”
秘书也是一脸的莫名其妙:“城外鲍上校打来电话报告的。现在他已经把噶玛先生引进城了……您说这有多么怪?就只有一辆汽车,噶玛先生连个司机都没有,自己开车过来的。”
楚泽绍�